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ttle1011:後來事實證明這些「理由(還是藉口?)」是打高空 06/07 15:34
推 FATCLOUD:懷生社有個帥氣的學姐 我相信有她在一定能解決這一切 XD 06/07 15:34
→ little1011:事實? 06/07 15:34
→ ck220708:寵物是指有人養的吧? 06/07 15:34
→ FATCLOUD:以往每次出事都處理掉了 相信這次也不會例外 06/07 15:35
→ little1011:在你的論點看起也只是 把狗抓起來圈養 要不通通殺死 06/07 15:36
→ FATCLOUD:btw: 校方是非常支持懷生的做法的 可不是因為愛狗 06/07 15:37
→ Emily621:寵物... 06/07 15:38
→ FATCLOUD:樓上也不要反駁了吧~ 辯論到大家都生氣對懷生社也不好 06/07 15:39
推 oknoproblem:第一,這些是流浪狗而非寵物 我想校園裡也沒有人會把他 06/07 15:40
噓 Killua7877:不然你去殺嘛 全世界的狗都殺光才是治根之道 06/07 15:40
→ oknoproblem:們當寵物吧,且學校裡絕大部分的狗都是怕人且無法靠近 06/07 15:40
→ Killua7877:因為殺完了流浪的 人類還會繼續棄養 所以要連家犬一起 06/07 15:41
→ oknoproblem:如果捕犬隊能夠輕易抓到對某些人來說真正造成問題的狗 06/07 15:41
→ oknoproblem:那我想也不需要懷生社來做這些事了 06/07 15:42
→ Killua7877:捕犬隊來你還是會被狗咬啦我告訴你 06/07 15:42
→ Killua7877:講白一點你們只是想要被咬的時候有對象討賠償不是嗎? 06/07 15:45
→ Killua7877:今天懷生社解散 TNR退出校園 全權交由捕犬隊負責 還是 06/07 15:46
→ Killua7877:被狗咬的話 根本沒人鳥你 更無法預知咬你的狗有沒有病 06/07 15:47
→ oknoproblem:樓上也不需要繼續回了,我想大家都能夠自己判斷到底哪 06/07 15:50
→ oknoproblem:個對目前來說是比較好的解決方案:) 06/07 15:50
噓 Killua7877:你說別的學校都宣告失敗 我來告訴你為甚麼 06/07 15:53
→ Killua7877:因為到哪都有觀念較偏激或認知不足的愛狗人士 這是難免 06/07 15:55
推 seventy7:這篇不錯,支持校方把法條印下來貼在校園出入口讓狗看到 06/07 15:56
→ Killua7877:然後總是有討厭流浪動物的人 一出事就把校內相關社團和 06/07 15:57
→ Killua7877:愛狗人士劃上等號 把責任推到他們身上 06/07 15:59
推 albertliu:可是學校裡的狗不是寵物也沒有登記飼主 06/07 16:05
推 FATCLOUD:被狗兇的人難免會生氣 生氣就很難保持理性 06/07 16:12
→ FATCLOUD:所以我代懷生社感謝支持我們的人 但是請版眾也不要辯論了 06/07 16:14
→ FATCLOUD:總而言之 我相信如果那隻流浪狗再兇的話 學姊可能會 06/07 16:15
→ FATCLOUD:1.把牠變不見 或者 2.把牠變乖 06/07 16:16
→ FATCLOUD:我不參予處理這次事件 所以不好意思幫忙出空頭支票 06/07 16:16
→ FATCLOUD:不過建議大家可以用期待的心情看待這件事的後續 06/07 16:17
→ FATCLOUD: 發展。 06/07 16:18
推 ivanos:事實到底在哪裡,可否請專業人士發表專業的看法 06/07 16:26
推 philidov:我只是好奇那些一直譙懷生社的,腦子裡到底有沒有所謂的 06/07 16:27
→ philidov:解決方法,還是只是出一張嘴一直亂喊 06/07 16:27
推 hrs113355:補血 06/07 16:52
→ pmtinameow:就我所知,成大因為先被校方消費(成大曾好幾次誇耀對 06/07 16:59
→ pmtinameow:狗很友善,這可不是社團同學自己發的新聞稿喔),出了 06/07 16:59
→ pmtinameow:事又馬上翻臉,所以毅然解散 06/07 17:00
→ pmtinameow:結果不到半年他們的學生會又來請教如何解決浪狗問題( 06/07 17:00
→ pmtinameow:其間的空窗期是抓狗無赦的喔) 06/07 17:01
→ pmtinameow:貓大則由學生自治組織的一個部會商討浪狗問題,已與校 06/07 17:02
→ pmtinameow:方達成共識並準備復興動保社團) 06/07 17:02
→ pmtinameow:是否都打高空,網路上有很多公開討論跟資料。寫實驗報 06/07 17:03
→ pmtinameow:告都要有個reference,空口要如何拿高分呢? 06/07 17:04
→ pmtinameow:原PO舉的法條是規範寵物,並非浪狗。而學校處理浪狗的 06/07 17:05
→ pmtinameow:方式也與台北市動檢所達成共識並有公文了 06/07 17:05
→ pmtinameow:最後,在這篇生出來的同時黑狗已經被拖進小籠子裡帶回 06/07 17:06
→ pmtinameow:中途站了 06/07 17:07
推 zxgbs:黑狗被抓了 應該是好事...對嗎?? 我已經糊塗了... 06/07 17:09
推 seiyo: "講白一點你們只是想要被咬的時候有對象討賠償不是嗎?" 06/07 17:09
→ seiyo: 大家只是不想被狗兇or被咬而已:< 那樣說有點過分 06/07 17:10
推 seiyo: 但我覺得懷生社的做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就是了 06/07 17:13
推 alanalg:同意樓上 那一句是某K自己生出來的 06/07 17:14
噓 nameofevil:雖然你文章裡說了好像引援很多外校例子 06/07 17:18
→ nameofevil:但事實上到底引援哪些學校 成果如何 都沒有點出來 06/07 17:18
→ nameofevil:你要說別人硬凹也要說硬凹在哪 不要說'更多人已經指出' 06/07 17:20
→ Killua7877:抱歉 那句話是針對少數不願溝通的人 不是指反對狗出現 06/07 17:21
→ nameofevil:你說懷生社的作法是在保護動物 看來是你在搞不清楚狀況 06/07 17:21
→ nameofevil:你知道NTR的過程 包含捕捉or安樂死不合適的動物嗎? 06/07 17:22
→ Killua7877:在校園內的人 畢竟部分的人的態度就是有相關就要負責 06/07 17:24
→ nameofevil:不曉得校內被狗追跟懷生社的歷史哪個長 06/07 17:24
→ nameofevil:被狗追是因為懷生社'事情只做一半'而造成的嗎? 06/07 17:25
→ nameofevil:別校和台大以前有沒有叫捕狗隊?是不是因此沒人被追了? 06/07 17:25
→ ooo15434:嘻嘻 06/07 17:35
噓 cutegolddog:閱 0分 原PO再加油一點 06/07 18:20
噓 stu3179:這些狗被抓了還不是有新的野狗進駐? 06/07 18:34
噓 liebemond:你真的知道動保法的內涵?還有 動保法一開始就是以人類 06/07 18:34
→ liebemond:這個物種的利益為出發點 拿它來支持你的看法根本是循環 06/07 18:35
→ liebemond:論證 06/07 18:35
噓 saradinel:原PO嗆懷生社做啥.. 要嗆就去嗆那些死沒良心的台北居民 06/07 19:22
→ saradinel:校園內很多流浪狗都是這些沒公德心的附近居民丟棄的 06/07 19:23
→ lurenZ:TNR跟NTR是不同的啊 差很大!!! 06/07 19:24
→ saradinel:只敢嗆當義工的懷生社 卻沒有膽子去追究原兇 06/07 19:25
→ saradinel:這就是傳說中的"欺善怕惡"嗎... 06/07 19:25
→ nameofevil:lurenZ 我不小心打錯了嘛...(其實是被c_chat污染了!?) 06/07 19:26
噓 caryamdtom:無法認同 06/07 19:34
噓 caryamdtom:要搬出東西來壓人時請先弄清楚你搬出的東西的內容 06/07 19:36
噓 xglaver:罵不到棄養的 只好把照顧狗的人抓來發洩 這樣? 06/07 20:40
推 zhwang77:金恒煒? 06/07 20:43
噓 ftmd: 06/07 20:44
噓 timmyis99999:不要把懷生社的貢獻因為你的無知就當作是個屁 06/07 21:01
推 lunarblue:推你...不過你應該也會被打成沒有愛心的人..反正就是這 06/07 21:13
→ lunarblue:樣...也無須爭論什麼..反正就繼續看人被咬.. 06/07 21:14
→ nameofevil:樓上你除了繼續看人被咬 有沒有什麼具體意見阿? 06/07 21:14
→ nameofevil:不要自以為可憐兮兮 沒人說原po沒愛心阿cc 06/07 21:15
推 danielkuo:補血 06/07 21:58
噓 leoboy119:路過補刀... 06/07 23:17
噓 pyleu:我補~! 06/08 00:28
噓 m19900826:補刀 06/08 00:35
噓 stray:補刀--無法認同,不論是內容或是語氣 06/08 00:39
噓 saradinel:補噓! 06/08 00:51
噓 saradinel:特別想噓這句:不成立便罷我們也沒要你們一定要成立,但.. 06/08 00:56
→ saradinel:[問卦]有沒有做義工還要被人嫌的八卦阿... 06/08 00:56
→ saradinel:一個不懂得感恩的人實在是... 06/08 00:57
噓 saradinel: 06/08 01:00
噓 qaz7805:我一定要噓你 06/08 01:25
噓 shuen1217:流浪狗又不是寵物 引法條有意義嗎? 找得到棄養者再說吧 06/08 12:46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五、寵物︰指犬、貓....
PS:這就是反映犬貓做為同伴動物/寵物(不管有沒有人養)的立法。
早已不是有些鄉民們自以為的有人養才叫寵的理解。
※ 編輯: ggguesttt 來自: 140.112.4.235 (06/08 15:07)
推 ots:TNR並不違法 台北市政府現在就正在推行街貓TNR計畫中 06/08 17:36
推 pmtinameow:寵物當然有主人,後面那個是說明寵物所指的物種跟用途 06/08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