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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昨天召開「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第八條專案小組會議」, 由學務長主持,各院一位老師(通常是院長或所長),以及一位學生代表(博碩生)參與。 昨天我以管院學生代表的身份去開會, 中間有八位老師、五位學生發言。 過程(略) 大致上就是有些師長認為師生關係不屬於勞資對價關係, 研協的代表主要主張就是辦法透明化、應有申訴機制兩點。 當然,我們商研所博碩生的助學金運作沒什麼問題, 因此所長在最後只有對師生關係做了簡單發言。 會議中比較有爆點的是研協和法律系代表一直要求研究生「出席」(非列席)所務會議, 但真實的情況是各系所運作本來就不一樣,若制訂在第八條裡面,會造成許多系所 一定要找學生代表「出席」所務會議,而且有些議題,如聘任、升等教師並非學生權限。 因此,會議過程兩小時,僅修改一個字: 第八條 經與院方協調後,各系、所視實際需求,依據本辦法以公正、合理方式 自訂施行細則或規章並送生活輔導組備查。 (原條文的「得」修改成「應」) 從整個結果看來,就算整個機制很透明,對於助學金金額的分配(減少)似乎也無法改變, 想請問其他有此問題的系所研生,此題有解嗎? (單純就這議題聊看法,因為我們所上本身沒這種問題,沒有在會議上發言,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0.191
Jasy:要不要和工會籌備小組看看? 09/28 22:19
Jasy:要不要和研協工會籌備小組討論看看? 09/28 22:19
karuwolf:雖然我也想不到是否有更好的解 但要推一下這篇 09/29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