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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nvodka (錐之尖)》之銘言: : 先回答你的幾個問題 : : 你要指控我, : 我有指控你嗎 我只是說你跟這事有關聯 你不須在用詞上作文章 你之前那一系列文章 你現存文章裡的修辭 還不夠“指控”嗎 要不要請版主來辦個投票 看看大家覺得你的文章是不是已經“認定”某人是始作俑者了 竊以為 “認定”比“指控”的程度有過之無不及了 : 即使我說你有嫌疑 我也提供了你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的立足點在哪裡 : : 又,就你單方面的「原始資料」如何能確認這是「原始」的? : : 就是「終極、結論性」的? : : 如果ip後面有你未查出的高超技術在巧妙掩飾著真相, : : 你怎可單憑「你的原始資料」入我於罪? : 所謂原始資料 是指原信件目前仍儲存於學校的信箱server裡面 : 所以我無法對原信件做更改 : 你要看原始資料 你回台灣來看 或者找一個公正的第三者我開給他看都行 : 這個原始資料或許一開始就是冒充的 也或者是假的 : 這裡可以歸納出兩個可能 : 一個是兇手故意把證據指向你 一個是原發信者根本沒有那個知識去隱藏自己的ip : 但不可能是我這裡單方面做假 是啊 你現在說有兩個可能了 你當初為什麼不說?? 真是幽默啊 人都被你誣賴了 你現在才說有兩個可能?! 對!什麼都有可能 就是你不可能作假是吧? 誰知道你是不是就是兇手咧? 這也是一個可能 你不能否認吧 : : 你所謂的「才知道我男友在這裡就讀」以及從外交部得到答案,令人費解。 : : 更何況,如果不是已經知道我男友在此就讀, : : 你從那層層點選的網頁如何查到一個特定的program、如何看到我男友? : 我可以教你如何查 因為這實在太簡單了 : 我們都知道 某些ip的核發 是有固定範圍的(尤其是.edu) : 而且也有網站 可以輸入ip查是屬於哪個網域的 : 所以只要查到網域 就可以上網去看網站 : 例如假使查到140.112.xxx.xxx 可以查到bp.ntu.edu : 只要加個www就可以看城鄉所網站 : 以貴校而言也是如此 而且貴系網址裡有一個serch功能 : 當時我猜想 跟我有關係的大概是台灣過去的 所以key一個taiwan : 就可找到該網頁 : 這......應該是很簡單的事 看起來已經很有某程度專業性了 我們又可以請版主投個票 看知道這種方式的人有多少 我覺得你電腦能力挺不賴的嘛 ㄟ 對了 你會不會改ip啊 能不能教我? : 問題先回答到這裡 但是我也必須提醒你 用質疑來回答質疑並無助於事情的進展 錯! 為什麼不能質疑? 你能質疑懿仁發信 她為什麼不能質疑是你陷害他? (何況她的質疑還不到這個程度咧) 如果她照你說的澄清 那才是蠢 如果是有人陷害她 那她不正一步步走入別人的圈套? 你所謂的“事情的進展” 是奠基在“你所認定的事實”及“你掌握的資料”上 這些全是你個人單方面的思維與推斷 如果照你說的做 就是先承認了你先前所說的東西為真 (這麼基本的邏輯概念 我還需要解釋嗎 你不會不懂吧?) 真不好意思 為什麼你說的就都是真的 你的質疑都該被回應 人家的質疑就是狗屁??? : ------------------------------ 回到正題 -------------------------------- : 關於我掌握的資料 可以公佈如下 : : >(你的上一篇回文:第一個問題) : : 去華盛頓的班機是十月三十一日星期四早上八點四十分起飛, : : 我星期四早上六點就出門了。(台灣時間應是星期四晚上九點) : : 回這裡的班機是十一月三日星期日十一點半(飛機誤點), : : 從機場回到住處是十二點多(台灣時間是星期一下午三點多) : : 這樣說明對事情的狀況有所改變嗎? : 我的答案是不會 因為佩菁收到匿名信的時間是台灣時間10/30(三) 早上6點 : 這時間你尚未去華盛頓 而且人在亞利桑那州 是吧? 我的回應是:果然讓我說中了 反正不論時間吻不吻合 你都認定是懿仁了 「這時間你尚未去華盛頓 而且人在亞利桑那州 是吧? 」 這個“是吧?”用得真好 表露出了作者多少的情緒與思維 : : >(你上一篇回文:第二個問題) : : >第二個問題 請問 (128.196.167.132) (128.196.250.194) (128.196.250.193) : : 後兩個屬於公用電腦,散佈在各個圖書館,二十四小時開放, : : 使用者不需登記也無須登入。 : 匿名信發信ip為128.196.250.194 發信時間同上 : 發信信箱為hotmail.com 帳號true_love_for_ader@hotmail.com : 原發信ip的電腦應該不會有ip冒用的問題(這一點 可以由網管方面確認) : 如果有任何人知道有辦法冒用 還請告知 : : 憑什麼只依你單方面的說詞,我就要開始一項項澄清? : --原文太長 恕刪-- : ꄠ你當然也可以選擇不澄清 : 你認為自己被定罪 那是你的認知 : 有人指明說是你幹的嗎 看到這種推諉的說法就讓人生氣 怎樣才叫指明 登報嗎?廣播嗎?還是你要花錢買新聞時段? 你的文章已經足以讓懿仁在可見的生活範圍受到名譽上毀損 事件嚴重到有同學跟懿仁說「班版上發生一些事 對你很不好 你最好去看看」 連旁觀者都會認為這事對懿仁很不好 這樣的效果還不夠“指明”嗎 你 的 文 章 已足以讓其他人對懿仁產生誤解 甚而對其人格產生懷疑 你輕輕一句「那是你的認知」就沒事了嗎 太極打得真好 下屆亞運派你去喔 加油~~ : 即使如此 : 你終究被扯上關係 那個關係的資料我已經寫出來了 : 我不否認我懷疑你 但是我的懷疑是有憑據的 : 況且 我有硬要嫁禍給你嗎 如果是 我大可以關起門來讓那些疑點繼續發酵的 : 我指明了 不排除第三個可能 : 所以 打從一開始 我希望你說明的 只是我懷疑的那些點 你真的很好笑 這整件事打從一開始 如果你要的只是一個說明 你就應該私下跟懿仁聯絡 你既然選擇放在公開版上討論 那就像你上面提到的 要找公正第三人 而且這個第三人要是雙方都認可同意的 哪有對方不在就聽你一個人講的道理? 講得嘴角全泡 有誰會不信? 現在 既然已放在版上了 那兩方地位就該是平等的 你他媽的是懿仁老闆?上司?還是她的主管機關? 你要她說明 她就得說明 她連反過來質疑的權利都沒有! 就算你沒學過法律好了 國中也上過公民吧?人民基本權利總該知道一些吧? 司法常識有沒有? 當事人雙方是平等的知道嗎?報上常常有 建議你沒事多閱報 : 你要談法律問題 抱歉 我說不過你 哼!是怎樣? 讀了法律系就是原罪嗎? 連替自己的權利辯護都還要被戴帽子 你前面的文章不也口口聲聲講求「證據」嗎?? 你不是一心一意要釐清「事實」、發現「真相」嗎? 證據、事實都是法律上重要的概念啊 看來先提法律的是你喔 你要講證據 我就跟你講證據 在法律上這樣的證據根本不成立 全都在你手上沒有公開、沒有公正第三人看過的有啥屁證據力? 況且 懿仁用的都是最簡單最為常人所熟知的法律概念 這是一般人為保護自己都會採用的方式吧(即便他不會說出確切的名詞) 如果你連這樣的東西都看不懂 只會用「你是法律系的」這樣的思維或說詞來規避 那又有什麼討論的必要 : 你要不要就這些疑點說明 那是你的自由 你可以自己選擇 呵 又來了 那我也會說 請你證明你不是兇手 你可以選擇不說明 但基本上我認為你電腦功力挺不錯 據第三人透露 你跟懿仁關係向來不是很好 兼以沒有公正第三人看過相關證據 你先指控後又故作姿態把文章刪除的行徑也頗可疑 於是我認為你應該就是兇手 故意弄這信來陷害懿仁 請你證明這封信不是你寄的 請你證明你沒有這樣的電腦技術 不然就是你!! 你知道我這樣的推論 和你的有什麼差別嗎? 差別在於 版上的其他人會知道我這樣只是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會相信我的話的人 極少 但是 在之前 有多少人買了你的帳 對懿仁的人格在心中打了問號呢?? 對於這樣卑劣且不周嚴的處理方式 你毫無歉意 人家相對質疑你的時候 你就說人家無助於事實釐清 如果兩人地位對等 她為什麼不能質疑你? 你是上帝嗎?你認定的事實釐清方式就是對的 不照你的方式釐清 就是逃避問題 無益事件解決 你以為你是誰啊! : 如果有任何人無憑據的指明兇手是你 你大可去對付他         ︿︿︿ 什麼叫有憑據? 我就說了 你的憑據在我看來根本是屁 就算你在一開始就把資料公開給兩人都同意的公正人看 接下來 該澄清什麼、如何澄清 也是由公正人決定 也許公正人認為你的證據根本是假的 那她何必澄清?她幹嘛陪你玩這場烏龍遊戲?! 憑什麼你就一副老子訓兒子的態度 「你要澄清....這點....那點....很多點........」 澄清得不如你意(事實上怎樣都很難如你意)你就一副 你說得不好、你說得沒用、你說得無助於現狀......的調調 言詞間充份顯露你心中早有認定 (就算沒有 你的行為也造成了同樣效果 並使得懿仁受到傷害) 你有尊重其他人嗎?因為你是受害者(是不是還不一定) 於是你對其他人的傷害行為就可以被合理化嗎? : 問題的癥結在於 你被連上這個關係 是誰連的?怎麼連的? : 那是你要面對的問題 : 你要面對的問題不是我 : 質疑我的質疑 你可以繼續 但是我必須提醒你 這樣做 對你有比較好嗎 當然有比較好! 蠢貨 因為他質疑的是你認為沒有疑義的前提 之所以「看起來」沒有比較好的原因 是因為閣下之前的作為 已經讓特定公開範圍中的其他人 對懿仁產生或多或少的不信任(甚至有所認定) 於是 她再說什麼 也會被認為可能是狡辯或規避 這樣你知道你之前的作為有多下流了嗎? 也許還是不知道 因為我懷疑你有沒有這樣的同理心去理解! : 如果 如你所說 你沒有做這件事 : 我只會認為兇手針對的是你 不會是我 : 這個時候 你是不是該把時間花在思考兇手是誰 如果她沒做 她為什麼一定要去思考兇手是誰? 她就覺得生活可以繼續 就像某些名人可以不理會黑函 不行嗎? 現在她或許不得不想這個問題了 因為你先前的作為已達成入她於罪的效果 除非她毫不在乎城鄉所同學對她的看法 除非她決定之後的一年到一年半 她要在別人鄙夷的眼光下生活 不然 她現在的確是不能不想了 問題是 你怎麼知道兇手不是針對你咧 你看起來好確定喔 @__@ 有人要陷害你跟你女朋友分手 你還覺得他不是針對你 你真是寬宏大量 我告訴你 白痴 你會說兇手是針對懿仁 完全是因為你已經把情況搞的是對她不利的了 如果我們反向思考 懿仁一開始上版來說 她的男友發覺她的電腦有被入侵的現象 因為她男友是電腦高手 所以發現ip被盜用 如果有人收到信件 那不是她寄的 那麼兇手針對的對象不就變成你了嗎? 所以 就應該是你去想為什麼這事會扯上你、會跟你有關、還有兇手是誰 照這麼說 原來這是一個先發制人的遊戲啊?! : 而不是質疑我為何質疑你 她不質疑 我來質疑 我就是質疑你是兇手 請證明你不是 不要說什麼誰學法律的 我告訴你 我念的是戲劇 以上的概念 我不相信有一般人看不懂的 : 如果 如你所說 這台公用電腦是無任何使用紀錄的 : 我只能說 兇手真是太了解你的生活環境了 : 而且這樣的手法 還真是天衣無縫 : 至少 即使要冒用 這個ip要try出來 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怎麼知道不容易? 我覺得對駭客高手來說應該很容易 看來你真的對電腦好瞭解喔~~~~ : 最後 容我再說句話 : 當初我把這件事公開 我考慮了許久 : 我明白做與不做 都需經歷一些取捨(包括可能要背上一個毀謗的罪名) : 我不願這件事成為一個謎 不論它現在還是不是 各位城鄉所同學 我首先為我無禮的言詞向其他人致歉 (但絕不向當事人 除非他也為他之前傷害懿仁的行為道歉  並聲明這件事無法確認 是他求證上瑕疵  雖然實際造成的損害已無法彌補) 可是我想請你們設身處地想一想 如果是你最好的朋友發生這樣的事情 她必須為了一個她沒有做的事件 受到這麼難堪的對待 你們不會很氣憤嗎? 該男同學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有太多的瑕疵 但到現在他的態度仍是一副咬定對方、你不澄清那就是脫不了嫌疑的態度 我說 就值得兩個字 下流!! 甚至 你們再想想 如果這事件發生在你身上呢? 你受到這樣的對待 你會怎麼回應? 基本上 我認為懿仁做的已經夠「發乎理、止乎禮」了! 尤其是跟某位無禮的人比起來 我們就想想前陣子涂醒哲的事件 在屠龍豪主動跳出來之前 民調有多少已經認定涂醒哲就是性騷擾人了!! 你們捫心自問 你那時對這個案件的態度是什麼? 之後事件那樣演變 你們有沒有大吃一驚的感覺? 如果有 那我們再想想 當時涂醒哲能做的是什麼 不也就只是說他沒做嗎? (他的不在場證明是父母說的 不是在公開場合 採信力極低) 如果今天這個案件的兇手 不像屠龍豪那樣自己跳出來(顯然不大可能) 那懿仁就一輩子揹著這個冤枉和屈辱嗎? 李慶安後來道歉了 為什麼? 就是為了他的蒐證查證過程不夠嚴謹和尊重當事人 那麼 請問貴所的男同學 你不覺得你自己這樣做很低劣嗎? 台大戲劇研究所三年級 毛玉帆 以上發言 本人完全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45.32
chisky:胡言亂語的人果然多廢話 推 140.112.40.131 11/08
spanishfly:班上同學都不想看你們的文章 這是個班版 推 61.216.46.45 11/08
※ 編輯: Chariot 來自: 61.59.144.64 (11/08 20:54)
Jouhan:若用語未改,此文將於24小時後刪除 推 140.112.249.7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