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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證: 文章代碼(AID): #1GgZ8eUB (NTU) 刪除至精華區 z>19>7>3>70>1 引用板規: 11.禁止針對特定人物、族群或使用者之仇恨性、威脅性言論、 以及針對隱私或無關公共利益之歧視性、侮辱性評論。 違反者給予水桶兩周處分,並刪除文章或通知發文者刪除內容。 判決理由: 扭曲他人言論 內容為性別歧視之言論 判定kiddingsa 水桶兩周 原文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3.162
kiddingsa:先查一下這個典故好嗎 11/19 22:11
kiddingsa:此說法並非我獨創 早已被用來反駁警察暴力說了 11/19 22:11
YmemY:...ID顯靈..? 11/19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