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time1500 ()
看板NTU
標題Re: [福利] 校園安全議題 - 新體重訓室偷竊案
時間Thu Dec 29 14:53:39 2011
首先,感謝福利部的關心。
我把福利部與館方的回應告訴當事人之後,他覺得不是很能接受這樣的說法。
以下英文部分,是當事人的回應。請原諒我沒法精準翻譯,故直接放上原文。
The manager (Main Boss) of NTU gym told me that 10 people
have a key to the video room and no record is kept of who goes
in and out of the video room. So they do NOT know who turned the
video camera's off the day my money was stolen. They said that
they ask each 10 INDAVIDUALS who have a key to that room if
they turned the video off. They (Manager) said NONE of the 10
individuals said they turned the video camera off.
Update: A student organization from NTU visited the NTU gym
manager and he told them ONLY 6 PEOPLE have a key to that
video room and there is a LOG BOOK that states who goes in
and out of that room! Then why was I told no one knows who
went into that room? Also I was told that 10 PEOPLE have a key
to that room, and now 6 people. It seems that the story keeps
changing. Also nothing has been done about catching the thief.
I am afraid that many more people are going to be stolen from
at the gym.
以下,則是我的看法。
第一:如果有六個人有鑰匙,但任何人員皆可以借到鑰匙而不留下記錄,
那麼,這跟有二三十個人擁有鑰匙的情況何異?況且,當日與館方
討論的時候,當時的用字是"有十幾個人擁有進去機房的權限。"
第二:到底進入機房是否百分之一百留下記錄?如果沒有,那就別用什麼
"大部分"的時候會登記這樣含糊的字眼來掩蓋管理的鬆散。如果有,
為何到現在還不願意說出來,事發當是到底是誰進去動了機器?
第三:據我們所知,機房負責人(也就是平常負責那機房的技師)當天下午
是請假的,也就是另外有工作人員進入。這個另有其人是誰,為什
麼到現在還查不出來?
第四:感覺館方的說法模糊,若是福利部願意,不妨一起約個時間,拿著
錄音筆,一起向館方問個清楚。
最後,感謝關心的朋友還有學生福利部。
※ 引述《Blossom2 (鳳梨夾心鳳梨酥)》之銘言:
:
:
: 各位同學晚安,我是學生會福利部長蔡呈佑,首先先謝謝這位同學對
: 此議題的持續關心,福利部在這邊向各位同學說明昨天(12/27)詢問過後的狀況。
:
:
: 本次事件的再次釐清
: 關於第一點,聯絡代PO者teatime1500的是福利部副部長(nancyobasey)
: ,她在12/22晚上寄站內信代表福利部向代PO者表達關切及願意幫助之意;
: 也已經在12/23晚上收到代PO者的站內信回覆。由於在NTU版PO文向同學說
: 明的人和聯絡當事者的人不一定是同一位,若因此造成同學的混淆我們感
: 到相當抱歉。
:
: 而同學詢問的第二、三點,上星期五福利部到新體進行初步了解,原
: 欲檢查攝影機,但場地設備組陳志一老師堅持要有事發當日輪值的員工在
: 場才能夠進入機房,而且調閱工作必須由特定的「負責人」進行;並非我
: 們所認知的新體「值班人員」,因此當日無法立刻檢查,才會延遲到昨天。
:
: 至於可以進入機房的人數到底有多少人?為何原po詢問時新體館方表
: 示有十多人,而陳志一老師卻表示僅有六人?福利部今天再次詢問後,陳
: 志一老師表示:有鑰匙可以自己進入機房的只有六名技師,但由於機房內
: 除了監視錄影器外,還有夜間離館廣播系統、音響等器材,故需要用到上
: 述器材,或是打掃的清潔人員欲進入時,會跟技師借用鑰匙。所以原po詢
: 問時才會得到十多人的結果。
:
: 接著第四及第五點,是比較重要的訊息!根據上星期五調查的結果,
: 如果真的有同學進入機房調閱監視器,絕對會留下紀錄;而今天老師把調
: 閱申請單抓出來看後發現,12月13、14、15號皆有同學調閱錄影帶,而絕
: 大多數都是由同一位技師陪同進入,有可能是在調閱時誤觸了電源。而陳
: 志一組長也不否認該名技師確實有疏失,但無法光憑這點就推斷是該技師
: 為「內神通外鬼」。
:
:
: 未來的改進措施
: 在未來改進措施方面,新體今天開過針對失竊案件的檢討會,福利部
: 就今天詢問陳志一老師的內容做一些整理。
:
: 一、將在短期內在重訓室置物櫃增加監視攝影機,減少錄影的死角;
: 同時新增投幣式的可上鎖短期借用置物櫃提供同學使用。
:
: 二、在機房的權限及調閱上,未來同學在填妥調閱單後,將會由兩位
: 技師陪同調閱,減少疏失發生的可能。
:
: 三、老師請福利部這邊向同學多加宣導:未來如果還有發生類似狀況
: ,請務必要報警處理,因為新體只能提供監視錄影帶,其他的調查措施需
: 要有在法律上有正當性的警察,才能夠為同學處理。
:
: 以上幾點向同學報告,如果有其他問題希望福利部向新體反應的,也
: 請同學在下面推文或寄站內信告訴我們!
:
: 學生會福利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7.168
※ 編輯: teatime1500 來自: 140.112.187.168 (12/29 14:54)
推 SeanLiao99:蠻扯的,看下來根本沒有一個主要的負責人 12/29 15:05
→ SeanLiao99:鑰匙的管理也很鬆散,感覺上要借就借,出借者也沒有確 12/29 15:07
→ SeanLiao99:實監督 12/29 15:07
推 HouseOfSleep:推!!!爭點越查越明! 12/29 15:39
推 su35p2ul3: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不單純 12/29 15:46
推 pmtinameow:如果查不出來,應該要主管或所有人一起負責 12/29 16:06
推 nightisright:推 抓凶緝賊!!! 12/29 18:13
推 lnnall:推樓樓上 查不出來就應該要全體負責!!! 12/29 19:12
推 SEIRYO:抓不到竊賊就全部開除算了,留著有何用 12/29 19:18
推 cookiebar:推 制度鬆散 一再出錯 還互踢皮球 絕對要全部負責 12/29 19:56
推 revorea:有制度喔? 當初訂制度的人不知道在想什麼... 12/29 20:17
推 Jasy:學生會福利部快點協助同學報警 這河蟹擺明很大隻 12/29 20:47
推 cookiebar:新體交付管理就理當有制度可供依循(內部的共識 外人就) 12/29 20:57
→ cookiebar:不得而知了 我是指這個 12/29 20:58
推 betadu:推 12/29 21:44
推 hanyui:推 不要河蟹!! 12/29 23:17
→ resbe:來運動或是沖澡使用廁所的同學 請記得顧好皮包 勿使皮包離開 12/30 00:10
推 resbe:視線 最好是帶在身上 要洗澡的人 就帶著進去淋浴 手機也是 12/30 00:12
→ resbe:IPHONE 也是 看緊一點 總比事後調SIM卡定位窮找來得好啊 12/30 00:15
→ resbe:很遺憾 不屬於你的東西 本來就不應該拿的 不應該啊...... 12/30 00:17
→ magic704226:找警察最快啊 12/30 00:43
推 Hachi329:加油!!!!!!! 12/30 01:07
推 roger102:加油!!! 12/30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