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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player 信箱] 作者: Goplayer.bbs@ptt2.cc (Goplayer.bbs@ptt2.cc) 標題: 台大法學院開先例:向學生收取研究室冷氣電費ꄠ… 時間: Tue Aug 18 22:10:56 2009 作者: colorleaf () 看板: theyamen 標題: 台大法學院開先例:向學生收取研究室冷氣電費,硬著來? 時間: Tue Aug 18 18:40:17 2009 事情由來,以及第一次會議 原位於徐州路的台大法學院,於6月遷回校總區,因財務缺口, 向研究生發公告重抽研究室的同時,告知未來研究室冷氣電費 由學生自付。 學生質疑院方「有錢學生裡邊請、沒錢學生外面去」、「向學 生收錢,學生卻事先不知情、也沒有參與討論的權利」。因此 推派代表參與院務會議,院長面對學生質疑,回覆:之後再商 ,現場老師聲援「老師都在這邊,為什麼不現在談?」,但 未獲回應。 會後院長請學生推派有代表性者來開會,但會議行程並未由院 方發函通告全體學生,會議時間地點也是由院辦打電話告知單 獨學生。學生為求多數參與,自行寄信邀請全體研究生與會。 火爆的第二次會議 會中學生提出「收費未訂立規定、沒有會計款目,向校方查詢後 ,這恐為黑帳」、「資訊不公開、學生未參與,程序上並不正當 」、「使用者付費沒有仔細說明,而且採取計時制,也完全沒有 達到節省電費的功能」。院方回覆「學生劈頭即指院方違法,談 判技巧不佳」、「學校可以不提供研究生研究室,學生也沒有請 求權利」、「學生沒有善念」。 (會議內容請見http://lifeisapractice.blogspot.com/2009/08/2009723.html) 雙方對於實質理由未有共識,但在程序方面,最後決議院方將去 詢問會計相關規定,提供資訊公開和學生參與,程序完成前不收 費,也請下次開會時學生推派有代表性者與院方協商。 第三次會議怎麼開?院方反覆 學生根據資訊公開以及學生參與、推選代表等事項,草擬時程, 請求院方在開學後2-3週召開會議,院長回信說時間拖太長,要 求資訊公開後兩週,也就是九月初,就要開會。 學生回信再次請求,提醒院長民主參與和快速決策難兩全,院 長指示院辦傳話:資訊公開後兩週開會,不需要有代表性。院 方顯然寧可為了快速決策,犧牲「透過民主參與獲得正當性」 這個選項。 法學院硬著來,快點開會最重要? 學生質疑,上次的公聽會中,院長生氣學生沒有推舉代表,使 得會議不能有實質上的決策,也因此要求下次開會學生需要推 舉代表;但是一旦會議不能在開學前開,院長就宣布不需要有 代表性了。 這樣的反反覆覆,是為什麼?犧牲全體學生討論、參與、決策 的機會,趕那兩三個星期,是為什麼?九月初的會議,院方是 否打算「跑完答應過妳們的程序後,我就收費」,而並沒有要 讓學生的聲音真正被聽見和考慮進去? 法學院即將開啟一個先例:研究生使用研究室唸書,要自己繳 冷氣電費,而且打算硬著來嗎?先例關心小組將持續為大家後 續追蹤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34.77
awesomeguy:很棒耶推 08/18 18:42
lululul:讚!!!推 08/18 19:00
lululul:轉錄至看板 gfa 08/18 19:01
lululul:http://0rz.tw/VDxtZ 部落格版推 08/18 19: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1.105 ※ 編輯: goplayer 來自: 114.45.21.105 (08/18 22:17)
hfsken:"法"學院的爭議 不知道學法的人會怎麼處理這事情 08/19 00:07
honoYang:我們學校的法律系還有爭不贏的嗎 08/19 03:06
gsr:轉錄至看板 NTUSA 08/1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