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不爽直接罷考走出考場
,並決定出書揭開法律系的一切黑暗面。由於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本
挑戰法律系權威的專書,很多人相信楊智傑日後在法律界將「混不下去
」,但楊智傑認為,有必要讓一些嚮往念法律系的學子們,了解真正的
法律人生活是如何。
法律系在台灣仍是當紅科系,今年台大法律系的三個組依然雄霸第
一類組的前五志願,但這本名為《千萬別來念法律》的書中,作者楊智
傑卻痛陳台大法律系上課的種種怪現象,而這些怪現象的亂源,皆是來
自於國家考試。
楊智傑表示,因為多數人都認為,唯有考取國家考試如律師或司法
官等,前途才有保障,偏偏國家考試的錄取率又只有百分之六左右,所
以班上同學到了大三以後根本盡量不到學校上課,而是一頭熱的跑到補
習班報到,形成了學生若要開班會,到補習班開可能會比較容易的怪現象。
楊智傑認為,學生想去補習,是因為學校老師教授得不清楚,而且
補習班已經把各種老師的「甲說乙說」都整理好,應付考試輕鬆多了;
而有一名出題教授,每年七月都會把他寫的書再擴增內容,由於這些擴
增內容絕對是必考題,屢試不爽,補習班都會很「貼心」的提供給學生
最新版內容,學生可省去一筆買新版書的費用。另一方面,台大法律系
有「共同筆記」文化,只要要到筆記,不上課也無所謂。
楊智傑指出,由於學校教授也了解考試的現實,一些很重要但國家
考試不考的科目,例如國際商務等,經常是門可羅雀;而一些可能在國
家考試出題的教授開的課,無論教得好不好,卻肯定是堂堂擠到爆,搶
著想聽「考試一手資訊」的校內外學生超多,因此現在台大法律系的開
課趨勢已經越來越像「台大補習班」,越來越多「實例演習」的課程,
內容就是教大家怎麼「解題」,或是如何在考試裡分析題目。
舉例來說,這種「實例演習課」內容是:標點要清楚、千萬不能「
團塊式」書寫、如果要發表自己意見,千萬不可以寫「我認為」(你是
什麼東西!),要寫「愚生認為」、「拙見以為」等,老師還會出實際
的題目給大家練習,然後再一一檢討,楊智傑認為,這除了不是照座號
坐之外,根本與補習班沒有差別。
此外,楊智傑也認為,國家考試把法律人的性格都扭曲了,考上就
擁有全世界,而沒考上就什麼都不是,這種現象在家族聚會裡最明顯,
沒考上的學長姊,永遠因為自卑而拒絕參加,但有朝一日若考上了,他
們一定會興高采烈的搶著拿帳單請客;一名老師就曾經在課堂中抱怨,
表示自法律系畢業十年,至今開不成同學會,因為部分至今未通過國考
的同學絕對不敢出席。
許多老師也說過,自己有些同學考了十年,甚至考了十五年,最後
才如願以償,但也有人考了十年不中後,最後精神崩潰而發瘋或自殺。
楊智傑認為之所以讓法律系如此不正常發展,問題癥結在於國家考
試的錄取率太低,而且考試內容太偏重記憶所致。他認為,現在台灣的
律師考試,就是要考生把那些翻翻六法全書就可以找得到的法條全部背
起來,但考這種內容讓學生只會背誦一堆甲說乙說,真正律師該具備的
搜尋法律資料、溝通談判技巧等,卻是什麼都不會。他表示,律師、司
法官等國家考試的錄取率只有百分之六,是所有國考錄取率最低的,「
最低的錄取率,產生了最痛苦的學生,這是其他科系無法想像的」。
2002.08.18 中時晚報
教授:國考絕不是背法條
楊欣怡/台北報導
法律學者們認為,法律系確實有些部分可以再改進,但律師與司法
官等國家考試,絕對不是背法條即可;而學生是否也應檢討自己為什麼
得靠補習班才考得上國考。
即將接任台大法學院院長的台大教授許宗力表示,學生提出各種對
法律系的批判都是可以的,但國家考試絕對不是只背法條就好,重點是
在於對於法條是否理解與融會貫通;另一位台大教授詹森林也表示,背
法條不是考試的重點,閱卷老師的評分重點是學生怎麼運用法條來解決
問題。
在補習熱方面,許宗力認為,校方並不鼓勵學生補習,但因為確實
有這個市場,而且這是學生在校外的行為,所以校方無法約束,他們也
覺得很遺憾,事實上,在德國與日本也有類似問題,目前國考已在朝向
加強實例題而非死背的問答題;詹森林則認為,除了教授要反省教授是
否不能切合學生需要外,學生是否也應檢討,難道一定要依賴補習班才
考得上?
而所謂的獨門暗器問題,經常擔任國家考試出題教授的詹森林表示
,這是絕對要儘量避免的,但他相信即使有這類問題,也不是每一科的
每一題都如此。
至於國家考試錄取率是否太低,許宗力表示,目前律師與司法官的
錄取率確實偏低,不過,其實百分之六已經比二十年前好很多,在他考
國考時,近四千個報考者裡,一共才錄取六個人,許宗力認為,為使顧
客的利益有所保障,國考錄取率確實有提高的必要;但詹森林認為,目
前一般民眾仍普遍無法判別律師是否適任,如果開放市場,讓律師數量
大增而採市場淘汰法,恐怕可能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
2002.08.20 中國時報
千萬別來念法律?
◎張永健(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律師)
最近,一位台大法律系畢業生出書呼籲後生「千萬別來念法律」,
引起廣大傳媒報導。書中之批判,不乏一針見血之處。然部分內容,卻
與筆者在台大法律系六年之所思所見有所出入。
國家考試制度的確已經病入膏肓,近年來雖有診治之舉,然猛藥未
下,病情仍未痊癒。考試仍然不能參考法條;主管機關仍曲意維護寡佔
的律師市場,遲遲不肯提升錄取率;獨門暗器仍然招招致命;洩題謠言
總是暗暗流傳。
但是,與其批評國家考試引導了台大法律系的教學,倒不如說國家
考試引導了法律系學生的學習態度。如果說台大法律系老師真的被國家
考試牽著鼻子走,那就不會有人開與國考無關的課。但事實上這樣的課
不少。
共同筆記文化,既非台大法律系所獨有,也實在沒什麼好苛責的。
集眾人之力,輪流繕打老師的講演,整理出一份完整的上課內容,總比
每個人上課猛抄(反而沒時間聽課),然後產出幾百份殘缺不全的筆記
來得好。沒有共筆的系、課,照樣有人蹺。共筆何罪?
至於傳媒中大肆渲染的「實例研習」課(上課並非教授唱獨角戲;
而是老師出題,學生解題,然後講解),我也不覺得是懾於國家考試淫
威而誕生的產物,而是為了提升學生運用理論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多數
國家考試題目還停留在申論題的層次時,去批判實例研習課,未免搞錯
了對象。
補習班和國家考試是打同一個娘胎出來的孿生兄弟。從美國到中國
,有法律執照考試就有補習班。但補習班不是通往羅馬的唯一路線;但
不可諱言,現在國家考試的考評方式離完美還有很長一段距離,補習班
的確是一條比較平穩的捷徑。筆者沒有踏進過補習班的門,但應屆考上
律師。我付出的代價是從大一到國考,不分寒暑晨昏,花費無數時間打
通自己法學的筋脈;但臨到考前,還是要面壁死背法條。
我無法責怪法律系學生們離開學校,走入補習班。因為我的讀書方
式太辛苦,而且風險太高(我考司法官時的「平均分數」差「錄取標準
」二十分!)。而台大法律系的老師們,頂著國考的逆風,仍然堅持訓
練學生的法律思維,而非考試技巧。我不覺得他們有錯。我也能深深體
會同儕的痛苦。沒有人喜歡交了學校的學費,又捧銀子給補習班;每個
人都想要在校園裡和同學共進於道,而不是在補習班裡學一些午夜夢迴
都覺得悲哀的奇技淫巧。
正本清源之道,仍然是筆者已經大聲疾呼多次的國家考試改革與司
法改革。我們無法改變,也不應該改變,法律系學子追求法袍生涯的夢
。但我們可以改變逐夢的成本,和夢醒之後法律人看到的景象。
法學裡有人生的悲歡離合,有世界的光怪陸離。思索法律爭議,解
決法律問題,每每讓我激動不已。但我也不希望靠著這短暫的歡愉麻醉
自己,閉眼不看國家考試造成的荒謬景象。改革要漸進,但殆不可須臾
緩,別讓有理想的人在長年的考試中消磨了理想,想做事的人被考試耽
誤而年復一年作白工。
2002.08.20 中國時報
高等教育拜金症候群
邱伯浩/北縣土城市(博士班)
台大法律系學生,應為天之驕子,是大部分青年學子所嚮往的第一
歸宿,但是若如台大法律人出書所著《千萬別來念法律》的黑暗一面為
真,那麼台大法律系也不過爾爾,充其量也只是以一塊金字招牌,來遮
掩住宛如古羅馬競技場的殘酷事實,更是對當前教育環境投下一顆炸彈。
學生捨棄正常的大學教育環境,投身擠在斗室大小的補習班,為的
是什麼?其實就是一個飯碗而已,為何錄取率不能增多,因為掌權者(
掌握考試決定權)一旦方便門大開,其所附屬於的「結構體」可能就會
潰不成軍。因為錄取率低,所以掌握錄取鎖鑰就成為其中最大獲利者,
從教授、補習班、出版商成為了堅固的結構鐵三角,吸金的大贏家。其
結果是,學生不重視學校的學程安排,成為一位專業的法律人,反而於
在學期間專注於校外學程。
大學的學程是奠基各種行業專業的起跑點,當前的大學環境,嚴格
評鑑的學校當然還是有,但是大部分的大學或是技術學院,為了學校的
生存,把教育當事業來辦,以營運績效掛帥,廣招學生,瞎混畢業,更
是廣開各種的學分班及進修班,只要花錢就能畢業,只要砸錢就是碩士
,不在乎教學品質及學生素質,只在乎學校的永續生存、營運績效,最
重要的就是賺錢。
所以台大的法律系只是其中一個小環節而已,整個當前台灣高等的
教育環境,其實問題一堆、漏洞百出,花錢買學歷已變成當前社會人人
認可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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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聖亦半仙
全儒全碩是全賢
腦中真書藏萬卷
掌握文武半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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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176.71
※ 編輯: BradPitt 來自: 210.201.176.71 (08/21 09:25)
2002.08.18 中時晚報
千萬別來唸法律 台大人出書揭祕
楊欣怡/台北報導
台大法律系學生不愛在台大上課,卻瘋狂向補習班報到?律師考試
洩題嚴重?一名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最近出書吐槽台灣法學教育的
弊病,為法律界帶來頗大的震撼。
楊智傑兩年前甫自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他在去年參加律師國家考
試時,果然發現民事訴訟法一科有所謂的「獨門暗器」,也就是只有讀
過某老師寫的某書才會回答的問題,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