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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回應中有澄清了 但是我覺得還是可以用回文的方式說的更清楚一點 先關於協議這件事情 因為當天下午告知希望隔天開始不使用時 你們工作人員點頭稱是並沒有意見、也沒有回應說將會開會討論 所以造成我這邊以為是達成協議的意思表現 這是個誤會,在此道歉 我認為這件事情就不必再繼續討論 一開始的PO文,並不是針對昆蟲系而來 而僅是敘述一個四系長期以來的困擾 "有外系學生/營隊進入使用" 做的呼籲 其中包含了有租借場地與沒租借場地的情況 這次造成的爭議,主要是文學院沒有與四系學生溝通 擅將廁所借用給營隊使用 營隊在此方面當然是用得心安理得 但是由於院方不通知的態度造成了四系同學的誤會。 再次重申強調我原本的論述: 1.使用權問題: 這次昆蟲系有做好處理,但以往大部分進入的外系同學或營隊 僅是路過來上廁所,並沒有借用 院方沒有跟四系告知便借用廁所的做法也有造成誤會之虞 (該地並非在文學院內,四系學生自然不會覺得場地有連帶被借出去) 2.秩序問題: 這點我並沒有提出,或許是其他文學院同學的意見 確實昆蟲系在這點處理得很好,我認為應該讚許 但,並不是每一群進來使用的人都這麼彬彬有禮 並且原PO的立場是:本來就不希望外系同學/校外人士進來使用 3.整潔問題: 後來文院表示上下午皆有打掃,確實昆蟲營也沒有造成這樣子的困擾 但是若今天同時有兩三個營隊在這附近活動,無論有沒有確實打掃 排容量都不夠。 4.失竊問題: 失竊問題在這個空間一直都存在 我在原PO文中連哪個系現在正有在使用都沒有提及 僅就一個事實現象作批評 並沒有要誣賴任何人 但是,若此地進出人員變多、複雜化 那麼不只無法管控,失竊問題也會加劇。 5.破局問題: 上面已有說明 6.代表性問題: 就算我並不是任何單位代表 但當初與昆蟲系接觸時是有經過系學會長授意,並與當天在場的四系人員討論的 並且,我想單純以一個文學院學生的立場PO文呼籲外系不再使用,應該不需要甚麼頭銜或代表甚麼。 看第一篇PO文的推文也可以了解,許多同學也與我有同樣想法。 7.前後說法不一,模糊焦點: 我相信我從頭到尾都是強調希望留給文院學生一個私有、自治的空間 擔心小朋友等等的說法,並不是我的看法。原PO並不會影分身 且,目前所有的PO文都僅由保護自身的權益出發,我其實並沒有那麼好到會考慮進來使用者的事情 以上幾點回應。 昆蟲系這次使用我們的空間名正言順、經過正當程序 雖然我們有所誤會但仍理性解決,在此致謝。 祝昆蟲系到16號的營期順利、愉快。 但我要再次重申: 希望外系同學或營隊,今後不要再使用文學院系學會四系空間 不只因為仍有許多問題尚未解決 更因為我們希望有個私有、自治的空間。 文長,謝謝各位的耐心。 ※ 引述《a21andy823 (Andy)》之銘言: : 先說明一下昆蟲研習營一直以來租借文學院場地之流程: : 1. 填寫場地租借單 : 2. 繳交本次活動企畫書 : 3. 經文學院核准後繳交場地使用費 : 對於四系聯合自習室外廁所的使用,經文學院確認後,亦屬於我們租借的範圍。 : 以下為7/4當天使用四系自習室廁所整件事件的發生經過: : 第一次被告知音量過大,我們立即加強使用廁所時的秩序管理,經管理後有確實改善。 : 第二次被反應認為我們沒有權力使用此廁所,並貼上了此張紙條 : http://tinyurl.com/mzc7tz6 : 但張貼此紙條前不但未與院方確認廁所使用權,且四系間也未達成共識,導致有未明事 : 實的同學,對上廁所的小朋友指指點點,使小朋友感到不舒服。 : 第三次繼我們使用廁所之後,又有同學提出使用權之疑異,敝系即派出活動長了解情況, : 當時日文系同學片面告知我們明日不可繼續使用廁所,但活動長表示需待當晚開會後才能 : 給予答覆,因此雙方並未達成任何協議。 : 第四次該同學前往昆研營營本部,逕行告知我們的工人(非昆研營幹部)廁所只能用到今晚 : (7/4),未待我們回覆即離去。 : 當天(7/4)晚間約六點時在FB全台大系學會版內,歷史系公關提出我們廁所使用權的 : 疑問,我們於當晚約九點回覆,隔天一早即前往文院系辦確認使用權,院方認可我們的 : 廁所使用權並張貼此公告 http://tinyurl.com/kmnnubf : 針對板上這次的事件有幾點想要澄清: : 1. 使用權問題---根據文學院方認可,我們確有該廁所使用權。 : 2. 秩序問題---昆蟲研習營地被反應音量過大後,我們立即就把大地遊戲改到教室內並要 : 求小隊輔加強秩序管理。現今在營期時間內,文學院已無任何室外活動。 : 3. 整潔問題---為維持文學院環境品質,上廁所時,我們使用自行攜帶的洗手乳、衛生紙 : 與垃圾袋,並清除所製造的垃圾,對於環境整潔的維持應無疑慮。 : 4. 失竊問題---文章中提及自習室失竊事件,在當天(7/4)下午以口頭表示我們與此事件 : 無關,但在文章中並沒有清楚交代,使我們營隊遭人非議。 : 5. 破局問題---7/4並沒有與四系達成協議,所以無破局之說可言。 : 6. 代表性問題---原PO並非任何單位之代表。 : 7. 說法前後不一,模糊焦點---先前文章以整潔、失竊等問題,質疑本營隊之使用權。經 : 我們確認使用權後,卻向文院院方表示,是擔心本營隊小朋友之安全,才不讓我們使用該 : 廁所。 : 台灣大學昆蟲研習營,在每年舉辦的過程中,十分注重各方的反應,不斷的改善。我 : 們能夠體諒四系自習室廁所被外系使用之不便,我們也願意盡最大的努力以降低對四 : 系的影響。 : 回覆此篇的目的即澄清不實之言論,並維護本系營隊之名譽。 : 2013台灣大學昆蟲研習營 總召 昆蟲二 朱英迪 代表全體工作人員 謹上 -- If drama be the food of faith, go 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09.95 ※ 編輯: peterzz1 來自: 114.45.209.95 (07/07 01:13)
b7239921:也就是說「希望大家不要來用那邊的廁所」這個呼籲還是存 07/07 01:31
holowang:推,可向文院院辦反應 07/07 01:32
b7239921:在的,文學院方同意出借廁所一事並不影響四系學生的這個 07/07 01:33
b7239921:訴求,只是看來四系學生除了向同學們呼籲之外,也必須向 07/07 01:34
b7239921:院方表達抗議。獲得文學院方授權使用廁所,並不代表獲得 07/07 01:35
b7239921:四系學生的認可,只不過我們於法站不住腳罷了。 07/07 01:36
sharon0627:樓上是想說於法站得住腳吧XD 07/07 01:38
b7239921:我是日文系的啦QQ 07/07 01:41
b7239921:其實有一點很尷尬,那就是其實四系自習空間有裝設門禁感 07/07 01:48
b7239921:應設備,不過它是壞掉的.....但重點不在於他是否故障,而 07/07 01:49
robinlien:推 07/07 01:50
b7239921:在於「就算它沒壞可以鎖門,它裝設的位置也無法阻絕他人 07/07 01:50
b7239921:進入廁所」...... 07/07 01:51
其實我與這位同學的看法相反XD 我覺得今天如果我們那邊的門禁恢復了,那就有私領域(會辦區)跟公領域(公佈欄、鐵櫃、廁所區)的分別 我們的私有自治算是有獲得保障 那只要在環境不髒亂的前提下,外系或校外人士想怎麼使用都無妨 我個人是想往這方向努力,但院方不肯。 以上的想法並沒有代表性喔 ※ 編輯: peterzz1 來自: 114.45.209.95 (07/07 01:54)
openbestbook:有去跟人家的代表"談" 就不是"呼籲" 第4點避重就輕 07/07 10:48
openbestbook:再者 在推文看到有同學跟你有同樣想法並不能代表甚麼 07/07 10:49
openbestbook:更正 第6點 07/07 10:49
Uram:院方都答應了 請自己去跟院方抗議 不是在針對有得到合法同意 07/07 13:13
Uram:的人.. 07/07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