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AmAwesome:...那麼多篇文 你回一篇最廢的 11/24 14:11
我只是回應"歧視" 引用一段而已
很多篇都在護航教授不是歧視阿
推 almondchoco:樓上回篇不廢的看看啊 11/24 14:13
→ almondchoco:靠是版主 我要被水桶了 11/24 14:13
推 IAmAwesome:我意思是說 挑他的文回很無趣而已哈哈 11/24 14:52
→ Ahephi:almondchoco:你誰啊 亂么吉 11/24 15:03
噓 barsyy:花蓮人,要爭取蓋蘇花高,他是不是可說:埔里人花蓮人本來 11/24 17:20
→ barsyy:就是平等的,只有地理差異,覺得花蓮人不該有高速公路,就 11/24 17:21
→ barsyy:是認定花蓮人是次等公民,就是歧視花蓮人,反對的人如說自 11/24 17:21
→ barsyy:己不是歧視,他們就真是偽善噁心? 11/24 17:21
反對的有一堆是花蓮人...而且這件事跟"人權"完全無關...
台大要不要蓋文學院大樓 汐止要不要蓋捷運 跟人權有關嗎?會扯到歧視嗎?
→ barsyy:要說對方「歧視」的前提必須確認事實上同性婚姻是正確無誤 11/24 17:21
→ barsyy:的,或是對方是無理攻擊。但這個議題現在還在討論,現在就 11/24 17:21
→ barsyy:說對方偽善噁心,只顯出這種說法根本不是在理性討論。 11/24 17:21
同志是天生的 同志婚姻自然就是正確的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同志 性傾向是後天的
目前全世界的研究幾十年
都是"未有可改變性傾向的證據"
推 tihgl:好奇問..性傾向無法改變的證據在哪?以前好像聽過後天因素 11/24 18:15
→ tihgl:也會對性傾向造成影響 11/24 18:15
http://ppt.cc/hoq9 http://ppt.cc/a590 這是唯一找到中文的
其他大部分都是英文
推 sfanny:想要無法改變的證據 為何不想想有可以成功改變的證據嗎?ww 11/24 18:22
→ sfanny:而且 號稱有改變的案例 已經自殺了 美國走出埃及也解散了 11/24 18:23
噓 a5378623:喔 11/24 18:52
你有噓的自由 但還是希望你拿出反對我的見解一起討論
推 takumixnobu:拿蘇花高不當類比吧 11/24 19:02
→ whatafuck:同性戀和異性戀有身體差異?? 你想嚇死誰啊 11/24 19:52
我是指和男女的身體差異一樣
異性戀是男+女 同性戀是男+男 女+女
※ 編輯: roccqqck 來自: 114.25.193.42 (11/24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