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些人知道星期五對公共事務助學金的一些討論
我後來覺得應該把事情的經過再講一下...
起因是我對公共事務助學金制度不是很了解
我問建國他們當初的規劃為何?已經領錢的專案可否再領錢?
他的講法是這個制度是要鼓勵學生參與公共事務..
既然老師們可以提專案工作成為助學金的工作項目之一
她們希望學生也可以有提案權,讓學生在參與公共事務的同時能獲的實質的幫助
所以,大家所做的事是否已經領錢不是重點
或許,舟山路在這樣的談話過程中,變成一個案例
我想說的是我對於已經有支薪的案子是否可以申報助學金是有疑問的
基本上我個人的想法是覺得不適宜
所以,我也進一步的問了助學金小組的想法[建國是成員之一]
他們是覺得ok的,認為這應不是重點,重點是工作的實質內容
既然這個制度已經這樣設計的,我就尊重這樣的決定
我認為這個制度剛試行,或許每個人的想法與理解都不同..
所以更多的討論與適時的調整都是需要的
我想每個人面對每件事,都有選擇都有價值判斷
智能認為這筆錢本來就應該是給學生的
或許可以更積極的去爭取..
但既然目前這筆錢的項目為公共事務助學金
我個人認為想崋老師的實習課是否申報是值得討論的
或許,小樹對我這樣的想法會有不同的意見
也希望你講講你的想法
或是,晚上可以在討論會上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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