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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由於"反旺中"的緣故 對於學生會聲明的正當性與代表性板上都有很多的討論 我雖然有自己的定見 但我想這不是我這篇想要PO的重點 再我們討論的同時 我們似乎忘了 許久之前 我們有位圖資系同學的父親至今仍受困於對岸大陸 再FB上我看到了有團體預計於8/7日時前往凱達格蘭大道集氣聲援 我想相較於旺中案本身 受害者的子女即是台大學生 不知道學生會對於此活動是否有聲援的意圖 或是有相關的配套措施 因為我一直沒有看到學生會對此有任何後續的聲明 (有可能是我沒看到或我不夠關心這個議題 並不是想要否定學生會的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4.143
arsenefrog:許久之前 我們有位圖資系同學的父親至今仍... 08/05 00:23
denisck123:如果能在這事件或是奧運選手的加油發表聲援有多好 08/05 00:26
liltwnboiz:奧運更扯 根本是無關痛癢 08/05 00:54
yiwern: 在事實真相不明之前 貿然聲援其實根本是不成熟的行為 08/05 00:59
yiwern: 那位同學的父親做了啥事 "同學的父親"就不可能做違法的事? 08/05 01:00
yiwern: 兩岸交流團多少次了 如果其他同學也做像那位"同學的父親" 08/05 01:01
yiwern:做的事 那叫咎由自取 法輪功藉高調炒作他來捧教主神威 可恥 08/05 01:02
yiwern:搞不清楚詳情/還在狐疑的人 先看八卦版jma306在8/3的文就知 08/05 01:05
Chhtaiwan:提供應有的法律協助和了解原因這件事應該沒什麼爭議要另 08/05 01:22
Chhtaiwan:發聲明吧 @@ 08/05 01:22
Chhtaiwan:不知道25屆目前對這件事情的掌握狀況如何就是了,不過我 08/05 01:25
Chhtaiwan:覺得這篇可以另開標題 08/05 01:25
AmamiHaruka:不管法輪功要不要藉此炒作 不管法輪功學員跑到中國是 08/05 01:44
AmamiHaruka:否咎由自取 中國作為一個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 自應遵 08/05 01:45
AmamiHaruka:守相關人權規範 包括不得毫無理由對人民進行逮捕拘禁 08/05 01:47
AmamiHaruka:對鍾鼎邦而言 這個不受毫無理由的逮捕拘禁是他作為一 08/05 01:49
AmamiHaruka:個人在國際間活動的權利 這是非常清楚 不需要另外再多 08/05 01:50
AmamiHaruka:探究的事情 對中國而言 這個義務也是一個原則上應予遵 08/05 01:50
AmamiHaruka:守的義務 所以中國在沒有明確說明為何要拘禁鍾鼎邦的 08/05 01:52
AmamiHaruka:情況下 鍾鼎邦仍然明顯享有這個權利 而其他人為他主張 08/05 01:52
AmamiHaruka:這個權利 就不是出於一個不成熟 不了解情況的考慮 08/05 01:53
yiwern:中國有明確說明 但法輪功"摀住耳朵 就以為聽不到"繼續鬼扯 08/05 01:59
yiwern:罷了 老話一句 jma306寫得很清楚 去看過不就知道了 何需爭? 08/05 02:00
yiwern:不然假設"貪污功"人士也要台大聲援林益世被"毫無理由羈押"~ 08/05 02:04
bigfish0330:中國有簽 但是能不能相信嘛... 08/05 02:05
yiwern:所謂"毫無理由"是法輪功灌輸的"矇上眼睛 就以為看不見"中國 08/05 02:05
yiwern:指出姓鍾的去對岸聯繫眾人發送電波蓋台這種違法行為~你若說 08/05 02:06
yiwern:這是栽贓~我反諷:貪污功人士也比照說林益世被栽贓!快放了他 08/05 02:07
AmamiHaruka:你好像有所誤解 正是因為人身自由是基本人權 所以中國 08/05 02:12
AmamiHaruka:限制鍾鼎邦人身自由的行為需要明確的證據 而限制的過 08/05 02:13
yiwern:人身自由很重要我怎麼不知?問題是證據很明顯~但法輪功催眠 08/05 02:14
AmamiHaruka:程中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光憑透過官方媒體對外宣稱鍾鼎 08/05 02:14
yiwern:大家說"毫無理由 毫無理由 毫無理由" 結果有些人就相信啦~~ 08/05 02:15
AmamiHaruka:邦犯了什麼罪是不夠的 需要的是明確的證據 當事人也享 08/05 02:16
yiwern:對於貪污功的支持者而言 林益世涉貪證據也是死硬說不足不足 08/05 02:16
yiwern:然後到台大來大呼小叫希望台大學生聲援違反人權公約的馬政 08/05 02:16
AmamiHaruka:有受律師協助的權利 前者涉及應立即交由法院審理 讓證 08/05 02:17
yiwern:府blah blah 簡直搞笑加三級!<-以上是反諷 希望你能體會~~ 08/05 02:17
AmamiHaruka:據浮現 後者目前看來中國尚未履行 所以這兩點就足夠為 08/05 02:17
yiwern:1.政府有協助請律師給鍾啦;2.林益世現在也沒被"法院"審判!! 08/05 02:18
AmamiHaruka:鍾鼎邦主張他的權利 我看得懂你的反諷 但我也必須很 08/05 02:18
yiwern:要不要依照你的同樣邏輯 恭請你指摘馬政府違反林益世人權? 08/05 02:19
AmamiHaruka:沉重地說 如果台灣的司法也違反刑事程序 或是國際人權 08/05 02:19
AmamiHaruka:公約的規定 為林益世主張權利 也是理由充分的 但是林 08/05 02:20
AmamiHaruka:益世的情形 目前究竟哪一個部份是違反規定的 我不了解 08/05 02:21
AmamiHaruka:懇請指教? 08/05 02:21
yiwern:我完全依照你的邏輯 你只要平等思考姓鍾的犯罪目前跟林益世 08/05 02:22
yiwern:一樣是在偵查階段 所以當然不像法輪功鬼叫的准許林益世每天 08/05 02:23
yiwern:都能跟家屬聯絡之類的鬼話就知道了~你整個陷入法輪功灌輸的 08/05 02:23
AmamiHaruka:林益世已經開過羈押庭了 我不知道跟鍾是哪裡一致 除非 08/05 02:24
yiwern:成見 以為姓鍾的"啥都沒做"就被侵犯人權云云~那就可惜了~ 08/05 02:24
AmamiHaruka:說你有明確的資訊告訴我鍾的情況也是如此 08/05 02:24
yiwern:所以你就多去找資料不要只自己活在自己世界 我們身在台灣所 08/05 02:24
yiwern:以我們很熟林益世目前在偵查階段開過羈押庭~啊你怎麼有把握 08/05 02:25
yiwern:姓鍾的沒開過羈押廷?不然白養他白讓他吃免錢飯?用點腦好不? 08/05 02:26
yiwern:講難聽點 只要肯動腦而不是理盲濫情 猛挺"台大學生的父親" 08/05 02:27
yiwern:其實法輪功那種鬼扯說詞根本漏洞一堆 法輪跟中共根本都是狗 08/05 02:27
yiwern:在狗咬狗一嘴毛的時候 還要拖中華民國政府跟台大學生下水 08/05 02:28
yiwern:去聲援一個合夥蓋台(這在台灣也違法)的罪犯~ 08/05 02:29
AmamiHaruka:http://tinyurl.com/buxx99m 你乾脆說這個新聞稿是我 08/05 02:30
yiwern:而且在司法程序上偵查程序本來就是前置階段 沒像法院般公開 08/05 02:30
AmamiHaruka:剛才胡謅出來的好了 要無限懷疑下去隨便你 光憑一個八 08/05 02:31
yiwern:這不是刑事訴訟的常識?法輪功歪曲事實鬼扯到人權公約~亂來~ 08/05 02:31
AmamiHaruka:卦版的文章就要推論出所有東西 未免也對自己太好 08/05 02:32
AmamiHaruka:你對鍾的情況看起來非常清楚 對林益世有沒有被羈押卻 08/05 02:33
AmamiHaruka:要人家告訴你 不要邊估狗刑事訴訟法詞條邊回應我 08/05 02:33
yiwern:像你這種半桶水的就少丟醜了~你貼的新聞稿跟我說的哪有不同 08/05 02:35
yiwern:推文欄太短 我簡約打字 你哪裡能推論出我明確講過我國羈押 08/05 02:35
yiwern:不需經過法院? 08/05 02:35
AmamiHaruka:抱歉 前面你的推文斷行 我誤讀為你懷疑林開過羈押庭 08/05 02:38
yiwern:我發覺你還真是半桶水!原來你誤解我說的被"法院"審判那句! 08/05 02:40
AmamiHaruka:這是我的疏忽 08/05 02:40
AmamiHaruka:"林益世目前在偵查階段開過羈押庭~啊你怎麼有把握" 08/05 02:41
AmamiHaruka:我是誤解這個是一整句話 08/05 02:41
yiwern:我是說林益世還沒進入刑事訴訟中由"法院""審判" 但羈押依照 08/05 02:41
yiwern:刑訴 當然要法官裁定啊 法官裁定後依然是檢方的偵查階段啊 08/05 02:41
AmamiHaruka:我前面是寫要交由法院審理 我沒有寫交由法院審判 08/05 02:43
yiwern:講難聽點 法務部當年在檢察官羈押權釋憲案就舉政治人權公約 08/05 02:45
yiwern:說只要交給法院"或"其他執法機關決定是否羈押呢!誰說學理上 08/05 02:46
yiwern:一定要法院裁定?只是大法官不採此學說~但我是因為看到你提 08/05 02:46
yiwern:人權公約 要用來指摘中共違反刑事程序的普世正義云云 覺得 08/05 02:47
yiwern:莞爾而已! 08/05 02:47
AmamiHaruka:打從一開始所講的就是圍繞在法律理由的構成 根本不需 08/05 02:51
AmamiHaruka:要立刻訴諸對法輪功的理解或想像 作為支持或反對的理 08/05 02:53
AmamiHaruka:由 關於鍾的情況 目前資訊有限 但是人權受侵害的情形 08/05 02:55
AmamiHaruka:是"初步"而清楚的 所以若有人以此為法律理由支持鍾家 08/05 02:56
AmamiHaruka:的主張 並不是一件糊里糊塗 未經考慮的主張 更何況你 08/05 02:57
yiwern:1.實體法上 鍾先生觸犯爛射電波蓋台罪 2.程序法上 目前在偵 08/05 02:57
AmamiHaruka:要大家反對的根據 是一篇網路上匿名ID寫的八卦版文章 08/05 02:58
yiwern:查階段 這不是很明顯嗎 法輪功/大紀元叫了半天根本是亂叫 08/05 02:58
yiwern:jma306在該版其他文章有提供新華社新聞稿出處 你自己找一下 08/05 02:59
yiwern:打個比方 回教世界婦女要戴面罩算侵犯其自由 所以閣下就跑 08/05 03:01
yiwern:去回教國家聯絡一群同志 發射電波蓋住該國電台 然後插播你 08/05 03:02
yiwern:號召婦女解放的廣告 結果你被逮捕接受偵訊 然後你的後援會 08/05 03:03
yiwern:開始東拉西扯人權公約 然後怪馬政府...啊不就是這種樣! 08/05 03:03
AmamiHaruka:我不知道你的例子究竟能說明什麼事情 08/05 03:08
yiwern:幫你找了 jma306 7/20文章中 新華網有交代完整經過 08/05 03:10
yiwern:至於法輪功催眠你們一口咬死說中共一定說謊叭啦叭啦~那我也 08/05 03:10
yiwern:沒辦法了~ 08/05 03:11
AmamiHaruka:請溯其本 當事人上應享有的刑事程序權利是一個可以支 08/05 03:22
AmamiHaruka:持鍾家的法律理由 正是因為偵查階段實體情況不明 需要 08/05 03:23
AmamiHaruka:考慮的是這個因素 而不是法輪功如何如何 或者在這裡爭 08/05 03:24
AmamiHaruka:論過去鍾的確有幹或是沒幹什麼事 08/05 03:24
yiwern:我當然知道你說的層面 可是鍾才被羈押一個多月 你也太急了 08/05 03:32
yiwern:再等一個月還沒進入審判程序 你再於程序面聲援也不遲 08/05 03:32
yiwern:不然難道林益世女兒也來台大跪請同學簽名聲援即刻將林益世 08/05 03:33
yiwern:移給法院審判 不然中華民國司法程序違背公約? 08/05 03:33
yiwern:補充一下:你談程序面是一回事~法輪提出的"程序"是要中共准 08/05 03:34
yiwern:許鍾可以每天打電話給家人(不然就違公約)!幫幫忙咧!林益世 08/05 03:34
yiwern:現在有權可以每天打電話給老婆嗎?所以中華民國也違背公約?? 08/05 03:35
yiwern:所以你要緊咬程序面那當然是你自由 但盱衡全局根本是場鬧劇 08/05 03:36
yiwern:關人權公約個鳥事?法輪功的鬼扯一通 傻呼呼的同學照單全收~ 08/05 03:38
lumber:我不是覺得鍾同學父親的議題不重要,但只是覺得可不可以 08/05 07:36
lumber:不要每次討論一個議題到最後都來一招叫"轉移焦點" 08/05 07:37
lumber:我可以猜想如果今天討論的議題變鐘同學父親的事,最後一定 08/05 07:38
lumber:也會有人PO文說"學生會怎麼不對旺中案發表意見" 08/05 07:39
uka123ily:轉移焦點阿,他就大喇喇的,能有啥辦法 08/0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