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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討論串中,大家不妨從一個更高的角度看這個問題:這件事到底為什麼會發 生? 一、學生認為自己桌球程度夠,因此依其課程名稱選桌球中級,並且在激烈的選課 競爭中選到了他原以為有能力上的課,機會成本為其它的體育課選上的機會、 該時段其它課加簽與聽課的機會,而他已損失了這些。 二、老師依校方開課規定開設課程,結果在此規定中選上的同學,卻與老師預期不 同,且可能會影響老師教學。 三、照描述,有其它同學到大四下,需要修完體育課才能畢業,但他選擇的這門符 合畢業規定的課,卻不讓他/她修習,因能力不足、老師較無法教學。這情況 恐怕會危及他/她的畢業時程。 這之間其實衍生出許多議題可以去探討:首先,為什麼一定要修體育課?又為 什麼一定要修體育一到四才能畢業、而非任選四門體育課?現在校方體育課數量、 預算與場地都不夠的情況下,許多同學都有體育課在有空的時段能選得實在不多, 甚至有差點延畢的經驗,那學校把體育課列為必修的目的為何呢?又為什麼一定要 修一到四呢?假如所有人真的都要通過這些課程,那校方目前是否提供的選擇過少 呢? 而這些問題就會在執行體育教學時發生狀況。同學們搶破頭、拼畢業,努力選 體育課,考量到自己有空的時間與校方體育課開課時間的交集,能選的課只剩幾門 ,結果好不容易選上了,不用加簽了,卻被老師以程度不夠要求退選,如前文所述 ,損失的就是選擇其他課的機會、加簽的機會,甚至也會影響到原本整個的課表, 而這些損失卻是當事人到現場才知道的,是在校方法規規定之外的東西。 許多同學補充說明可以選擇其他門桌球課、或是當事人並未選修桌初等,也未 必對當事人公平,因為當事人有空的時間與其適合的課程不一定有交集、課程網上 資訊不足、初級與中級課程落差過大等等因素也不宜忽略。 同樣的,對於老師來說,老師依其專業,希望可以帶一群平均水準較高的同學 課程,因材施教,但也許是選課制度不足、校方對於體育三四開課人數的壓力等因 素,讓老師只能先讓所有符合法律規範的同學都可以選到課,再依自己的標準選擇 同學,以至於產生有同學本已選上卻被強迫退選、有同學本來沒選上卻可因此修課 的情況,這種因選課制度、體育制度產生的困擾,也並非老師所樂見的情況。當事 人以『老師玩學生』這樣的形容詞,對老師也恐有失公平。 因此,這個問題假如希望日後不要再發生,除了同學、不同屆學長姐弟妹間的 資訊保存與充分交流外,也應該回到台大設計體育課的制度、為何要修一到四、為 何要設為必修學分等因素去探討與討論。這畢竟是影響所有同學的問題,而每個人 也或多或少有參予這問題的經驗與觀察,因此,透過公領域的討論,思考這樣的制 度本身是否應作修正,讓老師課開的開心,學生課修的開心且順利畢業,對校方來 說也可達到當初設立體育課的目的,也不會造成制度上或教務處更多的困擾,對校 園自治三方都有利的方案,也許是大家下一步可以努力的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5
Ethan1987:擲地有聲!!! 02/25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