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圖書資訊學系系學會長選舉規章
1. 本選舉依公平、公正、公開,以及維護系上同學之感情融洽為最高原則。
2. 選委會由當任系學會遴選數名人員(至少3名)組成,選委會全權負責選舉之所有事項。
3. 候選人資格:
凡圖書資訊學系(以下簡稱圖資系) 大一~大四完成完整註冊手 續,有服務熱忱之學生皆可參選。
4. 報名方式:
自選舉公告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當任選委會報名,由選委會在選舉公報上公佈候選人名單,附候選人繳交之照片、學經歷、政見、助選員名單(名額不限)。
5. 宣傳方式:
選舉公報公怖一週,該週不得宣傳,候選人於次週有一週四天的宣傳期,此週始可宣傳、發放文宣。各候選人之政見、文宣必須秉持健康、正面之最高原則,不得出現攻擊、謾罵之
字彙,文宣須經選委會通過蓋章始可張貼、發放,違者取消競選資格。
6. 投票時間:
投票時間訂在次週(宣傳週)的第五天早上九點至下午三點,(當日嚴禁拉票及任何宣傳之行為)。
7. 投票地點:
由各屆選委會決定。
8. 選舉人資格:
當屆圖資系所全體師生,一人一票,一票一值。
9. 投票方式:
圖資系所學生憑有效之學生證,教職員工們憑可以證明身分之身分證件,經核對無誤後領取選票,至規定之地點,使用選委會舉定之圈選工具,自行圈選,並將選票投入票箱,不逗
留或將選票帶走
10. 圈選選票:
A. 一位候選人,則在贊成、反對之空格內圈選。
B. 二位或二位以上候選人,則在欲選舉之該名候選人之空格內圈選。
11. 選舉無效:
A. 投票總人數未達全系總人數20%。
B. 實投選票與核對名冊人數差距超過全系總人數3%以上。
12. 廢票判定:
A. 選票未加蓋系學會印章。
B. 未圈選在規定之格子內。
C. 選票有其他文字、圖樣、破損或污染而不能辨識者。
D. 不圈選而空白。
E. 圈選後加以塗改者。
F. 未使用規定之圈選工具、圈選符號者。
G. 若判定有所爭議,監票人得做做後裁定。
13. 選舉事項如未盡善處,得由當屆系學會及選委會公告增刪解釋。
各位如果覺得有該註明而未加以註明的.Please reply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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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有時我們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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