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社論:爭取學生權利──從空間使用權開始 ◎台大意識報 本文將刊載於意識報048期,敬請期待 日前,由台大研究生所組成的工會籌備小組,預計於2012年1月7日舉行「台大工會」 成立大會。出於校內既有的場地出借規定,工會籌備小組以研究生協會的名義向課外活動 組提出借用場地的申請;然而,校方「審核」後認為,台大研究生協會與台大工會成立無 關,不認可本次活動,也因此相關場地的借用跟著失效,迫使籌備人員只好在最後的時間 緊急更換場地,影響活動成效。 無獨有偶的,在十一月中旬的校慶典禮之後,關心紹興南街的學生也透過相關社團的 名義,向學校借用教室以舉辦議題說明會;同樣是在最後關頭,學生遭到校方以「紹興居 民不得為社團活動講師」為由,要求延長場地申請程序,使得其中一場說明會的場地不得 不臨時更改。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發現,現有的教室借用規定,仍存在許多不合理之處,這些不合 理使得學生仍難以脫離校方的控制。根據現在關於借用教室的規定來看,唯有學生社團才 有借用教室的權利,而社團的認定標準又為學校所掌控。事實上,校內活動的變動性相當 的大,有些議題會促發某些學生集結,而形成一種短暫性的學生團體,紹興議題所促成的 大學生聯盟即是這種例子;又或者,有些學生團體的性質無法被既有的校內學生社團的意 義所涵蓋,然而這些團體的對話對象也是以學生為主,如:學生工會等。但是,這些各式 各樣的學生團體儘管有場地上的需求,卻必須透過校內正式的社團,才可借用教室並使用 之。校內的社團必須具備的條件又更為嚴苛,就算是自治性社團也仍必須設有「社團指導 老師」。殊不知,在如此規定之下,學生的集會結社自由受到了極大的壓制。 此外,借用教室場地除了要有「校方認可」的學生社團之外,學校也控制了社團的活 動取向、甚至活動內容,校內社團的自主性受到極大的挑戰。從這學期的幾次事件中,行 政人員為了避免「資源的浪費」,或以「維護學生利益」為理由,進而審查學生社團的活 動內容。就連維持社團運作的「社課」,都必須遞交書面的活動計畫書、還必須有指導老 師簽章,才能有「資格」申請社課場地。如同前面的案例所說明的,在這樣的過程中,校 方行政人員能夠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或為了避免權威受到挑戰,而阻撓特定的學生活動 。 除了修改制度上的缺陷之外,在現行條件中,更大的問題來自於校方對於異己的打壓 態度。台大校方作為資源的分配者,同時也是具有教育意義的大學,在分配教室空間的資 源時,如果只是為了保護校方單方面的利益,而犧牲同學、甚至是周圍社區居民的權利, 有失其教育之責。事實上,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本來就存在著多元的立場和意見,「容忍 」的精神是避免仇恨和促進溝通的重要條件。如果連容忍的精神都難以實踐,而只是不斷 打壓與自己利益有所衝突的「異己」,又如何能促進討論、促進彼此的理解以削減誤會和 仇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50.171 ※ 編輯: doane999 來自: 140.112.245.26 (01/08 23:04)
itschris:看標題就覺得很潮 寫的挺到點的 01/08 23:05
christ0ph3r:學校陰人的招數太多了 01/08 23:10
SCorleone: 01/08 23:13
KiloLumen:推二樓 01/09 00:17
Honiahaka:社內活動根本不用過課外組,多半是活大管理組擋的吧? 01/09 00:21
itschris:這次確定是在課外組被擋的 01/09 01:44
Honiahaka:根本沒有活動單要過為什麼要去課活組? 01/09 02:18
Jasy:只要有校外人士或和其他團體協辦 似乎就不算社內活動 ... 01/09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