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ekye (Barb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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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校園] 男生宿舍已成淫窟!?
時間Sat Mar 6 11:27:20 2010
照你這麼說,學校應該變成一個營利事業!
各系館及學校大門擺一個售票口,非本校本系學生要進入
向你收個門票清潔費,然後你要旁聽或是外系學生要修本系課時
再跟你收個旁聽費之類的嘍?
有時候別以聖人自居,如果今天有個男生朋友想來台大考研究所
我就不相信不會借他一晚睡
只要睡覺沒妨礙到你,就別該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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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問題,
使用者付費是否等於經營營利事業?
如果使用者付費原則等於在經營營利事業的話,
那原po的質疑沒錯,
但很明顯不是。
宿舍不是每個在學生都享有的權利,
而是學校提供給台北縣市以外的學生一個較便宜的房子,
僅收管理、水電等雜七雜八的必要成本錢,
甚至用電還要買卡,
多用多少電就多付多少錢,
這是使用者付費,
用多少花多少,
而學校收的錢明顯比其他週邊的住房便宜,
因此也不算是經營營利事業。
就使用者付費原則,
若是一個人把整間包下來,
那一間你要擠兩個人、三個人、十個人、一百個人,
我們都沒話說,
你爽就好,
只要別吵到隔壁鄰居;
但若是共宿的話,
四個床位每個付費者都付了1/4間房間的使用費,
不討論計不計較的問題,
照理說就應該只有四個人使用,
如果硬擠第五個人,
莫說床位,
還有公共空間(走道、書桌,再怎樣總有行禮要放吧?),
那硬擠進來的人理應補償其他使用者損失的5%權利。
這還只是理想中「沒打擾」到別人,
事實上,
你要怎麼界定同寢沒被打擾?
要是住進來的人很晚/早睡,
晚上大家勢必作息會受影響,
要是有怪癖的,
東西亂放的,
甚至讓其他舍胞心癢難耐的,
就更不用說,
而即便沒什麼怪問題,
也許就有人不喜歡莫生人,
但想說忍一忍就過去的應該不在少數,
可是這「忍一忍」本身應該是也有成本在內的。
因此我覺得原po的回文似乎有失公允,
而且扯到學校進校門要收費等也有點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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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62.239
推 tabemono:不覺得離題耶 外校來旁聽也會佔用課桌椅 走道空間阿? 03/06 12:11
→ tabemono:照你說的使用者付費 他們也應該付錢吧? 03/06 12:12
是啊,
就連加簽都要看老師意願了,
旁聽當然更是啦~
不收他們的錢是老師nice,
不是「應該」不付錢吧?
推 cpbl0416:反正你不敢跟室友攤牌就乖乖別該,在這該也於事無補! 03/06 12:19
→ esl0:樓上的口吻讓人想到當今的中共XD 03/06 12:51
推 evomichael:基本上房間多一個陌生人就是有被打擾! 03/06 13:07
推 unliberal:要看每個人吧~~ 03/06 14:09
推 k0185123:推三樓 03/06 17:19
推 TommyYuen:四樓讓人忍俊不禁,呵呵。 03/06 17:50
※ 編輯: qekye 來自: 220.130.162.239 (03/06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