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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報名者請洽各年級各組的班代! 以下為詳細資訊↓ ---------------------------(請沿此線撕開)-------------------------------- 一、比賽時間:98年10月17日(星期六)下午1時起。 二、比賽地點:臺灣大學校總區室外游泳池。 三、參加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教職員工,及所邀請北區鄰近之大專院校學生, 均可報名參加。 四、參加組別: (一)學生組:以系(所)為單位,分成男、女生組(進修推廣部亦以系為單位)。 (二)教職員工組:分成男甲、乙、丙組及女甲、乙、丙組。 (三)校際表演組:邀請北區大專校院及國內知名選手參加學生組各項比賽。 五、報名日期及手續: (一)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期不得要求補報或更改。 (二)各單位請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報名及比賽有關事宜,依時限將報名表彙送 體育室活動組,並上網登錄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網址 http://www.pe.ntu.edu.tw/Order_List.aspx 六、競賽項目: (一)男學生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 (二)女學生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 (三)男教職員工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四)女教職員工組:(四項)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賽(甲、乙、丙組) (五)男女學生五十公尺x4自由式接力(以系及進修推廣部為單位,女生至少二人, 每人游五十公尺)。 (六)四百公尺大隊接力(每隊八人,女性至少二人,每人游五十公尺)。 七、趣味競賽: (一)教職員工親屬50公尺x2自由式接力:限教職員工及親屬參加,即教職員工一人 加親屬一人,每人游50公尺。 (二)同心協力:(自由組隊報名) 1.人數:每隊9人,女性至少二人。 2.器材:大輪胎內胎、水球帽。 3.比賽方法和規則: A.比賽距離21公尺,採計時決賽。 B.以隊為單位,比賽時,每隊派3人分坐在3個救生圈上,另外6人 合力推動3個救生圈游向終點。 C.坐在救生圈上任何一人,均不得有划水或其他有助前進的動作, 另6位推動救生圈前進者,則須以游泳、打水方式前進。 D.每隊指定一人為全隊到達終點之指標,指定人員須為六位推動 救生圈之一,並戴上水球帽為識別,計時裁判人員將依指定人員 觸牆時間作為停錶依據。 (三)水中尋寶(與賽者均可參加) 八、競賽方法: (一)教職員工分男甲、乙、丙組,女甲、乙、丙組。甲組為民國47年12月31日以前 出生者。乙組為民國48年1月1日以後至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丙組為民國 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400公尺大隊接力以系、進修推廣部為單位,每隊包括教職員工及學生(男女不 限),共八人,但至少須有二位女性;男女學生二百公尺接力,每隊至少須有 二位女生,游式不限。 (三)校際表演組400公尺大隊接力以所邀請之大專校院及國內知名選手為單位,共 八人,但至少須有二位女性。 (四)每一運動員報名最多兩項(接力比賽及趣味競賽除外),各項目(包含接力)每 單位不限制報名人數及隊數。 (五)學生組各項目競賽(包含接力及趣味競賽),報名人數(隊數)未達6人(6隊), 取消該項目比賽。 (六)校際表演組每一運動員最多報名兩項(接力比賽及趣味競賽除外),個人項目每 校至多報名三人。 (七)校際表演組個人項目與接力比賽,併入男、女學生組,登錄成績,但不列入 排名。 (八)校際表演組所參加之任何個人項目、接力賽及趣味競賽,均頒發紀念獎品。 (九)每一競賽項目均採計時決賽。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 九、計分及獎勵: (一)學生組:個人項目男女各錄取前20名頒獎。 (二)接力賽錄取前八名頒獎,接力賽分數加倍計算(包括大隊接力)即第一名40分, 第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餘類推之(第九名起至第二十名亦加倍計分)。 (三)教職員工組:男女組各錄取前六名頒獎(教職員工組不參加院、系錦標)。 (四)系(所)總錦標:取三名,頒贈獎牌盃。(系<所>總錦標以各系學生在各項目之 得分累計之,第一名為20分,第二名為19分,餘類推之至二十名為1分。各系 積分相同時以錄取人數多寡判定之,如人數再相同時以名次先後決定之)。 (五)院總錦標:取三名,頒贈獎盃。(院總錦標以各院學生在各項目之得分累計之, 第一名為20分,第二名為19分,餘類推之至二十名為1分。各院積分相同時以 錄取人數多寡判定之,如人數再相同時以名次先後決定之)。 十、本規程經本會籌備會通過後實施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1.202 ※ 編輯: hsj8266 來自: 140.112.181.202 (10/05 19:35) ※ 編輯: hsj8266 來自: 140.112.181.202 (10/0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