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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4904781 () 看板: NTUSA
標題: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公告
時間: Tue May 29 02:35:09 2012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公告
主旨:本次(100-2)學生選舉選舉公告二之「學代當選限制」公告內容有誤,
更正條文如下:
「學代選舉各該選區超額競選者,按各選區應選名額選出,除保障名額
外,由得票較多者為當選;得票數相同時以票數相同者進行第二次選
舉。各選區同額競選或不足額競選者,贊成票大於反對票為當選。」
相關規定,依照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學規字第100013號 公告辦理。
說明:
一、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之規定,
負責辦理選舉罷免事務。
二、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學規字第 100013號 公告,國立臺灣大學
學生會一百學年度學生選舉選舉公告二之內容與學規字第100013號
公告有所出入。選舉公告二未收錄學代選舉當選限制相關條文之變動。
三、經本會討論,考量立法者原意與法治精神,本次學生自治選舉之相
關規定,應依照學規字第 100013號 公告辦理之。
100-2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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