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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大家好,我是社科院學生會長陳乙棋,在此先感謝各位同學給的建議,我絕 對沒有針對任何系所,如果有同學因此覺得不舒服,我在這裡誠懇的表示歉意。 目前社科院學生會與醫學系學生會及公衛學院學生會,為此項政策草案的不合理處向 校方表達意見,也發起全校性的連署了,希望各位同學能多多支持連署,捍衛學生的權益 ,爭取合理的對待。 回到問題的核心,校車收費對同學不公平,分述如下: 一、 校車的設置目的在於方便 師生往來不同校區,有助於臺大學生跨校區選修課程, 以達成臺大「通才教育」的教學目標。在學校推廣通識教育的同時,更應保障學生修 課的權益。 二、 臺大的學生並不能選擇自己的系所以及必修課程坐落在哪個校區。當系上必修為 跨校區的課程時,學生需要搭乘校車往返。若學校對校車收費,相當於變相增收學雜 費,而對必須跨區修課的同學有所不公。 三、 「使用者付費」並不完全適用於校車案。許多學生使用校車並非完全出自於自己 的選擇,而是必須跨區修課所致。將校區分隔的成本以課程場所安排與不合理的校車 收費來轉嫁於學生之上,是違背學校辦學之初衷與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利大憲章的。 四、 若公車與校車路線合併、或直接讓公車公司自負盈虧,可能會讓同學上課權益受 損。目前校內有不少同學安排課間二十分鐘搭校車趕課的情形,若因公車校車路線合 併,使得路程延宕,則會造成同學上課權益受損,更遠離學校設置校車初衷。 社會科學院學生會 醫學系學生會 公衛學院學生會共同聲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45 chiaofeng:轉錄至看板 NTUmed94 12/30 18:10
BezuFache:推用心 早這樣寫多好.. 12/30 18:44
ivanos:說實在的,我覺得論點還是有點弱 12/30 21:14
※ 編輯: longdistance 來自: 140.112.211.59 (12/30 22:40) ※ 編輯: longdistance 來自: 140.112.211.59 (12/30 22:40) longdistance:轉錄至看板 NTUSSSA 12/30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