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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主要是要請所有同學校友們去總圖念書的時候 謹慎堤防一位可能是非台大來使用總圖的人士 以下是今天發生在我身上 讓我非常驚訝的事情 po出來 提醒去二樓自習的同學小心不要被欺負或吃虧了 ====================================================== 大約從上週開始 總圖二樓走進去,左手邊方格自習區 有一位年紀看起來大約有三十幾的女性 他都戴一頂藍色棒球帽,穿格紋襯衫,外套一件白色羽絨背心 以及穿深色長褲 他不知道在做什麼研究 不過用到的書非常多 多到他把他的位子堆滿之外,還堆到旁邊的坐位 讓很多人無法坐他旁邊的位子 她坐第二排靠窗 佔用一個插座拿來 供應notebook還充手機或翻譯機的電 我剛開始看到雖然覺得心裡不舒服 但是也是姑息的心態 想說他沒有礙到我就好了 他每天都用一堆書佔滿兩個位子 直到今天他的書被圖書館員清走了 他一發現就非常大聲的打手機叫他的助理來幫他把書找回來 完全不管哪裡是自習區 後來不幸的事情就發生在我身上... 就是我把notenook的電源插在他平常使用的那個插座上 後來那個人請他的助理來叫我把插頭移到另一個插座 我心裡想說自習區不方便講話 我就說那倒茶水間說吧 結果我洗完手走出來 就看到那個女子站三七步,手插口袋 他開口說:「同學跟你溝通一下把插頭移到另一邊」 老實說我覺得他口氣實在是不太友善 我心裡想說你要拜託人家移插頭 態度怎麼不和緩一點..... 我不確定另一邊插頭有沒有空位 我就說:「如果另一邊有空位的話,我可以移,但是如果沒有的話我沒有辦法。」 結果那個女的開始跟我講一些奇怪的話... 他說:「同學你是法律系的嗎?」 然後又說:「同學你是台大的嗎?」「同學,我姓洪,你怎麼稱呼?」 我當下真的覺得他的語氣非常挑釁 在加上其實她頭髮極短 個頭有點大 我有種被威脅的感覺 我台大念那麼多年 每個人來總圖都是插座被用了,當然摸摸鼻子換個座位坐 哪有人這樣威脅別人換插座的?? 所以雖然我感覺到被威脅 但是還是跟他理論「先來後到」的基本倫理 (雖然在樓梯間爭論 但是我猜可能有影響到今天在二樓的同學 真是對不起這些人...sorry....) 結果這位洪姓人士不但完全沒有退讓 反而叫他的助理用手機對我拍照、錄影 真的讓我非常驚訝與生氣 他竟然說他要防止我對他動手動腳 所以要對我拍照錄影 還說拍攝下來之後可能要對我提出法律途徑申訴 我完全覺得這個人把事情鬧得很複雜 態度又很惡劣 我莫名其妙被他助理用手機攝像 更讓我有種被侵犯的感覺 在爭論的過程中 我發現他不是台大的學生 我忍不住問他:「你是台大的嗎?我在總圖念書那麼多年 大家都是沒有插座可用就換個座位啊。」 這位洪姓人士可能自己覺得理虧 竟然說:「那阿扁是台大的嗎?」 我忍不住說:「阿扁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他竟然說:「對啊,所以你在模糊焦點,我是不是台大的學生有什麼關係。」 講完這句之後 他可能覺得自己口才很好 還露出得意的表情...我真的是無言了 最後圖書館管理員就來了 我實在是不想浪費時間跟力氣去吵這麼無聊的事 結果管理員來也沒有讓這個態度惡劣的人氣燄消一些 他反而質問我是不是有拔他的插頭 到這裡我可以算是徹底得被激怒了 我回:「怎麼可能啊?我又不認識你,我幹嘛拔你的插頭?」 他竟然說:「那可不一定,口說無憑。」 然後非常理直氣壯的根管理員說:「我要求要調閱錄影帶記錄!」 我覺得二樓這個人真的態度非常惡劣 而且完全負面影響到台大師生使用總圖的權利.... 我根本不知道他今天叫他助理拍我得畫面會被拿來做什麼用途.... 加上他自己用一堆書隔夜佔用兩個方格坐位 強勢要求其他同學更換插座 自己卻用插座充電的誇張行徑 他不但覺得一點也沒有理虧 還因為插座被拔掉就強勢要求調閱錄影帶... 我想要提醒習慣去二樓自習的同學 真的要小心提防這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6.38
keninvin:碰到不講理直接跟他說"干我屁事" 然後回坐就好 04/28 23:25
rinkai:高調 實在惡劣到極點 04/28 23:26
ntumaxlai:這種人真是......極度同情原po,也對那人極度不屑 04/28 23:26
qligi:不曉得館員最後有沒有幫助原po哩? 04/28 23:27
rabbitmix:好過份喔 自私的人 04/28 23:29
zys:打死他就好了xdd 04/28 23:29
Eistute:被拍照還錄影一定很不舒服!!!! 04/28 23:29
didiboy170:加油下次再遇到那女要搬出周星馳的髒話經!不罵不行 04/28 23:30
beran:高調啦!!! 超扯的 會做出這些根本不懷好意 04/28 23:31
iiibbbmmm:看看能不能寄信給圖書館 禁止這個人再進來 04/28 23:32
f0960031:一人一次鬧到他放棄好了~ 04/28 23:33
xhienching:跟她說她侵犯到你的肖像權 要調錄影帶對她提出控訴! 04/28 23:34
shunshow:未經本人同意拍照錄影 是不是沒有犯法阿.... 好機車= = 04/28 23:34
littlenio:超過份!原po真委屈 04/28 23:34
bobbletea:記者快來~ 04/28 23:35
intuition729:好可怕... 04/28 23:35
tigerflyer:如果是我我就揍她讓她告 04/28 23:35
hrs113355:可以麻煩總圖協助確認他是誰嗎? 他可以進館一定會留資 04/28 23:35
hrs113355:料吧.. 而且我覺得你根本就被他侵害權益 請總圖協助應 04/28 23:36
hrs113355:該也是很合理的@@? 04/28 23:36
lty518:揍他= = 04/28 23:38
avocado5566:幫高調,好誇張的人! 04/28 23:38
soumont:幫高調 04/28 23:40
Luckyfeder:幫推 真是誇張的傢伙 04/28 23:40
freewaterboy:遇到這種人就是捍衛到底就對了! 04/28 23:40
potpourri:拿出手機反拍他(誤) 04/28 23:42
iiibbbmmm:遇到這種事也很鳥的 反正誰長的比較兇惡誰就贏 04/28 23:42
FLEBILE:他為什麼還有助理啊??好奇怪囧?? 04/28 23:43
fereshte:幫高調,這種人不應該進總圖 04/28 23:43
puppybone99:太誇張了吧!!!下次遇到打給校警請他出去>"<! 04/28 23:43
hochengyuan:土城救援王也可以這樣用喔XD 04/28 23:43
yaujack:拍回去 04/28 23:44
ieng2000:幫高調,不知為何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不講理的人 04/28 23:44
leo1217000:應該要拍回去放youtube 04/28 23:44
peter1988:幫高調 04/28 23:47
bobwang:惡馬要惡人騎呀 04/28 23:47
gooogle79:這種人不用對他客氣!!!!!!!!!!!!!!!! 04/28 23:48
Obiwan:總圖管理本來就是亂糟糟了,不意外~ 04/28 23:49
Obiwan:之前請館員來處理佔位問題,推託了很久,後來跟著我去處理 04/28 23:50
Obiwan:結果一沒注意到,那館員就繞跑掉了~~ 04/28 23:50
puppybone99:落跑了=口=.......................... 04/28 23:51
memo987:高調!!! 把這個人揪出來罵死他 04/28 23:51
gooogle79:他們只曉得管在哪裡不行用筆電... 04/28 23:51
Buchladen:好誇張...幫高調 04/28 23:53
alan790213:好想坐在他的位置上....Y 04/28 23:53
iiibbbmmm:乞丐趕廟公 04/28 23:54
hochengyuan:講一下位子在哪 揪團看她 04/28 23:55
他坐在二樓入口走進去,左手邊方格自習區 從影印室開始數起第二大排(面對面六個座位算一大排),靠窗的位子 非常顯眼...他的位子堆滿了書 他還插了兩朵玫瑰花...
marxo10926:轉NTULibrary版如何? 04/28 23:55
gooogle79:要收票嗎??????XDDDD 04/28 23:56
※ 編輯: issweety 來自: 114.36.246.38 (04/29 00:03)
ines1969:總圖太多怪人 我想館員也很辛苦!!!! 04/28 23:56
ines1969:而且有的時候也很禁止人家使用 04/28 23:56
jasonyusun:下次在他的水瓶裡打一槍吧 04/28 23:56
alan790213:4/25(日) 他走了之後 偷看到他書裡的紙條 他是請管理 04/28 23:57
alan790213:員不要收走他找來的書 真有趣~~ 04/28 23:57
hochengyuan:這是館員的工作 拿薪水就是要做事 04/28 23:57
Akulamaru:阿扁跟這件事有沒有關係?其實有啊,因為他已經不是台大 04/28 23:57
Akulamaru:的了,所以他要進來圖書館也要換證,使用權也會受限, 04/28 23:58
Akulamaru:也要依照台大的習慣使用總圖資源,所以當然有關XD 04/28 23:59
andygenisu:高調,召喚記者!!!!!!!!!!!!!! 04/29 00:01
ilovemebc:好扯... 04/29 00:02
Rexor:台大真的是人多是非多XD 04/29 00:03
labahua:吃我一招 猴子偷桃.... 04/29 00:06
puppybone99:我下次要去那裏插插頭XD 04/29 00:06
ansonyu:推 jasonyusun:下次在他的水瓶裡打一槍吧 XDDDDDDDDDDD 04/29 00:06
Noamui:這個人看起來好像寒假有在自習室耶 也是堆滿一大堆書 04/29 00:07
Everlastings:看的我也想去插插頭了 還想把他的書都借出去~ 04/29 00:07
Everlastings:有人要一起來借書嗎 ( ̄y▽ ̄)╭ 04/29 00:08
knon060718:請大家經過時用手機幫她拍張照好了XD 04/29 00:09
miaooooooooo:好扯... 04/29 00:10
Noamui:我想這個人應該是神經病自我感覺良好 原po辛苦了 04/29 00:10
crabwind:很好,明天去總圖看到他我來陪他玩 04/29 00:11
ad47:面對這種人 認真就輸了... 04/29 00:11
brightlightk:幫高調,原PO加油! 04/29 00:11
crabwind:他若非台大師生校友,總圖館員是在幹嘛?這種人還放他進來? 04/29 00:12
leafwind:之後原PO搞不好會上來道歉 說收到存證信函之類.. 04/29 00:13
leafwind:校外人士也可以換證進來阿.. 04/29 00:14
crabwind:總圖館員混吃等死的一堆,遇到事情落跑第一 04/29 00:14
jacky0601:有人開書單我就幫忙預約十本 04/29 00:14
crabwind:每個人沒事做路過就去鬧她個10分鐘,我看他讀不讀得下去 04/29 00:16
richiekotzen:小心她告你喔...說真的 04/29 00:17
foxeshen:每天開團拿DV去錄他 04/29 00:17
a1317775:轉錄至看板 NTULibrary 04/29 00:17
ShenLong:換證違規可以禁止入館 04/29 00:17
mdtobe:太誇張了... 來台大總圖欺負台大學生?? 04/29 00:18
hsichinglee:一人幫他搬十本書幫他把位置堆滿 04/29 00:19
marxo10926:這要告什麼?誹謗嗎? 04/29 00:19
nameofroses:令人生氣 04/29 00:19
dOodoOhOw:你人太好了 我說真的 我根本不會跟他浪費唇舌... 04/29 00:20
christ0ph3r:挑釁回去就好啦,激怒他,越機歪越好,面對這種渣你 04/29 00:21
christ0ph3r:氣勢輸了他尾巴只會越翹越高 04/29 00:21
Akulamaru:然後那傢伙就會開始嗆說台大是拿人民的稅金蓋的XD 04/29 00:22
Akulamaru:所以人民有權使用blablabla XD 04/29 00:22
prince:你就回「阿扁有像你一樣來臺大圖書館佔用插座嗎?」 04/29 00:23
prince:不過我猜你當場應該無法反應,就像蔡英文完全想不到對方用 04/29 00:24
prince:無賴步數一樣 ~"~ 04/29 00:24
Akulamaru:你他X繳的稅撥給台大的份額是有比我繳的學費多喔?XD 04/29 00:24
qazxsw0125:阿扁:又換我上場了嗎? 04/29 00:27
oldfatcat:幹嘛跟___認真咧 04/29 00:27
dodo767683:每天看到就把她堆的書幫搬走XD 04/29 00:29
leo1217000:好久沒借書了 04/29 00:34
dodo767683:而且換證的校外人士為何可以攜帶自己的東西入圖書館? 04/29 00:39
jacky0601:樓上講到重點 外校不是不能帶包包!! 04/29 00:42
o80721:對耶!!!!!!!!!!!!!!!!!!!!!!!!!!!!!!!!!!!!!!!!!!!!!!!!!!! 04/29 00:44
stoorz:自我感覺真良好啊..................................||| 04/29 00:44
konois:誇張 04/29 00:44
a41626416:關門放狗 04/29 00:49
fsfarsight:土城救援王XDD 04/29 00:50
kijken:校外人士可以帶筆電的包包 但我覺得館員都欺善怕惡就是... 04/29 00:51
ooonnneee:哇勒我想飆髒話了 但怕他告我 04/29 00:52
saidon:阿扁不愧是阿扁 這樣也能救援 04/29 00:52
SWW:雖說是研究人員~但品性負無限分!!!!!!!! 04/29 00:53
o80721:阿扁盒需海角七億 申請個商標用過都要繳錢就薛翻惹 04/29 00:59
suzza:幫高調 太過自我感覺良好了 可以限制他不要再進來了嗎 04/29 00:59
bewritten:好想請原po拍照po版之類的 人或者位置的情況都可以 04/29 01:01
sharkboy:為什麼總圖老是有怪人? 可以請這種人離開嗎? 04/29 01:06
MrBrilliant:感覺好像搞笑漫畫日和裡面出現的人喔 還帶助理來拍照 04/29 01:09
Drayden04:助理還拍照錄影..誇張.. 04/29 01:12
lwsun:明天早上8點開館後我去拍照錄影給大家看個真相好了 lol 04/29 01:14
liberating:為什麼館員不(敢)處理? 04/29 01:15
lwsun:怕事吧,柿子挑軟的揀,標準公務員嘴臉 04/29 01:16
MetalRose:高調 04/29 01:17
※ 編輯: issweety 來自: 114.36.246.38 (04/29 01:18) lwsu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29 01:18
coolbeguy:那位人士用的是啥類比,阿扁是台大沒錯啊,這樣就堵死。 04/29 01:19
coolbeguy:我知道該人士用的類比的出處:阿圖<鐘聲二十一響>。 04/29 01:21
sunbiba:明天會在嗎 可以揪團去朝聖嗎 04/29 01:22
screenwriter:推樓上 阿扁本來就是台大 他在丟臉什麼 04/29 01:24
screenwriter:差勁的人 原po辛苦了還跟他耗那麼久 04/29 01:24
jimmypooo:總圖只會嚴懲跟別人借證件的同學 04/29 01:25
julis666:好機喔 可以把他踢出總圖嗎 原po我好想幫你罵他 04/29 01:27
skywalkermml:好有趣的人!! 明天我也要去朝聖~~ 04/29 01:29
bewritten:大家可以排隊去使用插頭XDDD 04/29 01:32
kkkkk12311:看完之後很生氣!! 04/29 01:36
Qoo302:明天去看啦~~~哦哦哦哦哦~~~~ 04/29 01:38
seoul913:u是奇怪的人= =+ 04/29 01:46
saigxx:把書借走再去門口還 (誤 04/29 01:54
ph49:看完之後都很生氣 把手機當場踩爛再嗆回去說不是台大的嗆啥 04/29 01:54
ju13606:水 看完我明天想去坐那個位子 04/29 01:55
sttka:去他座位下放鞭炮 04/29 01:57
vuioap1042:反拍他的鳥樣 po上網給大家看囉 好好奇 明天去見見世面 04/29 02:04
lynnabc236:好想去朝聖一下噢 這種人北爛欸= = 要借書的話我也in 04/29 02:07
implicit:居然有這種人..把她的書借走對她最傷 有書單嗎? 我一定借 04/29 02:09
Everlastings:揪借書團 ☆:‧\( ̄▽ ̄)/‧*°★ 04/29 02:14
ixjnpns:一起去借書! 04/29 02:20
pessimism01:扯斃了.... 04/29 02:21
thegod13:我看完只想到 妖孽二字 04/29 02:25
cjo4h6:總圖明訂禁止對特定對象錄攝影,光這點總圖就可以轟走她 04/29 02:39
cjo4h6:她要調影帶查你拔她插頭,你也調影帶查他們對特定對象攝影 04/29 02:42
Fitzwilliam:不過這樣一來,上面推文的各位板友也要小心,以免被她 04/29 02:43
Fitzwilliam:用同一條給拖下水。XD 04/29 02:43
Fitzwilliam:我是說對她拍照或錄影這件事 04/29 02:43
SicInfit:明天去朝聖 04/29 02:44
dailylily:揪團借書XDDD 04/29 02:46
OGCKM:朝聖 04/29 02:48
bonniekiss2:我明天要去為民除害了 ㄎㄎ 04/29 03:13
animos:一人借一本把那堆書借光不就好了 lol 04/29 03:40
sunny0208:借書團大家一起去借書吧 04/29 03:46
hpaul93:我也要借書 04/29 04:09
ROCSimonLiu:她是要走法律途徑申訴啥? 04/29 04:31
ROCSimonLiu:就算你拔她插頭又怎樣? 現在是流行拿法律來嚇人嗎 04/29 04:32
ji394vul3m6:我看完後反而明天就想去那自習XD 04/29 04:46
cowux:幫高調 04/29 06:44
TransAm:我其實比較好奇她是做甚麼的 04/29 07:51
mywayne:要不要揪團去跟他"說道理"? 04/29 08:08
Dawei1165:推thegod XDD 04/29 08:20
HorusHorus:搬更多的書去把他的位置佔滿啊 04/29 08:55
HorusHorus:讓他沒位置坐 04/29 08:55
booksale:現在情況如何啊? 04/29 09:24
devirusin:現況轉播? 04/29 09:48
vipjohny:有誰可以把那些書列個清單,把那些書一次借光 04/29 09:59
Daumesnil:真是莫名其妙的人... 04/29 10:12
d93j4:========揪正牌台大法律團去理論!!捍衛總圖!!========== 04/29 10:21
leighmeow:告他侵犯 肖像權 04/29 10:58
what31619:去挑戰他依下~ 04/29 11:20
dormg:只能說原PO是太善良了or太嫩了~那種爛人要治簡單,惜篇幅不夠 04/29 11:23
pinkpen13:好像走在路上被咬 原PO人太好 04/29 11:25
dormg:ex.最基本的原PO瞄她不必跟她廢話;她敢妄動即可回以正當防衛 04/29 11:26
dormg:原PO竟然還花時間跟她囉唆半天?結果浪費時間還生悶氣~不值得 04/29 11:28
ian60702:原Po拍拍 不要跟一條狗過意不去~ 04/29 11:32
dormg:補充一下 那傢伙的行為違反好幾項規定 若原PO願當人證去舉發 04/29 11:37
dormg:那傢伙半年內會被禁止入館~但講了這麼多8成原PO懶得做,算了~ 04/29 11:37
pxxxxxxxxxxx:幫高調 04/29 12:47
glsb:太過分了== 04/29 14:39
m87917739:哦我有看過玫瑰花...我還想說真浪漫= = 04/29 14:50
icewing:天啊超過份的!! 04/29 15:38
rod13824: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04/29 15:40
saksky:爛人一個~~~~幫高調~~~~~打死他= = 04/29 15:51
Killua7877:揪團借書吧XD 04/29 16:01
hsiaoyoshye: 對不起@@ 04/29 16:11
tfoasy:太過分了... 04/29 18:10
sean3791772:超級機歪的人XDD 04/29 18:32
comrademark:crabwind:很好,明天去總圖看到他我來陪他玩 04/29 19:20
comrademark:你要幾點去? 04/29 19:20
SaraScofield:天哪我好生氣這人太過分了!!!!原PO好可憐:((( 04/29 19:49
kittyway:推 04/29 19:59
OoRoO:兩個字 洪 藍 04/29 20:14
crabwind:科...中午去晃了一下沒看到人...但那位置還真是他X的好認 04/29 20:47
halay02222:誇張耶= = 04/29 21:17
lonely5678:1. 下次跟他說你拒絕拍照 你有肖像權 你可以反告他 04/29 21:17
lonely5678:2. 說到這口說無憑 那他也不該就這麼懷疑你拔她插頭 04/29 21:18
lonely5678:3. 他在自習區鬼吼鬼叫下次要請保全讓她出去 不要浪費 04/29 21:19
lonely5678: 自己的力氣去跟她吵ˊˇˋ 這種人能溝通就不會這樣 04/29 21:19
eversmiling:真糟糕的人呀... 04/29 21:35
chen114:太有病了 04/29 23:35
jake791108:前幾天有看過耶 當時我跟同學佔用了插頭XD 不過沒遇到 04/29 23:37
jake791108:原PO的狀況~~ 04/29 23:37
> -------------------------------------------------------------------------- < 作者: NTULibrary (臺大圖書館)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請大家謹慎提防總圖二樓一位態度惡劣人士-圖書館回覆 時間: Thu Apr 29 10:48:16 2010 親愛的讀者您好: 圖書館內非經申請不得拍照或攝影,因此昨日於處理此事時第一時間館員即已要求該名助 理停止錄影,惟因思慮不周、未同時請求其刪除所錄影像,導致您感到隱私可能受到散布 的威脅,我們感到十分抱歉。今早已於您的陪同下及時備份保存該段處理過程之圖書館監 視影像,並確認該位校外人士的身分,如後續該讀者有任何不當使用當日錄影的情況,圖 書館將盡全力維護您的權益。 另昨日該名讀者要求調閱影像,以查證是誰拔除其插頭的要求,館員亦已於處理時當面拒 絕,並向該名讀者說明圖書館並未保障任何人使用特定插頭的權利,如離開座位未拔除、 或利用插頭私自為自己的電器用品(如手機等)充電,均為圖書館禁止的行為。還請明鑑 。 在您反映此事之前,圖書館已注意到該名讀者隔夜佔位情形,並著即派員逐日清除其佔位 書籍,以維護其他讀者權益。於昨日事件後,我們更加強閱覽區的巡邏,避免任何類似事 件再度發生。如您於館內仍感受到任何不安心或威脅(如來自任何不特定人士的刻意挑釁 ),請即刻向我們反映,圖書館將依規定進行必要的處置,謝謝您。 藉此機會亦再次呼籲各位讀者,如於館內發現任何其他讀者違規或是發生任何與其他讀者 間爭執的情況,請立即通知櫃台,由館員進行處理。圖書館雖然很感謝熱心的讀者透過互 相提醒來減少影響圖書館閱讀環境的違規行為,然有時亦可能會因此而影響了您整天的心 情,或是破壞了您到館利用館藏資源、設備的原始目的,而這是我們最不樂見的情形。 謝謝您給我們這個機會說明,同時也感謝您今日再次到館提供的協助,歡迎日後還能隨時 給予我們批評指教。 圖書館閱覽組 謹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3.186
e2167471:推 04/29 10:50
godpolsteven:圖書館都有看板耶 04/29 10:50
jeroenkimo:那人到底是哪來的? 04/29 10:57
wearytolove:推 辛苦了 04/29 11:00
dormg:只請問一下 原PO遇到違規者很無奈 但就算是校外人士也有登記 04/29 11:07
dormg:可是館方對於違規者也如同其他違規事項一樣可以公佈身份嗎 04/29 11:08
leighmeow:所以就算錄影還是不能請他不要來,只能規勸? 04/29 11:09
dormg:不然的話 原PO被那位違規者侵犯隱私 結果依然1切船過水無痕? 04/29 11:09
dormg:圖書館版說那位違規者還要求提供監視畫面看誰插了他專屬插頭 04/29 11:10
dormg:這種違規還囂張的校外人士 讓大家瞻仰他的尊姓大名 剛好而已 04/29 11:11
ShenLong:好像是只看有被轉過去的文吧,不然另一篇? 04/29 11:20
bookticket:二樓為什麼一直出現狀況外的推文? 04/29 13:28
dodo767683:下午時還在總圖鬧阿XD 超大聲有夠吵 04/29 15:31
dodo767683:剛剛經過時連大安分局的警察都來了XDDDDDD 04/29 15:31
puppybone99:花生省魔術~~~~~~~我要聽~~~~~~~\⊙▽⊙/~~~~~~~~ 04/29 15:33
jeroenkimo:我也想聽~~~ 04/29 15:39
autumnwind10:下午還在鬧?怎麼鬧的說一下XD 04/29 16:12
dodo767683:好像有同學去拍 結果就在二樓對一樓門口館員嚷嚷 04/29 16:19
dodo767683:說要攔住那個同學 說什麼妨害秘密= =a 04/29 16:21
dodo767683:然後又一直唸唸有詞說那個同學疑似有暴力傾向orz 04/29 16:21
Everlastings:可惡 有課不能去 有沒有在現場的能分享一下 04/29 16:40
SicInfit:經過全家有看到一男一女在互拍 還有校警 = =" 04/29 17:55
Buchladen:今天有看到的可以說明一下狀況嗎? 04/29 18:05
issweety:非常謝謝各位的關心 也很感謝今天圖書館員的協助 04/29 20:18
issweety:目前已經保存那個人的助理在茶水間用手機拍我的錄影畫面 04/29 20:19
issweety: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請各位同學小心 因為那個人有持續來總圖 04/29 20:19
Ryushuier:為什麼你可以有這麼酷的帳號 04/29 22:19
memo987:我明天想去看看~~~~~~~~ 04/30 00:03
nctufromntu:推圖書館! 04/30 00:07
> -------------------------------------------------------------------------- < 作者: dormg (...)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總圖二樓事件 ●圖書館回覆 時間: Thu Apr 29 18:34:21 2010 ※ 引述《NTULibrary (臺大圖書館)》之銘言: : 親愛的讀者您好: : 圖書館內非經申請不得拍照或攝影,因此昨日於處理此事時第一時間館員即已要求該名助 ~~~~~~~~~~~~~~~~~~~~~~~~~~~~~~所以違規囉? : 理停止錄影,惟因思慮不周、未同時請求其刪除所錄影像,導致您感到隱私可能受到散布 : 的威脅,我們感到十分抱歉。今早已於您的陪同下及時備份保存該段處理過程之圖書館監 : 視影像,並確認該位校外人士的身分,如後續該讀者有任何不當使用當日錄影的情況,圖 ????還等後續喔? : 書館將盡全力維護您的權益。 附圖書館的違規處置規則。 第九條 凡違反本辦法規定事項者,經本館同仁登記違規記點達2點(含)者,除依下列 方式處理外,並得在圖書館公布欄公告。 校外人士:自違規記點第2點起半年內禁止進入本館閱覽。 違規記點項目表 依據「違規處理辦法」第十一條訂定違規記點項目如下表: 編號/ 大類 編號(款)/ 細目 點數 2. 禁區使用行動電話 1 PS:她「當場」call助理來助陣! .......................................... 未列入本表之違規事項,請在欄內說明其違規事實 1 PS:參見第一行的波浪處。 原先那位isxxxxx網友就是人證。is網友那麼委屈PO文,不如要圖書館依法行政: 那位校外人士違規已達2點;依照第九條的規定,半年內禁止其入館,並公佈其姓名。 但is網友當初PO了一堆,可惜卻沒有要館方依法處置,其實也沒啥效果的。感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75 ※ 編輯: dormg 來自: 140.112.231.75 (04/29 18:38)
charlesleaf:贊同原PO說法,圖書館應該積極一點採取有效行動 04/29 18:43
charlesleaf:不然就只是雷聲大雨點小,以後還是會有問題的 04/29 18:43
eric01091989:太好了 幫高調馬上處理牠 04/29 19:55
vuioap1042:幫高調 至少可以清幽半年 樓上用字小心 板主很英明= = 04/29 20:06
mrgan31:學校別在河蟹了 04/29 20:18
issweety:其實我當初不知道這些規定...圖書館員也幫我保存了錄影畫 04/29 20:27
issweety:面...btw今天怕遇到他 所以換位子坐 聽說今天二樓又發生 04/29 20:30
issweety:有人知道發生什麼事嗎?? 04/29 20:30
dOodoOhOw:看來該是揪團去總圖發揮群眾暴力跟民粹的時候了(誤) 04/29 21:17
nameofroses:推~ 04/29 22:59
> -------------------------------------------------------------------------- < 作者: NTULibrary (臺大圖書館)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總圖二樓事件 ●圖書館回覆 時間: Thu Apr 29 21:55:44 2010 讀者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提醒, 本館確曾研議該案相關讀者行為適用違規處理辦法之可能, 惟因下述原因,尚無法依相關規定限制其入館: 1.實際錄影者為其助理,並非本人。 2.於館內使用手機,依現行規定為記1點。 如您所述,圖書館確實應依法行政, 然按現行規定確實未達禁止其入館之點數, 尚請見察。 再次感謝您寶貴的意見,敬祝 學安 圖書館閱覽組 謹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3.189
atst2:違規處理辦法第六條,讀者在館內不得任意移動座椅及預佔座位 04/29 22:02
atst2:違規記點項目(三)-7.被取締時態度惡劣. 04/29 22:03
atst2:依原文所述,似乎已達到相關條件? 04/29 22:03
prince:7.被取締時態度惡劣 記1點 04/29 22:07
prince:8.違規不聽勸阻 記1點 04/29 22:08
prince:(五)、其他 (未列入本表之違規事項) 記1點 04/29 22:08
booksale:那有沒有讓助理被記點? 04/29 22:20
Ryushuier:為什麼助裡可以進去,校外人士都可以嘛 04/29 22:30
vuioap1042:好像只要證件抵押 不過校外人士不是不可以帶包包進入 04/29 22:34
vuioap1042:他筆電是怎麼進去的@@? 04/29 22:34
hsupaijay:所以下次他助理不能進去了對吧? 04/29 22:36
silkya:校外人士可以帶筆電+裝筆電的包包~ 04/29 22:36
crabwind:反正拍他們就會反拍嘛...助理已經1點了,再找人去打犧牲打 04/29 22:45
crabwind:助理2點就bye了 04/29 22:45
dOodoOhOw:樓上回合制車輪戰XD 04/29 23:05
dimer:讓那個助理不能入館也好 04/29 23:06
booksale:那個助理不能進館又怎樣呢?助理再找就有了 04/29 23:23
crabwind:然後開始拍洪某啊,他如果回拍,點數就記在她身上啦 04/29 23:26
crabwind:超像打OLG把小怪引走要打王了= = 04/29 23:27
ken80117:王如果又召小怪不是很囧嗎XD 04/29 23:33
dodo767683:賺經驗值練等級阿XD 到時打王就輕鬆打了~ 04/29 23:35
cjo4h6:希望館方對這種特殊人士有積極作為。不然萬一她請20個助理 04/29 23:39
cjo4h6:她就可以違規40次 04/29 23:39
crabwind:boss級血都很厚,所以才要揪團打boss(無誤) 04/29 23:40
> -------------------------------------------------------------------------- < 作者: lwsun (大叔)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請大家謹慎提防總圖二樓一位態度惡劣人士 時間: Thu Apr 29 22:17:26 2010 以下文章不得轉錄並作任何運用。 我是今天下午在活大全家外跟一個女生對拍的那位。 由於我只親耳聽了昨日事件中其中一方(對方自稱洪老師)及她助理的說法, 為避免主觀(畢竟我沒有親眼聽見兩造對質,也沒有看見或聽見任何物證), 因此我將儘量用客觀的態度,表達其說法。 首先我想先提出結論:這件事沒有那麼簡單,雙方的說法差距頗大, 案情並不單純,光憑一篇文章或一方的說法無法判定是非對錯。 因此,建議各位暫時避免針對此事表達意見,請將事情交給雙方與校方人員去解決, 不要在未瞭解全盤狀況的情形牽扯進來。 由於對方表示不願過度渲染今日之事件,以下我將簡述之。 首先,我因為昨天看了issweety的文章,所以今天起於好奇, 前往二樓現場拍攝桌上堆積書籍及牆壁插座的情形, 此時其助理上前詢問我的姓名及動機,我不回答其任何問題, 往樓下走去,隨即推門而出。 該助理持續追問我問題,我沒回答她,繞行了約5分鐘後, 來到全家旁的車架旁,此時有勇者們見狀,誤會我在欺負她, 隨即挺身而出,並阻止我離開。 在勇者們的阻止之下,我決定留在原地等校警來處理。 校警到後,我表示因昨日看到issweety的文章,因此前來拍攝桌景, 強調完全沒有任何人入鏡,並可出示影片證明。 此時其助理取出手機開始錄影,我見狀也取出我的DV回拍以求自保, 雙方對錄近一小時。 過了幾分鐘後,洪老師出現,並質問我是否為學生、姓名為何,與昨日之人事是否有關。 我不願回答其任何問題,洪老師隨即離開,其助理並撥打110報案。 羅斯福路派出所之警員到場後,我大略向其說明事情之來龍去脈, 並在後來再度到場的洪老師要求下,一行人前往派出所。 在派出所中,洪老師表示其為校外人士,因拍攝紀錄片需要,故至圖書館閱讀大量書籍; 其頭部於拍攝過程中不慎受傷(亦出示其頭部所包裹之紗布), 因傷無法每日搬動大量書籍,故將所需之書籍堆疊於其桌之上; 其表示,此事已取得館內某位阿姨同意,並藉由紙條溝通。 其昨日跟issweety之間的談話情形,也與issweety文內所述出入甚大(內容恕不詳述); 她亦表示不明白,為何issweety在昨日的談話的最後已向她(洪老師)道歉, 卻又在PTT NTU板上po了上一篇文章?若非我提及,她們仍不知有此篇文章存在, 尚在納悶為何昨日與今日皆有人將其插頭拔離插座? 最後,洪老師表示,身為一位老師,她不願意輕易影響學生的前途, 因此,此事她不願鬧大;然而,issweety尚有後續攻擊言行,將考慮訴諸法律程序。 於是,經過自二時許至七時許的溝通,我表示在看到證據之前,暫不表達任何意見, 但若到目前為止,由其所提供之資訊為真,我可能在今日之事成為被煽動者; 然而,究竟誰是誰非已趨複雜,非你我所能輕易定論。 無論後續雙方的處理為何,我將盡量不再介入其紛爭,如同我前面所寫的, 此事異常複雜,若非當事人,實不建議再涉入其中。 若issweety有任何意見,個人在此建議,請洽圖書館人員協調處理。 相信館方人員會恪盡職責,妥處此發生於圖書館內之重大爭議。 最後,在此宣導,圖書館禁止攜入攝錄影器材,本人今日所為實為錯誤示範。 ※ 引述《issweety (幸福快樂過日子)》之銘言: : 這篇文章主要是要請所有同學校友們去總圖念書的時候 : 謹慎堤防一位可能是非台大來使用總圖的人士 : 以下是今天發生在我身上 讓我非常驚訝的事情 : po出來 提醒去二樓自習的同學小心不要被欺負或吃虧了 : ====================================================== : 大約從上週開始 總圖二樓走進去,左手邊方格自習區 : 有一位年紀看起來大約有三十幾的女性 : 他都戴一頂藍色棒球帽,穿格紋襯衫,外套一件白色羽絨背心 : 以及穿深色長褲 他不知道在做什麼研究 不過用到的書非常多 : 多到他把他的位子堆滿之外,還堆到旁邊的坐位 讓很多人無法坐他旁邊的位子 : 她坐第二排靠窗 佔用一個插座拿來 供應notebook還充手機或翻譯機的電 : 我剛開始看到雖然覺得心裡不舒服 : 但是也是姑息的心態 想說他沒有礙到我就好了 : 他每天都用一堆書佔滿兩個位子 直到今天他的書被圖書館員清走了 : 他一發現就非常大聲的打手機叫他的助理來幫他把書找回來 : 完全不管哪裡是自習區 : 後來不幸的事情就發生在我身上... : 就是我把notenook的電源插在他平常使用的那個插座上 : 後來那個人請他的助理來叫我把插頭移到另一個插座 : 我心裡想說自習區不方便講話 我就說那倒茶水間說吧 : 結果我洗完手走出來 就看到那個女子站三七步,手插口袋 : 他開口說:「同學跟你溝通一下把插頭移到另一邊」 : 老實說我覺得他口氣實在是不太友善 我心裡想說你要拜託人家移插頭 : 態度怎麼不和緩一點..... : 我不確定另一邊插頭有沒有空位 : 我就說:「如果另一邊有空位的話,我可以移,但是如果沒有的話我沒有辦法。」 : 結果那個女的開始跟我講一些奇怪的話... : 他說:「同學你是法律系的嗎?」 : 然後又說:「同學你是台大的嗎?」「同學,我姓洪,你怎麼稱呼?」 : 我當下真的覺得他的語氣非常挑釁 在加上其實她頭髮極短 個頭有點大 : 我有種被威脅的感覺 : 我台大念那麼多年 : 每個人來總圖都是插座被用了,當然摸摸鼻子換個座位坐 : 哪有人這樣威脅別人換插座的?? : 所以雖然我感覺到被威脅 但是還是跟他理論「先來後到」的基本倫理 : (雖然在樓梯間爭論 但是我猜可能有影響到今天在二樓的同學 : 真是對不起這些人...sorry....) : 結果這位洪姓人士不但完全沒有退讓 : 反而叫他的助理用手機對我拍照、錄影 真的讓我非常驚訝與生氣 : 他竟然說他要防止我對他動手動腳 所以要對我拍照錄影 : 還說拍攝下來之後可能要對我提出法律途徑申訴 : 我完全覺得這個人把事情鬧得很複雜 態度又很惡劣 : 我莫名其妙被他助理用手機攝像 更讓我有種被侵犯的感覺 : 在爭論的過程中 我發現他不是台大的學生 : 我忍不住問他:「你是台大的嗎?我在總圖念書那麼多年 : 大家都是沒有插座可用就換個座位啊。」 : 這位洪姓人士可能自己覺得理虧 竟然說:「那阿扁是台大的嗎?」 : 我忍不住說:「阿扁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 他竟然說:「對啊,所以你在模糊焦點,我是不是台大的學生有什麼關係。」 : 講完這句之後 他可能覺得自己口才很好 : 還露出得意的表情...我真的是無言了 : 最後圖書館管理員就來了 : 我實在是不想浪費時間跟力氣去吵這麼無聊的事 : 結果管理員來也沒有讓這個態度惡劣的人氣燄消一些 : 他反而質問我是不是有拔他的插頭 : 到這裡我可以算是徹底得被激怒了 : 我回:「怎麼可能啊?我又不認識你,我幹嘛拔你的插頭?」 : 他竟然說:「那可不一定,口說無憑。」 : 然後非常理直氣壯的根管理員說:「我要求要調閱錄影帶記錄!」 : 我覺得二樓這個人真的態度非常惡劣 : 而且完全負面影響到台大師生使用總圖的權利.... : 我根本不知道他今天叫他助理拍我得畫面會被拿來做什麼用途.... : 加上他自己用一堆書隔夜佔用兩個方格坐位 : 強勢要求其他同學更換插座 自己卻用插座充電的誇張行徑 : 他不但覺得一點也沒有理虧 還因為插座被拔掉就強勢要求調閱錄影帶... : 我想要提醒習慣去二樓自習的同學 真的要小心提防這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7.74
PennySaf:今天路過全家時看到的原來就是原po @@ 04/29 22:22
histman:我也站在那看了一陣子!! 還有一個警察!! 原來就是原PO 04/29 22:23
booksale:照這樣看來 是總圖員工放任佔位的? 04/29 22:24
Peter:「身為一個老師」?她到底有沒有說她是哪門子老師? 04/29 22:25
Peter:所以現在是她要以老師身份來壓人的意思嗎? 04/29 22:26
Peter:所以之前i網友的描述中,先問是不是法律系的意思,是看看能 04/29 22:26
Peter:不能用法律唬過對方的意思嗎? 04/29 22:27
iampear:原來那個女生就是他喔...今天有看到@@ 04/29 22:28
allencaliang:問題是雙方描述差異甚大,也不知道i網友的描述有幾 04/29 22:31
allencaliang:分可信度 04/29 22:31
glittering:但是這所謂的老師也莫名其妙 04/29 22:34
Peter:先不論i網友部份,依本篇所轉述的那位洪女描述有許多矛盾處 04/29 22:34
glittering:助理不能幫他搬書嗎? 為什麼要搬書佔位置? 04/29 22:34
glittering:真的有研究需求 提出來 總圖也會給她研究小間 04/29 22:34
Peter:照她所說,基本上她應獲得館方許可進行拍攝動作,並獲館方同 04/29 22:35
glittering:幹嘛佔用一般學生位置 別人去拍照 他就要錄影 04/29 22:35
Peter:意配合,不過圖書館的回覆完全看不到這件事,所以是館方完全 04/29 22:35
glittering:不就一開始就想鬧大嗎? 04/29 22:35
sadsubway:原po好大一聲"你不要再跟著我了!!" 真的嚇到好多路人XD 04/29 22:36
Peter:不知情嗎?如果館方知情的話,為何在先前的回覆中不提此事? 04/29 22:36
bewritten:原po為這件事花的時間真的很長耶 至少有另一方的說詞了 04/29 22:36
someoneelse:羅生門了 04/29 22:36
crabwind:我倒是到現在這討論串跟館方的回覆文才知道總圖禁止攝影 04/29 22:37
crabwind:與拍照= ="...之前都沒注意到有這規定... 04/29 22:37
Peter:然後她的做法擺明就是要阻止有經歷過此事的學生當事人噤聲, 04/29 22:37
crabwind:話說那助理一直跟反而更可疑...是有什麼機密怕被拍到嗎XD 04/29 22:38
vuioap1042:不管事情真相為何,那位洪老師已經嚴重影響到其他人權益 04/29 22:39
Peter:怎麼想都覺得自稱教師的洪姓女子的做法都很可疑。 04/29 22:40
katsurada:看了這篇還是覺得她們很可疑啊XD 04/29 22:41
crabwind:話說館方在回覆文章說,只要人不在就能拔插頭呢~ 04/29 22:42
w86083:可以請這篇的原PO出來說明一下對方的說法嗎? 04/29 22:42
Grashof:.................看不出這位"洪老師"有任何合理之處 04/29 22:43
Grashof:莫名其妙就可以攔人、報警?跟阿姨比較熟就可以佔位子、漠 04/29 22:44
Grashof:視同學使用插座的權利?真是莫名其妙= = 04/29 22:44
Grashof:還威脅其他使用者,怎麼會有這麼霸道的人....... 04/29 22:46
macacaudn:到底是誰那麼大牌阿... 04/29 22:47
duodio:今天有在全家看到+1 那位洪老師很妙 他看到警察第一句話是 04/29 22:47
dOodoOhOw:喔耶 04/29 22:47
h2ono1:樓上XD 04/29 22:48
duodio:請問你是曾sir或你認不認識你們局裡的曾sir?(姓有點不確定) 04/29 22:48
duodio:感覺在跟警察裝熟 然後警察也有點不知道怎麼回應他 冏 04/29 22:49
duodio:雙方在那邊互拍超久的@@ 04/29 22:49
ansonyu:白爛.... 就是一負有權力就高高在上的人 04/29 22:49
iamysoso:噢我改天也要去看看!! 04/29 22:50
crabwind:如果連在台大自己的校園,台大學生都會被欺負,那還真可笑 04/29 22:50
nameofroses:她的說法根本就有問題啊,經過一個阿姨同意就可以長期 04/29 22:52
nameofroses:佔用座位?經過一個阿姨同意就可以長期佔用圖書?我看 04/29 22:52
kurkurXD:耍白木 04/29 22:53
nameofroses:案情根本很單純。 04/29 22:53
tfoasy:...難不成所謂的"拍攝紀錄片"就是...(誤) 04/29 22:53
Buchladen:有一種想轉八卦人肉的衝動,可惜原PO不給...科科 04/29 22:54
nameofroses:而且其助理不顧當事人反對就拍攝錄影,不僅已經違反圖 04/29 22:54
nameofroses:書館規定,也讓人不舒服。 04/29 22:55
Djokovicisme:這個人真得很誇張耶 有助理然後又有特權 到底是不是 04/29 22:55
Djokovicisme:本校的人阿... 04/29 22:55
nameofroses:所以說,就算這位洪女士所言皆真,她也還是很過份啊。 04/29 22:56
jingjiwind:大家去圍堵 04/29 22:56
f575739:覺得很奇怪。取得館方人員同意?那就請他出示證明嘛 04/29 22:57
Peter:其實,大家只需要有經過二樓就很有禮貌地去關心一下:請問您 04/29 22:57
f575739:而且都說不能帶攝錄影像器材進去,那個助理為什麼這樣做 04/29 22:58
w86083:因為頭受傷就可以這樣 是不是以後只要有人受傷 04/29 22:58
poe:趕快把這個洪姓婦人的全名公布吧,讓大家聞香一下。 04/29 22:58
hrs113355:紀錄片標題: 《第一次在圖書館裡面佔位子就上手》 04/29 22:58
Peter:的拍攝與佔位的許可證明在哪裡?沒有的話直接請館員請她出去 04/29 22:58
Djokovicisme:他不是有助理嗎 叫他助理每天去幫她搬書就好了阿 04/29 22:58
w86083:又想要拍紀錄片的 都可以這樣弄阿= = ? 想聽原PO出來說明 04/29 22:58
dimer:請叫這位洪女士在館內閉嘴, 要講手機就離開, 遵守本館秩序 04/29 22:58
f575739:我覺得要是正當,就不用這樣做,肯定是外校的 04/29 22:59
Peter:就算她真的有公文證明的話,不時被打斷拍片也夠她受了,哼! 04/29 22:59
f575739:校內老師不需要這樣做。 04/29 22:59
crabwind:校內教授權限可以借超多書,又能開研究小間,姓洪的應該是 04/29 23:01
dimer:他受傷之類那是他家的事, 我說我腳痛也來天天佔個座位可以嗎 04/29 23:01
crabwind:校外來的 04/29 23:01
Djokovicisme:有沒有尊稱老師的人所有事情都可以無限上綱的八卦... 04/29 23:01
dimer:還有這位姓洪的若是外校人士就不能帶包包入館 04/29 23:02
OTLOrz:嘖 害我更想去她位置找碴 04/29 23:06
shoushan120:樓上會看到紅色的門和一隻燕子飛過 04/29 23:08
Peter:to OTLOrz,去圖書館找書時順便「關心」就好,不要說是找X, 04/29 23:08
※ 編輯: lwsun 來自: 140.112.247.74 (04/29 23:12)
OTLOrz:紅門?燕子? 鴻門宴嗎? 04/29 23:09
Shalone:唔,事情有待發展了= = 04/29 23:09
Peter:別忘了這樣那位「自稱」洪老師的人可能會要助理上網蒐證呢! 04/29 23:09
windonly:推動大家都去關心他?! 04/29 23:09
vuioap1042:不過應該可以去觀賞一下總圖奇景吧 洪燈區很可怕>"< 04/29 23:10
Peter:今天去找書時本來舊有想去關心一下,可沒看到人,大概是錯過 04/29 23:10
Peter:了,反正手邊還有些書要找,這幾天就勤跑一下圖書館好了,呵 04/29 23:10
sdcheck:有人要揪團一起去嗎XDDD 我想報名的說 04/29 23:11
noway:明天馬上去看._./ 04/29 23:12
booksale:幾點? 04/29 23:12
sdcheck:積極參與校園議題 啾咪 04/29 23:12
jingjiwind:我也好想去看 04/29 23:12
cjo4h6:隔夜佔位、未經他人同意錄影、在公共場所充電。老師?! 04/29 23:14
OTLOrz:去觀摩時記得關手機喔 不然他助理會來『關切』 04/29 23:14
dimer:還有在館內講手機 04/29 23:14
booksale:拿手機晃來晃去假裝拍攝 讓那助理跳坑~ 04/29 23:16
pancho:揪團+1 04/29 23:19
jingjiwind:突然出現一幫人拿一堆攝影機?! 04/29 23:21
w86083:疑似助理一靠近就裝做打電話 請他等一下再說什麼事情 04/29 23:22
isolator:大家圍著她看阿 04/29 23:22
s40473:歐耶 明天我也要去 ㄎㄎ 紅藍第二?!?!? 04/29 23:25
vuioap1042:我也要去 不過只有中午時段沒課 希望他專心在總圖$.$ 04/29 23:28
Noamui:"此事已取得館內某位阿姨同意,並藉由紙條溝通"??????? 04/29 23:29
Noamui:不好意思這位阿姨是誰啊 有那麼大的權限可以出來說明嗎 04/29 23:30
crabwind:某位阿姨是啥XD 跟新聞"某某人士表示,醫師表示,專家表示" 04/29 23:31
crabwind:一樣好笑 04/29 23:31
Noamui:圖書館回覆的文章根本就看不出有同意這回事 04/29 23:31
OTLOrz:↑這位阿姨肯定有後台 所以才能作出特殊規定 04/29 23:31
crabwind:很可能是人造人,勿忘國土鍊成陣 04/29 23:32
cjo4h6:總圖這麼大一個單位,裡面的人從來都是照章辦事的,哪有口 04/29 23:33
cjo4h6:頭說說就可以放寬規定的事? 04/29 23:33
gn01914712:就算是老師也不能佔用座位吧 有研究間啊 一開始就蒐證 04/29 23:36
avonasac0800:大家都去看看啦 04/29 23:36
gn01914712:感覺心態就可議 好好講難道不行 可見其理不正 04/29 23:37
counter:圖書館的規定是大家要共同遵守的 04/29 23:39
counter:一個阿姨一句話就可以改變規則? 04/29 23:39
counter:我覺得那位洪XX的說法沒有道理 法治社會應該大家守法 04/29 23:41
counter:圖書館的規則高於某某阿姨的同意 04/29 23:42
cjo4h6:依照校方行政人員的作風,口頭通融違規根本不可能,更何況 04/29 23:43
cjo4h6:對方不是台大的人,萬一惹起什麼事,哪個行政人員敢擔... 04/29 23:44
mickeyjan:紅明顯,洪小姐的作法也顯然違反使用規定 04/29 23:45
mickeyjan:是說花點小錢租個研究室有很難嗎? 04/29 23:45
d93j4:拜託,動不動就要拍人說要循法律途徑的是好人嗎 04/29 23:48
d93j4:動不動就用報警來威脅人,聽了就讓人火冒三丈 04/29 23:51
cjo4h6:感覺那女人問I大是不是法律系,是她怕對方是法律系的不好唬 04/29 23:53
ohwahahaha:我今天也在全家看到助理追原po(原po高高壯壯的) 04/29 23:55
OTLOrz:那助理正嗎? 04/29 23:56
ohwahahaha:本以為是小倆口吵架,聽到助理(黑框眼鏡)叫警察才發覺 04/29 23:57
tanwaysiong:Don't Mess Up with NTU Law Student.... 04/29 23:58
leighmeow:如果回答"對啊 我法律系書卷"會怎樣XD 04/30 00:06
crabwind:那他八成又會拿法律系畢業的土城救援王出來救援 04/30 00:07
tanwaysiong:土城救援王: 哇金衰小.... 04/30 00:10
OTLOrz:裁判!可以讓阿扁這樣救完又救 救完又救嗎? 04/30 00:11
crabwind:裁判長:職棒沒限制投手用球數啦 04/30 00:11
bewritten:其實報警處理真的很扯= =" 04/30 00:12
leighmeow:阿扁: 阿扁厝惹嗎? 阿扁臭惹嗎? 真是躺著也眾槍XD 04/30 00:14
treison:頭受傷嗎? 原來是個腦殘 04/30 00:14
shunshow:不能帶攝影器材?? 嗚嗚 我的手機要寄放在哪~ 04/30 00:15
sunbiba:辛苦了 04/30 00:18
BlitzerBrian:土城王表示: 讓我回牛棚啦 04/30 00:20
gidens:原PO古道熱腸 04/30 00:26
※ 編輯: lwsun 來自: 140.112.247.74 (04/30 00:27)
ian60702:扁維拉 04/30 00:27
sharkboy:動不動就報案又尾隨 就是想把事情鬧大呀!我是覺得洪女士 04/30 00:39
sharkboy:要拍什麼紀錄片放很多書就算了 最起碼尊重一下其它使用者 04/30 00:40
omaomao:不是有請助理??? 搬書的工作交給助理就好拉 04/30 00:40
omaomao:不然萬一也有人要看那些書卻找不到怎麼辦? 04/30 00:40
fischcheng:好詭異的助理 感覺很不舒服。 04/30 00:56
godpiggy:被你一攪弄的台大學生都是小孬孬了=_= 04/30 00:57
endycat:歹年冬 04/30 01:02
crabwind: 厚肖人 04/30 01:02
jacky0601:明天剛好有空去朝聖一下 她要拍就讓她拍個爽XD 04/30 01:04
> -------------------------------------------------------------------------- < 作者: bleedingwing (r1)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請大家謹慎提防總圖二樓一位態度惡劣人士 時間: Thu Apr 29 23:15:01 2010 建議大家不要去,免得惹禍上身 之後可能要請學生會跟圖書館反應本事件,不過要想的是我們期望館方有甚麼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3.145
rinkai:先保留的意思? 04/29 23:15
booksale:走走逛逛嘛~又沒幹嘛~ 04/29 23:18
Djokovicisme:我覺得可以學其他學校管制每天進館人數和時間限制 04/29 23:18
Peter:很簡單啊!館方既然已經定下規矩,那就依規定來處理。而對方 04/29 23:19
noway: ^非台大 04/29 23:19
Djokovicisme:畢竟最近校內使用需求大增不能因為校外人士壓縮本校 04/29 23:19
Djokovicisme:學生的權益。 04/29 23:19
Peter:如果真的有獲許可,也請對方公開出示證明,並於過程中遵守其 04/29 23:19
Peter:他非許可事宜的規定,譬如講手機這種事情應該不會在許可範圍 04/29 23:20
booksale:用總圖的書籍隔夜占位應該也不會許可吧? 04/29 23:20
Peter:我想對方如果是依正式程序在進行相關的拍攝計劃,並且能讓同 04/29 23:21
cjo4h6:希望館方對這類特殊人士有積極作為。不要消極等她違規達兩 04/29 23:21
dodo767683:如果有違規的行為就應該處理阿= =a 04/29 23:21
Peter:學及時知道這些狀況(譬如就在旁邊寫個立牌),我想同學們其 04/29 23:22
cjo4h6:點,不然要是總是由她助理犯規,然後她請20個助理,總圖要 04/29 23:22
cjo4h6:被侵犯40次耶... 04/29 23:22
Peter:實都很nice的!不只可以有所體諒理解,更會主動給與協助。 04/29 23:23
dodo767683:我覺得大聲叫囂就已經違規了 04/29 23:23
jingjiwind:當場請校警跟進去 當場處理 04/29 23:23
OTLOrz:原po可以建議館方有什麼做法嗎 04/29 23:23
OTLOrz:1.禁止隔夜佔位,所以將她位置上的書全部還原 04/29 23:23
OTLOrz:2.請她把書全部借走,然後請助理搬到她的研究室 04/29 23:23
OTLOrz:3.禁止使用公共插頭充電,所以將插頭改成使用三十分鐘後會 04/29 23:23
OTLOrz:自動斷電 04/29 23:23
OTLOrz:4.想不到了... 04/29 23:23
OTLOrz:重訓pi先生,總圖洪小姐,台大四天王,還欠兩人(誤) 04/29 23:23
cjo4h6:幫樓上補一個計中奇女子 04/29 23:24
dodo767683:門口傳單哥XD 04/29 23:25
crabwind:立牌:「請勿拍打餵食。」 04/29 23:25
nameofroses:泳池性變態 04/29 23:26
dimer:計中睡美人 04/29 23:26
booksale:法律被告王 04/29 23:26
ken80117:樓上說的是誰啊 04/29 23:27
Ertkkpoo:↑我也不知道 04/29 23:29
histman:我們去圖書館二樓有什麼關係= = 04/29 23:30
vuioap1042:嘴角在後面幾位的推文下失守了 04/29 23:30
Ertkkpoo:我去2樓都沒位子,都得到地下室看書 04/29 23:32
Noamui:原po下次可能要戴mp3聽音樂實則錄音 04/29 23:35
s682663:= =所以還開放朝聖嗎 04/29 23:36
vuioap1042:總圖大門永遠歡迎光臨 對啊對啊 對啊對啊 04/29 23:37
crabwind:畢業旅行選項:總圖二樓團,總圖自由行... 04/29 23:39
d93j4:開放朝聖久了人家就不想在那啦~ 為何不朝聖? 04/29 23:39
Peter:所以這一切都是總圖的陰謀,要大家多多去圖書館(大誤XD) 04/29 23:40
sdcheck:朝聖久了或許可以開始收門票==>幫台大開源 這點子不錯 04/29 23:41
shoushan120:一切都是總圖的陰謀,要大家多多去圖書館 今日最中肯 04/29 23:45
rainbowzone:給三樓 目前圖書館對於校外人士入館人數早已有管制喔! 04/29 23:52
hfsken:不硬起來人家以為我們台大好欺負 04/30 00:08
Killua7877:揪團去總圖二樓唸書耶 04/30 00:43
f575739:揪團把書拿走 04/30 00:46
fischcheng:哪個位子阿,我會去順手把書拿走 順便插頭拔掉的 04/30 00:57
> -------------------------------------------------------------------------- < 作者: issweety (幸福快樂過日子)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請大家謹慎提防總圖二樓一位態度惡劣人士 時間: Thu Apr 29 23:18:25 2010 (原文述刪) 謝謝原po指教 我也很不希望大家為這件事情爭論很久 不過有個重點我要釐清的是: 我原本po那篇文章的意思不是要來煽動大家 純粹真的是請所有習慣去二樓自習的同學小心 因為當時我有被威脅的感覺 所以才想要提醒其他學生 我去總圖的動機只是想要準備考試 沒有別的 遇到這樣的情況也是第一次 所以不管那位洪老師說了什麼 我也覺得不用多做解釋 我昨天po出來的情形完全就是我遇到的狀況 一字不差 我也不希望因此造成大家爭論或去追究的焦點 由於擔心被拍攝的畫面會被誤用 所以今天也去找圖書館館員報備 館員都很傾力協助 我很感激 我覺得這樣權益有被保障就夠了 如果有哪位覺得我有疑點的話請寄信給我 真的不希望因此造成公共資源被花費在討論誰說的是真的上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6.38
nameofroses:當有人的行為影響公共領域的秩序,這件事情就已經是公 04/29 23:20
nameofroses:共議題了。 04/29 23:21
nameofroses:用公共資源來處理公共議題,也是很正當的事,不是嗎? 04/29 23:21
dimer:issweety的意思是他不想討論焦點是在"誰說的是真的"上面, 而 04/29 23:22
dimer:我認為lwsun的文章可能會造成這樣的引導... 04/29 23:23
trueimage:到底在怕什麼 圍下去就對了 04/29 23:24
我知道這件事情是公共議題 也跟台大師生使用總圖的權益有關 但是我真的不希望有人覺得我在煽動大家 這是我第一次在ntu版上po文 也很感謝很多人關心 老實說那位洪姓人士讓我覺得他很會講話 但是我實在不想在這方面著墨 好像我是針對他的人 但實際上我是針對整件事情 希望提醒其他同學要提防他 不要跟我一樣莫名被攝像之後 還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忘記第一時間要求對方刪掉影片 老實說 昨天館員來處理時 我鬆了一口氣 坦承我一開始有受到威脅的感覺 結果那位洪姓女子說我對他做人身攻擊....Orz 說我的話語是針對他的外型.... 總之非常會講話....我根本講不下去 就交給館員了... 然後我要補述一件事情.... 那位洪姓女子並沒有跟我道歉 是我跟她說不好意思的..... 真不敢相信他跟lwsun大說他對我道歉....請大家定奪吧.... 我說的都是真的 覺得可疑的可以寄信給我 我會解釋不會敷衍 但是如果公開在這裡討論誰真誰假 不僅我覺得很浪費公共資源 其實我心裡會很不好受 畢竟我的本意是要提醒大家 不是煽動大家 謝謝!! ※ 編輯: issweety 來自: 114.36.246.38 (04/29 23:32)
OTLOrz:圍下去洪小姐會說台大學生欺凌教授... 04/29 23:26
shoushan120:路過 04/29 23:27
cjo4h6:不管雙方說了什麼話,洪與其助理的諸多違規都有影像為憑 04/29 23:30
foxeshen:明天去路過一下 04/29 23:31
Ertkkpoo:這樣會太多路過 04/29 23:33
william52917:真的很不喜歡隔夜佔位子的人耶.... 04/29 23:33
Peter:如果他要提告,請她就所有事項進行舉證,然後最近剛通過一個 04/29 23:34
OTLOrz:身為一個在找書的學生,在二樓路過也是很正常滴~ 04/29 23:34
Peter:惡法,卻可以在此引用反告她侵犯個人肖像。 04/29 23:35
vuioap1042:身為一個台大學生,在總圖找插頭是很正常滴~ 04/29 23:35
Peter:另外,即便是煽動(我知道妳無此意),但這裡有煽動什麼不法 04/29 23:35
Peter:行為嗎?就算是i網友違規拍攝,也不過就是校規,被總圖計點 04/29 23:36
Peter:然後呢?i網友也沒犯法呀!所以到底洪女想要循什麼法律途徑? 04/29 23:37
Peter:總之,同學們因為看到妳的文章而進行公共事務的思考,並以行 04/29 23:37
Peter:動(去圖書館)加以確認,這些都是正當的行為,妳無須擔心。 04/29 23:38
d93j4:我們應該開放每天都去朝聖,當景點逛,久了她也不想在那邊了 04/29 23:39
vuioap1042:難怪野柳女王頭快要失守了... 04/29 23:40
dan800512:路過+1 幫高調 04/29 23:41
gn01914712:先請圖書館公告 她佔用位子和插頭的行為是被官方同意的 04/29 23:42
dan800512:只要每天一堆人路過就好了XD 04/29 23:42
tearcolor:學法律的是怎樣? 整天吃飽沒事就是想告人過日子 04/29 23:46
※ 編輯: issweety 來自: 114.36.246.38 (04/29 23:48)
easycool:一人一噴涕支持洪小姐 (誤) 04/29 23:48
Peter:to tearcolor 法律有學通的話,基本上不會沒事主動想去告人 04/29 23:49
Noamui:說真的我覺得對方搞不好真的是精神有問題耶 總圖真的有這 04/29 23:49
Peter:會把告人放在嘴上的,基本上往往都是唬人的半調子。 04/29 23:49
OTLOrz:因為主動告人會被反咬一口嗎? 04/29 23:49
Noamui:類人士出沒啊 看過很多次了= = 04/29 23:50
Peter:不過想要用法律來惹學法律的,基本上法律人也不會讓對方好過 04/29 23:50
Peter:總之,各位不要一聽到對方說要循法律途徑就感到很嚴重,其實 04/29 23:53
Peter:說穿了在很多情況下也都不是什麼真正嚴重的情況。 04/29 23:53
prince:就是虛張聲勢而已嘛,你被她唬住的話,你就輸了。 04/29 23:55
leighmeow:給原PO L那篇文章是說"你"向洪道歉,不是他向你 04/29 23:57
leighmeow:他把你說的"不好意思"當作道歉,然後他質疑你為何要發文 04/29 23:57
leighmeow:這樣 04/29 23:57
jingjiwind:法律途徑只是嚇唬人用的 04/30 00:00
tanwaysiong:完全看不到任何違法行爲,這樣也敢來唬台大生? 04/30 00:02
larvill:會說要告人不一定是學法律的吧 只會暴露他自己心虛 04/30 00:03
gn01914712:請圖書館出面做個說明吧~不然有請法律系組團去練習口傳 04/30 00:03
IBelieveIAm:看到這篇我明天就去總圖拍 反正我只用法圖 04/30 00:09
crabwind:那個~計兩點校內學生好像是不能借書...而且所有圖書館都 04/30 00:12
crabwind:有連線...所以樓上只有一次的額度喔XD 04/30 00:12
Shalone:紅明顯下。重看原文是不覺得有煽動的字眼/訴求存在,別把 04/30 00:14
Shalone:現在的結果套在原Po頭上好了。找個單位説明下事情+1 04/30 00:14
Noamui:同意原po沒有煽動意味 但是大家推文要冷靜點... 04/30 00:19
Gjoy:可以去把他桌上的書借走嗎 ? 一人一書通通借光! 04/30 00:28
lwsun:更正一點,洪老師表示是前天是i網友對洪老師道歉(已修正) 04/30 00:29
dimer:lwsun, 若真的要論孰真孰假, 我以為誰在說謊應該很明顯... 04/30 00:36
lwsun:因為我完全沒看到任何證據(如錄音,錄影)所以我不作任何評斷 04/30 00:38
w86083:不過真的很希望可以請l大 說一下對方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04/30 00:39
Peter:to lwsun 你不須做評斷,只需說明你所見聞的事情即可 04/30 00:39
Peter:就如同issweety也只是在說明她的經驗。 04/30 00:40
Peter:在這裡不用爭執真假值的問題,因為真假值的檢證不會在你們的 04/30 00:43
Peter:所描述的真假值之中,而在於對你們所描述之事的檢證。 04/30 00:43
Peter:譬如issweety的部份說詞後來有在圖書館方的說明中獲得支持 04/30 00:45
Peter:從而就洪女士的說詞,也才需要再請總圖有所說明。 04/30 00:46
lwsun:我的經驗就是上一篇所打的文章,對方的看法就是她沒有錯 04/30 00:49
lwsun:其他的我得再跟其他同學朋友討論一下再說,謝謝建議 04/30 00:50
Peter:我們可以先相信洪女士的說法,但這並不等於issweety的說詞有 04/30 00:51
Peter:假。從而,諸如洪女士表示她是經過申請同意而進行拍攝工作等 04/30 00:52
Peter:這些事情就需要圖書館的說明,或者就請她出示公文書,但除此 04/30 00:53
Peter:之外,也不會因而等於issweety說的話有問題,畢竟洪女士對你 04/30 00:54
Peter:描述的是另一件事情,而不完全是issweety所描述的事。 04/30 00:54
Peter:就我個人的感覺(純個人觀感)上,你特地去撇清真假值的確認 04/30 00:55
Peter:反而容易使人誤認為你是在否認issweety所描述的真假值,因為 04/30 00:56
Peter:特別去說「因為我沒看到所以我不做評論」這件事,某種程度上 04/30 00:56
Peter:相當於去否定那些「未有件聞之事」的正確性,這不是你的原意 04/30 00:57
Peter:但在語意上確實會有這樣的延伸,所以最好的說法就是只說你的 04/30 00:58
Peter:部份就好了,其他人說了什麼都與你無關,也無須去撇清什麼。 04/30 00:58
> -------------------------------------------------------------------------- < 作者: dormg (...)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請大家謹慎提防總圖二樓一位態度惡劣人士 時間: Fri Apr 30 00:31:45 2010 ※ 引述《lwsun (大叔)》之銘言: 幫你加油!你辛苦了。畢竟大叔比原PO見過世面。可惜打怪的策略面沒有規劃好... 下次組團你要跟版上講一下。 以下各段落的對象,其實主要對版上鄉民發言,並給你參考。 : 由於對方表示不願過度渲染今日之事件,以下我將簡述之。 : 首先,我因為昨天看了issweety的文章,所以今天起於好奇, : 前往二樓現場拍攝桌上堆積書籍及牆壁插座的情形, 老實說,圖書館不准攜帶攝影器材是在於不能拍攝「人」(這正是那個洪喀違規的關鍵) ,因為涉及肖像權(所以is的肖像權被洪喀侵犯)。但拍攝「物品」(洪喀堆在桌上的 圖書館的書籍)犯了哪條法的哪一條?笑死人! 甚至連圖書館方面的規定都要好好正確理解才是。 : 此時其助理上前詢問我的姓名及動機,我不回答其任何問題, Ans:你完全沒必要理他。因為他沒有權利質問你。 如果是我和我朋友這類人,也不會理他。所以你這時的處置很正確。 : 往樓下走去,隨即推門而出。 : 該助理持續追問我問題,我沒回答她,繞行了約5分鐘後, : 來到全家旁的車架旁,此時有勇者們見狀,誤會我在欺負她, 老實說,這些勇者假設如果(由於詳情尚不知,我先講大原則)是以強硬手段攔住你, 則觸犯刑法304。先提供你此項知識。 莫名其妙的攔人,自以為義嗎?這些勇者在社會上會吃不完兜著走。 : 隨即挺身而出,並阻止我離開。 : 在勇者們的阻止之下,我決定留在原地等校警來處理。 : 校警到後,我表示因昨日看到issweety的文章,因此前來拍攝桌景, : 強調完全沒有任何人入鏡,並可出示影片證明。 : 此時其助理取出手機開始錄影,我見狀也取出我的DV回拍以求自保, : 雙方對錄近一小時。 : 過了幾分鐘後,洪老師出現,並質問我是否為學生、姓名為何,與昨日之人事是否有關。 : 我不願回答其任何問題,洪老師隨即離開,其助理並撥打110報案。 你處置的很正確。若隨便一隻阿貓阿狗問你什麼你就老實講, 這是小大一比較容易發生的;大叔級的你處置的也很得體。 : 羅斯福路派出所之警員到場後,我大略向其說明事情之來龍去脈, : 並在後來再度到場的洪老師要求下,一行人前往派出所。 : 在派出所中,洪老師表示其為校外人士,因拍攝紀錄片需要,故至圖書館閱讀大量書籍; : 其頭部於拍攝過程中不慎受傷(亦出示其頭部所包裹之紗布), : 因傷無法每日搬動大量書籍,故將所需之書籍堆疊於其桌之上; : 其表示,此事已取得館內某位阿姨同意,並藉由紙條溝通。 哪個約聘的阿姨好大的權限做出此通融?可疑之點。 : 其昨日跟issweety之間的談話情形,也與issweety文內所述出入甚大(內容恕不詳述); : 她亦表示不明白,為何issweety在昨日的談話的最後已向她道歉, : 卻又在PTT NTU板上po了上一篇文章?若非我提及,她們仍不知有此篇文章存在, : 尚在納悶為何昨日與今日皆有人將其插頭拔離插座? : 最後,洪老師表示,身為一位老師,她不願意輕易影響學生的前途, : 因此,此事她不願鬧大;然而,issweety尚有後續攻擊言行,將考慮訴諸法律程序。 鬧大?鬧什麼大?你有犯法嗎?犯了刑法第幾條?is有犯法嗎?犯了刑法第幾條? 還是扁維拉又要出來替她救援了? 因為你比is有經驗可惜還是不夠有經驗;既然你「自願」配合待在原地;那麼無法反告洪 喀妨礙了你的自由。可惜啊可惜。 : 於是,經過自二時許至七時許的溝通,我表示在看到證據之前,暫不表達任何意見, : 但若到目前為止,由其所提供之資訊為真,我可能在今日之事成為被煽動者; : 然而,究竟誰是誰非已趨複雜,非你我所能輕易定論。 : 無論後續雙方的處理為何,我將盡量不再介入其紛爭,如同我前面所寫的, : 此事異常複雜,若非當事人,實不建議再涉入其中。 : 若issweety有任何意見,個人在此建議,請洽圖書館人員協調處理。 : 相信館方人員會恪盡職責,妥處此發生於圖書館內之重大爭議。 : 最後,在此宣導,圖書館禁止攜入攝錄影器材,本人今日所為實為錯誤示範。 is敘述的是公共事件;最近看版上文章,is被洪喀耍、大門處有女生被發傳單的猛推一把 ,結果全部摸摸鼻子認了。台大學生怎麼這麼鳥?自己的權益受損或自己被耍,要有自覺 ;is最新的文章似乎「息事寧人」,也罷。反正整件事烏煙瘴氣;學生方面:被一個傢伙 虎爛狗屁不通的法律來玩弄一番;約聘的阿姨則好大的膽子允許那個喀讓她違規占位。 最後無理至極的洪喀大獲全勝。 真是老天爺啊!第一學府讓給隔壁的天大地大算了。112被違規的喀耍成這樣.... 這要叫我們第三者看了要趕到生氣還是慚愧? 以台大大門那邊為例,日後繼續有懦弱的台大生被怪人發傳單還猛推一把,傻在當場、 腦筋不知任何回應之道,然後上ntu版哭訴....這什麼世界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75
Gjoy:我看了也很生氣,我覺得反映應該要更激烈一點阿 04/30 00:34
leighmeow:原來強制罪那麼好用,我趕快去被罰則XD 04/30 00:35
leighmeow: 背 04/30 00:35
lwsun:謝謝高手指教,下學期得去多修點法律相關的課程了 04/30 00:38
bonniekiss2:我也很討厭很多人嘴巴掛著理性和平不暴力 04/30 00:39
bonniekiss2:但只是膽子比鼻屎還小 碰到情況都不敢吭聲 04/30 00:40
f575739:告死她= =+ 別以為台大學生好欺負 04/30 00:41
glasseater:確定拍攝物品都OK嗎.....我很懷疑= =畢竟書本是圖書館 04/30 00:45
glasseater:資產...... 04/30 00:45
dormg:lwsun跟is要不要約一下一起跟圖書館反映,洪喀侵犯你兩肖像權 04/30 00:45
dormg:但你拍攝"堆在桌上的圖書館書籍"天公地道,洪喀違規已達2點了 04/30 00:46
OTLOrz:提問:圖書館的監視器會不會侵犯使用者的肖像權? 04/30 00:47
為了維護公益(安全就是其中一種),自由權利可受限制。所以不侵犯。
dormg:你根本沒有違規;邏輯的推衍就是,館方若計你違規你就申訴上去 04/30 00:47
※ 編輯: dormg 來自: 140.112.231.75 (04/30 00:48)
lwsun:嗯,我再跟同學朋友討論看看,謝謝dormg的建議 04/30 00:48
dormg:但看is最新文章他好像縮回去還找1堆理由安慰自己why息事寧人 04/30 00:50
dormg:我不是喊燒,明明is完全站得住腳,對方完全無理;結果is龜回去~ 04/30 00:51
OTLOrz:畢竟大學生的社會經驗不足啊 多看版上的事有助增進社會經驗 04/30 00:53
dormg:因依你倆當人證提供的敘述 洪喀違規已滿 可罰半年內禁止入館 04/30 00:53
dormg:若你和is去告發,責任關鍵即移到圖館是否依法罰她~不告則無效 04/30 00:57
dormg:因若連原告都不在乎了,圖館(含那位大膽阿姨)可繼續鄉愿下去 04/30 00:59
glsb:推! 04/30 01:08
puppybone99:此系列收錄z-7-6與z-7-17-16 請就事論事理性討論 :) 04/30 01:17
> -------------------------------------------------------------------------- < 作者: issweety (幸福快樂過日子)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請大家謹慎提防總圖二樓一位態度惡劣人士 時間: Fri Apr 30 01:47:08 2010
dormg:lwsun跟is要不要約一下一起跟圖書館反映,洪喀侵犯你兩肖像權 04/30 00:45
dormg:但你拍攝"堆在桌上的圖書館書籍"天公地道,洪喀違規已達2點了 04/30 00:46
OTLOrz:提問:圖書館的監視器會不會侵犯使用者的肖像權? 04/30 00:47
為了維護公益(安全就是其中一種),自由權利可受限制。所以不侵犯。
dormg:你根本沒有違規;邏輯的推衍就是,館方若計你違規你就申訴上去 04/30 00:47
lwsun:嗯,我再跟同學朋友討論看看,謝謝dormg的建議 04/30 00:48
dormg:但看is最新文章他好像縮回去還找1堆理由安慰自己why息事寧人 04/30 00:50
dormg:我不是喊燒,明明is完全站得住腳,對方完全無理;結果is龜回去~ 04/30 00:51
OTLOrz:畢竟大學生的社會經驗不足啊 多看版上的事有助增進社會經驗 04/30 00:53
dormg:因依你倆當人證提供的敘述 洪喀違規已滿 可罰半年內禁止入館 04/30 00:53
dormg:若你和is去告發,責任關鍵即移到圖館是否依法罰她~不告則無效 04/30 00:57
dormg:因若連原告都不在乎了,圖館(含那位大膽阿姨)可繼續鄉愿下去 04/30 00:59
glsb:推! 04/30 01:08
to dormg大: 你的回文對我來說獲益匪淺 尤其是法律那塊 這方面我坦承確實沒有處理經驗... 但我也不是姑息養奸 今天早上我就已經向圖書館員報備 留了資料 並且保留了昨日洪姓人士助理用手機拍我的監視器畫面 前來處理的館員也願意做人證 倘若日後洪姓人士將我的影像做非法用途可即時報警 後來圖書館員的官方說法是 攝像的人是洪某的助理不是他本人 所以他違規的計點次數未達禁止他進入的次數 以上就是我目前所做以及所瞭解館方的處理進度 如果您還有甚麼建議 我真的很願意瞭解 我跟大家一樣都不希望總圖原本寧靜的環境被這樣仗勢欺人的人破壞!! 另一方面 最新的文章會有息事寧人的味道 是因為一看到lwsun大的文章 似乎有一點點在說"雙方說法差異甚大" 他已成為"被煽動者" 我非常擔心自己原本po出來要同學們小心的文章 會因為一些議題的討論而失去焦點 反而讓大家在爭論“誰說的是真的”上 畢竟昨天親自跟洪姓人士對話過 大概瞭解對方是相當能言善道的人 (再次強調不是針對他個人 我盡力用中性字眼陳述事實) 除了今日我自己已向館員報備之外 如果lwsun大願意挺身而出再次向館方反應 那我也願意一同出面指證 請您寄站內信與我聯繫 最後真的要謝謝大家的關心 我原本沒有想到會引起大家的共憤 看來我們都是希望總圖的環境可以更好 有什麼建議的也請指教 我知道我上一篇文章看起來好像有點想要息事寧人的味道 但其實不是的 而是我不希望大家轉移了這件事的焦點 可能就正中"某人"下懷 如有甚麼建議能讓使用總圖得各位權益更好 而又是我可以做的 我會很願意去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6.38 ※ 編輯: issweety 來自: 114.36.246.38 (04/30 01:50)
dormg:原PO勇敢一點,畢竟洪喀只是出張嘴,她不是標哥;先前ble網友說 04/30 01:51
dormg:惹禍上身其實講錯;你去質問標哥才算;那當然不可;但洪喀根本 04/30 01:52
dormg:只是扮豬吃老虎~對了,她憑什麼把其他人要借的書全搬到桌上去 04/30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