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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ff23 (無悔的人生)》之銘言: : 標題: Re: [心情] 說好的言論自由呢 : 時間: Wed Aug 17 16:10:05 2011 : : : 1 =17 8/08 wearytolove □ [公告] kittyear 警告一支 : 2 =32 8/09 wearytolove □ [公告] kittyear 妨礙看板使用 水桶一週 : : 從上述觀之,已有前案紀錄在版留存, : 累犯者即可不須再警告,逕以規定處理。 : : 請問上述紀錄是不正確的嗎? : : 你想質疑版主不依法行政,最好先去翻翻什麼是依法行政? 放大絕了 : : 給你個提示,依法行政拘束是公務員,你要講的依法行政是哪個? 你法律學到哪去了 不用依法行政的話輪得到你在這講法學放大絕嗎 今日板主刪文 就是依板規站規行使權力 當然要類比行政法的原則 而由於板規站規常逾越行政法之範疇 各部法門之原則本為共通 也可以在此檢驗板主的判決 : : 要戰法學素養我很弱,麻煩一下練一下功夫再來好嗎!!! : : 筆電、網路我也不行,筆電、網路跟台大有什麼關係?莫非台大要送筆電? : : 我管你是不是台大的,要發文,有個限度好嗎? : : 有本事你就反駁我這篇,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staff23:你把憲法原理原則 行政罰 刑法的概念混淆了08/09 01:00
staff23:CP版主也能管08/09 01:01
staff23:單一看板重複發文(洗版或洗文)屬於版主管轄08/09 01:01
staff23:單一文章複數看版重複發文就是站方規定的cp 08/09 01:02
staff23:版主亦有權管轄08/09 01:02
staff23:要用基本原則審查不是不行 問題是你還記得當有最大自由時 08/09 01:03
staff23:別人也就沒有自由......... 08/09 01:03
staff23:這不是原理原則能審查的.....而且ptt屬於行政罰的概念 08/09 01:04
staff23:你拿刑罰來做什麼? 08/09 01:04
每當有人提出關於看板管理的相關法律原則 你總是放個大絕說是不適用XX 今天竟然連行政法都不適用了 我這想用法律保障權益外行人實在一頭霧水 究竟法律是不是只是拿來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呢? 到底要用適用什麼法律原則何不說清楚? 要是你只能引述板規的話 我覺得你還是別再提法學了 : : ※ 引述《kittyear (凱蒂耳)》之銘言: : : 我發文大家不喜歡 要噓到XX我也認了 : : 但版主沒有任何通知 就直接刪我文是哪招? : : 我看了看板規 在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的情況下 : : 版主這樣自由心證亂刪文 會不會有點太濫用職權了呢? : : 我的文章是我的心血 你要濫用你的職權亂刪 也好歹留備份給我 : : 最好再解釋一下 你引用哪條板規可以亂刪我的文 而且不用任何的告知與詢問 : : 我很希望知道 是我板規漏看了哪一條 : : 還是說台大就是比較厲害 板規參考就好 版主自由心證可以無限上綱 : : 如果真是那樣 難怪那些台大學生自己一高興 : : 也可以虐貓 約砲 貪汙 搞內線 比中指 亂噴精 : : 反正自由心證天下無敵嘛~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210.37.217 : 推 reluctant:可是有個小問題,這兩篇文章的性質不是很相同,警告是否 08/17 16:11 : : 這個我之前在某個場合有跟最高院的法官閒聊過,前案紀錄是品格證據的一部分,當有瑕 : 疵的時候,除非已逾法定期間(具體時間無法告知),不然無論是何種犯罪,都是犯罪後 : 的參考。 主證據板主都沒提出就逕行判決 身為法律人當口誅筆伐 竟然可以扯到品格證據這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補強證據 其心可議 學人精神蕩然無存 : : 從那個發表的狀況來說,都是違反文章發表規定,無論態樣、內容為何,無礙文章發表違 什麼規定 請明示 : 反規定之事實。 : : 簡單說就是,要就遵守規定來發表,不然你可以不要發表、不在這發表、或者不遵守規定 : 發表。 簡單的說 就是遵守規定管理看板 鄉民不爽可以不要看 不要看 不要看 就好 : : 不遵守規定發表,被刪不是剛好而已?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20) : → reluctant:有延續到這篇,應該明文規定,這樣可能會比較好吧.... 08/17 16:12 : → kittyear:當然沒有啊 -.- 08/17 16:15 : → kittyear:根據板規來看 若延續警告就可以直接處分 但公告咧? 08/17 16:17 : 推 reluctant:我認為s大您說的都是正確的,如果要從這個部分下手,未 08/17 16:23 : → reluctant:明文規定我覺得是一個瑕疵。 08/17 16:23 : : 版主權限->依據站規而得->站規不得牴觸中華民國法律、不足事項得以適用,用解釋就行 : 了。 :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27) : 推 reluctant:是這樣沒錯。但是這時候刪文理由就不是因為他之前得到 08/17 16:28 : → reluctant:一隻警告所以刪文,而是版主權限所以刪文。有一點點差別 08/17 16:28 : → reluctant:雖然結果相同。就當我是個龜毛人吧。 08/17 16:29 : : 這樣講吧 : 刪文的權限是站規授予,版主遵守,刪文原因是考量已有前案紀錄,發表文章 : 再次違反規定,這樣應該就可以串起來了吧。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32) : 推 kittyear:品格證據如與犯罪事實無關者 能不能操作你自己查一下吧 08/17 16:32 : : 當然可以,因為那是法官處罰量刑的參考之一,品格證據是跟著你一輩子的 : 你這個問題我很早之前就問過了,還有進階版要不要聽? : → kittyear:之前警告是亂給數據沒給資料來源 但這次我可沒給任何資料 08/17 16:33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37) : 推 kittyear:一樓的質疑 反而是比較正確的品格證據概念 =_= 08/17 16:35 : 推 kittyear:被告之前科紀錄等品格證據如與犯罪事實全然無關者 08/17 16:43 : → kittyear:為避免影響職業法官認定事實之心證 該等證據應不得先於 08/17 16:44 : → kittyear:犯罪事實之證據而為調查 08/17 16:44 : → kittyear:基於習性推論禁止之法則,除非被告主動提出以為抗辯 08/17 16:45 : → kittyear:自亦不容許由檢察官提出被告之品格證據資為證明犯罪事實 08/17 16:45 : → kittyear:俾免導致錯誤之結論或不公正之偏頗效應。 08/17 16:45 : → blessyou0606:事實:亂板 08/17 16:46 : → kittyear:100年度台上字第2806號 1000526刑11庭 08/17 16:46 : : 所以說你要再練一下功夫, : 他只是告訴你,不准檢察官單獨拿品格證據作為犯罪事實的認定, : 先向法官提出,也沒有禁止法官不得調查犯罪嫌疑人的品格證據, : 法官審完案後,必須依職權調查犯罪嫌疑人的品格證據,那是法官 : 職權的一部分。 所以呢 你提品格證據到底是想怎樣? : : 你之前被警告的就已經是視為妨礙看板的警告了 : : 再次違反看板任一規定,當然可以審酌品格證據(查看看你有沒有犯過錯)後, ^^^^? 當然可以用品格證據直接證明犯罪? : 直接處理的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52) : → kittyear:所以你的當然可以 其實是不可以的喔 08/17 16:46 : : 所以你的不可以,是沒搞清楚,什麼是可以,什麼是不可以 : 我法學素養很爛,不會找判決,但是我還不至於看不懂判決想說什麼 真的很爛 醜陋的是不思檢討 一心只想陷人於罪 可悲 可惡 : : : : → OoRoO:樓上閉嘴 08/17 16:53 : → itsweb:---建議大家都不要發言 他就會閉嘴了~~--- 08/17 16:53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55) : 推 kittyear:我下面自己的文章有貼原文了 你看懂後就知自己錯在哪了 08/17 16:56 : → kittyear:下面有縱火犯和吸毒犯的例子 你看完應該可以明白 08/17 16:57 : : 看完以後我只知道你檢察官、法官分不清楚 放大絕了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6:58) : → kittyear:品格證據不是你這種參酌方式的 另外板規的警告適用性 08/17 16:58 : → kittyear:和品格證據根本也不一樣 兩者的概念其實無法互通 08/17 16:59 : → kittyear:版主是檢察官兼法官 所以檢察官過不了 她也不用判了 08/17 17:00 : : 品格證據=前案紀錄=粉紅色小本子 : : 在這裡警告+水桶=你的前案紀錄=你再犯規依規定直接處理 : : 版主怎樣歡迎左轉或S收尋 SYSOP 或者 PTTLAW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7:03) : → kittyear:而且最重要的問題在於 板規的警告適用性並非品格證據 08/17 17:01 : → kittyear:警告後"情況未改善"則得依情節輕重處分 08/17 17:02 : → kittyear:版主上次警告我亂給資料 但這次我連資料都沒給 08/17 17:03 : → kittyear:要延用警告處分很明顯不合規定...... 08/17 17:03 : → kittyear:至於你想賣弄的品格證據 其實和這個觀念又差很大了 08/17 17:04 : → kittyear:還有學一下找判決吧 這才是跟法官溝通討論的正途 08/17 17:04 : → kittyear:你私下什麼阿里布達的對談引用 沒有搬上檯面的證據力 08/17 17:05 : : : #1EF_BYiy (NTU) [ptt.cc] Re: [新聞] 二類組10大 台大7個 : :    〔另外規定〕 : :   (2) 板規未盡事宜,而其行為明顯有妨礙看板使用之情事者, :     板主應發文警告,警告後情況未改善則得依情節輕重處分。 : : 煩請kittyear宣稱之平均年薪等相關資料提供可供查詢之資料來源, : : 否則視為妨礙看板使用,再有類似情形發生則水桶一週 : : kittyear 警告一支 : : 請問綠字部分有無錯誤? 是否有獲得妨礙看板警告過? 是不是你的前案紀錄? : : 是不是你再NTU版的ID發言品格證據? : : 請問再次違反看板任一發表規定,是不是屬於妨礙看板之一? : : 版主依職權刪文剛剛好而已  果然是鄉民水準 說是法律人真的是高抬了 : ※ 編輯: staff23 來自: 218.210.37.217 (08/17 17:08) : → kittyear:畢竟都是台大一流學府的學生了 哪能輸我這後段技職的 08/17 17:06 : 推 kittyear:重點在"警告後情況未改善" 我是次被判亂給數據 08/17 17:13 : → kittyear:但這次我連數據都沒給 哪裡是"警告後情況未改善"呢 08/17 17:14 : → kittyear:你自己想想 一個版主刪文搞到只剩品格證據可以用 08/17 17:14 : → kittyear:那還不理虧 更何況她還是檢察官兼法官 早禁用品格證據了 08/17 17: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62.10
OoRoO:你是kittyear派來的齁 08/17 17:58
yanghenry:有沒有人有kittyear的原文阿?版務區沒備分 08/17 18:00
Oranger1316:黑我還在想你怎麼不見了 08/17 18:01
※ 編輯: Demolisher 來自: 122.124.162.10 (08/17 18:08)
staff23:我只知道法律依法行政 規範是公務員拉 08/17 18:07
kittyear:我剛剛才突然想到 品格證據是不是刑法才有的概念啊 -.- 08/17 18:08
kittyear:可是版主執行權力比較像行政處分 適用品格證據嗎? 08/17 18:08
staff23:非公務員 的依法行政 似乎是某學的原則 08/17 18:09
kittyear:staff23你跟我吵了這麼久法律 現在又說和法律無關 08/17 18:09
Oranger1316:隨便啦 我只知道你快被桶了應該是大家都有的共識 -.- 08/17 18:09
kittyear:既然都無法可循 自然是看站規和板規啊 08/17 18:10
staff23:為什麼不適用? 不然警察老拿一個機器在那邊查 是在查什麼? 08/17 18:10
kittyear:版主你為啥刪我文 快點出來來解釋吧~~~~ 08/17 18:10
kittyear:警察可以品格證據給你任何行政處分嗎......Orz 08/17 18:11
Oranger1316:凱蒂噁難得中肯 版主解釋一下就可以送他回桶了ˊˇˋ 08/17 18:12
kittyear:例如查到我以前有買賣贓車的前科 就直接吊銷我的駕照? 08/17 18:12
staff23:部分縣市有規定 某些交通違規初犯是盡量勸導為主 不開單 08/17 18:13
kittyear:我管他部分縣市規定 你不是說管版不適用任何法律 08/17 18:13
staff23:你任何刑罰 行政罰鍰 都會有紀錄在案 08/17 18:14
kittyear:把站規板規翻出來講吧 不要每次進攻都說法律怎樣 08/17 18:14
staff23:你翻到我哪句不適用任何法律拉 08/17 18:15
kittyear:然後自己防守就說版主不是公務員 你不要講法條反駁我 08/17 18:15
kittyear:連依法行政你都要打槍 還有什麼法律觀念適用呢 08/17 18:15
kittyear:版主桶人刪文的概念 最接近的不正是行政法嗎? 08/17 18:16
staff23:依法行政不打你槍 打誰 08/17 18:18
staff23:你知道行政法有多少法規嗎? 概念接近不代表就是 08/17 18:19
kittyear:那你舉一堆品格證據不更自打嘴巴 -.- 08/17 18:20
Oranger1316:版規若有漏洞就補啊 有人想被桶就桶啊 08/17 18:20
kittyear:請問你品格證據 前案紀錄 這些專有名詞適用於PTT嗎? 08/17 18:20
kittyear:照你的實事求是看 概念接近不代表就是 通通白搭了 08/17 18:21
kittyear:版主沒有清楚解釋自己懲處的思維 你根本不能護航 08/17 18:22
staff23:我才懶得護航 我比較想看你跳跳腳而已 08/17 18:23
kittyear:所以才說你攻擊都類比法律 防守時卻全盤否定法律了 08/17 18:23
staff23:專有名詞為什麼不能再ptt說? 08/17 18:23
kittyear:原來是為了激怒別人來吵架的 難怪立場搖擺不定 08/17 18:24
staff23:我沒有否定法律阿 我只是告訴你你舉例的不能用而已 08/17 18:24
kittyear:因為你自己都否定你自己了啊 概念接近不代表就是 08/17 18:25
kittyear:除非你之前提的品格證據 前案紀錄 法官 檢察官...... 08/17 18:25
staff23: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 <=你想要的例子 08/17 18:25
kittyear:都在PTT能夠有100%的對應角色與位階 不然都沒有價值 08/17 18:26
kittyear:我們只能用板規和站規去討論 但版主未解釋其處分依據 08/17 18:26
kittyear:你為辯而辯 只想激怒人的出發點 讓你的立論亂七八糟的 08/17 18:27
staff23:價值是人體現的 你可以體現一下浸水統的價值 08/17 18:27
kittyear:我們很遺憾這次的討論失敗了 因為你根本講不出自己的東西 08/17 18:27
kittyear:看吧 講一講又嗆人浸水桶...... 08/17 18:28
staff23:激怒? 你沒那麼偉大 我只是告訴你你的主張不行而已 08/17 18:28
kittyear:如果你真的只想激怒人 無法提出有價值的討論 那還是別爭 08/17 18:28
staff23:我的立論很簡單 請聽敢督983 08/17 18:29
kittyear:了 你自己寫篇[心情]文抒發一下吧 08/17 18:29
kittyear:→ staff23:我才懶得護航 我比較想看你跳跳腳而已 08/17 18:29
kittyear:→ staff23:激怒? 你沒那麼偉大 我只是告訴你你你的主張 08/17 18:30
staff23:或者這首歌你聽聽 http://ppt.cc/It,f 08/17 18:31
kittyear:推文還在同一頁 就自打嘴巴了 你先把自己的立論理清吧 08/17 18:31
OoRoO:kittyear你這個宅男 08/17 18:31
staff23:告訴你 你的主張不行 看看你跳跳腳 剛剛好啊 08/17 18:32
kittyear:我想你可以停止再練左右互博了 正方反方你都要搶 08/17 18:34
kittyear:我是要怎麼跟你討論啊 你看你的推文自己互打的多開心 08/17 18:35
staff23:你遵守規定就好了 08/17 18:36
staff23: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我的準則很清楚 那首歌聽過就知道了 08/17 18:37
staff23: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 <=你想要的例子 不想回了? 08/17 18:39
kittyear:我超守規定的好嗎 是版主亂刪我文章 08/17 18:39
staff23:少來 快回 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要不要加重處分拉 08/17 18:39
kittyear:都說是看刑事起訴與否跟量刑了啊 這才連的到你的品格證據 08/17 18:39
staff23:那為什麼吊扣駕照要改吊銷駕照+6000+1800 08/17 18:40
kittyear:違規記點不能類比而論 因為板規可沒有相關規定 08/17 18:40
kittyear:還有你沒必要大論點都被打趴了 就回頭去找小縫鑽啦-.- 08/17 18:41
kittyear:看你話題轉的這麼生硬 我都替你難過了 08/17 18:41
staff23: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 不計點的 直接吊銷+罰鍰 08/17 18:41
staff23:你自己提 妨礙交通安全的 難不成是我提的? 08/17 18:42
kittyear:不管你 "想看我跳腳" v.s."不想激怒我的人格" 08/17 18:42
staff23:例子都幫你找出來了 快回答拉 08/17 18:42
kittyear:雙方的拉鋸到底多激烈 你付出的代價都太大太慘烈了 08/17 18:43
Howard61313:哦~ 原來上次有篇討論亂板定義的大作就是原po您寫的啊 08/17 18:43
Howard61313:小弟拜讀過了 經典好文啊 據說後來被噓到X7了...? 08/17 18:43
kittyear:基本上這個議題的爭論 搞到你要把話題這麼生硬的轉到牛 08/17 18:43
staff23:不會啊 我好好的 快回答拉 08/17 18:43
kittyear:角尖上 我已經不忍心再傷害你了...... 08/17 18:44
staff23:你自己提的 不踹共 叫大家怎麼繼續cosplay 08/17 18:44
kittyear:根據你上面自打嘴巴的推文 我已經無法相信你宣稱的情緒 08/17 18:45
kittyear:狀況了........ 08/17 18:45
staff23:快點拉 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要不要加重處分拉 08/17 18:45
kittyear:→ staff23:我才懶得護航 我比較想看你跳跳腳而已 ***** 08/17 18:45
kittyear:→ staff23:激怒? 你沒那麼偉大 ****** 08/17 18:45
staff23:你說我情緒狀況怎樣? 要不要說清楚一點 連我情緒都出來了 08/17 18:46
kittyear:我想你趕快弄個台階下去吧 例如要吃飯洗澡什麼的 08/17 18:46
staff23:告訴你 我血壓110/70 心跳52/分 體溫35.9度 心情愉悅 08/17 18:47
kittyear:你說你"好好的" 但我真的不太敢確定 -.- 08/17 18:47
staff23:手腳一切正常 電腦前便當一個 飲料一杯 冷氣26度 08/17 18:47
staff23:快回答拉 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要不要加重處分拉 08/17 18:48
kittyear:台大學生是國家棟樑 好保重自己吧 雖然這麼說或許太狠 08/17 18:48
kittyear:但你的推文真的已經是語無倫次了 還一直生硬的想把話題 08/17 18:48
kittyear:轉回牛角尖上 你或許需要請人來陪陪你了...... 08/17 18:49
staff23:快回答拉 踹共 出來面對 不要躲 08/17 18:49
staff23:快拉 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要不要加重處分拉 08/17 18:49
kittyear:看吧 還是硬要轉回牛角尖 但卻無法解釋版主刪文的正當性 08/17 18:52
kittyear: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幫助你了 很抱歉我無意對你造成的傷害 08/17 18:52
kittyear:希望你能成功激怒我 也能成功不激怒我 趕快平息過來 08/17 18:53
staff23:你自己說的 卻說我鑽牛角尖 難不成還要我幫你複習 08/17 18:53
staff23:請問你有沒有因妨礙看板被警告過? 08/17 18:54
staff23:請問你有沒有再次違反發文規定妨礙看板? 08/17 18:54
staff23:請問酒駕吊扣駕照無照駕駛闖紅燈要不要加重處分拉 08/17 18:54
staff23:快回答拉 不要躲 踹共 出來面對 08/17 18:55
chad0617:如果覺得版主處理有瑕疵 去申訴就是了 何必一直戰 = = 08/17 19:02
mitkaffee:小孩子 08/17 19:03
OoRoO:兩個阿他 08/17 19:09
Oranger1316:改成類推啦~ 不要類比好不好? 類比啥? 類比電視啊? 08/17 19:10
LBJsucks:乖~ 回去看環珠格格~~~~~ 08/17 20:10
ROCtaipai:乖快去讀微積分! 08/17 21:47
kevinbrian11:============= 一人一噓 召喚趴批碰 ============== 08/17 21:49
LBJsucks:=============乖 施捨你一元 回去吃糖好嗎?============ 08/17 21:50
Howard61313:========上次被噓到X7了真的好威啊~D大濕~=========== 08/17 21:52
LBJsucks:==================乖 回去看2100====================== 08/17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