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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拆房子 大家都在看 ◎台大意識報 (本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047刊) http://tinyurl.com/NTUcpaper04701 台大校慶於日前舉辦,學生聯盟於校長致詞的過程中發起抗議的行動,要求學校 撤除對於台北市紹興南街一百多戶居民的訴訟,台大校長李嗣涔於事後對此行動痛批 「用意良善,作法不當」,又以「台大學生需要再教育」作為校方意見的結論。 筆者看來,台大校長的言論只不過是圍繞在手段的選擇上打轉,模糊議題焦點, 而非正面面對問題。質疑學生「作法不當」,卻不正面回應抗議學生的訴求,這樣的 說法充其量也只是替學校失去的「面子」表達同情,實際上仍刻意地避開紹興社區即 將被迫離家的居民而不談。 無獨有偶的,台北市內也正發生許多類似的案例,包含十四張拆遷、三鶯部落拆 遷。這些案例中都不乏社區與政府對抗的畫面,從社區居民、學術工作者、到了建商 、財團、政府;其中的利益和權力關係千絲萬縷的糾結在一起。這些議題都透漏著相 同的訊息,那就是台灣缺乏正式的法律條文來保障居民的權益。 過去執政者所遺留下來的歷史難題,在大部分的現代國家中都由特別法進行相關 權利的規範與保障,然而台灣卻始終缺乏相關的法律。以德國為例,二戰之後的東德 通過「政黨法」來處理納粹的黨產。兩德合併後,西德也保留了「政黨法」中有關處 理黨產的條文,條文中除了明定東德黨產處理原則、程序外,也規定追溯時效為五十 年。如此一來,德國的法律一來保障了國家處理相關事務的程序的權利,同時也使得 黨產的所有權不會任意的被國家操縱。 再回頭來看台北市的這些例子,非列管眷村作為過去執政者「縱容發展」的結果 ,在政治已經轉型的今天,在土地開發上卻沒有接受特別法的保障,地上的居民只能 誠惶誠恐地面對「侵占國有地」的指控,任由國家宰割。 在這樣的條件下,台大作為一個高等教育機構,在處理相關的「糾紛」時,非但 沒有表現出有別於政府的氣度,試圖在法律制度之外尋找更多的可能性,如:協商、 安置居民……等;相反的,校方只是依循現有卻有缺陷的制度,罔顧歷史的共業,侵 害紹興居民的居住權。作為一所大學,難道這就是台大想要給大學生的示範嗎?作為 乘載知識的教育機構,在面對社會和法律制度時,難道不應展採取更有洞見的行動嗎? 在大學和社會之間,教育者引領社會和制度走上更好的道路,責無旁貸。在缺乏 完善制度的條件下,台大不應是只是隨波逐流,而是應登高一呼,指出法律的缺陷和 弊病,並且身體力行,成為「模範」。這當然不是件容易的工作,但就是因為其中的 困難不為一般政府機關所能克服,才更有由大學來實踐的價值和意義。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ζ z \ /⊙-⊙〒 〒︽ ︽+□-□★ ★Z [中肯] [溫馨] [崩潰] [和諧] <[頂尖] [超能] [冗長] 台大意識報 ★ 議事在台大 Yψmurrya 部落格 http://cpaper-blog.blogspot.com 我們的板 consciousnes (ptt2)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50.171 ※ 編輯: doane999 來自: 140.112.250.171 (12/15 23:15)
gg01:台北的都計已經夠慘了,當拆則拆! 12/15 23:39
pig5252002:誰來關心天龍國以外的人 12/16 00:41
KiminoKnife:立意良善,但經不起討論;今天要是住在那裡的是有錢的 12/16 00:54
KiminoKnife:退休高官呢?是不是言論就會倒過來? 12/16 00:55
KiminoKnife:定義正義本上太困難,法律就是底線,今天台大在法律上 12/16 00:56
KiminoKnife:站得住,這種言論再多行動也將失敗 12/16 00:57
KiminoKnife:想改變的話,從修法著手會比較實際,要求台大讓步太過 12/16 00:58
KiminoKnife:一廂情願,而且治標不治本,全台有類似問題的地方有多 12/16 00:58
KiminoKnife:少? 12/16 00:59
laypeeq: 不同意法律是正義的底限 依法行政不一定是對的 12/16 02:25
laypeeq: 應該思考的是, 一個社會的行動者在行動時, 不能只考慮 12/16 02:26
laypeeq: 法律上是否有依據, 法律上是否沒有違反 12/16 02:26
laypeeq: 還應該思考行動者自己, 與這個社會的關係 12/16 02:27
laypeeq: 也要思考, 行動者在堅持自己的權利和權力時 12/16 02:27
laypeeq: 對他者的影響有多麼嚴重. 只講權利, 而忽略了其他部分 12/16 02:28
laypeeq: 這樣子的行動者是相當冷酷且缺乏社會責任的 12/16 02:28
laypeeq: 今天迫遷的對象, 是還沒有準備好遷徙的弱勢群體 12/16 02:29
laypeeq: 也是不可能有能力準備好遷徙的弱勢群體 12/16 02:29
laypeeq: 當我們說他們占地為王時, 是否有想到, 是怎樣的人才會 12/16 02:29
laypeeq: 住在那種地方? 其實有能力的早就搬走了 12/16 02:30
laypeeq: 有能力的人也不會搬進那 12/16 02:30
laypeeq: 在確保當地居民能夠有安身之處, 特別是長者有安養之處 12/16 02:31
laypeeq: 之前, 強迫他們離開, 就是要他們自生自滅 12/16 02:31
laypeeq: 如果一個社會行動者為了堅持自己的權利, 而使他人無以 12/16 02:31
laypeeq: 為生, 這個社會行動者顯然缺乏對於人與社會的關懷 12/16 02:32
laypeeq: 或許我們可以退一步想:我們真的需要那塊校地嗎? 12/16 02:32
laypeeq: 或者說得更精確一些,我們現在有急著需要使用那嗎? 12/16 02:33
laypeeq: 急到要讓一群人失去居所--當他們離開那裡,能找到 12/16 02:33
laypeeq: 新的居所嗎?滿腦子發展(不論是百大,或是亂建高樓) 12/16 02:34
laypeeq: 的諸位台大高層們,請問問自己,一間學校的格調與高度 12/16 02:35
laypeeq: 應該到哪裡? 12/16 02:35
KiminoKnife:所以我說經不起討論;正義、社會責任都是太過模糊的概 12/16 02:57
KiminoKnife:念,若在依法的同時還要考慮社會責任根本沒完沒了 12/16 02:59
KiminoKnife:lay大你今天的說法換一個情況,假設今天不是台大提告 12/16 03:00
KiminoKnife:而是一個急需用錢而需要變賣那筆土地的人,比方說家人 12/16 03:01
KiminoKnife:有重病在身需要大量醫藥費之類的? 12/16 03:01
KiminoKnife:我今天並不是站在台大的立場想打擊支持紹興社區的言論 12/16 03:02
KiminoKnife:我也很同情紹興居民的處境;問題是要解決問題不能單方 12/16 03:02
KiminoKnife:面提出無益於台大訴求,特別是這些訴求還經不起討論 12/16 03:03
KiminoKnife:台大這麼做的背後也許有不能公開的難處在背後,who 12/16 03:04
KiminoKnife:knows? 今天在台面上看到狀況是要台大讓步是不可能 12/16 03:05
KiminoKnife:那麼要幫助紹興居民的方法就只有修法,站在台大校方的 12/16 03:06
KiminoKnife:立場想,被一群學生罵/收回一塊土地哪一個得利較大? 12/16 03:06
KiminoKnife:問題的本質還是在於「利益」二字;今天無關錢、權、名 12/16 03:08
KiminoKnife:台大的高層是不可能讓步的 12/16 03:08
KiminoKnife:社會責任、正義誰不會說?但問題是站在台大校方的立場 12/16 03:10
KiminoKnife:那些於他無利,而且台大今天的行為合法合理(不合情) 12/16 03:10
KiminoKnife:想用言論擋住台大是不可能的。除非台大高層換人 12/16 03:11
Dee1207:定義正義本上太困難,法律就是底線 這句話留著當笑話吧 12/16 09:25
Dee1207:都讀到大學了還說得出這種笑話 你連法律是哪種社會群體的 12/16 09:26
Dee1207:人訂的都不知道嘛... 如果你要他們依照土徵法這種惡法玩的 12/16 09:27
Dee1207:話早就輸輸去了 法律是既得利益團體定的遊戲規則懂嘛??!! 12/16 09:28
KiminoKnife:所以我不就說了要改法律嗎?在這個社會對法律再怎麼不 12/16 13:50
KiminoKnife:滿,你還是得照著法律走,因為既得利益者就是會打法律 12/16 13:50
KiminoKnife:壓著你打,你不試著去改法律,只期待著既得利益者要讓 12/16 13:51
KiminoKnife:步,就只有失敗的結果。 12/16 13:51
laypeeq: 我不認為改變法律是好方法. 法律終究是通案的規定 12/16 13:52
laypeeq: 有太多狀況無法考慮. 而且法體系為了維繫自己的完整 12/16 13:52
laypeeq: 關於權利義務的部分很難權量 12/16 13:53
laypeeq: 我認為正義與公平是經得起討論的, 也一定要討論的 12/16 13:53
KiminoKnife:既得利益者要是有良心,一開始就不會有「惡法」的出現 12/16 13:53
laypeeq: 畢竟這不是科學 不能因為 "無法尋求精確定義" 12/16 13:53
laypeeq: 就放棄論辯, 就會讓徒知自利者繼續忽略公益 12/16 13:54
laypeeq: 今天我認為, 台大不是一般的行動者. 如果是企業, 那無 12/16 13:54
laypeeq: 法抵擋 我想是不意外. 而台大, 是一所大學, 大學該有 12/16 13:55
laypeeq: 自己的高度. 12/16 13:55
laypeeq: 修法的話, 土地徵收的相關法規, 或者是迫遷占有土地者 12/16 13:55
KiminoKnife:我今天談得是實務,lay大與d大談的是理念 12/16 13:56
laypeeq: 的法律之修訂, 當屬必要, 然而緩不濟急. 我想同時進行 12/16 13:56
laypeeq: 是比較好的 12/16 13:56
KiminoKnife:沒必要再吵下去 12/16 13:56
laypeeq: 有理念, 實務才能有理念力量作為推動的支持動力 12/16 13:56
KiminoKnife:總結一下我的看法,我認為要台大讓步只能從法律著手 12/16 13:57
KiminoKnife:什麼大學的理念之類的台大高層是聽不進去的 12/16 13:57
laypeeq: 現實上, 是因為聲音不夠強烈, 所以台大不會改變 12/16 13:57
KiminoKnife:台面上明擺著就是這種情況,於是你今天在這裡談再多理 12/16 13:57
KiminoKnife:念都沒有意義 12/16 13:57
laypeeq: 我懂你的意思, 你意思是台大一定會依法, 所以修法可行 12/16 13:58
laypeeq: 但這不太表理念不重要. 理念不僅是向校方高層倡導 12/16 13:58
laypeeq: 也是在尋求更多學生的支持, 讓理念的力量足以讓校方 12/16 13:59
laypeeq: 願意考慮, 讓修法成為可能 12/16 13:59
KiminoKnife:我從來沒有說理念不重要,若要修法,依據的就是理念 12/16 14:00
KiminoKnife:我只說,台大高層今天是聽不進理念的 12/16 14:00
KiminoKnife:校慶事件一過,難道我們的聲音還傳不到嗎?不可能 12/16 14:00
laypeeq: 也只能希望連署的人能更多, 主張的聲音更大 12/16 14:02
laypeeq: 立法院要休會了, 而且這種法案是不可能通過的 12/16 14:03
laypeeq: 唉 12/16 14:03
KiminoKnife:有空可以聊聊~ 12/16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