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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1030081&pType0=aALL&pTypeSel=0 博士生又被控虐5貓 檢不起訴 2011/01/03 13:24:5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國立台灣大學李姓博士生去年因虐死1隻幼貓,被判6月 徒刑定讞;法院向檢方告發李嫌可能虐殺另5隻貓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天以證據不 足為由,將李姓博士生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李姓男子原為台大博士班學生,後因故休學,北檢於民國98年10月間以李嫌涉 虐「國慶貓」、「琥珀貓」將他起訴,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法院審理時追加認定李嫌虐 殺「妹妹貓」,判決6月定讞。 另外,李姓男子因被控虐殺、棄養幼貓,曾被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罰款新台幣3萬元, 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去年7月間判他敗訴確定。 台北地院告發指出,李姓男子在「貓咪論壇」上看到民眾要出養貓隻後,出面領養,隨後 以不明方式惡意虐待、傷害「咪咪貓」、「萬芳貓」、「妹妹」及另2隻無名貓,導致這5 隻貓死亡或下落不明,涉嫌詐欺罪及違反動物保護法。 李姓男子辯稱,自己當時確有領養貓隻的意思,也買了貓食及養貓工具,並無詐欺;此外 ,「咪咪貓」因車禍受傷死亡;「萬芳貓」帶回家後當晚因病死亡,「妹妹」則送給一對 年輕情侶;否認虐殺貓隻。 檢方表示,由於並無任何貓隻屍體、照片或驗屍報告可供調查,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李姓男 子有虐殺貓隻嫌疑,因此將他不起訴處分。10001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72
leighmeow:.... 01/03 15:17
blueright061:檢方腦子有洞嗎?社會留著這麼多敗類都是白癡法官害的 01/03 15:41
leighmeow:沒證據吧 這點很令人無奈 不覺得完全是檢方法官的錯 01/03 15:45
achiang40:都順檢察官的意也頗危險的 01/03 18:07
haviccy:沒有證據就可以將人起訴這社會才病了吧 01/03 18:59
ots:問題的癥結點在於,若動物虐待案件需要的證據和人類的刑案是相 01/03 19:36
ots:同的層級,但是現在完全沒有任何公私立機構提供這樣的鑑識技術 01/03 19:37
ots:這樣當然99%的動物虐待案件都無法判刑 01/03 19:38
ots:這個案子其實已經算諸多虐貓案中證據很多的了 兩隻貓有照片有 01/03 19:39
ots:屍體 有認養人指認 以及被告還有在網路上試著詢問是誰撿到被虐 01/03 19:40
ots:後的重傷貓,但是最終還是無法定罪. 01/03 19:41
ots:轉錄至看板 LoveLive 01/03 19:41
gordonhank:如果以前審高院的標準來說,結果和檢方的判斷也會類似 01/03 20:38
mitkaffee:同意"沒證據就可以將人起訴這社會才病了吧" 01/03 21:38
hsnuyi: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虐殺可愛的貓貓 判他死刑吧 =皿= 01/03 23:56
ted40905:樓上據理論考究約出現在3800年前的中亞一帶 01/04 00:15
ted40905:西亞 01/04 00:15
serenebeauty:更何況現在連個相映的執法單位都不算有.... 01/04 02:11
reink1177:檢方不起訴,法官躺著也中槍 01/04 17:40
yingrain: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法官檢察官隨自己的意行事就是人治而非 01/05 00:16
yingrain:法治了 社會治安是每個人的責任 01/05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