推 holamonmon:苗頭指向國企甲 也只是讓他出櫃早一點 01/17 14:06
→ Chantaljones:係指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之場所 01/17 14:06
→ Danks:我不喜歡你前幾篇的推文 但我同意最後一段 且我認為你對定 01/17 14:07
→ Chantaljones:你說的是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01/17 14:07
→ Danks:義的詮釋只益發凸顯了住宿學生沒有受到保障的問題 01/17 14:07
→ chutzpah:一樓: 這與國不國企甲不甲有關嗎? 01/17 14:10
→ IAMWHOIAM123:邱同學的行為 讓人感到很憤怒 不爽 01/17 14:10
→ dsmwang:不要再攻擊性向了。另外我認為Danks大說的很有道理 01/17 14:11
→ camouflage:規模較小的舊宿舍以前是靠配置教官的方式做即時反應 01/17 14:11
→ camouflage:但隨著教官人數減少 宿舍增加 時代也改變 更別說部份教 01/17 14:12
→ camouflage:官其實也常息事寧人 這個功能現在要怎麼繼續就是問題 01/17 14:12
噓 f543:小董小董~你們不要再B新皓了 我今天才知道宿舍不是公共場所 01/17 14:13
→ camouflage:加上教官也不是天天都在宿舍留宿值班 總有他不在的時候 01/17 14:13
→ camouflage:要加派駐衛人力的話 必須有願意負擔費用的共識 01/17 14:14
噓 Chantaljones:F543 這點我有講了..上網查得到. 他還能這樣掰.. 01/17 14:14
推 pingsky: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 錯 01/17 14:15
→ camouflage:查到最後又怎樣呢 申誡消過或書面告誡一番 就是挨罵啊 01/17 14:17
→ camouflage:即使你放到最寬說那又是公共場所 又有公共秩序結果相同 01/17 14:17
→ camouflage:既然不認為女舍深夜可以有男生在 又認為是公共場所 01/17 14:18
噓 Chantaljones:不用放寬 你自己去看定義好嗎? 01/17 14:18
→ Chantaljones:你連定義都搞不太清楚就來護航 01/17 14:18
→ schel:XD 從大門走進去並不代表不是不法侵入歐 01/17 14:19
→ Chantaljones:公眾得出入跟公共場所 有差好嗎? 01/17 14:19
→ camouflage:那只能不同說的人自己討論了 就算採最寬解釋都不嚴重啊 01/17 14:19
→ Chantaljones:電影院 月台要買票才能進入 算不算公共場所? 01/17 14:19
噓 xump147:還是很弱 下一位 01/17 14:19
→ Chantaljones:要護航連查一下都懶 Z 01/17 14:20
推 pingsky:看到[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就知剩下的不用看 01/17 14:20
噓 Eliel: 看到[從大門走進去並沒有不法侵入的問題]就知剩下的不用看 01/17 14:21
→ schel:除此之外 以學校住宿法規來看 宿舍房外空間是公共空間無誤 01/17 14:21
噓 chandler0227:死拗嘛~都給你講啊! 01/17 14:23
→ camouflage:噗 宿舍裡面的公用空間是相對於每個住宿生的專有空間而 01/17 14:23
→ camouflage:已 那跟獎懲的公共場所+公共秩序是無關的 一般公寓大廈 01/17 14:24
噓 Chantaljones: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之場所 01/17 14:24
噓 f543:噗 01/17 14:24
→ camouflage:不是公共場所也是有這種大門電梯樓梯之類的公共空間 01/17 14:24
→ Chantaljones:你一樣可以登記進入使用 不是嗎? 01/17 14:24
→ camouflage:宿舍是特定多數人哦 還非常特定 都要磁卡進出了 01/17 14:24
→ Chantaljones:公共空間=/=公用場所? 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 01/17 14:25
噓 goetz:還在硬凹。 01/17 14:25
→ Chantaljones:不能登記進入使用? 01/17 14:25
→ camouflage:就算這條全都給諸位講到爽 也是如前所述 罵一頓 01/17 14:25
→ camouflage:不是可以不讓他登記進入使用嗎? 不然你們怎麼罵太子 01/17 14:26
→ Chantaljones:你要護航針對最後一段 我是會推 前面就是亂凹一堆 01/17 14:26
→ Chantaljones:你先知道公共空間怎算 再來PO前半段 好嗎^^? 01/17 14:27
→ camouflage:你覺得宿舍是公眾可通行或公共場所 會影響邱某最多就是 01/17 14:31
→ camouflage:被罵 甚至愛校服務一下就結案的結果嗎? 就算都給你解釋 01/17 14:31
噓 chandler0227:別人覺得怎樣都被你反駁 你的看法就一定都對 01/17 14:31
→ chandler0227:好厲害~原來是你在做決定的 01/17 14:32
→ camouflage:我看法是不是一定都對 一兩週內自見分曉 邱某這搞不大 01/17 14:33
噓 f543:在我的家鄉亂講話是要切雞雞的 01/17 14:33
→ camouflage:宿舍既不公共 也不是公眾得通行出入 兩者都不是 有疑問 01/17 14:33
→ chandler0227:怪了~那為什麼別人的意見你就急著跳出來反駁 01/17 14:34
→ camouflage:的是hello 就算要找任何理由說他公共 那條也很難適用的 01/17 14:34
→ camouflage:因為找了公共場所 還要公共秩序 宿舍的辦法內另外有g 01/17 14:35
→ chandler0227:還死跳針啊~是不是公共就你說了算~你誰啊 01/17 14:35
→ camouflage:我的意見你也是急著跳出來反駁啊 連個屁也放不出來 01/17 14:35
→ schel:如果不是公共空間 那他不是更慘 未經他人同意侵入私人空間 01/17 14:36
→ chandler0227:宿舍走廊 = 公共空間 就這樣~我說了算(學你的) 01/17 14:36
→ camouflage:公共場所 跟特定空間裡的公共空間不一樣哦 01/17 14:37
→ schel:並影響他人安全 這罪好像遠比摸摸頭還要重 XD 01/17 14:37
→ chandler0227:公共場所=公共空間喔 01/17 14:38
→ camouflage:私人是對太子或對台大 因為那是太子的房和台大的地 走 01/17 14:39
→ camouflage:廊是住戶的公用空間 不然隔壁國宅那些怎麼不來散散步 01/17 14:39
→ f543:可以不要再討論公共的定義了嗎QQ 01/17 14:39
→ camouflage:公共場所跟一個大樓裡的公共空間還是別混為一談 01/17 14:39
→ camouflage:那個爭到最後 就算他是公共場所 又妨礙公共秩序 也是申 01/17 14:40
→ camouflage:誡一次 可換書面告誡 還可消過 最差就那樣啊 01/17 14:40
→ f543:不罵罵了嗎(′ 3`)? 01/17 14:41
→ camouflage:花一堆力氣打他就是為了這種掃幾小時地就沒事的事情嗎 01/17 14:41
噓 ravi:連續跳針 如果只是掃地而已幹嘛不出來面對 01/17 14:42
→ camouflage:出來面對是什麼新把戲 他出不出來面對又怎樣呢 01/17 14:43
→ camouflage:你去找他單挑嘛 這麼想叫他出來面對 找國企通訊錄啊 01/17 14:44
噓 ravi:從第一天就有人要他出來說明了 別再跳針了 01/17 14:44
→ ravi:找過了 板主砍資料了 01/17 14:44
→ camouflage:還是你也只敢用最安全的螢幕後推噓來享受虛擬參與集體 01/17 14:44
→ camouflage:行刑的快感呢? 因為你也知道你去打他你會被法辦 01/17 14:45
→ camouflage:他要不要出來是他家的事情 跟他當天做了什麼無關 01/17 14:45
→ ravi:這不是你現在的作為嗎? 你如果在靜坐那當晚出來說這番話再說 01/17 14:45
→ camouflage:他又不是什麼政治人物演藝人員 不出來還是照樣畢業 01/17 14:45
→ camouflage:靜坐那晚連好好出來說話的學生會代表都要挨一堆悶棍 01/17 14:46
→ ravi:那你就是躲在最安全的螢幕後推噓囉 01/17 14:46
→ camouflage:你講這話不正說明 去支持靜坐的裡面不乏暴民嗎 01/17 14:46
→ camouflage:冒著寒流在那裡靜坐 只是為了讓他被申誡? 殺雞用牛刀 01/17 14:47
→ ravi:耶 原來靜坐就是暴民 01/17 14:47
→ camouflage:他被討厭的就不是這些什麼公共秩序的嘛 是幫外人說話啊 01/17 14:47
→ camouflage:這一點應該沒什麼爭議的 但也是因為這樣這事情會把種族 01/17 14:48
→ ravi:你還是適合躲在最安全的螢幕後推噓 01/17 14:48
→ camouflage:情緒牽扯進去 接著就連國青越南人的問題都加進去 01/17 14:48
推 pingsky:竟然連 [暴民]兩字都出來了@@ 01/17 14:48
→ camouflage:奧步就別用了 現場有暴民 那也是你說的 現場沒人敢叫一 01/17 14:49
→ ravi:跟他意見不同的就是水準低下 不認同他的就是暴民囉 01/17 14:49
→ ravi:camouflage:你講這話不正說明 去支持靜坐的裡面不乏暴民嗎 01/17 14:49
→ camouflage:聲說邱某最多只是被申誡甚至口頭訓斥 為何不敢? 01/17 14:49
→ ravi:還好 上面還有你自己的推文 01/17 14:50
→ camouflage:不敢的理由不正是會犯眾怒嗎? 眾怒是什麼? 喊打喊殺啊 01/17 14:50
→ ravi:別再跳針了 邏輯清晰點在來說 01/17 14:50
→ camouflage:你還是回八卦去取暖吧 沒人關心你轉文 秀秀 01/17 14:51
→ camouflage:他幫外國人講機歪話是一回事 套一個深夜留在女宿 或者 01/17 14:52
推 pingsky:我親戚是外國人,幫外國人說話沒什麼,但違反公共秩序就不行 01/17 14:52
→ ravi:說不過去就得讓人離開 01/17 14:52
→ camouflage:是公共場所妨礙公共秩序 真的很難看 多花點心思去解釋 01/17 14:52
→ ravi:那這邊沒人認同你 你怎還在? 01/17 14:52
→ camouflage:為什麼這裡會扯進種族情緒 比較實在 01/17 14:53
→ ravi:我從頭到尾沒說到種族阿 是你跳針了 01/17 14:53
推 pingsky:有人在扯種族嗎? 我眼拙沒看到.. 01/17 14:53
→ camouflage:兩位繼續唱雙簧吧 就當你們沒看到什麼外爭主權內除國賊 01/17 14:54
→ ravi:說不過去是的確該落跑了 落跑前說一下狠話也不為過 01/17 14:55
→ camouflage:什麼胳臂往外彎 很多 一長串的 找別的理由辦他沒意思 01/17 14:55
→ camouflage:反而像是無法為他替外籍生幫腔引起的憤怒找好理由 只好 01/17 14:55
推 pingsky:哪一篇呀@@ 01/17 14:55
→ camouflage:另外攀比一個勉強能用的校規來用 這樣反落人話柄 01/17 14:56
→ ravi:你這篇文章就是說這校規不合用喔 你連自己的文章都否定了嗎? 01/17 14:56
→ camouflage:就跟取締集會遊行要找交通規則 說沒申請路權一樣 不好 01/17 14:57
→ camouflage:pingsky你自己爬吧 很多文 恕我無法逐篇幫你找了 01/17 14:58
推 pingsky:我剛才爬了一下, 沒看到..不過如果那還要逐篇找才能找到 01/17 15:00
→ pingsky:代表那只是少部份人的偏激看法,和在這裡的訴求是不同的 01/17 15:01
→ schel:其實你可以去找一下 學校是被定義成公共場合的 就是因為 01/17 15:03
→ schel:大家不想以後發生類似事件 還是一樣如此帶過 或是 以後 01/17 15:03
→ camouflage:對邱某什麼事情不滿 就針對那件事情 本件就是他幫著搗 01/17 15:04
→ camouflage:亂的外籍生說機歪話 找不出來也要接受 而不是繼續認為 01/17 15:04
→ schel:很多人想法和你類似 這種事不過是掃地幾小時 就隨意去做 01/17 15:04
→ camouflage:反正無論如何 我抓他個小辮子就對了 無論跟他引起不滿 01/17 15:05
→ camouflage:的事由有沒有關係 01/17 15:05
→ schel:因此才會要求重視不是嗎 除此之外 都說了他違反的不只是 01/17 15:05
→ schel:那些有關宿舍層級的規範了 XD 01/17 15:06
推 pingsky:落實執行對於秩序的維護, 才是未來生活安寧的保障 01/17 15:06
→ camouflage:"對同學講機歪話"和"深夜未離開女舍"在沒有外籍生涉入 01/17 15:06
→ camouflage:的時候 會引起百人靜坐嗎? 我不相信 01/17 15:06
→ pingsky:這是我希望校方重視的主要理由 01/17 15:06
噓 jokerjoe:你掩飾不了他的罪過..... 01/17 15:07
噓 ravi:cam當他的立論站不住腳時 便會跳針 跟他實在沒討論的價值 01/17 15:08
→ pingsky:百人非我, 我非百人, 但是若百人為居住品質發聲,我支持 01/17 15:08
→ schel:XD 請記住 當你知道同伴中友人有犯罪意圖及犯罪行為並未 01/17 15:08
→ camouflage:如果講宿舍安全管理 那就讓學校去處理邱某即可 01/17 15:08
→ schel:阻止 不是代表你沒作就沒事 這也叫共犯 01/17 15:08
噓 lmc66:宿舍什麼時候不是公共場所了 01/17 15:08
→ camouflage:抓他出來打 還是用其他小理由打 不像是在談安全管理 01/17 15:09
→ camouflage:schel 共犯有共同正犯 教唆 幫助 邱某是哪一種 01/17 15:09
→ pingsky:我切換一下模式作以下推文: 01/17 15:10
→ camouflage:也有最極端理論認為通通都單一正犯 一人做事一人擔 01/17 15:10
→ camouflage:從原抱怨者的文 就只知他在走廊門口講機歪話 01/17 15:10
→ camouflage:就算包含他敲門叫抱怨者出來 這些是違反什麼? 如果他是 01/17 15:11
噓 jokerjoe:你知道你這些偏激的言論會讓邱新皓更加讓人討厭...... 01/17 15:11
→ camouflage:刑304/305那種 警察就不只是備案之後坐視了啊 01/17 15:11
→ jokerjoe:如果你是想幫他那我覺得你只是在害他.... 01/17 15:11
→ pingsky:假設:是男舍,有男生找一群同班女生來,女生半夜來敲我窗鬧 01/17 15:12
→ camouflage:"幫洋人講話欺負台灣人"這講什麼joker都聽不下去的 01/17 15:12
→ camouflage:討厭就是討厭了 我就是因為不是在幫他 01/17 15:12
→ pingsky:我他媽的還是會非常不爽, 和是否外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01/17 15:13
→ camouflage:你會不爽 但你無法引起百人為你靜坐 01/17 15:13
→ pingsky:"幫洋人講話欺負台灣人" <--這種論調我也不贊同 01/17 15:13
→ camouflage:就是因為外籍 種族這些扯在裡面 才會一堆說對外籍生要 01/17 15:14
→ schel:共同正犯無誤 你可以去查法律條文 共同正犯不是代表要一起 01/17 15:14
→ pingsky:我說過了, 百人非我, 我非百人 01/17 15:14
→ camouflage:更嚴格考核 不是貼錢收程度差的 這些言論一再出現 01/17 15:14
→ camouflage:共同正犯至少要有核心犯行的分攤哦 叫人家去圖書館唸書 01/17 15:15
→ camouflage:宿舍不是唸書的地方 這很機歪 但分攤了哪些犯行? 01/17 15:15
→ camouflage:pingsky 我不關心你是不是百人 但從外籍生衝突到揪出邱 01/17 15:15
噓 jokerjoe:你出來啊!!!! 01/17 15:15
→ camouflage:某來打 高聲喊說一定要處分 卻又不知道最重可處分什麼 01/17 15:16
→ pingsky:為了居住環境的安寧, 這種事本來就該做,沒做的結果=此事件 01/17 15:16
→ camouflage:國籍 種族 "外籍生程度差" 這些都在裡面 沒有爭議吧 01/17 15:16
→ schel:行為人必須消除或切斷心理性(如通知不參與或解除指示)或 01/17 15:16
→ camouflage:抽掉外籍這個因素 這事情很難引起百人靜坐的 01/17 15:17
→ BuchPreis:原來把風的或者是討論犯罪行動都不是共犯 只有實際作的 01/17 15:17
→ schel:切斷心理性(如通知不參與或解除指示)或物理性之因果力 01/17 15:17
→ BuchPreis:的才是犯人 01/17 15:17
→ schel:(如收回犯罪工具),始能認為脫離與他人所構成之共同正犯 01/17 15:17
→ schel:實務見解則認為行為至少應以行動阻止其他人實施犯罪之行為 01/17 15:18
→ pingsky:不管結果如何, 原則不能放, 當追究即勿枉勿縱 01/17 15:18
→ schel:始能認定該行為人已無與之共同犯罪之意思。 01/17 15:18
→ pingsky:這麼簡單的道理, 怎麼你就是不懂呢? 01/17 15:18
→ camouflage:唉 又要把事情拉到共同正犯概念解析嗎? 所以邱某就會因 01/17 15:18
噓 kyo89412:我是暴民?你今天失智了嗎? 01/17 15:18
→ camouflage:此受到很嚴重的處分嗎? 完全不會吧 01/17 15:19
噓 jokerjoe:這些法律我都不懂我只知道小天使邱新皓做錯事如果非事實 01/17 15:19
→ jokerjoe:他應當出來澄清如果是事實更加應該出來道歉 01/17 15:19
→ camouflage:如果他有那麼多刑事問題 受理報案的警察都是白痴了 01/17 15:19
→ camouflage:如果他像原抱怨者說的那樣再那邊說機歪話 真的是很機歪 01/17 15:20
→ camouflage:問題是機歪話歸機歪話 去扯他什麼深夜留宿侵入住居幹嘛 01/17 15:20
→ camouflage:甚至更模糊地說"因為他跟外國人一夥" 01/17 15:20
→ schel:XD 明明是你問我他屬於哪一種共犯的阿 我只是老實回答你 01/17 15:21
→ camouflage:他應該去向那個原抱怨者道歉 至於出來澄清什麼沒必要了 01/17 15:21
推 pingsky:camou, 我發現你很聰明, 可是你真的不懂大家說的是什麼 01/17 15:21
→ camouflage:問題是他在走廊講話連哪一個犯罪類型都不知道 只講共犯 01/17 15:21
→ pingsky:算了,我認輸了, 不能在此耗下去了, 保重 01/17 15:22
→ schel:因為他們的犯罪行為就是侵入住居阿 我從頭到尾只有講這個吧 01/17 15:22
→ camouflage:有共是沒錯 但犯了什麼呢? 要找出一條罪來啊 01/17 15:22
→ camouflage:他哪有侵入住居 他在走廊上講機歪話啦 頂多加兩聲敲門 01/17 15:22
→ camouflage:pingsky你大可獨善其身 這跟打邱和種族情緒牽扯無關 01/17 15:23
→ schel:你又繞回去的 他是共犯 所以他們群體的犯罪行為共同承受 01/17 15:23
→ camouflage:你主張說宿舍安全要加強管理固然是對的 但這跟揪邱某出 01/17 15:23
噓 ravi:看吧 無線跳針迴廊 01/17 15:23
噓 jokerjoe:身為一個小天使做出這種行為讓百人靜坐我覺得應該不只要 01/17 15:23
→ camouflage:來打是沒有關係的 我說的就是沒必要窮追猛打邱某的問題 01/17 15:24
→ schel:而不是他只要負擔他在走廊講話的事實 01/17 15:24
→ jokerjoe:跟苦主道歉還要跟大家道歉啊! 01/17 15:24
→ camouflage:侵入住居的只有那個爬窗台的人 他的行為無法被分攤 01/17 15:24
→ camouflage:如果你要說邱某在公共場所或公共空間 便不可能侵入住居 01/17 15:24
→ camouflage:住居就已經是私人空間了 宿舍走廊歸宿舍走廊 01/17 15:25
→ camouflage:我想他可能沒有跟大家道歉的必要 雖然那樣會比較好 01/17 15:25
→ schel:請你仔細看一下我剛剛推的 他們要一起負責 而不是個人負責 01/17 15:25
噓 kyo89412:以後搶銀行,除了拿錢的那個其他都沒事(皆大歡喜^^) 01/17 15:25
→ camouflage:他要不要跟大家道歉 已經跟BOT這兩年來問題無關了 01/17 15:26
→ jokerjoe:一大堆人為了他再忙來忙去學生會等等不用跟大家道歉嗎= = 01/17 15:26
→ camouflage:schel你說的那個不叫共同正犯 叫連坐法 ... 01/17 15:26
→ camouflage:或許大家還應該感謝他 如果沒有你邱某這麼機歪 BOT問題 01/17 15:26
→ schel:他們中有人做出爬到陽台拍窗之舉動 這已經明顯入侵私人領域 01/17 15:26
→ camouflage:根本無法弄到學校正視來開會 甚至有一點什麼改善 01/17 15:26
→ jokerjoe:=口= 我開始覺得ravi大說的對 無線跳針迴廊.... 01/17 15:26
→ camouflage:那也只有陽台拍窗那人侵入住居而已 除非邱某去推他一把 01/17 15:27
→ schel:哎 連坐法都出來了(暈) 請自行去查法律條文和大法官解釋 01/17 15:27
→ camouflage:扶著他的腳 拿繩子拉他避免他失足等等 問題是沒有啊 01/17 15:27
→ camouflage:在走廊講機歪話 跟爬窗台的要怎樣共同正犯我很好奇 01/17 15:28
→ schel:camouflage 你現在的表現太妙了啦 這樣會讓人覺得你完全在 01/17 15:28
→ camouflage:你又要讓他侵入住居共同正犯 又說他在公共場所妨礙公共 01/17 15:28
→ camouflage:秩序 這是完全不相容的哦 01/17 15:28
→ schel:護航歐 你要反駁別人的話前 也看清楚別人打的東西吧 01/17 15:28
噓 kyo89412:因為有camou幫忙分散學校砲火,讓鄉民轉移焦點摟~ 01/17 15:29
→ camouflage:或是你去正明那個爬窗的受邱某實際支配 目前都沒事證哦 01/17 15:29
推 someoneelse:可以肯定的是他身為小天使 不但沒有阻止其他人 01/17 15:29
→ someoneelse:還堵在房門參一腳 01/17 15:30
→ camouflage:他是小天使 不是小上帝 或小警察 OK 01/17 15:30
→ camouflage:他確實在那走廊上參一腳還說機歪話 這原抱怨文有講 01/17 15:30
→ camouflage:但是不要只停在那一點上 繼續往下找他到底犯哪條 01/17 15:31
→ camouflage:犯了那條是會多嚴重 他們共同的疑似犯行頂多304或305 01/17 15:31
→ schel:共同正犯不須實際參與或是唆使犯罪行為 01/17 15:31
噓 kyo89412:camou是說小壞壞要是主謀才有罪,共犯無罪?^^ 01/17 15:31
→ camouflage:一群人去妨害原抱怨者的自由 強迫他行無義務的事情 01/17 15:32
→ camouflage:就算有這個疑似 但警察認為沒有 至少也不主動辦的行為 01/17 15:32
→ camouflage:這個你說他有共同正犯 因為在場助勢或敲門 勉強有可能u 01/17 15:33
→ camouflage:但侵入住居(最後也沒告)已知不是他 除非能證明不是那個 01/17 15:33
→ camouflage:爬的人自力完成 邱支配他 指揮他或出手幫他 不然怎麼說 01/17 15:33
→ camouflage:邱是共同正犯? 侵入住居只是他們諸多疑似強制罪行為的 01/17 15:34
→ camouflage:一個獨立行為 問題是現在連強制罪似乎都沒成 事發當時 01/17 15:35
噓 jokerjoe:外籍學生的天使 台灣學生的惡魔^^ 01/17 15:35
→ camouflage:我在某篇推文就說了這兩條非告訴乃論可以去向檢方告發 01/17 15:35
→ camouflage:也沒有勇士去告發 被害人報案了 就連侵入住居都沒下文 01/17 15:35
噓 kinghamb:反正共犯也是要罰 就等著被記過 謝謝指教。 01/17 15:36
噓 u8572535:護航又跳針 何苦呢? 所以你也認為會被罰 只是重和輕的 01/17 15:44
→ u8572535:問題 那你都承認會被罰了 還說什麼? 01/17 15:44
→ schel:哎 好吧 你去查一下“著手前脫離”符合要件吧 01/17 15:45
→ schel:就算他沒在門外說話 他帶他們上去後走人 還是共同正犯的 01/17 15:46
→ schel:因為他完全沒有脫離這件行為 01/17 15:47
噓 gingsow:護航的很難看 01/17 15:52
噓 u8572535:如果認為自己有道理 那就請勿刪文 讓大家評評 看誰是誰非 01/17 15:59
→ charlesleaf:消極看待只會助長下一次事件的可能 01/17 16:17
噓 northfire: 01/17 16:30
噓 helloken2006:你真有趣 我是針對恐嚇吵鬧行為跟爬窗無關 重看吧 01/17 16:37
噓 hansenay: 你不累嗎 01/17 17:04
噓 helloken2006:看完推文 你共同正犯可以多回去念點書 沒辦法溝通了 01/17 17:07
噓 victoriayu08: 01/17 17:31
噓 her0418:硬凹 01/17 19:20
噓 pigspider:神盾艦護航囉 ^____^ 01/17 19:42
→ pigspider:所以小偷走大門就合法了欸! 01/17 19:43
→ tachikoma:那個嗆you will die soon的法國黑婊子呢 01/17 19:47
噓 Erin:護航性向嗎這=_= 01/17 20:03
噓 inori712:我不是台大法律的,可是看完覺得真好笑.. 01/17 20:26
噓 jokerjoe:很希望引人注意^^ 01/17 20:36
噓 icylucy:男生不要進女宿 01/17 20:56
噓 yqppe:XD 01/17 21:28
噓 Jinbei:這是反串 01/17 22:09
噓 heyyou150atm:@.@ 01/17 22:56
噓 ringoringo:明明快要表示清楚自己的論點了...為何要跳針又腦補呢 01/17 23:34
→ hyian:請注意歧視性向的言論 01/18 00:03
噓 barrytwu:??? 01/18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