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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p (半能的小惡魔)》之銘言: : 我想論述「宣揚作弊沒關係是不明智的」這個命題 別人在討論「作弊」有沒有關係,你邊說作弊很不好,然後發文論述「宣揚作弊沒關係不 明智」,根本就是跳針又偷俵人。 換句話說,我認為假使你沒有論證成功你的命題,對我來說,那就是人身攻擊。 我會請你刪除你的文章。 (對了,我的立場當然是認為你的論證有瑕疵) 首先是:「如果自己認為作弊沒什麼 宣揚對自己很不利」 論證結構很簡單,你說只有「倫理利己主義」者才會認同作弊沒什麼。 可是「宣揚作弊沒什麼」違反了倫理利己主已者的基本精神。 我想這兩項都是有問題的,首先對於第一項你只提供了一句話作為理由: : 除了利己主義之外 很難有理論支持「作弊沒什麼」的結論 我想大家都能看出這個理由是多麼薄弱缺乏論述,就算是出現在你批改的倫理學考卷中, 想必也不可能獲得多高的分數吧? 至於反例請容我我碗點再說,再來看看第二項的問題。 而且為什麼你的「利益」可以不討論個人的快樂? 我們可以設想有個利己主義者相信「作弊沒什麼」因為這對自己有利。 當然這時候別人作弊,就對他不利。 可是同時,他又相信宣揚「作弊沒什麼」可以讓他感到非常快樂。 衡量過後他仍舊可以合理地宣揚「作弊沒什麼」。 接著我回到對第一項反駁,首先從你自己的文章後段,關於效益主義者的論述: : 當然效益主義可能無法導出「在任何可能的特殊情況 都不能作弊」 : 畢竟是要問說在那個特定情況作弊或不作弊是否能提昇整體最大效益 : 但是至少在台大 我想這種情況不會出現 換句話說,你也承認自己不知道「效益主義者」會不會支持作弊,只是你認為,在台大不 會出現使得效益主義者支持作弊的情況。 其實只要滿足:教授不會調分或者固定當某個%數的人、作弊的同學無法競爭任何需要分 數為參考的利益(獎學金、申請出國等等)、該科目並非他畢業後所需要的專業科目 我想這種時候,效益主義者確實可以認同他的作弊行為。 (作弊對該同學來說有極大效益這點就不論述了) 也就是說,不只有「倫理利己主義」能支持作弊沒什麼的主張。 接著我再舉個反例,這是T. W.Adorno 的非同一性倫理學: 相對於 Kant 將惡歸咎於個人意志的缺失,不聽從自律道德的指揮而受到「向惡的自然習 性」、愛好的刺激,乃致選擇為惡, Adorno 則將人性惡的滅頂指向社會,是社會機制誘 使人們去選擇他律的行為(鄭芷人, 1992 : 272 ; Finlayson,2002: 3) 同時他提出四點抵抗理念: 1.去抵抗所有世界加諸於我們身上、意圖以某種方式來型塑我們的事物。 2.將上述的抵抗擴展至前述己批判過的抽象道德嚴格主義 3.抵抗各種形式的他律或順從。 4.抵抗文化工業 至於什麼是德行,Adorno曾提到,如果一定要列出某些基本德行的話,他所能想到的只有 謙虛「一種不堅持己見、不自信的態度。」 簡單來說,「沒有自省和批判地堅持不作弊」是假的道德。 這個主張不能很強的推到「我們應該」宣揚作弊沒什麼,但至少不會是不明智的舉動。 (不過他應該會認為「太過堅持」作弊沒什麼,也是不好的就是了) 最後舉個個人例子作為反駁。 我相信唯一的道德是「寬恕」,其他道德都是虛假,從「寬恕」出發,我們必須替所有受 到壓迫和攻擊的少數立場辯駁,即使我們知道他有致命性地缺失。 當然這只是個人意見和理想,所以附在最後不算個像樣的反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116
behere370:換句話說.我覺得這推斷很詭異 06/20 14:11
哪個推斷? (因為有人跟我反應,所以涉及我個人環境和團體的推文,恕我會直接刪除)
vitaume:個人環境跟團體是什麼意思啊?好奇問問而已!! 06/20 14:38
a5378623:就是我的系所啊社團高中等等 06/20 14:41
a5378623:有人覺得被我拖下水一起罵很莫名其妙 06/20 14:41
yimaymay:我看不出他有什麼人身攻擊 可能是你對號入座而已 06/20 14:56
你可以說這不算人身攻擊,可是他的針對性應該不用多作說明
imp:我不會刪文的 06/20 14:58
Jobslg:關鍵是:寫文章本身就是一種「宣揚自己主張」的行為 06/20 14:59
看不懂,不好意思請問為什麼這是關鍵?
imp:另外 我也沒有做人身攻擊 06/20 14:59
imp:我如果要做人身攻擊 不會是這樣的 06/20 14:59
人身攻擊的判定不在你我,也非主觀無意圖即可免責的行為。
badvalley:請寬恕我 06/20 15:00
yimaymay:他針對你跟對你做人身攻擊是兩回事 06/20 15:00
yimaymay:你自己都這樣說了 那加那句紅字是在幹嘛? 06/20 15:01
我並非因為他針對我,所以就說是人身攻擊。 而是針對我,同時我認為「不明智」構成了人身攻擊,當然我的判斷沒有法律效力啦
dlmgn:...樓上...這兩件事不同阿 06/20 15:01
dlmgn:喔沒事,我看錯了 06/20 15:02
yimaymay:既然判定不在你們兩個 那你紅字也刪一下吧 06/20 15:03
那我補充說明是我個人觀感好了,不好意思
Jobslg:因為利己的宣揚是不利己的,所以真正的利己者不會有任何公 06/20 15:03
Jobslg:開宣揚利己主義的行為,這是行為與信念的自我矛盾 06/20 15:03
Jobslg:你倫理學沒學過嗎? 06/20 15:04
所以我是說,「這個宣揚可能有利己的成分」存在。
yimaymay:原來可以先說別人作人身攻擊 再補充說是個人觀感阿~ 06/20 15:06
yimaymay:還有說人不明智就構成人身攻擊 你一定很高尚^_>^ 06/20 15:07
我本來就可以說「他對我做了人身攻擊」沒有問題啊,這到底怎麼了?
Grecie:不針對你的文章不然是要回什麼 06/20 15:07
他可以不要說不明智,而是討論作弊的行為是否道德之類我原本討論的議題
endlesschaos:很好笑 為什麼你討論什麼他就要跟你討論什麼 他不 06/20 15:11
tp61i6e04: 06/20 15:11
endlesschaos:能看到這串主題然後有「宣揚作弊是不明智」的結論? 06/20 15:11
沒有不可以啊囧 我只是說把他的這個結論說出來,對我來說是人身攻擊。 就像我們看了某人,心中有他是個智障的結論,只要說出來就是人身攻擊啊。 不過這個結論是否受到他人接受。
endlesschaos:而且又是誰在說主題是「作弊有沒有關係」的? 06/20 15:12
endlesschaos:真要說這個的話也不用討論了 以現有校規來說當然有 06/20 15:12
Grecie:所以看到不明智,自己不開心,就說人身攻擊? 06/20 15:13
不是本來就是這個樣子嗎?不然到底要怎麼樣才可以說別人對自己有人身攻擊?
endlesschaos:既然沒有不可以你是以哪點在說別人跳針的? 06/20 15:13
pheather:你不能根據你所相信的唯一道德,寬恕他對你的人身攻擊(假 06/20 15:13
pheather:如真的算)嗎? 06/20 15:13
可以啊,所以我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40.116 (06/20 15:15)
pheather:盧教授? 06/20 15:14
a5378623:嗯? 06/20 15:15
heisego:你效益主義那邊的論述有夠爛 我這樣算不算人身攻擊? 06/20 15:32
xonba:鍵盤寬恕XDD 06/20 15:37
a23521323: 06/20 15:38
peter4710032:你蠻會講的。 06/20 15:39
chicken8:哎唷 人身攻擊呢 用紅色看起來不會比較嚇人啦 呵呵 06/20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