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etyiting:所以,「一切都是上帝設定的」,是這樣嗎? 05/06 01:16 : → etyiting:其實我最終想引導出的問題是,聖經(或者說「這種解釋」 05/06 01:19 : → etyiting:)與「人生而平等」這個概念是相互違背的。因為在我看來 05/06 01:19 : → etyiting:愛沒有罪,並不會因為所愛對象或者性傾向的不同而有優劣 05/06 01:19 : → etyiting:之分,純潔與否並非可不可以這麼做的標準,且是否「純潔 05/06 01:19 : → etyiting:」透過性傾向判定也太狹隘。再者,聖經對於自由,可能也 05/06 01:19 : → etyiting:不符合我們常見的簡單限制:不侵犯他人自由。畢竟從以上 05/06 01:19 : → etyiting:討論應該可得知聖經直接限制某些人選擇婚姻伴侶的自由。 05/06 01:19 : → etyiting:也有可能教徒們根本不太在意平等自由這種事,這是個人選 05/06 01:19 : → etyiting:擇,不多做評論。但在今日號稱以人權民主立國的國家生存 05/06 01:19 : → etyiting:,教徒們可能要仔細考慮,他們自然可以「認為」某些事是 05/06 01:19 : → etyiting:罪、「不喜歡」那些「罪惡」,但不能以此作為理由去壓迫 05/06 01:19 : → etyiting:別人。尤其是像最初原文連署還打著性別平等的名義,實際 05/06 01:19 : → etyiting:上卻是傷害性少數。教條裡沒有自由平等沒關係,但不要假 05/06 01:19 : → etyiting:裝有卻以自己定義(從聖經讀來的)的是非善惡限制他人。 05/06 01:19 : → etyiting:另外給原PO,感謝你的耐心回應,你在過程中始終非常理性 05/06 01:20 : → etyiting:地回應,如果還有我可能改天才能再來了,晚安。 05/06 01:22 : → mattgene:也感謝e大的理性討論,我會再站內信回覆您~ 05/07 22:15 : → etyiting:如果可以我比較希望你繼續回在這裡,因為我想你我所知都 05/08 12:57 : → etyiting:有限,難免有所偏頗,在這裡討論可以讓更多人來「找碴」 05/08 12:57 : → mattgene:OK. 05/08 17:17 : → mattgene:但是這篇文已經被洗到很上面了 05/08 17:19 如上,本篇應e大的要求回應於此, 若對此討論串沒興趣的同學抱歉浪費了您的三秒鐘,請左轉。 -------------------------------- Reply: 依照您5/06最後的推文,我嘗試以一句話整理您想引導出的結論: 「聖經的觀點與一般所能接受的基礎倫理概念不一致,例如『人生而平等』和『不侵犯他 人自由』等,所以不應以聖經來干涉他人。」 如果我的整理正確的話,那麼我想我們需要澄清一下我們討論的題目是什麼。我之前認為 您提問的目標,是在於想了解「聖經為何反對同性戀」(或類似),所以我大致上都是以解 釋聖經作為回應。但,依照您5/06最後的推文,我會認為我們探討的題目需要修正為: 「基督徒為何要在此議題不斷發聲?」 因為顯然聖經的倫理標準是比較高的,符合「人生而平等」、「不侵犯他人自由」等等這 些較低倫理標準的行為不一定符合聖經標準, (恕我使用高、低來形容,我找不到其他比較中性的形容詞) 所以您的問題會變成「為何基督徒要用這些你們才認同的觀點,去干涉他人?」挪去情緒 成分後就可以變成「基督徒為何要在此議題不斷發聲?」 那麼我就針對這個題目做出回應。 首先我要簡單定義兩個範疇,第一個是基督徒所抱持的,也就是基於聖經的倫理或行為標 準;第二個則是這個範疇以外的倫理標準,一般大眾均能接受,所以可以成為國家政策、 法律的基礎。 第一個範疇一定有包含第二個範疇的部分,因為基督徒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基督徒可以在 公民和信徒二種身分取得平衡,否則基督徒就要離群索居了XD 這兩個範疇有些部分相離甚遠,例如說基督徒不可能去鼓吹一個法案規定每個人星期天都 要上教堂,因為這是屬於第一個範疇裡面比較核心的部分,以至於和第二個範疇毫無交集 。 但是,這兩個範疇之間也有相交集的模糊地帶,在這個地帶的議題大多會引起爭議,因為 偏向第一個範疇那一方的立場摻有一定程度的信仰元素。 例如死刑、墮胎等,其中又以我們今天討論的性別議題為甚。 接著我必須要提到「中間選民」。就拿這次教育議題來說,連署反對、或開記者會的立委 及相關人士,不一定都是基督徒,當然你可以說這背後都是基督教在推動的,但你無法否 認有相當數量的中間選民存在,表示此議題是可討論的,並非單純的以宗教信仰為界切割 即可。 (ntu板似乎是一面倒的情況 lol) 您可以從這樣的情形認識到基督信仰的積極特性。您可以把基督信仰歸類於眾多思想中的 其中一支,有如儒家、佛教、環保、反核、動物權等等,都是一群有共同信念的人,或多 或少在主動發揚他們的信念,只不過基督信仰是一支相當獨特,有系統、且非常積極的思 想。 您可以不認同基督信仰的核心,也可以厭惡基督信仰上述的積極特性, 但您不能忽略模糊地帶的存在,也就是說在這模糊地帶偏向第一種範疇的立場,還是有被 公民討論、從而影響國家決策的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09.162
clautus:我同意倫理標準有高低之分 但我絕不認同聖經或是任何宗教 05/09 02:17
clautus:的標準高於人的自由平等 在你把聖經奉為最高標準的同時 你 05/09 02:18
clautus:的思想和價值觀就已經被限制在 只和聖經相同的等級以下了 05/09 02:19
clautus:...除非你是為了反串才講那句話 那就是我認真了 05/09 02:22
我不是反串~ 那麼我反問c大,您是不是也把"自由平等"奉為最高標準,思想和價值觀 被限制在其中? 我認為自由平等這些概念也有很大討論空間。
mividaloca:聖經的倫理標準是比較高<- 解釋的人也不見得... 05/09 02:26
asunaro:我覺得用基督教的倫理標準比較「限縮」比「高」好 05/09 03:36
限縮這個字好,接近我想表達的,謝謝!
linlin110:NTU版什麼一面倒啊 可以說清楚嗎 05/09 06:29
以推噓文比例來看,是一面倒向 不支持泛基督教立場的那方
lonewulfen:結果推文又開始往基督教去討論了... 05/09 07:58
lonewulfen:我也覺得模糊地帶和所謂「中間選民」最終無法避免討論 05/09 07:59
lonewulfen:如果直接把反對的人全部標上恐同的標誌 那說實在 05/09 08:00
lonewulfen:我們在這裡的討論 和實際的現實就存在了沒有碰觸的斷裂 05/09 08:01
AtmanLin:絕對不是比較高 甚至我想說比較自私之類的 但為中立 05/09 08:17
AtmanLin:我想還是用比較"不同" 來寫會比較好 05/09 08:17
AtmanLin:另外 基督教並非全部都按照"聖經直譯" 請見 聖經直譯主義 05/09 08:28
AtmanLin:而這邊一般對於聖經的解讀 並非對整個基督教 05/09 08:29
AtmanLin:而是對此主義的觀點 另外也有部分認為聖經無錯謬的人也會 05/09 08:30
AtmanLin:對同性議題與聖經直譯主義持相同態度 05/09 08:31
etyiting:啊其實我原本的意思是在原文修文推文這樣回因為怕有人跳 05/09 08:32
etyiting:出來說跟台大板無關 不過還是感謝你的回應 我不久後要出 05/09 08:32
etyiting:門了 回來再來回應你 05/09 08:32
恩,但文章已經被洗到很上面,就不能符合您"有人找碴"的要求了
AtmanLin:另外 那句"較低倫理標準的行為不一定符合聖經標準(高)" 05/09 08:32
AtmanLin:我想這句話已經隱含了比較高這個詞的矛盾 05/09 08:35
把"高"換成上面as大提出的"限縮",比較接近我想表達的。然而我覺得倫理觀念相當複雜, 不是高低或是單純的交集差集可以概括而論的。難以一言以蔽之。
f0960031:拿羅馬人的政治操作工具來迫害別人? 05/09 09:33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2 (05/09 12:06)
AtmanLin:這篇滿理性的 就認真問個問題 05/09 12:11
AtmanLin:請問您是否認為將聖經奉為最高標準 而他人的自由平等 05/09 12:12
AtmanLin:這件事情是合理的? 05/09 12:12
AtmanLin: 而影響 漏字sorry 05/09 12:12
KiloLumen:嗯,樓上的問題不錯,也就是說,聖經的標準是只用在教徒 05/09 17:18
KiloLumen:身上,還是也可以適用到他人身上呢?@@ 05/09 17:19
請見下方☆處
etyiting:我上篇最後言論的意思你推測大致無誤,但後來引導到有點 05/09 17:35
etyiting:奇怪的方向:我從未否認中間選民的存在,也未將教徒/支 05/09 17:35
etyiting:持同性戀者當成這世界的全部,只不過我現在面對的是你, 05/09 17:35
etyiting:一名教徒,所以我嘗試了解你這種解釋聖經的方式為何反對 05/09 17:35
etyiting:同性戀(或非異性戀)。至於必須面對的模糊地帶,我想不 05/09 17:35
etyiting:應用同樣的方式處理,我也沒有不願面對的意思,只是在此 05/09 17:35
etyiting:不針對這點回應。 05/09 17:35
etyiting:我認為討論的進程通常如此:雙方看法相異→檢視雙方基本 05/09 17:36
etyiting:理念→相同則代表過程中有誤會→解開誤會。 05/09 17:36
etyiting:若基礎理念不同→謝謝再聯絡因為再討論也沒有幫助。 05/09 17:36
etyiting:現在我直接宣示我的基礎理念是自由平等,人性尊嚴不可侵 05/09 17:36
etyiting:犯,而你似乎是聖經,那麼請正面回答我,聖經與自由平等 05/09 17:36
etyiting:是牴觸的嗎?因為我看似是的,但某聯盟卻仍打著性別平等 05/09 17:36
etyiting:的口號,這令我疑惑(還是你和他們的解釋不同?)。其實 05/09 17:36
他們可能有政治或其他考量,所以不完全以基督徒身分出現,這我就不多做評論。 而我現在是以一名基督徒身分發言。
etyiting:牴觸就牴觸沒什麼大不了,因為要不要信仰自由平等也是個 05/09 17:36
etyiting:人自由,但希望這些人能勇敢承認,「在公民和信徒間取得 05/09 17:36
etyiting:平衡」是必要的,但這絕對不等於用普世價值包裝自己的信 05/09 17:36
etyiting:仰,這樣好像不太磊落。 05/09 17:36
etyiting: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最高標準,並依此原則行事。 05/09 17:37
etyiting:就像教徒可以就著聖經認為同性戀是罪,我也會本著自己信 05/09 17:37
etyiting:仰的原則譴責他們。之所以請你回答和解釋,有兩個目的, 05/09 17:37
etyiting:第一是為了避免以偏概全而誤殺,第二個最後再說。 05/09 17:37
etyiting:先說這個,你所謂「高」比較接近「限縮」,那也不該違背 05/09 17:38
etyiting:較低的標準吧?以平等這個概念來說,一開始英國只有成年 05/09 17:38
etyiting:男性公民有投票權(各職業平等),後來開放女性也有投票 05/09 17:38
etyiting:權(性別平等),這過程中「平等」的標準變得「高」「限 05/09 17:38
etyiting:縮」了,限縮不是指平等適用的範圍,而是更嚴格地定義平 05/09 17:38
etyiting:等,努力往「平等」這個詞最單純的字義靠近。所以較高者 05/09 17:38
etyiting:不可能違背較低者,但是為什麼(你解釋的)聖經在比較高 05/09 17:38
etyiting:的位置,卻認為同性戀(比起異性戀)是罪,傷害了你所謂 05/09 17:38
etyiting:比較低的平等概念呢? 05/09 17:38
☆ 到這邊為止的問題,我想也可以同時回答Atman大。 Q:「聖經是否與自由平等牴觸?」 首先要討論什麼是「自由平等」? 我看來只寫這四個字是相當含混的。我沒有仔細研究過 政治或這方面的哲學,但我上過本國憲法,我知道「自由平等」甚或「民主人權」...等等 這背後沒那麼單純的,不能把它像牛頓定律一樣奉為圭臬卻沒有仔細探討。 我可以從我擅長的聖經觀點切入,表達以聖經觀點定義的「自由平等」和您(們)所認知的 自由平等的差異之處。 先談自由。您(們)所認知的自由,定義應該是「不影響他人自由為前提」,自己想做什麼 都可以。 而聖經提到的自由是「真理使你們得自由」(cf.約翰福音第八章),可以說是 以價值為主控的一種概念。不論如何我們都是受到限制的,選擇罪是罪的奴僕,選擇真理 就是真理的奴僕,但是這種被真理約束的情況聖經稱為自由,因為是脫離了罪的綑綁。 來一個簡單的比喻: 請問您可以脫離「正常飲食」的束縛嗎? 顯然我們在行動上是可以的,我們可以亂吃,或是不吃,這些都沒有影響他人的自由,所 以符合一般定義自由的條件。但是亂吃或是不吃的結果是搞壞了身體,我想如果您不反對 身體健康是一個好的價值,您會以價值為主控去選擇受到「正常飲食」的束縛。假設有厭 食或暴食的人,醫生協助他脫離厭食或暴食,這時候沒有人會指控醫生侵犯「厭食的自 由」,那是因為我們對於身體健康這件事的價值很清楚。 這邊順便我澄清我想表達的"限縮"的意涵,比較是"加入更多的限制"or"更嚴格",而不是 e大說的類似金字塔往上疊,上面不會違反下面這樣。所以把實例帶回性別議題,若是以 聖經觀點出發,我們就必須談論到這些相關行為的價值。同性戀,或離婚...等,在聖經中 的價值是不好的,所以若把聖經奉為最高準則,當然影響到一般詮釋之下的同性戀的「自 由」,但是此時我們就必須把焦點轉向價值的主控。 (05/09 19:03) --- 再來談到平等,您(們)認知的平等應不外乎在法律前地位的平等,凡未經法律禁止的行為 即不得受到妨礙(cf.人權宣言) 間接也引出一個概念:法律是平等的界線,它做出了價值的 判斷。 舉例,最近禁菸禁得很兇,代表法律做出「菸有害」這樣的價值判斷。假想完全沒有禁菸 法條的時候,吸菸者和不吸菸者是平等的,吸菸者想吸就吸;一旦有了禁菸的法條之後, 禁菸者在吸菸這件事上的「平等」就被剝奪了。 所以到頭來又是價值主控的問題。 但是這邊我必須要提到耶穌的救贖,以免一直強調罪而忽略上帝的愛... (下述)
etyiting:前面說到的,一直要求你正面回答的第二個理由是,我願意 05/09 17:39
etyiting:相信這個宗教的立意是為了拯救世人,所以不會去說這種迫 05/09 17:39
etyiting:害別人的話,我始終深信是解釋的問題。希望本著聖經認為 05/09 17:39
etyiting:同性戀是罪的基督徒,如果這個問題讓你覺得難以自圓其說 05/09 17:39
如同您所說,耶穌來是為了拯救世人,試問人若沒有罪又何需要拯救? 正是因為人無法靠 自己勝過罪,才需要救贖。而接受救贖首先要做的便是認罪,我們需要先知道什麼是罪。 所以「認為同性戀是罪」可以不是一種歧視,或一種決裂,同性戀只是眾多的罪其中一種, 基督徒也都犯著不同的罪,我們都一樣需要耶穌的救贖。 約翰一書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 們一切的不義。」
etyiting:,你也覺得人性尊嚴非常重要,那麼可以重新尋找所謂「公 05/09 17:39
etyiting:民和信徒間的平衡」。依聖經所言人是神造的,但聖經是人 05/09 17:39
etyiting:寫的、人解釋的,張懋禛所撰《從聖經詮釋看同志議題》或 05/09 17:39
etyiting:可作為參考。 05/09 17:39
他在第四大點第2小點完全忽略墮落帶來的影響,顯示他在基督教最基礎對於「罪」的 觀念都含混不清,我必須質疑他研究神學的嚴謹程度。
etyiting:當然,如果始終堅持你目前認定的解釋,並且覺得為了堅持 05/09 17:40
etyiting:這點,拋棄平等自由也沒關係,那麼恭喜你勇於承認,我們 05/09 17:40
etyiting:也可以免於繼續浪費時間討論了。可惜的是,以後遇到類似 05/09 17:40
etyiting:議題,我們將永遠是對立的。 05/09 17:40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09 20:27)
etyiting:我想強調一點,厭食或暴食者如果不願意接受治療,而醫生 05/09 19:31
etyiting:強行治療那的確就是侵犯了其「厭食或暴食的自由」。你說 05/09 19:31
etyiting:我們不會指控醫生,前提並非我們對身體健康的價值一致, 05/09 19:31
etyiting:而是我們以為「厭食或暴食者希望不再厭/暴食」,若違反 05/09 19:31
etyiting:這點,醫生的確侵犯自由,就跟放棄急救一樣。個人有身體 05/09 19:31
etyiting:自主權,要不要健康是他的事。比較一般的說法就是,就算 05/09 19:31
etyiting:我們都是被限制的,那也是我們自由選擇要被束縛的結果, 05/09 19:31
etyiting:任何人都沒有逕自代他人結這繩索的權利,這繩也不是舉世 05/09 19:31
etyiting:皆同的。 05/09 19:31
到這裡我覺得我們接近一個結論了,我們各人都會去追求自己認可的價值,而帶出行為。 我又必須澄清一點,基督徒無意追求"拿聖經標準強加在每一個世人身上"。只是在我原文 所述的模糊地帶,我們有公民的權利義務去表達我們的看法。
etyiting:再來我明白你說限縮的意涵了,但加入了那些嚴格限制,已 05/09 19:37
etyiting:然背離了平等的意涵,以此定為「聖經觀點的自由平等」, 05/09 19:37
etyiting:你不覺得這跟「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很像?在台灣中文 05/09 19:37
etyiting:的脈絡之下,平等已經被定義為不因身份而有差別。除非你 05/09 19:37
etyiting:另發明新詞,不然在此脈絡之下借用平等一詞,內涵卻與其 05/09 19:37
etyiting:違背,考慮到平等應該是很受歡迎的概念,我覺得這樣有偷 05/09 19:37
etyiting:渡名實不符思想的嫌疑。(如果你覺得沒有背離還請說明) 05/09 19:37
您打上面這段的同時我也在打平等那段,看您是否願意重新回應~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09 20:36)
etyiting:關於你回應「罪」的那段,我想如果今天認為各種性向的人 05/09 20:35
etyiting:同罪,不會造成這麼大的反彈。到底神是基於何種理由認為 05/09 20:35
etyiting:同性戀是罪而異性戀可以被接受呢? 05/09 20:36
各種人同處在一種罪的地位,而非犯同樣的罪。
AtmanLin:簡單的說 用您的觀點就是認為同性戀為罪 不應該存在 05/09 20:37
etyiting:重新回應:那就請直接說你們的價值不要借用平等這種詞彙 05/09 20:37
AtmanLin:這樣就是對同性戀者歧視 而不論原因為何 我都不會認同 05/09 20:38
同性戀是罪,但並非「不應該存在」請不要強加歧視概念。
etyiting:好吧我可能不該將真愛聯盟跟原PO扯在一起,我以下回覆有 05/09 20:38
etyiting:關該連署:非異性戀本來就該存在,加入教育是為了讓他們 05/09 20:39
etyiting:及早認知此事實,並尊重避免性少數受到壓迫。所以真愛聯 05/09 20:39
etyiting:盟的反對已經是「強加」,只不過假裝非聖經標準而已。 05/09 20:39
etyiting:人的好惡不可能消弭,但可以不去壓迫異己 05/09 20:40
所以照您所言,禁菸也是壓迫異己囉? 您必須要承認這個世界的不完美,價值的判別必定 會帶來衝突。 (需要先離開,若有需要 晚點再來)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09 20:45)
AtmanLin:那同性戀(罪)應該存在?這違反神的全善性質 05/09 20:43
好問題,也是個不簡單的問題,晚點我可以回應 想先稍微澄清A大的想法...您是認為基督徒想徹底消除這些罪?還是...? 回答: 神是全善沒錯,但神與創造物之間本質上就不同,就像我會呼吸,我捏出來的黏土 人不會呼吸,這很容易理解。困難的點在於,神為何要容許罪,或說受造物有缺陷的可能 存在? 若您有興趣我可以再回應探討,在此先不浪費篇幅。 罪的存在是事實,我們如何面對罪是另一件事,基督徒絕對不是聖人想消滅罪,甚至許多 基督徒都是覺得自己罪惡甚大,才會要尋求耶穌的救贖。
etyiting:我認為禁菸是非吸菸者為享用乾淨空氣權利與吸菸者吸菸權 05/09 20:47
etyiting:利協調之下的結果,所以我反對未設吸菸區的全面禁菸 05/09 20:48
etyiting:但同性戀可沒有發出什麼氣味,照說根本該直接擁有與異性 05/09 20:50
etyiting:戀同等的、被尊重的權利吧 05/09 20:50
etyiting:關於罪:我的意思是,如果「異性戀」行為也是罪,跟同性 05/09 20:52
etyiting:戀一樣,那麼我不會覺得聖經思想不平等 05/09 20:52
這邊我不大明白e大的邏輯...聖經為何只限定異性戀,我想在我上一篇文已經有足夠的 說明。 想補充一點很重要的,我的目的不是要辯贏您,而是想促進互相溝通了解,就算結果是 沒有共識,但至少我們經過這個過程(學術的精神就在此吧~) 應當是彼此敬重而非敵對。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59.115.180.73 (05/10 00:14)
etyiting:那忽略我關於罪的說法好了,那算是個人想法,我認為聖經 05/10 00:20
etyiting:說同性戀是罪太不負責任,所以才會反覆提問。 05/10 00:20
etyiting:不過你應該可以從禁菸那部份了解我的意思:我仍認為聖經 05/10 00:21
etyiting:理念被說明的時候,平等或自由的詞彙是不應該任意使用的 05/10 00:22
etyiting:壓迫異己我有說明了,世界是不完美的沒錯,我也說好惡無 05/10 00:23
etyiting:法弭平,但可以不去傷害。 05/10 00:23
howboutno:原po優秀 05/10 00:39
clautus:我並沒有說[我把"自由平等"奉為最高標準]阿 我只說自由平 05/10 06:14
clautus:等絕對高於宗教倫理 原po想像出來的話不用像這樣塞到別人 05/10 06:16
clautus:的嘴裡。 從閣下這個邏輯 不難看出你心底其實是排斥、否認 05/10 06:18
clautus:同性戀的。 如果直接承認 我想我對你的尊重還會多一點 05/10 06:19
恩,抱歉那句話是我的臆測,那麼C大認為的是"自由平等絕對高於宗教倫理" 在我上面的回文中有提出的反駁也適用,請參照。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11 20:14) 再回e大,我很同意您00:21~23那段的小結,我覺得有碰觸到一個關鍵問題: 基督徒認為同性戀是罪,是否一定會造成對同性戀者的傷害? 大部分人會先入為主的回答"是"以至於繼續扣上歧視、恐同等帽子。 但我想類似非吸菸者和吸菸者的例子,同性戀議題也有機會可以在法令規範上面達成協調 。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11 20:29)
etyiting:其實我的性傾向屬這社會的主流,所以我不確定代他們回答 05/12 18:38
etyiting:「是否傷害」這個問題恰不恰當。但我個人認為,基督徒可 05/12 18:39
etyiting:以「認為」同性戀是罪,但不能以這個理由去壓迫同性戀的 05/12 18:39
etyiting:權益。 05/12 18:39
etyiting:假設我是個無神論者,我也可以「認為」有宗教信仰的都是 05/12 18:40
etyiting:白痴(我認為這個詞跟罪一樣惡毒故使用於此),但我不能 05/12 18:41
etyiting:要求政府禁絕所有宗教,甚至說「科學講求證據,我們要杜 05/12 18:42
etyiting:絕怪力亂神」這種話,看似冠冕堂皇卻荒謬無比。 05/12 18:43
etyiting:我說的傷害,小則像這次的連署,大至烏干達通過處罰同志 05/12 18:45
etyiting:的法案,都是對性少數實際的迫害。 05/12 18:46
etyiting:另外,我不明白為何這會類似吸菸者與非吸菸者?這個例子 05/12 18:48
etyiting:應該是說明互相侵害對方權利,所以協調。請問你認為同性 05/12 18:48
etyiting:戀者爭取法律上跟一般人(異性戀者)的保障,侵害到基督 05/12 18:48
etyiting:徒的哪些權利了? 05/12 18:49
etyiting: ^同等 05/12 18:52
如果您指的是同性戀者爭取法律上跟一般人同等的保障,例如結婚、領養小孩等,我想 就超出了我們討論的範圍。 我會拿吸菸做類比,是針對那個連署在討論的事:教育內容; 教育內容當然會影響到權利囉。 連署是反對在國中小教育內加入某些內容,這樣的行動 我認為並不是"壓迫權益",畢竟在高等教育以上沒有甚麼思想是被禁止的。
etyiting:對了說仔細一點,假設我認為所有宗教的信徒都是白痴,我 05/12 18:54
etyiting:指的是他們信仰宗教這個行為,而並非針對個人,跟你們所 05/12 18:54
etyiting:謂「反對同性戀這個『行為』」是一樣的。 05/12 18:55
恩^^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13 00:10)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13 00:16)
etyiting:這我就不太懂,壓迫權益還有分年齡的嗎?國中小學生就沒 05/13 00:52
etyiting:有了解這些資訊的權利? 05/13 00:52
etyiting:另外我還是不明白,「教育內容」這方面來說,「同性戀」 05/13 00:53
etyiting:是如何影響「教徒」的哪些權利? 05/13 00:54
etyiting:引號內兩者如同你前面要求的,類比吸菸/非吸菸者 05/13 00:54
etyiting:所以你可以說明他們在維護自己權利時,有如何影響對方的 05/13 00:55
etyiting:哪些權利嗎? 05/13 00:55
etyiting:國中小教育的舊有教材是獨厚異性戀的,或許你要說新教材 05/13 00:57
etyiting:也不甚完善,但至少沒有獨厚。反對新教材其實相當等於認 05/13 00:57
etyiting:為舊教材比較好,但舊教材忽視兒少同志存在的事實...... 05/13 00:59
etyiting:或者簡單一點問:「在國中小教育加入除異性戀以外的性別 05/13 01:00
etyiting:多元教育,影響了反對者哪些權益?」 05/13 01:00
教育不等於"了解資訊",舉一個極端一點的例子,教育內容可否加入"如何自殺"? 此例中自殺是社會普遍認為不好的行為,故目前不可能加入教材,但是假如某學童的家長 認為需要教導其孩子如何自殺,他大可以在家裡完整的教導,此時孩子當然還是完整保有 "了解資訊"的權利,只是並非透過學校教育。 同性戀的議題並非像自殺那麼極端,但假設有相當程度數量的公民認為相關議題不適宜加 入教育內容,那麼加入教材的情況,就是對不支持者的一種權利的侵害了,因為他們不希 望自己(或自己的孩童)被強制教導這些內容。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2 (05/13 01:34) 另外我覺得需要稍微澄清我們的討論是在哪個範疇(我覺得e大有時候稍微混在一起) 是接近基督徒信仰核心的範疇? 還是模糊地帶的範疇? 例如說(對基督徒而言)同性戀是否是罪,這樣的概念是否違背自由平等...這些東西我是 站在第一個範疇的角度去回答。 但是討論到模糊地帶的問題就必須和第一個範疇稍做 切割,這樣您就不會把"基督徒認為同性戀是罪"直接推導到"基督徒拿自己的信念在公共 議題上壓迫別人" 假設今天的議題是同性戀(或其他性傾向者)爭取婚姻合法化,那麼我就認為基督徒想要進 行干涉,是站不住腳了,因為結婚完全沒有干擾到他人權益。而教育內容則有。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2 (05/13 01:50)
etyiting:我想我討論的正是「到底有沒有壓迫」這件事 05/13 09:42
etyiting:不過舉自殺那個例子,你好像認為這個新教材是只有同性戀 05/13 09:43
etyiting:者才需要被教導的?還是我誤會了?不知道你是否真的看過 05/13 09:43
etyiting:教材,其立意就是性別平等,我不明白為何可以類比自殺方 05/13 09:44
etyiting:式教學,如果類比於「人有自主身體包括自殺的權利」教學 05/13 09:44
etyiting:那還合理一點。 05/13 09:44
是您誤會了,我當然看過教材概略的內容,教材鼓勵孩童去發掘自身可能非異性戀之傾向 ,之所以類比為自殺是因為我不同意它們(自殺&非異性戀)是合乎倫理的行為。
etyiting:而我提的那個也並非沒有教,例如安樂死與放棄急救。 05/13 09:45
etyiting:你覺得反對者認為自己的小孩被強制教導,那麼兒少同志是 05/13 09:46
etyiting:否也一直被強制教導「只有」異性戀的內容? 05/13 09:46
是的,只有異性戀的內容,如果您的邏輯是這樣那豈不是任何東西都應該加進教材? 舉例,目前教育「只有」民主自由而沒有極權統治或種族淨化思想,「只有」身體健康 而沒有教你如何抽菸喝酒。 我想關鍵點是這個內容值不值得,或應不應該放入教材? 您(以及許多人)認為多元性傾向理所當然,我(以及許多人)則不認為。
etyiting:另外我不覺得「社會普遍認為」可以當作理由,在幾十年前 05/13 09:47
etyiting:社會也普遍認為女性不宜外出工作。 05/13 09:47
etyiting:如果用我舉的例子,你會認為無神論者組織一個聯盟,要求 05/13 09:49
etyiting:在國中小教育完全去除宗教,連介紹當今台灣主要宗教都不 05/13 09:49
etyiting:行,若學生提出自己從小就信什麼教,還要跟他說,那都只 05/13 09:50
etyiting:是你暫時迷惑罷了,以後學多一點科學知識你就不會信了。 05/13 09:51
etyiting:這樣是合理的嗎? 05/13 09:51
「社會普遍認為」不就是我們國家體制運作的基礎嗎? 沒錯,幾十年前社會普遍認為女性 不適宜外出工作,以至於相關法令對女性權益不利,但這就是當時的主流價值觀,若您覺 得某項價值觀"應該是這樣"而非目前社會普遍認同的那樣,那麼您就會透過社會運動等行 動去嘗試說服占多數的主流價值觀的公民,以至於相關法令逐漸做出修正。 您認為女性外出工作是理所當然,但對於在幾十年前的人來說可不是理所當然。 現在的情況就是多元性傾向者(以及其擁護者)在嘗試說服社會大眾,以至於有像我們這樣的 討論發生。
etyiting:如果是的話我覺得討論可以到這裡為止了,因為這個例子, 05/13 09:51
etyiting:跟真愛聯盟此次的作為一樣,都是一種壓迫。 05/13 09:52
etyiting:啊我的比喻又有點問題,請把無神論者改為「某教教徒」 05/13 09:52
etyiting:因為必須真愛聯盟要求廢除所有性別課程內容(包括異性戀 05/13 09:53
etyiting:)才能用無神論類比,這樣比較明瞭。不過無神論者其實也 05/13 09:53
etyiting:是以自己對「神」的信念在打壓其他宗教,比較不明顯而已 05/13 09:54
etyiting:我覺得一直說「加入」或者「取代」舊教材有點怪,不如這 05/13 09:55
etyiting:樣說:「修改」舊教材使性別平等觀念更加完善。 05/13 09:55
etyiting:學校教育可以提供孩童一個簡單標準:尊重不同性向的人, 05/13 09:56
etyiting:就如同尊重閩南人客家人那樣,有差異,沒有優劣。 05/13 09:57
etyiting:是舊有教材壓迫性少數,而新教材嘗試平等視之,去除壓迫 05/13 09:59
etyiting:你可以說明確一點,這個「去除」的動作影響哪些人的權利 05/13 10:00
etyiting:?什麼權利?本來可以正大光明迫害別人的權利嗎? 05/13 10:00
"有差異,沒有優劣"這句話就是我們(以及大略帶表社會上兩種立場)的差異所在了,您認 為異性戀&其他性傾向 可以類比為閩南人客家人,但我則不認為。我認為異性戀&其他性傾 向是"有差異,也有優劣"。 但是必須再次強調,不認同他們的行為不代表不尊重有此行為者。 您認為多元性傾向是理所當然,我(以及許多人)則認為這些行為有倫理上的爭議。 我尊重您的價值觀,也認為您可以持續為多元性傾向發聲。我希望我們在這邊的討 論能達到一個目的:讓您了解且尊重我們這方的價值觀,而非直接打成"壓迫"、"歧視"。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13 15:12) 我想稍微岔開,問您一個問題: 您覺得您的價值觀是來自何處呢? 或說,建立於什麼基礎 之上? (開放性問題,您也可以不回答)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7 (05/13 15:21)
sunnychu:對一個個體只因他屬於一個族群就對此個體產生負面情感 05/13 17:06
sunnychu:並使此個體不利,這就叫作歧視。不要再說你沒有不尊重了 05/13 17:07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13.112 (05/13 21:55)
etyiting:回答最後一個問題,基本人權,尊重一個人身為人的尊嚴。 05/13 21:56
etyiting:另外你真的知道這些東西要放進教材的意義嗎?就是性少數 05/13 22:06
etyiting:在教材中的缺席確實造成了他們的被邊緣化及痛苦!如果你 05/13 22:06
etyiting:認為什麼極權主義種族淨化抽菸喝酒等不放入教材,會使得 05/13 22:06
etyiting:這些東西被錯誤認識,進而壓迫到部份的人,那你就去推動 05/13 22:07
etyiting:我還是那句話,怎麼樣「不認同」「認為」是你自己的事, 05/13 22:14
etyiting:就像有些人可能「認為」信仰宗教很愚蠢一樣,但請不要壓 05/13 22:14
etyiting:迫別人生存的空間。 05/13 22:14
etyiting: 05/13 22:30
etyiting:我的價值觀建立於尊重基本人權、人性尊嚴之上,而你是本 05/13 22:31
etyiting:於(你解釋的)聖經,但明顯牴觸,這就是我前面一直想強 05/13 22:31
etyiting:調的:聖經可能並不那麼在乎基本人權。 05/13 22:33
etyiting:而我正是認為一面差別待遇,卻打著平等的口號,這種行為 05/13 22:38
etyiting:實在不太光明磊落。 05/13 22:39
etyiting:另,不能把「多元價值」也當成一種一元價值看待,因為多 05/13 22:51
etyiting:元也包含一元,所以乾脆點說你反對多元比較好。(咦可是 05/13 22:51
etyiting:該連署中也提到「多元」,還認為教導性少數有關內容不尊 05/13 22:52
etyiting:重其他人,舊教材實施時誰尊重性少數了?) 05/13 22:52
etyiting:再補充,以社會普遍認知當基準,犯訴諸群眾謬誤。 05/13 22:59
etyiting:你們永遠有主張自己價值觀的權利,我一直強調的是,你們 05/13 23:02
etyiting:這樣主張的時候,確實會傷害到某些人並且違反基本人權, 05/13 23:02
etyiting:我希望你們可以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完全不在乎這些東西。 05/13 23:03
mattgene:感謝您對於我額外問題的回應。 05/14 00:49
我同意,聖經牴觸(您解釋的)基本人權。這問題在上面談到自由、平等的時候我已經稍作 解釋了。聖經和一般所謂的人權,建立在不同的價值基礎上面。 如果可以,我想請您對22:59那句多做解釋? ※ 編輯: mattgene 來自: 140.112.251.46 (05/14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