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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實驗室安全衛生總則 一、實驗室安全 1.請詳讀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以了解實驗室內環境及各項設備之安全狀況。 2.實驗室中各種危險物質及安全設施應明確地標示。 3.實驗室中各種儀器應妥為保管維護、安裝時必須考慮其安全性與安全距離。 4.使用藥品時,應確實了解藥品之毒性、物性、化性與正確使用方法,並對實驗過程中 可能發生的危險,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5.從事實驗時務必小心謹慎,非上班時間內做實驗應有人照應,精神狀況不佳時不宜作 實驗。 6.從事危險性實驗嚴禁單獨一人進行,且應標示。 7.認清及牢記最近之滅火器,急救箱及緊急沖洗器之存放位置並熟知使用方法。 8.急救箱內藥品應備齊化學傷害、割傷、外傷..等醫療藥品,並標示使用方法。 9.實驗室內請勿放置多餘之可燃物質。 10.遇有警鈴響時,應立即將可燃氣體及危險氣體關閉,並儘快離開實驗室。 11.實驗室廢棄物,高濃度廢液及使用過之藥品應依規定集中於清潔標示“廢液種類” 、“日期”及“產生單位”桶中,送交系方處理,不得任意倒入水槽或棄置。 二、實驗室衛生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進食及從事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2.禁止以實驗容器充當食品容器。 3.實驗室及實驗桌應保持整齊、清潔,以免誤導研究結果。 4.實驗室均應保持通風良好,有害氣體產生之實驗應在抽氣櫃進行。 5.實驗室內應有良好之光線,照明不良時,即通知系辦處理。 6.實驗室內物品勿隨意堆置。物品架勿過高以免照明不良及物品墜落。 7.實驗室之通道及地面應保持乾淨,勿有積水。 8.實驗室內之電路勿隨意置放於地面,以免拌倒及髒亂。 9.實驗室排水管阻塞或損壞時應即刻自行處理,無法處理時請立即通知系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