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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完這篇文章.我也該為下學期留下來而努力了.雖然很多人希望我不在..囧 在下才疏學淺.不懂許多專業名詞.對各領域也不熟悉.所以以我的觀念和思考邏輯來表達 這整個事件爭議很複雜.就我瞭解如下: 1.一開始是對佔位子的行為.及處理態度不滿.此部份雙方都PO文了. 2.接著兩位法律系同學在原P文推文引發大戰.其中多所觸碰到對系的攻擊.此部份已停戰 3.然後當事人之一方出來道歉.卻堅持自己佔位子的合理性以及對規定的質疑. 第3項應該是目前這波戰火最後的餘苗.我想來說我對第3項的看法. 首先---我的前提 一般人熟悉的道德.規定.都是自古為了群居生活必要而發展出來的.也就是這些"制約" 都是為了人類的需要而產生.當然其中必定存在許多犧牲.這也是要形成"制約"這種受大眾 肯認的多數暴力所不可或缺的. 但是隨著不同的觀察我們可以看到."制約"的發展並不一致.例如:美國對中國傳統儒家 的"孝"並不理解.他們的家庭關係也與中國不同.我們能以這樣的道德觀去批評美國人嗎?我 想是不應該的.畢竟他們壓根沒有這種觀念. 因此.若理解了對"制約"必存在不同的認識.那更應該容許彼此發表意見的自由.可以質 疑對方發表的意見.但不該說"你就是錯的還多說啥?!".也許他就是認為對的.當年哥白尼不 正是抵抗當時大眾意見提出見解?我想這樣說各領域的人應該理解.即便是"科學"如此講求 正確的學問.也是會有不同的聲音.若不允許這種聲音.文明不會進步.生命將多單調無趣! 正題----規定難到不該遵守? 我想規定就應該被遵守.因為它符合就大多數人的利益.容我再次強調.規定是為了利益 需要而產生的.但是我們來看一下現實上: 1.因為違反校規被記了過.退學.家長來學校大吵大鬧 2.大部分人應該有看過這類新聞.一大家子月收入不到2萬.住在一間破屋子裡14年.突然一 天被法院拆了.因為土地是大財團的.然後老祖母就在執法者面前撞牆自盡.請問乍聽這則 新聞你的感覺是什麼?會立刻認為他們一家子活該.還浪費社會成本? 3.也許大家都很守校規.也都住在安穩的房子裡無法體會.那我舉一個比較不確定的例子.因 位我也覺得很扯.就是我前面PO文提到的自行車例子.自行車應該像有關單位登記.如果沒 有登記被抓到要罰錢的.但是我們騎腳踏車有在登記嗎?沒有吧!那為什麼不去登記?因為 我不知道!因為大家都沒登記!因為都沒人抓阿! 請問以上三個是不是規定?是 那為什麼我們會有與規定相左的反應?因為與我們的利益.常識.道德感相衝突.我舉這三 例子只是想表達任何人都有可能個對各種規定提出質疑.只要它侵害到你的利益.我不想討 論這三個例子對錯.不要跟我爭這個.這不是我的重點OK~ 而今天大多數人都認為圖書館這個公空間不該站位子超時的規定符合自己的利益.那它 對大眾的有效獲得一致的支持 然而.在法圖這裡.大多數長時間法圖使用者都無視這條規定.因為沒有利益衝突.成為 這裡的違規的習慣.所以當利益被侵害時.必然會用最直接.最熟悉的的習慣當作理由辯護. 當然這種辯護在這裡是被否定的.因為大多數人還是認為該遵守這條規定.所以他們是 相對錯的.所以佔位子是錯的! 不要跟我說難道大家都認為法律是錯的就不必遵守嗎?我不知道教授們.學說怎麼想.以 我的認知----沒錯!當多數人都認為法律是錯的.法律就有修改的必要.法律就是為了多數的 利益而產生的.自然可因為多數的利益而更改.****然而規定還存在時.自然應該被遵守*****. 那應該在之前抗議.而不是在事發後才辯護! 然而當大部分人都認為那個規定無效時.沒有利益衝突.誰會意識到有這條規定?沒有吧 !會直接認為他不存在.要對規定有所質疑必定是利益產生衝突.讓你親自感受到這條利益的 存在.你才會想辦法去爭取.所以當事人學長PO的文章主張自己的權利.有人認為是位自己脫 罪.但我想換個角度.這是學長對制度提出的質疑.也是讓法圖的使用者們反思的機會.我想 這應該受到尊重 照你的意思規定不應該遵守?那在修改之前可以不用遵守囉.先暫停! 若有人又思考到這裡.表示進入無線迴圈了.請往上找我的論述. 至於可不可以暫停.不是有人PO了圖書館的回應嗎?那就是暫停啊!.圖書館本身是說不 可以.所以當時當事法律系學長姐做錯了. 然而他們應該具有對規定提出質疑的權利.發表意見討論的空間.甚至之後去爭取的權利 有些人就此認為當事人死不認錯而繼續戰.我認為是忽視了與你意見相左的人的權利. 有些人一直繞著規定該不該遵守而繼續戰.我認為該遵守但可以去嘗試改變規定. 有些人看到佔位子三個字就殺紅眼繼續戰.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有些人扛出道德良知的大帽子扣上繼續戰.容我說.道德良知的形成並不是多高尚超然的 也不過是利益折衝下的產物.群居社會的默契.仍然有被質疑的空間.現在還會立貞節牌坊? 女性應該纏足.對皇帝忠貞不二死而後已? 最後題外話 因為我讀法律系.將來可能從事司法工作.我認為好的司法工作者.不只是要具有道德良 知.反應社會實情.更應該有反抗社會"正義"的勇氣.因為一時的社會正義不代表真正的真理 END -- choose life, choose a job, choose a career, choose a famliy choose a fucking big television...... but why do I want to do a thing like th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55
WhatBlueIs:從事司法工作 尊重法律比否定法律重要吧~ 01/18 13:07
eyesandbones:推!! 01/18 13:09
WhatBlueIs:除非你想選立委從事立法工作 再選總統囉... 01/18 13:09
sentiment:為什麼希望你不在@_@? 01/18 13:10
bestlalala:推這篇理性言說 01/18 13:10
jackhan:大家戰了一天還沒停阿 我要整理的東西又更多了怎麼辦 01/18 13:10
pamper:沒錯 依W說法 當上立委就沒人管的了你囉 快去選立委 01/18 13:11
poca:我也希望我下學期還在Q_Q 01/18 13:11
iamhoward:這應該叫"學說上的不同"同時我認為現在還想討戰者很愚昧 01/18 13:12
Robert0512:"有些人看到佔位子三個字就殺紅眼繼續戰" 不是"佔位子" 01/18 13:12
Robert0512:而是"我佔位子沒錯" 差幾個字意思差很多... 01/18 13:12
iamhoward:jack大您不用準備考試嗎?大4課業還滿重的吧?(還大3?) 01/18 13:12
WhatBlueIs:喔 我的意思是 質疑法律去修正的是立法人員的工作 01/18 13:13
WhatBlueIs:不是司法人員幹的 01/18 13:13
WhatBlueIs:司法人員在公堂上質疑法律 那大概就是大富翁中的藐視 01/18 13:13
WhatBlueIs:法庭吧 要判刑五天唷.. 很重的 01/18 13:14
iamhoward:您又錯了...質疑法律是人人的權利,立法主要功能反而不꘠ 01/18 13:14
iamhoward:質疑法律,要質疑根本一開始就不要訂定了不是嗎? 01/18 13:14
jackhan:大四啦 不過星期一就已經考完了 時間很多XD 01/18 13:14
WhatBlueIs:法律不可能完善 當然要修正 01/18 13:15
jackhan:昨天跑去泡溫泉度假 回來才發現事情鬧更大了@@ 01/18 13:15
jackhan:法圖的回信真的不被當一回事 超可憐 01/18 13:15
WhatBlueIs:你要說人人權利是也可以呀 大家的權利 交給立法人員去 01/18 13:15
WhatBlueIs:實行呀 立法委員不是大家選出來的 01/18 13:16
iamhoward:修正是立法的事沒錯,但申請解釋憲法法律命令是每個人都 01/18 13:16
WhatBlueIs:實行呀 立法委員不是大家選出來的嗎? 01/18 13:16
iamhoward:有的權利唷 01/18 13:16
newbrand:哈哈,推一下jack法圖回信那一句XD 01/18 13:16
iamhoward:但是立法委員比較沒有質疑法律的立場XD 01/18 13:18
quicy3124:JACK大~~~多給我們一點車位嗎嘛~~~ 01/18 13:22
quicy3124:W大..司法人員是可以在公堂是質疑法律的... 01/18 13:23
WhatBlueIs:你只能質疑跟母法有沒有牴觸而已 你可以質疑母法嗎? 01/18 13:26
eddiefhs:要反對一件事,無論是風俗,規定,法律,甚至是憲法 01/18 13:26
eddiefhs:最好的反對者就是最瞭解當初這東西被成立理由的人 01/18 13:27
iamhoward:可以啊...不然憲法增修條文怎麼會違憲= = 01/18 13:27
WhatBlueIs:你這麼說就代表它牴觸的母法是憲法了 01/18 13:29
eddiefhs:樓上的你為什麼這麼著急呢? 01/18 13:29
WhatBlueIs:你只能質疑 他有沒有牴觸另外一條高階法則 01/18 13:30
pamper:我到認為最好的反對者是受規範之人或旁觀者 提供不同看法 01/18 13:29
iamhoward:推P大,大家可以去看釋憲文,立法者提出的反而不多 01/18 13:30
WhatBlueIs:釋線不是立法好嗎? 動不了根本法的 01/18 13:32
eddiefhs:用推文老是詞不達意= =,司法人員不懂立某條法律的原因嗎? 01/18 13:33
hsbc1287:W大 釋憲是屬於憲法位階= = 01/18 13:33
WhatBlueIs:我不懂什麼憲法位階啦 在怎麼解釋 憲法也不會更改啦 01/18 13:34
iamhoward:你可以來旁聽張文貞教授的憲法課,釋憲=憲法 01/18 13:35
WhatBlueIs:最好是大法官總攬司法立法兩權 01/18 13:35
hsbc1287:其實在國外條文會改 但是在國內的慣例是不去改憲法本文 01/18 13:35
WhatBlueIs:他又不是說釋憲=立法 囧 01/18 13:36
iamhoward:你真的該來旁聽了...這需要很複雜的授課過程 01/18 13:36
hsbc1287:所以你看到的是立憲那次 有古早味的條文 01/18 13:36
regeirk:德國似乎也不會去改憲法本文 01/18 13:36
quicy3124:依據W大的邏輯:法律來自母法.司法人員也是來自於人.當然 01/18 13:36
quicy3124:有一般人的權利..另外討論憲法離題了= =a.. 01/18 13:37
pamper:w你這是在玩文字遊戲 司法者當然不可能投票通過一項法案 01/18 13:38
WhatBlueIs:這哪是文字遊戲 高中生都知道了...= = 01/18 13:39
pamper:但大法官是可以宣告法律(甚至憲法)立即失效(或其他效果) 01/18 13:38
maxey0601:大法官可以宣告法律無效 限定立法權於期限內立法 01/18 13:40
pamper:就不就等於變更了原本法律(或憲法)的效力了嗎 01/18 13:40
maxey0601:直接以釋憲文取代法律 審查修憲增修條文有無違憲 01/18 13:40
iamhoward:是的,離題了不過很有趣的話題。 01/18 13:40
maxey0601:審查政黨違黨解散 01/18 13:40
maxey0601:不過既然你都說不懂什麼憲法位階了 就別再鬼扯憲法的事 01/18 13:41
maxey0601:了吧 01/18 13:41
pamper:我認為w大專注於道德方面戰力會比較好一點 01/18 13:41
WhatBlueIs:以母法為基礎 宣佈子法無效 這對呀 不過這個叫立法唷. 01/18 13:42
iamhoward:不要再說了等下又被噓操弄文字...停吧= = 01/18 13:43
iamhoward:那不是立法啦!!!!!!!司法權跟立法權是完全不同的 01/18 13:43
maxey0601:這不叫立法 這是釋憲的一部分 解釋是過程 廢止或限期立 01/18 13:43
maxey0601:法是結果 01/18 13:44
WhatBlueIs:不是立法那你們到底在爭啥呀! 01/18 13:44
iamhoward:爭點是這句"最好是大法官總攬司法立法兩權" 01/18 13:46
pamper:喔 所以除了六法全書以外 其他有法拘束力的解釋 判例都寫心 01/18 13:46
WhatBlueIs:你認為有唷~那隨便你了 01/18 13:46
pamper:酸的喔 01/18 13:47
maxey0601:不是立法但照樣有法的效果啊 不是只有立法才有法效 01/18 13:47
maxey0601:whatblueis大可能錯把自己當有權解釋大法官了 01/18 13:47
WhatBlueIs:大法官只有一人決定喔?大法官從頭到尾只有一人在當嗎? 01/18 13:47
maxey0601:不過倒還真是宅心仁厚 看我們冥頑不靈就隨便我們了 01/18 13:48
hsbc1287:W大一直覺得只有立法才能影響母法這點令我疑惑 01/18 13:48
WhatBlueIs:每個人解釋出來當然會有些許不同 01/18 13:48
iamhoward:只是就自己本科發表一點想法,並不是有意要W大服輸,可 01/18 13:48
iamhoward:以不用這麼激動XD 01/18 13:49
maxey0601:你愛怎麼解釋別人管不著 01/18 13:48
maxey0601:但你不是大法官你說的就沒法效性啊 01/18 13:49
maxey0601:不知道大法官有幾個人在當的話可以上司法院網站 01/18 13:49
maxey0601:上面寫很清楚 還有大法官的大頭照跟獨照 01/18 13:49
iamhoward:從大法官人數來看...嗯,請去旁聽大一憲法 01/18 13:49
WhatBlueIs:哈 最好是以後都不用卸任啦 人也是有壽命的^^ 01/18 13:50
maxey0601:哈 美國是終身制的啊 (大法官會不會死跟你想講的有什麼 01/18 13:51
maxey0601:關係) 01/18 13:51
iamhoward:再看任期...嗯,請去旁聽大一憲法...台灣有任期制的 01/18 13:51
WhatBlueIs:死掉當然換人 換了人就代表釋憲有不同標準 01/18 13:52
iamhoward:當然囉...法律要與時俱進啊憲法當然也是 01/18 13:53
WhatBlueIs:"每個人解釋出來當然會有些許不同" 我就是說明這句 01/18 13:53
WhatBlueIs:這樣有矛盾嗎 先生 01/18 13:53
pamper:可是你之前是在爭法效力耶 和你現在說的不同 01/18 13:54
iamhoward:上面的推文不太像這個意思,我覺得缺乏這些基礎就來討論 01/18 13:54
iamhoward:是不好的。 01/18 13:55
hsbc1287:W大很難過對吧 原來憲法是可以因為幾個人而受影響 01/18 13:55
hsbc1287:而且其中很多還是徐州同鄉會的 01/18 13:56
iamhoward:我要去讀民總了,阿笨好恐怖的,張文貞貞的值得你去聽 01/18 13:56
WhatBlueIs:那是解釋的影響 又不是根本的影響... 01/18 13:56
WhatBlueIs:有些東西白紙黑字的他能解釋就改掉嗎 01/18 13:57
maxey0601:大法官解釋的結果就是法律啊 你解釋沒有效力 01/18 13:57
WhatBlueIs:只有一些比較模糊地帶的可以讓他發揮吧~ 01/18 13:57
maxey0601:就差在這 不服氣的話以後可以當大法官啊... 01/18 13:57
maxey0601:要跟別人戰以前先了解一下背景知識吧... 01/18 13:58
maxey0601:大法官可以直接宣告法律或命令違憲 01/18 13:58
maxey0601:不管規定多明確只要大法官會議評價為違憲都可能被廢止 01/18 13:58
WhatBlueIs:因為憲法比較大條呀 他又沒動母法 01/18 14:00
maxey0601:你在這替大法官界定他們的權力範圍 講難聽點是全盤講錯 01/18 14:01
maxey0601:講好聽一點是十分有趣的客題 但沒什麼實質意義 01/18 14:01
maxey0601:大條什麼啦 我修過大法官的課 他們沒特別大條啦 01/18 14:02
maxey0601:褲子底下沒鼓起一塊啦 01/18 14:02
maxey0601:什麼沒動母法 你說的母法是什麼? 01/18 14:02
katana80201:"褲子底下沒鼓起一塊啦" 什麼鬼= =a 01/18 14:04
regeirk:滿好笑的阿... 01/18 14:05
iamhoward:母法就是大法官他娘訂的法律,可惜她已經過世了。 01/18 14:05
iamhoward:原來是大法官他媽的法律= = 01/18 14:05
maxey0601:原來如此(筆記筆記) 01/18 14:06
pamper:有笑有推XDD 01/18 14:06
eddiefhs:...哈哈哈,幹我笑了...... 01/18 14:06
Alphaplus:照威 乖 來 給你骨頭 (丟) 01/18 14:08
WhatBlueIs:樓上... 嗯 01/18 14:09
iamhoward:然後我就看看見照威在打來福,然後他追上來踢了我一腳.. 01/18 14:10
Liujesus:W大有長足的進步 他的法律制度已經進步到印地安人法系了 01/18 14:22
Liujesus:一個連基本法律概念都不懂的外系生大談權力分立概念... 01/18 14:23
Liujesus:不如我來跟大家談談紫微斗數吧 01/18 14:24
iamhoward:先生你最近凶兆纏身。 01/18 14:26
iamhoward:先生:那我把胸罩脫掉好了(逃) 01/18 14:26
jackhan:本篇推文命名為:法律人全面進攻 01/18 14:57
quicy3124:那樓上可以主演:傑克大地的復仇....(逃) 01/18 15:03
knowyourself:我本以為原po觀念跟我滿像的說 怎麼推文會變這樣啊~ 01/18 15:50
pamper:因為看到W對法的理解就不小心斷線了 01/18 15:52
katana80201:內文很棒,但推文看無╮(′~‵〞)╭ 01/18 16:20
WhatBlueIs:最好是原PO最後一段的期許是大法官能做到的 01/18 16:22
WhatBlueIs:還是去選總統比較實在~ 01/18 16:22
Alphaplus:照威還是多念點機械的書比較實在 01/18 16:26
WhatBlueIs:樓上是怎樣 我跟你有仇唷 =.= 01/18 16:30
yoorange:w大的推文跟思考 大概是這系列所有文裡最讓人嘆為觀止的 01/19 01:29
yoorange:文章 你要把憲法學研究個幾百年的東西講成你那畸型的理봠 01/19 01:30
yoorange:論 那我大可以告訴你 台灣再多點你這種人 法治社會立刻退 01/19 01:31
yoorange:化到人治 三權分立你要凹 釋憲效力你要凹 拜託你能不能拿 01/19 01:32
yoorange:點正常的論理來阿? 01/19 01:33
TKChen:W大本來就是以超酷觀點出入ptt各大掀起戰場的戰神阿 尤其愛 01/19 11:22
TKChen:戰關於APE這個牌子的價值 01/19 11:22
bestlalala:推L大黑暗法男極法概論 01/19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