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南籲:指紋植入身分證
記者王文玲、李志德/台北報導
政府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因涉及人權爭議而暫緩,法務部長陳定南則從
預防犯罪觀點主張,國民應可將左右拇指指紋植入國民身分證及護照,
防止身分假冒,減少社會損害。
陳定南在部務會報中說,只要國內普設指紋辨識機及對照儀器,就可以
預防國民身分證和護照偽造猖獗的情形;所需的設施費用和每年的犯罪
損害相較,投資報酬率很高,絕對值得投資。
不過,內政部相關官員表示,行政院已經明確表示政策上不支持指紋建
檔,因此內政部目前不會推動相關立法。
陳定南對全民建立指紋檔案一直持肯定的意見。他認為,加拿大人民申
請社會安全卡,須留存十指指紋檔案;澳洲人申請信用卡也一樣;亞洲
的韓國、新加坡也都有類似做法。過去捺印指紋須沾油墨,確實令人不
快;如今已有電子掃瞄儀器拍攝指紋,不必弄髒手指;如果我國能早建
立全民指紋檔案,基隆市警局局長吳振吉之女命案早就可偵破。
但陳定南也知道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有侵犯隱私權之嫌,恐非短期內能
實現,因此「退而求其次」,提出國民身分證納入國民左右拇指指紋的
建議。
陳定南說,在國民身分證上植入拇指指紋,可用於嚴格檢查各種身分證
及金融帳卡的申請,因為目前影像合成技術精湛,變造相片容易,且可
亂真,以當場比對指紋代替照片查核才有效用。
陳定南指出,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包道格和他會晤時,曾對我國
民身分證被偽造變造後在美犯罪日趨嚴重的現象表示關切,因為我國申
請身分證或護照規定寬鬆,本人不必到場,以致給有心人可趁之機,形
成極大的漏洞。
內政部官員表示,現行戶籍法規定,國民領取身分證必須捺印指紋,當
時是為了建立全民指紋檔,做為偵防犯罪、協尋失蹤人口之用。但在民
進黨執政後,總統府及行政人權小組成員都以「捺印指紋妨害人權」為
由,要求修改戶籍法第八條,刪除捺指紋才能領身分證的規定;內政部
依照行政院的要求提出修法,目前正和立委積極溝通中。
【2002/08/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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