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ck289:不是系辦負擔嗎?? 03/11 13:55
推 hfsken:出15%是指申請到的國科會經費要先扣15%吧? 03/11 14:30
推 iamapigtoo:= =a 03/11 15:09
推 qtzbbztq:是怎樣 教授的薪水跟國外比已經很低了 還要教師出- - 03/11 15:26
推 wearytolove:二樓正解,申請到經費15%先給學校留著付水電費 03/11 15:28
推 clautus:除了計畫的15%之外還要再給電費喔 是今年的新政策 03/11 15:54
→ clautus:各系所館舍這兩學期都加裝了獨立電表 就是為了這個 03/11 15:55
推 chiehjen:行政大樓和校長室也要裝一個電表才對 03/11 16:21
推 smartken:suck 03/11 16:22
推 jeroenkimo:感覺好像一條牛剝兩層皮 03/11 16:24
推 bookticket:這樣的政策到底要怎麼吸引一流的師資人才來台大任教呢? 03/11 16:50
推 glittering:科科 多少教授天天煩惱沒發票阿 15% OK的拉 03/11 16:54
推 rimoe:如果是同一堂課的話XD 老師說是扣完還要他繳X萬五!! 03/11 19:36
推 airfu:應該是98-1行政會議通過的教務會議,要求全校各院系分攤15% 03/11 22:50
→ airfu:的水電費。各院系根據自己的管理費用,和經費能力去支付這15 03/11 22:50
→ airfu:%;有些比較有錢的院系就直接院辦付掉,有些比較沒錢的可能 03/11 22:51
→ airfu:就會想辦法湊錢。跟老師收錢或是跟學生收錢都是可能的方向。 03/11 22:51
→ airfu:之前法學院冷氣費事件,大概就是導因於這個政策。 03/11 22:52
→ sturz5:推會長 03/11 22:54
→ airfu:至於國科會經費要先扣15%,據我瞭解:只要任何經費透過校務基 03/11 22:54
→ airfu:金再轉入教授的帳戶裡,都會被扣抵部分經費。好像是15%... 03/1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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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yqqq (哈哈哈)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老師要負擔15%的電費!?
時間: Thu Mar 11 17:18:06 2010
※ 引述《jizzinmyhand (嗯嗯)》之銘言:
: 早上上課的時候聽老師說的
: 他說學校因為電費太貴 校長指示老師們要出15%的電費
: 我聽得不是很清楚 不知道這15%到底是怎麼算的
: 這樣是不是有點誇張啊
: 可以請清楚這件事的人為小弟解惑嗎?
: 謝謝!
台大校訊968期(98年 6月 17日)
校總區各單位電費分攤方案出爐
為執行政府「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節能減碳之要求及減輕本校電費負擔,訂定
本校電費分攤方案,請各單位加強節約用電。
台電公司於去(97)年度分2階段調整電費單價,漲幅高達35~60 %,故經推估本
校 (校總區) 本年度電費支出將增加逾1. 24億元。
為謀因應,經校長召集多次規劃會議討論並訂定校總區支應電費經費來源分攤
方案,請各單位加強節電責任及行動,以共同減輕全校電費負擔及經費排擠影
響。
本(98) 年度校總區各單位(以一級單位計算,包括所有教學、行政單位及研究
中心)均應自行負擔所使用電費 15 %,由各單位留用建教合作計畫管理費項下
優先支應,無管理費或不足部分另由各單位相關業務經費支應。社科(含法
律)、醫、公衛學院電費仍由該院原科目經費項下支應,請加強節約用電,以減
輕電費負擔。
詳參(https://misweb.cc.ntu.edu.tw/ntuenergy/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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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因為台電漲價,學校為了約束各單位的用電,規定讓各單位自付建物電費
的15%。
然而這項政策也受到一些老師的反彈和質疑,其中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在98-1第一次
校務會議中的報告指出:
「學校目前推動之電費分攤方式應停止」,而學校預估之不足的電費應該可以由校方管
理費收入項目下之:全校統籌使用的部分(97年度約2.89億)來支付即可。年初本校討論
電費漲價之因應方案係以96年經費為試算基礎,97年情形已有相當差異。例如97年度管理
費收入之全校統籌使用部分總經費2.89億(比96年之2.27億增30%),經查單總務處場設收
入結餘即高達1.4億,而各學術單位管理費亦有近1億之結餘,支應電費漲價預估差額(最
差情況達約1.44億)已綽綽有餘,是否有必要扣減各基層系所之教學經常及圖儀設備費來
分攤,政策上似宜重新檢討。建請校方重新檢討電費漲價之經費分攤方式,應由場設及管
理費收入優先支應,不應排擠撥給各基層系所之教學經常費及圖儀設備費。99學年度起撥
給各基層系所之教學經常費及圖儀設備費計算方式,回復97學年度之分配方式。提案內容
如後附件,請參考。
簡單來說,就是經費稽核委員會的老師們認為,學校根本沒這麼缺錢,可以用其他經費
來支應不足的電費。
而這個提案的決議則是:「本校99年度電費分配方式,依98年度實際用電情形進行檢討
後,提行政會議討論。」
也就是之後電費分攤方式可能會改變,至於變成麼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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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還是請大家要節約用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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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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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2.133
推 clautus:最後提到的決議應該已經出來了 好像就是上一篇提到的那樣 03/11 17:26
→ clautus:詳情應該是教授級的會比較清楚 03/11 17:27
→ ChiKLee:場設收入跟管理費指的是什麼? 新體租場或停車場嗎? 03/11 18:52
推 mikejou7611:類似 通常是外借會議廳或教室的收入 03/11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