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ji3jo4bp6 (所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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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校園] 文學院學代 哲學四 洪崇晏 人文大樓聲明
時間Thu Oct 18 17:48:33 2012
我是另一位文學院學代 歷史三 潘忻人
針對洪崇晏學代所發聲明之第二點,身為聲明提案人,本席於此補充表述
以學生代表大會全體學生代表名義發佈之聲明(
http://ppt.cc/yHWK )
乃為堅持程序之正義,絕無預設「反對建設」立場
之所以提出如是聲明,實為傳達身周同學們之疑慮
亦為向有關單位表示學生守護自身權益之決心
人文大樓使用者包含學生,使用者於建案動工前參與程序並表達需求
乃是現代公共建案之基本素質
吾人學生代表依學生自治之代議制度、本利益學生之心行事
無敢自謂分毫無錯,但求俯仰無愧
餘下交諸校內公評
最後再次重申本席補述之重點:
同洪崇晏學代,本席亦無「反對建設」、「延宕程序」之意
只望此案執事者體察文學院情狀,盡速完成應有之設計
於此之外,師生無須多作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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