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額採配給制:大四、大三各再撥12個櫃子;大二配予25個櫃子予以使用。
(各年級使用櫃子的數目視情況再做調整)
2、使用原則以大四優先、大三次之、大二再之。
3、欲使用系櫃者於學期開始後辦理登記,人數過多時再以抽籤方式決定使用權。
---礙於經費和人力問題.所以只換了大約一半櫃子的鎖
以下適用於新換鎖之櫃子
4、使用者需繳交150元押金(附鑰匙一支),畢業或退還櫃子時交回鑰匙則押金予以退還。
5、使用期間若鑰匙遺失,則需向學會借備用鑰匙並自行重打一把鑰匙。
6、畢業或退還櫃子時鑰匙沒有交回則押金予以沒收。
7、若兩人同時使用一個櫃子,則兩人得分別持有一支鑰匙,但每人仍需各付押金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