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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性戀的問題全部是假議題 同性戀支持者的論述全然是空洞而無任何理性內容的 沒有任何依據 只有立場 沒有理由 只有謾罵 只有示威 難怪同志學生座談會主持人會想請江蘊生出去 要讓討論同性戀變成有交集 必須先討論以下幾件事 但是同性戀支持者絕不跟你討論 你敢討論他就給你戴帽子叫你去死 因為討論完後你就會發現這一切根本不都是不值討論的假議題 1.定義同性戀是什麼 我的定義:只是某種癖好 同性戀支持者的定義: 是人類的分類項目 而且人類剛好可以分成兩種 另一種叫做異性戀 是一種偉大的愛情 超越其他人類間的情誼與關係 2.定義什麼是自然 我的定義: 符合某種非只來自人為之規則 生物演化論就是一個例子的 同性戀支持者的定義: 存在就是自然 不自然就是歧視 3.定義什麼是歧視 我的定義: 因為某種與事實相異的見解而給予不同之對待 同性戀支持者的定義: 意見不同就是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14.121
geng1113:權利不該對等不是歧視? 誰跟你意見不同就是歧視 11/24 09:36
法律上不存在的族群哪來的權利不對等?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09:39)
geng1113:法律不存在的族群? 但現實生活中就明明存在阿 11/24 09:41
geng1113:若是法律沒提到黑人 黑人就不存在? 11/24 09:41
現實存在又怎樣? 法律沒提到黑人法律要怎麼歧視黑人?
Schwarztee:廢 11/24 09:54
bj26bj:並非法律上不存在唷,同性性行為如果是強迫,同樣犯強姦罪 11/24 10:41
bj26bj:當然性騷擾、猥褻等罪也都包含同性行為在內,同性戀在法律上 11/24 10:43
bj26bj:早就被承認了,當然,只有刑法的部分 11/24 10:43
刑法的性交有明確定義 完全看不出來和XX戀有什麼關係 依照你的推論 如果上帝會性交 恐怕刑法也承認上帝存在吧
NanFish:你就算是你的定義都構不成任何反同的正當性 有啥好討論 11/24 10:53
NanFish:你這篇更是空文的經典 11/24 10:54
沒有人在反同呀 醒醒好嗎 現在要求在法律上規範同性戀的是同性戀支持者不是我呀 立法要提出理由 而不是反對立法需要理由
igetlost:我看完只想說 人類不只分兩種哦^^ 雙性戀 泛性戀 無性戀 11/24 11:02
igetlost:也都是人哦^^ 11/24 11:02
怎麼分類是你家的事 在我看來人類不該用XX戀分種 也就是只有一種 如果你認為有其他種 那你支持同性戀只是歧視其他種而已
annisat:推樓上 二分法完全顯示對議題不熟悉 11/24 11:03
要是我說人獸戀也是一種 你要又抓狂 你愛怎麼分不干我的事呀
just1love:哈哈哈 好懂哦 11/24 11:25
sophia1993:NTU版頭噓 喜歡異性也只是一種癖好噢(^_-) 11/24 11:45
所以呢????
m781115:不就好棒棒 11/24 12:29
ToMoveJizz:這ID還是一樣沒有成長 11/24 12:39
OnionisME:戰力超低,加油好嗎 11/24 12:57
mividaloca:你是認真的還是反串的? 11/24 12:59
spurs2120:好弱。 11/24 13:22
chris0701:"你〃的定義? 你又是誰? 要戰也加油點好嗎 世界不是 11/24 13:49
chris0701:繞著你轉好嗎 我還以為台大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都很好 11/24 13:49
almondchoco:反同志的論述比較空洞不理性吧 wwwww 11/24 14:11
沒有人在反同志呀 因為同志根本不存在 拜託不要再射箭畫靶了
oas1008:毫無邏輯 11/24 14:21
roccqqck:同志不存在...派有腦一點的來戰好嗎 你大概沒同志朋友吧 11/24 14:31
我是有同性朋友啦 你定義一下什麼是同志朋友好嗎?
cedric6315:同性戀支持者的定義:這世界上還有雙性戀還有其他你知道 11/24 14:34
cedric6315:打算逃避忽視的人存在...請看見他們並尊重他們,謝謝 11/24 14:34
所以人類應該要分幾種 你講清楚嘛 不要忽視任何人喔
bj26bj:哭哭同志不存在XDDDD 大概跟空氣一樣不存在吧 11/24 14:49
那你定義嘛 不要逃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14:55)
bj26bj:「如果上帝會性交」這句話成立條件就是上帝存在啊你在回啥 11/24 14:51
問題是法律上從來就沒有承認上帝呀 所以是無效推論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15:13)
retcepsemi:噓定義 11/24 15:25
tanya0918:ㄜ.........下一位 11/24 16:10
swanwoo456:你的定義有個屁用 11/24 16:11
davery:我的定義:噓 11/24 16:14
swanwoo456:重點是你自己都定義好了那是要討論個屁wwwwwwww 11/24 16:14
cedric6315:我知道現在被看見的人有LGBTI....並持續增加中,因為 11/24 16:33
cedric6315:替人類(或是其它生物歸類)都只是方便某些人掌握這個 11/24 16:33
cedric6315:世界而已....(求戰力高強者) 11/24 16:33
sophia1993:推樓上,人類又不是機械或圖書館,為什麼一定要分類? 11/24 16:38
sophia1993:任何的定義都會有「邊緣事例」,任何的分類都會有被排 11/24 16:39
sophia1993:除於這個分類標準外的人,而都於被排除的那些人而言, 11/24 16:40
sophia1993:這就是一種歧見。 11/24 16:41
sophia1993:就像如果我們一定要把人分成白人和黑人,那一半一半是 11/24 16:42
sophia1993:白人還是黑人?四分之一呢?不是非裔的深膚色民族呢? 11/24 16:43
sophia1993:每一個分類的標準怎麼定,都不可能窮盡所有類別,就像 11/24 16:44
sophia1993:也許你自己曾經也遇到過「我到底是哪一類人」的困惑。 11/24 16:44
sophia1993:這不是人到底要分幾類的問題,而是人並不需要被分類歸 11/24 16:45
sophia1993:檔,而且不論是什麼樣的人都必須得到相同的權利與尊重 11/24 16:46
現在要分類的人不是你嗎? 難道是我?
peterzz1:第一次聽到癖好說,長知識 11/24 16:49
gh8855964:你一直說法律就講法律好了,問一句話,為什麼結婚需要 11/24 16:49
gh8855964:限定異性?同性戀也很多人啊,那為什麼不能結婚?法律是 11/24 16:53
民法上婚姻最重要的限制是二人 其次才是異性
gh8855964:怎麼訂出來的?你當作地球生成就出現了阿?愚蠢 11/24 16:53
這是你的問題囉 我並沒有要捍衛任何婚姻的存在 不過異性生殖我相信很早就有了
billchrliao:噓廢文 11/24 17:31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17:50)
igetlost:為什麼要分類 我也不想分類 你也不想分類 那幹嘛把特別的 11/24 18:13
igetlost:性向分別出來然後說他不能執行某些權利 你的行為就是不想 11/24 18:14
igetlost:講自己反對或同意而旁觀 還要批評別的參與戰場的人 11/24 18:15
igetlost:光是你說出"同性戀支持者" 這句話你就在說出性向分類了 11/24 18:15
提同性戀異性戀的就是這些人 又不是我說的 我根本就主張xx戀的分類在法律議題上根本不存在 不要亂戴帽子好嗎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18:21)
woieyufan:這不是反串喔 11/24 18:19
igetlost:那容我真心看不懂您的論點了 法律上明明就規定異性才能結 11/24 18:22
igetlost:婚不是嗎? 那我不懂法律議題上其為何不存在 11/24 18:23
igetlost:法律上就已經幫你分類異性戀才能結婚了 你還要忽略ˊˋ 11/24 18:23
異性結婚和異性戀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你要忽略法律上沒有「xx戀」相關字詞的事實?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18:27)
igetlost:婚姻的初衷不就是為了兩個"相愛"的人結合有法律保障(雖然 11/24 18:28
我覺得你是不是活在自由戀愛的時代太久了才以為婚姻制度是來自相愛呀
igetlost:不可否認現在很多人濫用結婚不是在此用途) 那這就是變相 11/24 18:29
igetlost:在告訴你"異性戀"才可以結婚 這並不是要說出來才可以 11/24 18:29
igetlost:如果可以跟相愛的人結婚 誰想要跟另一個不相愛的人同享婚 11/24 18:29
igetlost:姻背後的法律意義 11/24 18:30
法律上沒有的東西你硬要補腦完全無法說服人呀 你要怎麼解釋相愛只能有兩人? 為何近親不能結婚? 婚姻制度很明顯是基於每人皆是一父一母的事實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11.248.214.121 (11/24 18:44)
whatafuck:推 11/24 19:54
gh8855964:你說婚姻是針對異性,那因為反同性戀而反"伴侶制度"的人 11/24 21:02
gh8855964:你不覺得其實就是一種歧視嗎?不會影響到他們的權益,那 11/24 21:03
gh8855964:他們為什麼要反對? 11/24 21:04
Drizzling:............... 11/24 21:49
windseeker:哩供啥? 11/24 22:09
sophia1993:我什麼時候說要分類了拜託要戰人之前看清楚可以嗎 11/24 22:52
Taidalmc:試定義什麼叫廢文? 11/24 22:54
philophiloQQ:只能推神反串了。 11/25 00:45
kssk7997:有種當面跟我再說一次 11/26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