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U板於2011.08.19針對以下板規作修訂,現任板主為someoneelse、puppybone99
修訂之板規即日生效
一、【看板規定】
〔另外規定〕
(1) 板規未盡事宜,以Ptt站規、台灣大學校規及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2) 板規未盡事宜,而其文章內容或行為有擾亂看板之嫌者,
由板主群裁量文章之適當性,若經認定為擾亂看板,初犯則予以刪文,
並於文章標題標註警告乙次,不另公告。
若警告後情況仍未改善,則依情節輕重水桶處分或劣退。
註:按 PTT站規,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板主有權依情節輕重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與水桶處份。
(3) 水桶期間以分身發言,連同分身自其發言時間起,重新計算水桶期限,
並視情節輕重增加水桶期限。
經前款處分再以分身發言,永久水桶,所發之文設劣文,並移送帳號部處理。
如有重要文章欲於水桶期間發佈,或因劣文次數未達門檻無法發文,
請寄信給板主協助代發。
代發的內容會先經板主群審核是否有違反板規,若有違反者則不代發。
此外日後NTU板將增設發文與推文門檻:劣文篇數 3 篇以下
已寄信請板務站長協助處理
以上
如有疑問歡迎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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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2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