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mega99 (火)
看板NTU
標題Re: [校園] 昨天中午在法圖 真的很火 =.=+
時間Wed Jan 17 22:23:20 2007
※ 引述《Doric (886^^)》之銘言:
: ※ 引述《Liujesus (...)》之銘言:
: : 首先,兩位國企所同學,在你們冀求他人也同等尊重你們之前,你們必須也同等尊重
: : 他人使用之權利。也許兩位同學一直以該法圖有公告不得佔位或離位超過三十分鐘之規定
: : 廣泛指責兩位法律同學之不是,甚至有些版友也提出他們的見解,然而最根本來說,兩位
: : 國企系同學與部份版友對規範或規定本身有所誤解。
: : 法圖公告''並為免於同學佔位子造成糾紛,此段時間內,同學離座時,請自動以便條
: : 紙在上註明離開時間置於桌上,離開時間以三十分鐘為限,逾時者則無權再使用該座位。
: : 不註明離開時間者,亦無權再使用該座位'',我並無法了解,在規範邏輯上這樣的規定有
: : 何意義,首先,選取了一個相當不明確之構成要件作為發動之條件,至於如何證明? 由誰
: : 證明? 甚至是,如何對事實加以認定,皆有問題。再者,無權使用該座位,也並不代表除
: : 了法圖以外之人員可以執行此項規定外,其他同學可以自力救濟將人趕走。
: 首先,初不談構成要件明確性的問題,只就個案而論,
: 道歉的兩位法律系同學已經自認超過半小時沒回座,這裡應該不會有什麼證明上的問題
: 另外,閣下既然無法了解法圖公告的規定有何意義,還能從中推論出其他同學不能自行
: 將他人物品移走,這點還請說明
: : 也許法圖是行政機關,制定該規定時對於如何進行規範之設計一無所知,以致於設計
: : 出令人啼笑皆非之本項規定。這樣子的規定,頂多只能稱為道德勸說或注意性規定,我完
: : 全無法從規範邏輯之設計上,看出有任何效力發生之基礎或條件。
: ”也許”是行政機關?這個前提要件無法定性,對於後續規範的設計,應該會有很大的
: 影響,以這種說不清楚地方式一語帶過,恐怕還是要多做補充
: : 佔位本身是如何之行為,容或價值判斷決定之,在不同觀點之折衝下,頂多只能從中
: : 性無色彩之角度加以理解。除非法圖本身能夠提出有效力的、有執行可能性的、甚至是有
: : 實質拘束力的規定,我都不認為,除了提醒我們在位置使用上注意禮讓之倫理外,這些規
: : 定有何效果。
: 閣下這邊似乎又認為佔位的規定不具有何效果,那麼當然就不生什麼自力救濟禁止的問題
: ,因此和前文閣下的說法,似乎有所齟齬,前後到底採何見解?恐怕還要說明
: : 至於jornage同學,你應該好好多多訓練法律思維,由你的論述中,我無法看出,甚
: : 至無法了解你對法律學有最基本或最初步之認識。如果你未表明身分,我會以為你是外系
: : 同學或剛進法律系之小大一同學。
: 這種無聊的話似乎不必為之。
: : 如果對於【現象】本身社群已形成一定之共識或一定之問題意識,行政者或管理者有
: : 義務對於該共識加以規範化或制度化,今天問題出在,法圖行政單位本身應深切檢討,而
: : 非將紛爭風險留給受服務者或使用者加以處理。
: 閣下在談個案還是在談抽象的規範?恐怕是通篇要掌握住的地方,如果是個案,
: 那沒有什麼紛爭風險的問題,因為如上所述,兩位法律系同學已經自認違反規定,
: 另外這一段的說法感覺像葉教授的講法,閣下在這裡使用,又不多做說明,似乎有一般論
: 的感覺,打高空的說法,怎麼談都可以。這邊的共識到底是怎樣的共識?
: : 不過無論如何,兩位國企系同學,你們自力救濟將他人之物移置之行為,本來就是不
: : 被容許的,我也希望你們兩位在理直氣壯指摘他人之同時,除了你們對於規範本身認知並
: : 無任何期待可能性以外,當他人已形成使用習慣後,你們的移置行為,非常不尊重已經對
: : 於該座位有所使用之同學。
: 同樣的問題,佔位的規定閣下若不定性清楚,就推導出不得自力救濟的效果,
: 是否將法律無限上綱?仍然有說明的必要,甘溫XD
發生這樣的事情只能說那那兩位佔位置的同學家庭教育失敗,大家沒必要把矛頭都指向
法律系,相信法律係大多數都不是這樣的人,就好像醫學系也不是每個人都像趙建銘
那傢伙一樣,沒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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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07.82
→ iamhoward:嗯 01/17 22:24
→ achieva: 嗯 01/17 22:26
→ davehor:講到家庭教育失敗也太誇張了... 01/17 22:27
→ omega99:總不能把責任都推給法律系 跟他們的家庭教育較有關吧 01/17 22:31
→ davehor:你哪來的根據扯到人家家庭?請就事論事... 01/17 22:35
→ omega99:這就是就事論事 難道是把學校的人都拖下水嗎 100%家庭問題 01/17 23:32
→ omega99:就跟趙建銘一樣 是醫學係的錯嗎? 他家的問題較大吧? 01/17 23:34
推 katana80201:這論點怪怪的...也有可能是國小啊 國中啊 高中啊~ 01/18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