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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雲(a5378623),我正以分身發文 就和有群人,他們為了爭取新聞的多元,捍衛言論自由 選擇了遊行、爬牆、在低溫大雨中靜坐,用行動衝撞體制 我噓他們「距離暴民不遠」,因為我認為他們採取了錯誤的行為 事後我發覺儘管我原本的用語已經有所保留,並非直呼他們「暴民」 但是這樣的字眼似乎仍舊過於強烈,同時為了恪守原則避免律己過鬆 我發文道歉,對於「我用了太過強烈的字眼」 但是對於他們的行為,我仍舊抱持著批評的立場,我想我也有表達自由 可是,今天我被水桶了,也就是禁言,我不需要任何想像或者推論 我直接看見我的言論自由的喪失,和剝奪 ------------------------------------------------------------------------------ 同時根據板規: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亦同,惟任何屬該族群之人均得為檢舉人」 以及我向版主的求證,今天這個水桶,是有參與當時活動的人提出 「檢舉人提供真實姓名系級學號, 以及可資佐證的FB連結與FB照片(檢舉人在現場)。」 這是板主寄給我的站內信(我知道我已經違反了又一條板規,但是那又如何呢?) 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非常震驚,非常非常地難過 我知道人的理念會有差距、價值也會不同 但是當有一群人,他們高呼著新聞多元、言論自由的時候 他們對於反對聲音採取的行動是封鎖他人的言論自由,我一時間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除此之外,我以為他們正在做的事情,是個「可受公評」的行為 儘管我的評論用語太強烈,但是仍舊是出於公益考量所做出的善意評論 我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板主將其曲解為對特定族群的污辱行為 ------------------------------------------------------------------------------ 最後,我不介意板主用板規懲處我「分身發言」和「公布私信」的行為 因為我也認為這是錯誤的行為,即便我相信我的動機正確 但是不管動機再好,也不能讓你的行為變得正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iamarock:我想你是想抗議版主文字獄 可是把版主跟抗議學生連結是? 11/27 15:27
doris1016:封鎖言論自由指的是版主嗎? 這樣跟抗議學生的關聯是? 11/27 15:29
板主表示:因為有抗議學生附上個人資料檢舉,所以我才封鎖你的言論
EQQD:a5378623就a5378623 還黑雲勒 你哪位? 11/27 15:29
iamarock:任何人都有權利去跟版主控訴 但我想問題在版主的認定 11/27 15:30
roccqqck:我也認為道歉了沒甚麼好水桶的 11/27 15:31
roccqqck:從那篇水桶文被狂噓就知道大部分人是挺你的 11/27 15:31
doris1016:所以你在乎的是他們倡導自由卻檢舉? 但言論自由並不代表 11/27 15:32
doris1016:可以人身攻擊(姑且不論你的言論究竟該不該被水桶 11/27 15:32
spurs2120:同樣的道理送還給你,當你知道自己的言論自由遭剝奪時, 11/27 15:34
spurs2120:難道不願意想一想有人正親身在為台灣的民主和自由努力? 11/27 15:34
spurs2120:你一再地以似是而非的理由為自己的觀念駁白,好好想想吧 11/27 15:35
dezuphia:你對判決不滿我沒意見但東扯西扯還要開分身罵你口中的 11/27 15:39
dezuphia:"那群人"真的很難看。 11/27 15:39
dezuphia:況且人家針對的是你直接攻擊抗議者是"暴民"才檢舉,你之 11/27 15:40
dezuphia:前發一堆覺得旺中沒壟斷的文也只是被噓而已,差很多好嗎 11/27 15:42
keninvin:如果覺得受到汙辱當然可以檢舉吧,最後是版主認定 11/27 15:43
keninvin:就像覺得不舒服可以告性騷擾,由性平會認定 11/27 15:43
※ 編輯: ALTHAN 來自: 140.112.218.81 (11/27 15:44)
Coma:開分身還這麼囂張,沒朋友幫大大代PO嗎? 11/27 15:44
fangmuX:我也覺得那篇都道歉了~~根本不該水桶== 11/27 15:44
keninvin:你今天用了可能過激的言論,就要有承擔的準備。 11/27 15:44
poca:雖然我覺得你罪不致捅啦...不過正當救濟管道是去申訴吧 11/27 15:45
dezuphia:那篇該不該水桶和他這篇指控"抗議學生捍衛言論自由卻打壓 11/27 15:45
dezuphia:他的言論自由"這種不倫不類的說法根本兩回事 11/27 15:46
iamarock:同意樓上 11/27 15:47
Coma:我記得站規是禁止多重帳號的? 忍一時風平浪靜啊孩子 11/27 15:49
Coma:不然也換個巧妙點的手法,大剌剌的開分身來發文會不會太粗糙? 11/27 15:51
imp:剝奪你發言權限的 是你自己吧? 11/27 15:51
WoWo987:違規的人大聲什麼 11/27 15:54
WoWo987:又不是沒管道讓你去申訴 11/27 15:55
Buchladen:明明是版主的判決,卻做出這種推論... 11/27 16:01
gj942l41l4:多重帳號沒有禁止吧 同一個email還可以辦五個咧ㄎ 11/27 16:01
doris1016:多重帳號不會禁止 但水桶期間用分身推發文就不被允許 11/27 16:03
JRaxis:先去上點基礎法學課再來好嗎 11/27 16:06
hyian:可以申訴喔 11/27 16:07
Coma:對不起我記錯惹~ 11/27 16:09
strawhatandy:去申訴比較快 11/27 16:25
JBLs:被桶就被桶,分身鬧板還敢張揚。板主文字獄是錯在他,你這樣 11/27 16:36
JBLs:也沒好到哪,加重水桶吧。 11/27 16:37
JBLs:穿插推文的優米大大,你可以回文喔^^ 11/27 16:37
std94003:去申訴 不要來這個版發廢文 11/27 16:46
Cycylno: 11/27 16:50
tsukikaede:我來開十個分身好了,登基成為廢文王指日可待 11/27 16:53
tsukikaede:CD補噓 11/27 16:55
revorea:不能質疑爬牆陳情,可以噓分身衝撞。 11/27 17:12
ic6413:XDD 11/27 17:13
ic6413:顯然有人看不懂最後一段 11/27 17:15
revorea:噓回來,不支持分身衝撞,你可以申訴。 11/27 17:16
Howard61313:你活該 11/27 17:33
her0418:...... 11/27 17:40
minche:分身應該違反站規了吧 11/27 17:51
uka123ily:言論自由需要被文獻回顧 竟然是台大需要做的 11/27 18:00
smartken:唉 11/27 18:09
alanzerg0357:zz 11/27 18:19
saidon:被水桶還開分身po文 這水桶還有意義嗎 11/27 18:34
tw0517tw:分身沒有違反站規^^ 11/27 19:05
myjackchen:不就事論事 只會違法集會的人 閃邊納涼去吧 11/27 19:09
FableKevinS:就你的發言來看, 這樣就算侮辱有點超過了.. 11/27 19:11
yin1101:噓噓噓 11/27 20:24
ts01670634:身分已經違反站規了吧= =? 11/27 20:42
jacky1990b:^^ 11/27 20:46
trees880098: 11/27 20:50
coobie:提告和打壓不同,提告的人沒有能力終局限制你的發言自由 11/27 20:57
ted40905:j大到家了嗎 11/27 21:02
taikobou03:學弟邏輯真好 噓一下 11/27 22:22
norwor:你自己都這麼說 那就不客氣了 11/27 22:45
Syffence:我支持你 11/27 23:22
sckm160913:恩亨 11/28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