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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近的回文) >你這樣說 有點奇怪 >首先 你需要的資訊已經夠了 要查出是誰發信 已經綽綽有餘 >你需要的 就是那三個ip在貴校的資料 ip我已經告訴你了 >信件的內容是什麼 根本不是重點 >而且 即使我把信給你了 >你也查不到信件來源 這是沒有疑問的 >(因為信已經轉了一次 你只會查到我的ip 其他你什麼也查不到) >這些原始資料我到最後事情釐清之後 一定會公佈出來 >包括如何去抓到ip ip的原始碼....等 而且是無法做假 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發信的時段,我怎麼去查? 只有三個ip是不夠的。 你要指控我, 我就有權利看到那封信、有權利知道發信的時間。 站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態,我不能這樣一步步隨你起舞。 至於你說的我查不出ip等等的事情,我只能說或許沒錯, 我本來想破腦袋想出追查的辦法,就是去指認出電腦的位置, 然後去詢問負責人員關於那一時段上網的人。 但是我一直不知道事發時間。 你一直說這是ip的問題, 但我不知道內容是什麼、時間是什麼、發信系統是什麼, 我要怎麼去問起? 更何況就算知道這些東西,其實也無法查。 因為這裡極注重隱私,這種問題不是想要查就可以查。 我不知道你是用什麼樣的方法去查, 可是我不會、不能也沒有能力使用任何非法或侵犯隱私 的手段或技術去做。 你有「原始資料」,就請你公佈。 你說到最後事情釐清後,你一定會公佈出來。 但是你沒公佈出來,事情怎麼釐清? 又,就你單方面的「原始資料」如何能確認這是「原始」的? 就是「終極、結論性」的? 如果ip後面有你未查出的高超技術在巧妙掩飾著真相, 你怎可單憑「你的原始資料」入我於罪? >(你的上一篇回文) >本來我已經打算不再提這件事 連第二篇文章我都打算在今天回家後刪掉 >好吧 >既然你要做解釋而且是公開的解釋 我就依你的意 在這裡和你來釐清這件事 >既然你--張同學 想要瞭解事情經過 >但是你並沒有選擇寫信或電話跟身為當事人的我詢問或解釋 >反而 你選擇了跟其他跟此事無直接關聯的一些同學做側面瞭解 >所以 我也想對這些同學說聲抱歉 造成你們的困擾 >(除了你所謂的佩真,因為你好像指是她主動聯絡你的) >為此 我不得不再出來說明 以免讓其他人困擾 關於這一點我也有個疑問, 為什麼在你收到匿名信、查到ip後, 並沒有選擇寫信或電話跟身為當事人的我求證或詢問? 反而,為什麼你選擇了直接上網「揭發」? 我不會感激你說你本來已經打算不再提這件事, 也不希望你說完了以後就此打住。 這件事當然要公開解釋,而不是你打了就跑。 如果我是被陷害的,怎麼可以你單方面說了就算? 我被毀損的名譽該如何回復? >(你的上一篇回文) >我先簡單交待事發的經過 >佩菁收到一封匿名信 發信人是以一個第三者的語氣寫的 >意思是指這個發信人和我有感情 希望佩菁退出...等等 我認為我還是有必要看到那封信。 根據你的描述,我想質疑的是 如果是我做的,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跟我分手的男友好不容易復合,正享受穩定的情感, 為什麼想要去做這些事? 如果匿名信是我發的、如果我想要拆散你們, 我明年才回台灣,此時此刻做這件事有什麼好處? 我人在美國,就算你們分手,我也不在你們身邊,與我何干? 不管時、地、人的各個向度都不值得也不適合這樣做,不是嗎? >(你的上一篇回文) >調查結果 這封信的ip來自於亞利桑那州法學院的dns下 >首先澄清 這個ip並非如張同學所說 是官方網站的ip 要說明的是,我之所以會在我的前文說那是官方網頁,完全是因為 我僅有的資訊是聽說你們看到有個網頁有我男友的照片。 唯一有他照片的就是學校的官方網頁,所以我才這樣回。 >(你的上一篇回文) >我是知道這個ip的來源後 到官方網站去查詢 才知道張同學男友在那裡就讀 >所以我就查了一下張同學人是否在那裡 >最後由外交部哪裡得到答案 關於這一點,我覺得奇怪的是實習一時我男友來探過班,我也說過很多 他的事,他也介紹過他自己。至於我怎麼來美國、來哪裡,我也說過。 這些事情所上都有人知道。 你所謂的「才知道我男友在這裡就讀」以及從外交部得到答案,令人費解。 更何況,如果不是已經知道我男友在此就讀, 你從那層層點選的網頁如何查到一個特定的program、如何看到我男友? >(你的上一篇回文) >根據你的說明 >你說 你之前去了華盛頓 我想請問 >你的意思是指去華盛頓與回來前 你沒有用過亞桑那法學院的ip上網? 來美國後我總是到處去旅行,但主要是待在亞利桑那。 我人待在亞利桑那的時候,都是用法學院的ip上網的。 我常常到bbs來看看,我的ip在哪都無所遁形。我無須否認。 所以關於這個問題我明確的回答是去華盛頓與回來前, 我是用法學院的ip上網。 >(你的上一篇回文:第一個問題) >第一個我想請問 你既然有這禮拜去華盛頓的來回機票票根 >能否請你告訴我 你去的時間和回來的時間 如果方便的話註明時區 >或者換算成台灣時間 這樣的話可以做進一步核對 去華盛頓的班機是十月三十一日星期四早上八點四十分起飛, 我星期四早上六點就出門了。(台灣時間應是星期四晚上九點) 回這裡的班機是十一月三日星期日十一點半(飛機誤點), 從機場回到住處是十二點多(台灣時間是星期一下午三點多) 兩地時差是台灣比此地早十五個小時。 這樣說明對事情的狀況有所改變嗎? 如果那發信時間是我在華盛頓,看樣子這個紛爭似乎就可以停止。 如果那發信時間我人還在這裡,你還要我怎麼證明? 我的確是在這裡生活,上網本來就是我生活中的一部份。 >(你上一篇回文:第二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 請問 (128.196.167.132) (128.196.250.194) (128.196.250.193) >能否請你查詢一下 是否是貴校法學院的ip 是否是你權限內可使用的ip >以及 使用這三個ip的人是誰 如果是公用電腦 >應該可得知哪個時間裡登入的人是誰 這是法學院的ip沒錯。 第一個是撥接用的ip,我平常是用這種方式上網, 我上bbs時所留下的ip位置就是這一種的, 有心要查的人只要在bbs上query我就可以看到。 後兩個屬於公用電腦,散佈在各個圖書館,二十四小時開放, 使用者不需登記也無須登入。 另外,我沒有辦法查哪個時間誰登入, 除了因為前面講過的這是public之外, 我也不知道要去查哪一段時間(你還沒跟我說過), 再者,美國是個極為注重隱私權利與法治的國家, 誰也沒有權利去查詢或access個人的資料或隱私。 >(你上一篇回文) >最後 我想再說明一下 這件事為何會和你扯上關係 >就是如我前面所說我跟佩菁認識的人 在該校法學院的 就只有你跟你男友了 >除非你還知道有第三個可能 憑什麼只依你單方面的說詞,我就要開始一項項澄清? 如果今天我也在班版上說我收到一封信,內容是要我離開我男友。 經網路高手朋友調查,主謀的ip跟你一模一樣,請你解釋原因。  你會做何感想? 作何反應? 法律上要判定一個人有罪,必須原告先舉證, 而不是就先認定被告有罪了,然後要被告自己舉證他是清白的, 說什麼證明不出來,就是有罪。  這是何等粗糙的邏輯?! 如果這樣,要入人於罪還不簡單? 「先生,我認為你偷了我的錢,請你證明你沒偷。 如果證明不出來,你就是有罪!」 不覺得很可笑嗎? >(你最近的回文:第三個問題) >照你這樣說 那我想釐清一件事 >你的意思是指 我p出第一篇文章後 到刪除前 >這段期間 你沒有上過站 沒看過班板 所以沒看到我的文章 是不是? >那我姑且把這列為第三個問題 可以嗎 關於第三個問題,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我不知道你什麼時候post第一篇文章,也不知你何時刪除。 我去華盛頓前當然上過班版,但是沒看到你的文章。 我想你的文章是我去華盛頓期間post的。 (是這樣嗎?我不知道,你post後又刪除了,又不肯再把原文寄給我。) 我在華盛頓的這段期間完全沒有上過網。 我從華盛頓回來後因為佩蓁的信馬上去看班版, 只看到你說的第二篇文章。 >(你最近的回文) >不管怎麼講 發信的ip已經被查出來了 >要查到學校裡每台電腦ip位址 這不難 >如果是公用電腦 一般的使用者也沒那麼簡單可以改ip >而且 如果是公用電腦 應該可以查到每個時間登入的人 >因此 這個問題真是網路糾紛最容易解決的狀況了 >登入資料是在系上的serve電腦還是公用的 這....根本是把資料調出來兇手就 >抓到了 >我不知道這有什麼難 或是跟信心有什麼關係 >所以你說比賽什麼的.......拆招什麼的...... >我真的無法理解你是什麼狀況 但願事情像你說的十分簡單, 我也願意這樣配合跟著你一步步說明。 然而事情就只是ip那麼簡單嗎? 我沒有理由、沒有動機,也不會愚蠢到去做這種事。 如果後面有人存心搞鬼, ip只是表面上浮現的東西而已。 這幾天我也問過懂這方面技術的人, ip位址要改、要掩飾都是可以做到的技術, 甚至市面上都已經有這種軟體販賣。 背後那些複雜的技術、迂迴, 又豈是你說的資料調出來、兇手就可抓到? 如果你也是受害者, 你當然可以理直氣壯生氣、質疑、指控我, 並且無法理解我的狀況。 易地而處,我也會覺得兇手就是對方。 但如果我也是受害者, 當我把我所有能說的都說完, 還是無法讓你滿意、還是顯得有嫌疑, 我還能有什麼辦法可以救自己?我還可以如何主張? 當你要說我有罪,應該是你要說清楚我如何有罪, 而不是直接要我自己去證明清白、辯駁是非。 當我平白無故在這裡被捲入太平洋彼端的紛擾, 你說你已經掌握了「所有的、無可造假」的證據, 我卻什麼都無從知悉, 我在這邊能回答就是我真實的生活怎麼過。 我沒必要證明自己從無上網,因為這不是真實的; 我當然會上網、收發信件,這是我生活的一部份。 而我的的確確是用法學院的ip上網,這也是我不會否認的。 但若有人技術高超、精心設計, 我再努力去找自己清白無辜的證據、想要提出什麼不在場證明, 都是徒然。 萬一那人在發匿名信當時(到底是什麼時候?), 我真的在用網路,那就真的一定是我嗎? 然而我的生活在這裡就是這樣, 我是一個這麼容易就可以指認出來的目標, 我的ip、所在位置都無所遁形, 要找我下手的人太容易了……。 於是我被推上這個戰場來與你面對面。 但實際上我對你跟佩菁毫無敵意,也無須有這種麻煩的瓜葛。 我在這邊過得很快樂,失而復得的三年多感情對我何其重要。 而且,我也打算要回去城鄉所完成我的學業, 我何必淌這洶湧惡水? >能否請你專心的回答我的三個問題 問題已經答完,希望你滿意。 我也希望事件能解決。 另外,從明天開始這裡是一個長假, 我們要租車帶從台灣來的朋友出城去, 所以我又會有一段時間不上網。 該說的、能說的,我都已經說了。 之後,除非必要,我也不會再回答出自情緒性的質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96.16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