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az7805:推最後一句! 06/09 21:40
推 jlps02:推 06/09 21:47
推 alanalg:推 加油 06/09 22:05
推 victoryu:大推!!委屈你們了! 06/09 22:13
推 caryamdtom:推 06/09 22:13
推 sam90428:懷生加油 06/09 22:29
推 hny6109:推最後一句!! 06/09 23:06
推 stu3179:Q_Q加油 06/09 23:08
推 azuryou:推懷生社的努力 06/09 23:13
推 WenchiLin:推! 不是不能討論 但是有些人態度真的很令人憤慨! 06/09 23:29
→ hsnusway:推 06/09 23:32
推 assignment:推 06/09 23:41
推 pauline515:推懷生社的努力 06/10 00:07
推 TARK:推 懷生社加油 06/10 00:13
推 stray:推 06/10 01:02
推 skykingdom:推! 懷生社加油! 06/10 01:14
→ Honiahaka:說自己接掌業務又說沒有義務!?這是怎樣? 06/10 01:33
→ Honiahaka:這業務在被接管之前他們可是有義務保護每個校內同學的。 06/10 01:34
推 leo80042:樓上跳針跳很大,捕犬時期還不是有人被咬被追才出動捕狗 06/10 02:09
→ leo80042:的?到底哪來的保護我實在不解 06/10 02:09
推 Honiahaka:你確定是「有人被咬被追」才出動嗎?有狗在附近徘徊哪裡 06/10 04:05
→ Honiahaka:有人舉報就會出動了吧。 06/10 04:06
推 Honiahaka:另外,不管是哪邊的作法,執行不當或沒保護到是一回事( 06/10 04:08
→ Honiahaka:或許以前補狗真的消極處理、TNR就現況來看也不少人沒被 06/10 04:09
→ Honiahaka:保護到)說自己沒義務是另一回事。如果今天這件事是校方 06/10 04:11
→ Honiahaka:我們批評校方他們必須負責,今天竟然原PO說了他們「接掌 06/10 04:12
→ Honiahaka:」了這個業務,又說自己沒有義務,那被咬的人是要找誰負 06/10 04:13
→ Honiahaka:責? 06/10 04:13
推 Killua7877:樓上 找把咬人的狗丟到學校的人負責 06/10 04:18
推 Killua7877:不管是學校還是懷生社掌管 頂多只有"將風險降到最低"的 06/10 04:21
→ Killua7877:"義務" 而非保證所有同學的安全 06/10 04:23
推 Killua7877:現實就是 除非有明顯人為疏失(ex:通報未受理) 否則不管 06/10 04:29
→ Killua7877:交給哪個單位接管 大家還是自己多作功課 多留心一點... 06/10 04:31
推 Killua7877:對補犬隊而言 他們的義務只有抓狗 06/10 04:43
推 Honiahaka:......你要說懷生社沒義務我是不能怎樣,學校沒義務可不 06/10 04:44
→ Honiahaka:是你一句話就算的。 06/10 04:44
→ Killua7877:對學校而言 義務是在接獲通報時聯絡第一線的單位 06/10 04:45
→ Killua7877:"學校有義務保護學生"是建立在所有因素皆能人為控管下 06/10 04:46
→ Killua7877:對於其他不可抗力(如天災 流浪動物的自我意志) 學校也 06/10 04:48
→ Killua7877:只有"將可能風險降到最低"的義務 06/10 04:48
推 Honiahaka:請問你是校長還是總務處哪位啊?把別人的義務範圍縮限來 06/10 04:49
→ Honiahaka:當作懷生社執行瑕疵上的立論點可一點也不有趣喔。試想今 06/10 04:50
→ Honiahaka:天如果懷生社不存在,有人被咬了,總務處出來說我只有那 06/10 04:50
→ Honiahaka:些那些義務其他不是我的是,大家推文會怎麼推?我個人在 06/10 04:51
→ Honiahaka:這兩種施行辦法上沒有太多意見,我只對執行者的心態有意 06/10 04:51
→ Honiahaka:見。 06/10 04:51
推 Killua7877:噗 學校當然不會講得那麼白 當然還是會客套安撫一下 06/10 04:51
→ Honiahaka:噢。所以懷生社講比較白做人比較誠懇是這樣嗎? 06/10 04:53
→ Killua7877:"敝校已多次通報捕犬隊 仍發生學生被咬的事 深感遺憾" 06/10 04:53
→ Honiahaka:八十台大!前進百大!河蟹萬歲!河蟹萬歲! 06/10 04:55
→ Killua7877:"未來各單位將會加強巡邏 避免同樣遺憾再度發生" 06/10 04:55
→ Killua7877:不過學校通常會塞個紅包給傷者XD 06/10 04:56
推 Honiahaka:你幻想吧,學校什麼時候會塞紅包了? 06/10 04:57
→ Honiahaka:所以以上的結論是反正學校也幹的很爛,懷生社說沒有義務 06/10 04:57
→ Killua7877:可以確定的是 懷生社的成員們是有把"人"的安全當成自己 06/10 04:57
→ Honiahaka:大家也不能怎樣這樣嗎? 06/10 04:57
→ Killua7877:首要考慮 但是往往被無限上綱~"~ 06/10 04:58
→ Honiahaka:首要考慮?不是自己的義務但是是首要考慮?我不信。 06/10 04:59
推 ots:流浪狗若傷害到人 除非可以證明出原來的主人是誰(不過很難) 06/10 04:59
→ Killua7877:如果是學校管的話 通常事件嚴重點還是會塞紅包啦 "以表 06/10 05:00
→ Killua7877:歉意" XD 06/10 05:00
→ ots:不然本來就沒有任何單位有義務負責 因為這是一個社會問題 06/10 05:00
→ ots:懷生社會很重視是因為狗一旦惹事會影響狗在校內的生存 06/10 05:01
→ ots:所以會更積極維持校園狗況平靜 絕對比公家機關更在乎 06/10 05:02
推 Honiahaka:........又回到了縮減別人義務來當立論點嗎? 06/10 05:03
→ Killua7877:沒有縮減啊 這是殘酷的事實... 06/10 05:04
→ Honiahaka:今天如果懷生社不存在,有幾個人會說學校的負責單位沒義 06/10 05:04
→ Honiahaka:務你自己說說看。 06/10 05:04
→ Killua7877:學生說歸說啊 但學校只是"有義務"協助 06/10 05:05
→ Honiahaka:現在的狀況擺明是有個學生在說學校沒義務,為的不知道是 06/10 05:05
→ Honiahaka:什麼。 06/10 05:05
→ Killua7877:於法 學校本來就沒有義務負責"保障同學100%不被狗咬"啊 06/10 05:08
→ Killua7877:於理 如果咬人的是流浪狗 要負責的是"造成"流浪狗的人 06/10 05:09
推 Honiahaka:胡扯。於法,學校有義務保護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 06/10 05:10
→ ots:從來沒有人真的賠成功過 學校也不會賠 只會請申請學生保險 06/10 05:11
→ Killua7877:"保障人身安全"="杜絕人為造成的傷害風險"+"將不可抗力 06/10 05:12
→ ots:然後雖說沒有義務 卻不代表沒有認真朝這方面執行 06/10 05:12
→ Killua7877:造成的風險降至最低" 06/10 05:13
推 Honiahaka:謝謝你的證據喔。法院判決是暗示有證據就賠,行政單位當 06/10 05:13
→ Honiahaka:然有義務啊。被河蟹掉是一回事,不代表沒有義務。 06/10 05:13
→ Killua7877:這又牽扯到將"義務"無限上綱的問題 06/10 05:14
推 Honiahaka:所以你們就是一直來同一招聲稱別人沒有義務來把懷生社的 06/10 05:16
→ Honiahaka:執行瑕疵合理化嘛。 06/10 05:16
→ Killua7877:今天如果換成是火蟻入侵校園 有學生被咬傷了 學校只有 06/10 05:16
→ Killua7877:"通報相關單位處理"與"關心傷者後續"的義務 06/10 05:17
推 Honiahaka:你這麼說是拿什麼當立論基礎?上面都有人拿證據出來說行 06/10 05:19
→ Killua7877:至於學校有沒有義務"保證學生絕對不會被火蟻侵犯"應該 06/10 05:19
→ Honiahaka:政單位要賠償了。 06/10 05:19
→ Killua7877:請注意 是"代為申請保險理賠"而非直接賠償 06/10 05:20
→ Honiahaka:第二個連結,國賠因證據不足不賠那裡,自己看清楚。 06/10 05:20
推 Honiahaka:不好意思喔要出門不奉賠了,有空繼續/期待新的解釋。 06/10 05:23
推 Killua7877:國賠不能視同於一般賠償吧= = 06/10 05:24
→ Honiahaka:同樣是幹共領域事情的,心態還是要注意一下。 06/10 05:24
→ Killua7877:如果用這個案例來看 那麼所有被攻擊者都該申請國賠 06/10 05:25
→ Killua7877:流浪狗是整個社會的問題而非台大校園裡才會出現的問題 06/10 05:25
→ Killua7877:前面也說了 不是無人負責 而是應負責的對象要搞清楚 06/10 05:26
推 Killua7877:無法追究肇事的狗是哪個人造成的=>追究未善盡教導人民 06/10 05:30
→ Killua7877:避免棄養情況一再發生的政府 06/10 05:31
→ Killua7877:會成立國賠的原因在此 06/10 05:32
→ Killua7877:"家屬認為動物防疫所未善盡捕犬職責而申請國賠" 那所謂 06/10 05:34
→ Killua7877:的"捕犬隊失職"的證據又如何定義? 因為沒將狗抓乾淨? 06/10 05:36
推 Killua7877:"法院判決是暗示有證據就賠" 問題就在於證據很可能不存 06/10 05:46
→ Killua7877:在 除非捕狗隊有未受理通報之類 06/10 05:47
推 danielkuo:樓上精神真好...=口= 06/10 05:49
推 Killua7877:其實不太好Q__Q 06/10 05:49
推 danielkuo:國賠印象中要有行政瑕疵才會賠吧...去翻書一下ZZZZ 06/10 05:51
推 Killua7877:給Honiahaka 剛剛仔細重看了一次連結 我想你忽略了下半 06/10 05:53
→ danielkuo:依照這個法這些案例要申請國賠還蠻困難的 06/10 05:54
→ Killua7877:段 "動保法第21條規定...並無明確規定捕捉流浪犬就是防 06/10 05:54
→ Killua7877:疫所(該案件中家屬申請國賠對象)的責任" 06/10 05:55
推 Killua7877:另外 心態除了當事者之外其他人也只能主觀認定吧... 06/10 06:05
推 danielkuo:要舉證鎮公所失職也是有困難性 06/10 06:12
→ danielkuo:且無明確規定捕捉流浪犬就是防疫所責任 06/10 06:12
推 danielkuo:這就是國家機器阿 06/10 06:13
推 VoiceOnly:所以樓上是說學校應該要像國家機器那樣嗎? 06/10 07:30
→ chiushandy:我知道"沒義務"聽起來真的很刺耳,但動保志工的立場就是 06/10 15:34
→ chiushandy:"法律上沒義務 道義上會幫忙、關心" 而且是發自內心的 06/10 15:34
→ chiushandy:和官僚體系相比 何者較佳? 我自己是贊成前者 06/10 15:37
→ chiushandy:至於執行成效的問題,板上的意見在社內都會被討論的 06/10 15:38
→ chiushandy:我們自己也不斷在改良校園TNR的方法,絕非墨守成規 06/10 15:39
推 Honiahaka:志工不會「接掌」業務,志工應該事項你說的幫忙。可是今 06/10 23:48
→ Honiahaka:天學校裡的處理狀況根本就是委任。請問如果我們向總務處 06/10 23:48
→ Honiahaka:反應被狗攻擊,希望請補狗隊來抓人會發生什麼事? 06/10 23:49
推 ots:其實這整個討論都只是一個措詞上的問題而無關乎實際... 06/11 00:28
推 Honiahaka:這是心態問題不是措辭問題。 06/11 00:52
→ Honiahaka:現在的狀況就是委任,說自己沒義務當然會引來不滿。如果 06/11 00:53
→ Honiahaka:懷生社的存在不會讓通報抓狗無法進行大家還何必討論TNR 06/11 00:54
→ Honiahaka:的缺點或質疑其成效?叫人來抓就是了。 06/11 00:54
→ ospery:各說各話 反正還是會被追被咬~~ 06/11 20:54
→ ospery:no solution~ 06/11 20:57
推 ots:這是措辭的問題啊 因為實際上來說懷生社對於狗的事務極度積極 06/11 23:43
→ ots:如果改成說 社團有義務竭力避免狗擾人的狀況發生 但是沒有義務 06/11 23:45
→ ots:確保任何人都不受狗擾 這樣也許就比較能另人接受? 但是目前來 06/11 23:46
→ ots:看 要確保永遠沒有任何人被狗擾不太可能 那一個團體對於一件本 06/11 23:47
→ ots:來就難100%達成的事有無義務的討論 就端看"有義務"的定義了 06/11 23:49
→ ots:有義務的定義若是沒有達成就算是失敗或者瀆職這麼嚴苛 那我覺 06/11 23:50
→ ots:得原文所說沒義務很合理 但是如果有義務指的是努力朝這方向努 06/11 23:51
→ ots:力 那我覺得原文修改成有義務也無妨 所以就是措詞以及定義問題 06/1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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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eyeeo (受傷) 看板: NTU
標題: Re: [心情] 被狗攻擊很不爽 (過往處理case清單)
時間: Wed Jun 10 06:56:19 2009
※ 引述《chiushandy (是你製造了天氣)》之銘言:
: 標題: Re: [心情] 被狗攻擊很不爽
: 時間: Tue Jun 9 21:25:37 2009
:
: 從95下學期到97上學期為止,至於這學期的case則待學期結束後補上。
: http://0rz.tw/nz1pt
:
:
: → Honiahaka:今天如果懷生社不存在,有幾個人會說學校的負責單位沒義 06/10 05:04
: → Honiahaka:務你自己說說看。 06/10 05:04
: → Killua7877:學生說歸說啊 但學校只是"有義務"協助 06/10 05:05
: → Honiahaka:現在的狀況擺明是有個學生在說學校沒義務,為的不知道是 06/10 05:05
: → Honiahaka:什麼。 06/10 05:05
: → Killua7877:於法 學校本來就沒有義務負責"保障同學100%不被狗咬"啊 06/10 05:08
: → Killua7877:於理 如果咬人的是流浪狗 要負責的是"造成"流浪狗的人 06/10 05:09
: 推 Honiahaka:胡扯。於法,學校有義務保護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 06/10 05:10
絕對同意學校有義務保護在校學生的人生安全
(雖然學校會做的事情比懷生社少跟慢很多)
也很同意...
Honiahaka:同樣是幹共(公)領域事情的,心態還是要注意一下。
畢竟上位者就是用來讓死老百姓罵的呀 (笑)
雖然我覺得
"因為義工不能罵,心理會不健康,所以要換回比較沒用但能罵的,起碼心理健康"
的論述很有趣...
不過事實上的確還是有很多抱怨文與被狗嚇的文章
(有板友強調近一年只有一隻流浪狗咬人的事故 所以用"嚇")
那麼現有制度(TNR)的實行者更需虛心接納不同的意見與改進現實不足的狀況
如果只是不斷的捍衛自己與強調委屈,那只會醞釀反對的氣氛
最後説不定像成大一樣,一個不是事實的火種卻會點燃所有不滿的情緒
這是必要的甜蜜的負擔,也是學習處理公領域事務的一部份 (真是嘴砲的一句呀)
如何改進呢
前面有板友提出或許懷生社可以更active一點,主動篩選有攻擊性的犬隻
這是一個方法,當然,人力、物力、時間都是問題
但可以是個目標
後退一點,主動建立一個通報系統,讓"狗狗有追車追人"情事發生時
路人或當事人知道可以/如何通報處理,感覺會比受害者怒氣衝衝PO板好
再不濟點
就是當有人被嚇到而PO文時,立刻(盡快啦)回應將會有的處理方式
不管你是打算要抓狗or勸導路人,
立刻"表達保護學生的立場"會比立刻回文"請接受TNR"的感覺好很多
這都是危機處理與(虛偽的)媒體公關
另外,多宣導懷生社在做什麼也是很重要的
如果沒有今天這篇文,都不知道原來懷生社處理了那麼多事情
或許可以定期於台大相關版面報告最近流浪狗或外來家犬狀況
尤其是有通報/抱怨文出現後,處理進度一定要報告
(雖然很多會是hate文,被嚇到前並不會去關心,但總是一個推廣的方式)
其實我相信上述懷生社的都有在做啦
只是如果還是經常性的有驚嚇文出現的話,的確就是要考慮是不是哪裡可以更好
也請對流浪狗極度反感的人稍微壓抑一下害怕/討厭的心情
想想除了"所有的狗都抓起來送收容所"這方法之外
(道德因素/實務因素 前面論述很多 不重複)
還有什麼可以方法可以讓校園流浪狗問題更接近你們的需求
(這不是在放大絕,而是有光譜另一端的意見出現,才更能互相磨和與達到共識)
所以我覺得這一系列的討論文很好
一方面讓在做事的人知道原來還有那麼多地方不足
(雖然做到流汗嫌到流涎的委屈一定有)
一方面也讓人知道懷生社做了那麼多事 (雖然還是有更多人不知道)
一方面也引出了很多精闢或有趣的見解 (黃老師的文章受益良多)
至於難免流於意氣之爭與口舌之戰處 旁觀者會有公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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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7.161
推 danielkuo:月經文是ntu禁語喔 慎用 06/10 07:20
→ yeeyeeo:感謝樓上 稍作修改 :) 06/10 07:55
※ 編輯: yeeyeeo 來自: 118.167.137.161 (06/10 08:05)
推 dael0621:推這篇!!!很中肯 06/10 10:24
→ TARK:老實說被嚇到分很多種 有人看到狗在跑就會被嚇到 = = 06/10 14:45
→ TARK:然後我想PO版其實就是最直接的通知方式了 而懷生社也不是 06/10 14:46
→ TARK:置之不理 真的要改善的話 就直接聯絡懷生社幹部吧 06/10 14:47
→ TARK:還有 我想懷生社也就那些人 能夠儘快回應處理方式已經是很 06/10 14:48
→ TARK:讓人滿意的作法了 06/10 14:48
→ TARK:就算是懷生社員 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24HR隨時回應 06/10 14:49
→ TARK:沒人付錢給他們 我想他們願意幫忙就已經是很值得讓人感激了 06/10 14:50
→ TARK:附註我不是懷生社員 06/10 14:50
推 covari:就像所有家犬一樣綁起來 定時帶去散步 06/10 15:34
推 pop77121:樓上的做法就真的是在學校養狗了@@ 且大部分的流浪狗都不 06/11 20:57
→ pop77121:親近人甚至是會怕人 您所提的方法就是許多實行校犬制的學 06/11 20:58
→ pop77121:校正在做的方式 但這樣一來就牽扯到哪些狗應該被留下,且 06/11 20:59
→ pop77121:這樣一來這些所謂的校犬很可能認為自己有主人而更有攻擊 06/11 21:00
→ pop77121:性 06/11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