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相信常走正門的同學們對他不會太陌生: 台大正門口那位戴著墨鏡的發傳單者 中年男子 身高不高、身材中等 態度惡劣、動作粗魯 總是硬把傳單甩到人前,或拋扔至腳踏車籃.... 今天下午 一點多 我和同學正要進校門時 那位莽漢剛被前排路人拒收傳單 可能是因被打槍 當場口出惡言 當我和同學經過他附近 為了不拿傳單,刻意避開他 想不到他竟然衝到我同學身旁 用力推了她一把 而且是用使她幾乎重心不穩的力道 完全不可能是無心的! 真的很可怕! 請大家小心提防,注意自身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2.3
mrdash:他真的很恐怖= = 傳單都塞到胸前,不拿還會罵你 04/29 14:49
leighmeow:有什麼方法可以禁止她來嗎..這構成傷害罪吧= = 04/29 15:05
leighmeow:請證明眼鏡哥 04/29 15:05
leighmeow: 正名 04/29 15:05
labahua:我家住捷運圓山站...有一次看到他在我家附近發傳單...@@ 04/29 15:07
puppybone99:戴墨鏡莽漢 專業發傳單 04/29 15:31
ROCSimonLiu:罵人→公然侮辱 強收傳單→強制 傷人→傷害 04/29 15:36
ROCSimonLiu:另外還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用 04/29 15:38
Oranger1316:樓上法律系發哥 04/29 15:42
puppybone99:傷害是不是要有驗傷單才能成立..? 我不懂 只是問一下~ 04/29 15:45
Buchladen:錄影蒐證正夯,有沒有勇者願意... XDDD 04/29 15:45
puppybone99:因為感覺這樣的程度不會有驗傷的可能= =" 04/29 15:46
Oranger1316:驗傷單應該算是證據吧 可以告但是不一定會贏吧我猜XD 04/29 15:51
Oranger1316:哈哈總覺得這種情況想告也不會成立吧 04/29 15:58
Oranger1316:應該說要拿驗傷單才能去告啦 我不懂 只是猜一下~ 04/29 16:03
ROCSimonLiu:驗傷單只是證明有受傷 還要證明是那個人造成的傷害 04/29 16:20
ROCSimonLiu:沒有到造成傷害的程度,不過可能可以適用社維法87一款 04/29 16:22
ROCSimonLiu:找警察把他請走 不過效果應該還滿有限... 04/29 16:23
OTLOrz:把他的傳單全部拿走然後丟垃圾桶怎樣? 04/29 16:35
arthurkot:總覺得對這種白目找警察或告他都是殺雞用牛刀的行為 = = 04/29 16:37
arthurkot:到時還要浪費時間做筆錄 說實在對方也只推那一下 能罰啥 04/29 16:39
believetruth:因為之前做志工帶特殊小孩的經驗,我感覺這位先生跟 04/29 16:45
believetruth:後門另一位同一家補習班的發傳單人員,應該都有輕度 04/29 16:46
believetruth:的mental retard,都在台大附近很多年了。 04/29 16:47
believetruth:他們的行為的確有缺失,但也希望讓大家知道一下原因. 04/29 16:48
jessti:我被他罵過= =| 當場拿起手機說你在說一次看看 04/29 17:00
jessti:他就一直喊你叫人阿 我說我要錄音叫警察 他就閃人了.... 04/29 17:01
dOodoOhOw:我不拿 他硬塞 一把揮開他也不敢拿我怎樣 兇臉人...||| 04/29 19:44
chieh0206:他人感覺怪怪的~~可能有精神異常吧!! 04/29 19:52
schimtag168:請校警隊處理!! 04/29 22:13
be4gotten:他應該精神有點問題 所以在外面也找不到好得工作 04/29 23:17
be4gotten:最後只能發傳單維生吧 04/29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