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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ie (Choie)》之銘言: : 我是童軍社的社員,針對moststarest同學在我們團版所po的道歉文已經看過了。 : 我想今天大家都知道,暴力的舉止是不對的,所以moststarest同學才會po道歉文,但是 : 我們童軍社長期以來一直替校方在開學及畢業典禮等做服務,而也像大家看到的,我們做 : 的是顧門和指引方向的工作,所以在這樣的合作關係下,我們並無法預知到今天會發生像 : 這樣激烈的衝突。 童軍社的同學辛苦了。weary網友轉錄的是相關社團的新聞稿,他們詮釋事實的角度有刻意 性模糊是非的判斷焦點,我看了以後,覺得有必要釐清一下。 台大校方為了新生的開學,會舉辦相關典禮,而典禮的流程與內容,會設計相關主題。 以及請相關社團參與,例如學生自治團體學生會。 而學生會與性別相關社團合作,希望在此一新生典禮中推動安全性行為的宣導。 OK重點來了。學生會的希望,是否屬於學生會的法定權利,或是屬於反射利益而必須受限 於校方的裁量。答案是後者。校方准,那就讓相關社團有宣傳的機會;有利於社團的價值 觀。屬於社團的反射利益的領域內,校方若不准,就不利於相關社團的宣傳。可是校方也 沒有違法。 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又沒規定「時間上」「必須」在新生典禮中推動才行! 而相關社團並未從法律「自動」取得神聖的授權,有法定權利非進入禮堂舉旗繞場不可! 某位網友喳呼喳呼認為校方「事後沒有取消核准進場」的權力云云,是錯誤的見解。 畢竟「非入場不可」並不是社團的法定權利。社團不可妄自托大、顛倒法理是非。 校方有決定權;以「最新」意向為準。所以「後意向」優於前意向。這會難懂嗎? 退其次,社團訴諸學生會長的「准許社團利用其時間」,也無法破除校方的秩序管理權。 因為這超出學生會長的「在場活動權限」。不懂嗎?舉個例:若比照社團此種思維, 明年度的學生會長決定引介校內有參與直銷(Nu Skin、緣...)經驗的同學來談「口才與 人生」的話題,校方非放行不可嗎?.... 你們認為性別議題重要,但反諷:若下屆學生會長認為直銷有助訓練口才,才是重要,怎 麼辦?學你們社團囉:所以下屆學生會長決定請直銷的同學來,不直銷喔所以既然不是商 業行為!只是來場公益演講;所以咧?校方非准不可咧?笑話! 先前有網友說過了;社團要推動理念,很好。如果在大門外的場合定點發放,讓路過的同 學自行隨意;那麼社團立場就站得穩。可是這樣就沒辦法出名。只要不是大一新生菜鳥, 大家在台大待久了,對社團的想法也都心知肚明。沒啥感到震撼可言。社團也不用在媒體 前說三道四彷彿全是校方的錯。 校方有權取消先前的答應;這一點請弄清楚(即便社團會不爽;但世界又不是繞著社團走 )。因此社團硬要持旗幟在場內遊走,教官先是廣播請社團離開(影片為證),可沒有動 手。結果想當然爾這些學生不走<==好好講,講不聽;OK只好用強制力,校方完全合法。 老話一句,社團要宣導理念,大家能理解;但若論理念、大新、大論、大陸社也有崇高理 念,那他們也全部舉旗幟硬要繞場好了?可以嗎? 校方固然屬於保守派,的確反悔先前的承諾了。可是請搞清楚,這本來就是校方有權更動 的。除非屬於社團的「法定權利」,校方才無權剝奪。但社團上述的堅持入場行為(就算 「先前」校方曾准許但「後來」取消)不屬於。校方若准許社團「進場發保險套」,只屬 於社團的「反射利益」,並不是「權利」。所以剩下的流程其實都不用多說了。 一句話:固執主張「非要」進入會場四處遊走來持旗繞場不可,根本是顯而易見的無理; 若在場外定點發放,讓路過者自行隨意索取,則合理。校方無權在「場外」趕人。所以呢 ? 但社團偏偏不走合理的路。然後還耽誤到童軍社(如前所述,校方有權邀請校方評估適合 在場內的社團,而童軍社屬於之;難道這些性別社團眼紅嗎~)。 至於性別社團成員的網友腦中已經滿腦子自己社團的理念如日月之崇高,此種思維當然就 蒙蔽了是非判斷,當校方的確是因為保守而取消准許入場時,老實說校方也沒違法;但社 團成員因為自以為義,也就「義無反顧」,就因此決定硬闖、硬要舉旗繞場、就是不想待 在場外發放。 最後就變成新聞所講的衝突了。但錯在性別社團一方的責任,其實比較大。 PS:各位出社會工作後,你若拿性別社團此種自以為義的邏輯,要教育某位曾自己說過未 受過完整性教育(但她說反正她認為不重要也不想聽)的女同事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拿保 險套到她面前、跑過去向她宣講性行為的安全做法。各位猜猜看若她告性騷擾,告不告得 成?... 社團行動正當性,若從結果逆向反推回來去思考,性別社團昨天的行為,因此是不是自以 為義? 後篇還有網友說:為何不能由社團(自己判斷「自己有權」)在「新生典禮」中去傳布跟 性意味有關之物品與聲音,這可是為了推廣性教育耶...叭啦叭啦一堆的... 這不就是前幾段說的,成員已經預先設定自己理念之崇高,眾人皆須被迫配合嗎! 講難聽點,在公司要教育女同事的某位(跟性別社團自以為義的腦筋一樣的)白目,他/她 秉持的推廣性知識的理念,就不崇高嗎? 一樣是性騷擾!性別社團自己立場站不穩,還有臉自以為義?笑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owtyyw:推~ 09/09 01:44
sorg:到最後還是學校可以片面更改信諾 特別權利關係一點都沒突破 09/09 01:45
sorg:說在這種情形下學生自治起得了多大作用 可能也是天方夜譚 09/09 01:45
raistL:推!!這篇說出了我想說的XD 09/09 01:47
milvus:推 終於 終於~~ 09/09 01:47
owtyyw:對阿 所以ecfa過了 呼~ 09/09 01:48
Mosin:校方的確擁有決定權,這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事後取消核准, 09/09 01:49
Mosin:或者說前一天取消核准,這種做法還是會讓人不滿 09/09 01:49
oldfatcat:不滿也沒辦法啊,畢竟跟學校無關吧 09/09 01:51
LoveSeverus:說得有道理 09/09 01:52
Mosin:當然,不滿也不代表社團可以進行後續的這些行為 09/09 01:52
hamblin:不滿? 匹夫見辱,拔劍而起。 學生會是想不出其他解決方法? 09/09 01:53
LoveSeverus:我支持性別友善 但不支持這種做法 09/09 01:54
feaheresy:當時只剩硬闖一途? 09/09 01:54
keninvin:這件事學校不是不知道 不到一天前取消"核准"這根本是突 09/09 01:54
keninvin:然捅你一刀吧 整件事情的責任還有待商榷 09/09 01:55
keninvin:我不認為這用"法定權力"就可以打發掉學生們 09/09 01:55
FOLLOWBEE:推這句 社團不可妄自托大、顛倒法理是非。 09/09 01:55
peter4710032:你這篇這麼多字,我給你「依法行政」四字總結。 09/09 01:56
keninvin:有甚麼事不是不能談 馮學務長今天這樣作擺明不想談 09/09 01:56
peter4710032:依法行政好不好呢,好,好得很。 09/09 01:56
Bourbaki:樓上這樣也可以噓 真是讓人佩服 09/09 01:58
peter4710032:當然可以噓,除非這是個只有法治的社會,除非所有人 09/09 02:00
a199160815:樓上 為什麼P大不能噓呢^^? 光K大的說辭就夠幫噓了 09/09 02:00
a199160815:是樓樓上。 09/09 02:00
ah64apoche:推推!!~ 09/09 02:00
peter4710032:都同意在現有法規下,作一個舒適而安全的人生大夢 09/09 02:01
peter4710032:當你的想法都被法規箝制的時候,你就再也沒有自由了 09/09 02:01
hwaien:唉~ 09/09 02:02
LoveFluid:一直都沒有到被法規箝制那麼嚴重吧? = =" 09/09 02:03
keninvin:沒有法規 只有箝制 (茶) 09/09 02:03
kssk7997:我真不懂說話不算話是哪種法定權利,我繳稅給他們工作就 09/09 02:03
kssk7997:是讓他放我槍就試了 09/09 02:03
kindependent:的確校方有權決定 因為這是他們的場 推 09/09 02:04
LoveFluid:校方:場地、裁判、球證,你們怎麼和我鬥? 09/09 02:05
capri75:法規根本就是權威者奴役、壓制下位者的武器... 09/09 02:05
LoveFluid:校方:場地、裁判、球證都我的人,你們怎麼和我鬥? 09/09 02:05
kssk7997:推樓上,校方:場地、裁判、球證都我的人,連一些球員也 09/09 02:09
kssk7997:是我的唷,你怎麼和我鬥? 09/09 02:09
hwaien:為何不教一下如何用呢? 相信這樣更完美 09/09 02:10
mividaloca:誰的場? 何時會有弱勢團體的場 學校的場不是學生的場? 09/09 08:09
kdjf:看完我只想回一句話: 信賴保護 09/09 08:18
f575739:推 法規箝制說得太過了,難道你不守法喔 09/09 08:36
f575739:不是有錢就是大爺耶= =" 09/09 08:37
f575739:要學生自治也不是不可,學校行政人員退出你們最爽了 09/09 08:37
f575739:所有事情都學生自己來,真是好傻好天真 09/09 08:37
bj26bj:一言以蔽之:學校再怎麼樣蠻橫,臨時強行阻撓,我們都要當好學 09/09 08:43
bj26bj:生乖乖聽話,這樣才會有棒棒糖可以吃 09/09 08:43
IAvAI:推~! 09/09 08:56
bluemkevin:學校都是為大家好 ^.< 09/09 09:01
a0652qj:推原po有理...不管怎麼說,亂灑保險套真的很令人不舒服... 09/09 10:29
xcharlotte:反正就是自己的訴求最重要,別人怎麼想無所謂 09/09 10:35
ytapjqmp:推原po 09/09 10:35
ololool:推 09/09 10:53
ymctd:校方裁量所生的「反射利益」?原來公法上權利和反射利益的區 09/09 10:54
ymctd:分是看有沒有裁量權限? 另外我覺得討論這種議題沒有必要 09/09 10:55
ymctd:一直用法律用語切入 09/09 10:56
ymctd:對非法律系同學 我們丟出一大堆法律用語只不過是種知識暴力 09/09 10:58
nightjoker:就算被學校阻撓,在會場外發不行嗎?偏偏要衝入會場... 09/09 11:13
nightjoker:再怎麼樣也要對當時的講者和會場人員保留一點尊重吧 09/09 11:15
nightjoker:不尊重他人立場,拿什麼去希望獲得別人的尊重呢? 09/09 11:16
fulyh:to ym:中文詞序本不固定,你讀之偏了,請自行調序以反映我真意 09/09 11:49
中文中,副詞修飾語在句子中的順序不固定,所以中文才跟法文德文相比,較需斟酌閱讀 否則句意會模糊;既然ym讀偏而搞錯我的原本意思,那我還是改一下,幫助讓眾人容易閱 讀好了。 此外,反射利益四字,非法律系不必管此名詞;重點是:性別社團高唱的他們可以恣意進 場的正當性,是0。校方可准,嗯,校方開明;但若校方突然反悔不准,固然這讓校方顯示 保守不開明;但「保守」本身有違法嗎?沒有。 因為性別社團的「新生典禮時硬要進場舉旗四處遊走、發保險套」算什麼天公地道讓校方 必須保障的社團權利?根本不是。的確,給了童軍社入場,童軍社獲得利益;不給性別社 團入場,比較吃虧沒獲得利益。所以學術上用反射利益的概念形容之罷了。 可是,性別社團講道理的話,搖搖頭在場外定點發放不就得了? 偏偏自以為義覺得校方千錯萬錯,而製造騷動個什麼勁!
dan800512:推原PO 09/09 11:49
※ 編輯: fulyh 來自: 140.112.4.183 (09/09 12:06)
kevinapo:推原po這篇 09/09 13:02
cutecoins:違法怎樣? 衝突又怎樣? 雖然沒加入 但我看到新聞只有拍 09/09 13:13
cutecoins:手叫好 學校不要臉 還跟牠客氣什麼 09/09 13:14
peter4710032:我覺得你真的冥頑不靈,的確適合乖乖龜在當權者膝下. 09/09 13:28
nightjoker:要宣傳可以在場外發放,而不需要闖入會場 09/09 13:38
nightjoker:跟在不在當權者膝下有什麼關係?跟冥頑不靈有什麼關係? 09/09 13:40
nightjoker:直接扣他人帽子實在看不出有什麼意義 09/09 13:41
peter4710032:當你已經無法懷疑自己身在的世界時,我說什麼都沒用 09/09 13:41
peter4710032:我只得承認這世界已慢慢不是一個反思的、革命的社會 09/09 13:42
chandler0227:為什麼可以把衝突合理化~不懂? 09/09 13:42
peter4710032:我又能怎麼樣呢,就扣我帽子吧,也無妨。 09/09 13:43
peter4710032:沒有人要把衝突合理化,之中的錯誤的確該出來道歉 09/09 13:43
peter4710032:但是更大格局的限制在哪裡?不試著想一下嗎? 09/09 13:43
nightjoker:不夠理性的話要談什麼反思?拿什麼去推行理念? 09/09 13:44
peter4710032:你以為我是活動者嗎?我是旁觀者呢,還不至於激動到 09/09 13:45
peter4710032:失去理性,我憂心的是,只有理性而且是侷限的理性。 09/09 13:45
peter4710032:你會以為追尋片面的正義真能帶給自己安全,那才是不 09/09 13:46
peter4710032:理性中的不理性,因為你根本無法懷疑了。 09/09 13:46
Fitzwilliam:理性這個詞拿來對付走投無路只能抗議衝撞的人挺好用的 09/09 13:48
peter4710032:而現實就是,這就是世界上當權者普遍的技倆,愚化。 09/09 13:48
nightjoker:別人的理性就是侷限性的,正義就是片面性的? 09/09 13:48
Fitzwilliam:所以某台女記者公然把樂生院民稱做「流氓」 09/09 13:49
nightjoker:這種不夠客觀的用詞就少拿出來說嘴了 09/09 13:49
peter4710032:不然請教你,當時「特殊時空下的偶然衝突」要如何推 09/09 13:49
peter4710032:廣而成一個普遍的狀況?我所說的壓迫是普遍的呀。 09/09 13:50
peter4710032:還有請您最好少拿這種語氣說話,你在泯滅自己的理性 09/09 13:50
nightjoker:現在談的是不應該闖入會場,而不是普遍性的壓迫 09/09 13:51
peter4710032:我是在談普遍性的壓迫。我不是當事人,我不管小格局 09/09 13:51
nightjoker:從頭到尾沒人說宣傳不對,問題出在宣傳的手法 09/09 13:51
peter4710032:就算要道歉也是人家私事,我管得著嗎? 09/09 13:52
nightjoker:既然你要談普遍性的壓迫就請你再看一次這篇文章的內容 09/09 13:52
peter4710032:我看得非常清楚,作者完全踩在「法治」之內說話 09/09 13:52
peter4710032:因為只有法治,所以我非長憂心,所以我噓文,可嗎? 09/09 13:53
Fitzwilliam:古有以理殺人,今有以理性殺人。同樣為壓迫者權勢服務 09/09 13:53
nightjoker:這篇文章的主題跟你推文是兩碼子事 09/09 13:53
peter4710032:看清楚我推文,這完全是同一回事。 09/09 13:53
Fitzwilliam:校方自己的承諾是可以初一十五不一樣的,這也算法治吧 09/09 13:54
nightjoker:宣傳本來就很合理,只要手法正確並沒有不可接受之處 09/09 13:54
SadCrusader:先學會尊重。 09/09 13:54
peter4710032:手法正確還被黑箱掉呢?申請然後被臨時取消呢? 09/09 13:54
nightjoker:校方有錯,宣傳的手法也是有問題的 09/09 13:54
peter4710032:有問題,但那是小格局的問題,是私人問題,我說過了 09/09 13:55
Fitzwilliam:尊重?恐怕是掌握權力的學務長等大官應該先示範的 09/09 13:55
peter4710032:好,我用私人這詞是不當的,但,那沒有普遍壓迫嚴重 09/09 13:55
nightjoker:請問在會場外定點發送很難嗎?尊重台上和會場人員是很 09/09 13:55
nightjoker:基本的禮貌吧 09/09 13:56
Fitzwilliam:在上者帶頭示範人無信不立,這是哪門子教育? 09/09 13:56
peter4710032:你今天能夠定點發送,明天學校說定點不准發呢? 09/09 13:56
peter4710032:原則性的退讓,最後就把空間完全讓出了,就消失了 09/09 13:56
nightjoker:那學校有說不能定點發送嗎= = 09/09 13:56
peter4710032:沒有,但你怎麼擔保接下來沒有? 09/09 13:57
nightjoker:給Fi大,我認為雙方都有錯誤,而非全然是一方的問題 09/09 13:58
peter4710032:這種漸進式的扼殺的確讓大多數人沒有知覺啊 09/09 13:58
nightjoker:定點發送要是被禁止,那就是學校的錯,因為那並不影響 09/09 13:59
chandler0227:你可以抗議校方的不合理~但非得用這種手段? 09/09 13:59
nightjoker:他人。但是闖入會場灑保險套是很不尊重講者的行為, 09/09 14:00
peter4710032:一直在繞圈耶,手段不對不代表背後初衷全錯啊 09/09 14:00
nightjoker:也會對會場人員造成秩序上的困擾,我想這就是不同之處 09/09 14:00
peter4710032:不好意思,我想這討論得冷靜一下,沒有新的論點了 09/09 14:00
chandler0227:我沒說初衷有錯喔~但不應該用這樣來合理化手段 09/09 14:01
nightjoker:是的,原意本來就沒錯,所以我強宣傳調'手法'有問題 09/09 14:01
chandler0227:不管做什麼都理念是對的來藉口就好了這樣? 09/09 14:01
nightjoker:不要造成困擾的話,我想這活動的立意是很可取的 09/09 14:02
Jojam: 推peter大 這才是該注意到的問題 09/09 14:59
bztfir:中肯推 09/09 15:54
alex800826:推原PO 太中肯了 09/09 16:46
alex800826:只覺得社團最後機動到有失台大人的臉 09/09 16:46
lovekleber:原來學校是校方的 我以為學生多少有點自治的權力 09/09 17:42
oldfatcat: 開放跟放任是兩回事 09/10 00:06
peter4710032:不思開放與譴責放任則可以是同一個人做出的事。 09/10 00:48
oldfatcat: 就像維持現狀和避免混亂可以是同一個想法的目的一樣 09/10 01:22
goodarthurup: 09/10 02:14
onthesea:他們就是想紅阿 09/10 02:24
Yie: 09/11 18:25
JingXD:說那麼多 那些人就是想紅啦..= = 09/12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