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98學年度第2學期(2010.2.22~2010.6.18),本校各學生社團與各院系行政單位借用
新體運動教室場地公告
發布日期 2009/12/22
消息內容 新體運動教室場地借用申請
收件日期:99年1月22日上午8時起至99年1月28日下午10時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文件:請備妥綜合體育館場地借用申請書及活動企劃書,審核通過後再請繳交相關機
關核准之活動申請書(例如:學生需繳交"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
相關文件 1 綜合體育館場地借用申請書及活動企劃書
以上。從體育室的最新公告轉錄。
實在是太銷魂啦~豈不是要我們寒訓就弄好毛豆盃相關企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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