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八十七學年度新生盃桌球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為提倡桌球運動,促進同學身心健康,連繫同學情感。
二、 主辦:體育室。
三、 承辦:台大桌球隊
四、 比賽日期:87年11月1日(星期日)。
五、 比賽地點:校總區體育館。
六、 報名:採當日報名,時間由早上8:30至9:00於會場登記。
七、 抽籤:報名截止後立即抽籤分組。
八、 參加資格:各系所學生。
九、 比賽制度:三局二勝制,進入前八強後採雙敗淘汰制。
如報名人數眾多,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調整賽制。
十、 比賽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小時。
十一、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公布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 附則:
1、 如有冒名頂替出賽,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球員比賽權利。
2、 被取消資格者,比賽結果不予採記。
3、 請同學出賽時提出學生證以識之。
4、 男、女子組前四名皆可得獎盃一座及獎品
5、 酌收每位選手報名費新台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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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當我們死了影子還漂泊,
當暮靄遮蔽的羽族的路,虛幻的
足蹠在臨水明滅的火燄旁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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