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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柯慶明老師在人文大樓論壇網站回應中, 關於校園規劃報告書的部分: Q2、人文大樓高度違反「2009年校園規劃報告書」? A:一、「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內容,為探討本校校園環境特色與各階段面臨 之課題與因應對策,據此提出校園環境主要規劃構想。必須能順應校園實際發展酌予調整 ,避免成為僵化不可動搖的規章。 「2009年校園規劃報告書」之校園規劃方法中提及:「許多人認為校園規劃應該要有一張 『未來的發展藍圖』。不過從規劃理論來說,這是不切實際的。規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要能因應個案條件之不同,加以彈性調整。」 二、而「國立台灣大學校園規劃原則」屬於大方向大原則的定位,需要在校園規劃發展或 個案執行時被慎重納入考慮,雖然如此,仍然預留依校園發展情形得以討論變更的機制, 如:第8條「綠地應禁止違反休憩、生態等保育目的之開發,但基於校園安全、環境永續 利用之必要開發行為,經校務會議同意者不在此限。」,第 35條「個案執行時,各原則 間發生衝突者,由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提專業意見,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議決之。」, 據校規小組稱:「於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或校務會議討論通過者,可以逕行變更調整 。」 據此,「國立台灣大學校園規劃原則」仍有第8條及第35條彈性之空間。而「2009年校園 規劃報告書」,則更只是個案審查時討論的參考,某教授主張該報告書「具有約束力,本 校所有新建築(包括人文大樓)之設計都應以此為依據,不得違反」,本人不予苟同。 Q3、「2009年校園規劃報告書」自相矛盾,應如何看待? A:一、人文大樓案已規劃2年半,時間早在「2009年校園規劃報告書」之前,目前 之方案又經校規小組及校發會各2度通過。 二、依「2009年校園規劃報告書」,人文大樓所屬位置可蓋5至12層,若每層 4米,為48米,若每層3米,為36米。故該報告書又有所謂20米之限制, 乃自相矛盾。由於該報告書僅供校規小組參考之用,故校長於當初討論該報 告書時裁示為原則通過,且並沒有溯及既往之拘束力。 回應全文,請看 http://building-ntu.blog.ntu.edu.tw/board/ ※ 引述《fengaujiun (小N)》之銘言: : 關於R大提到的"成文規定" : 我查了一下 : 不知道是不是以這個檔案為準 : http://homepage.ntu.edu.tw/~cpo/enactment/20100917.pdf : 擷取其中的第二十八條 : 第二十八條 校總區之校園建築天際線應以大學廣場、新生南路校門口、行政大樓、椰林 : 大道及其兩側建築群、新總圖書館、小椰林道及其兩側建築群、辛亥門景觀大道及其兩側 : 建築群、舟山路及其兩側建築群為景觀控制軸線(基準)。綠地、歷史建築周邊,應訂 : 定景觀控制基準。新建築之高度以不影響景觀控制軸線(基準)之視覺景觀為原則。 : 不過我疑惑的是 : 第一、「新建築之高度以不影響景觀控制軸線(基準)之視覺景觀為原則」這點中完全沒 : 有提到到底蓋多高不行,完全是自由心證,因此說要以此去規範人文大樓只能有 : 幾層樓以下於文無據。而且,房子也都還沒蓋出來,設計圖也承諾可以做修正, : 又怎麼知道會影響視覺景觀呢? : 第二、明顯此條文還有規範到綠地和歷史建築周邊,為什麼現在正在作的工程,不但破壞 : 綠地景觀,還吃掉一大片綠地,為什麼沒有人拿這點出來說呢?校園景觀維護小組 : 們為什麼還讓這工程繼續進行? : 我沒有要戰的意思,我只是實在找不到條文中不給蓋人文大樓的理由 : (如果要以此條文嚴格為準,很多樓根本就不該存在) : 房子是蓋來給學生教師做研究上課的,景觀是拿來欣賞的 : 但今天卻彷彿因噎廢食般,讓景觀這些因素來造成教師學生工作學習上的困擾 : 到底是做學問重要,還是校園漂亮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31.16.62
roccqqck:所以是像蓋捷運一樣囉?? 01/09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