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fantastic 信箱]
作者: tultec (圖書館科技資料閱覽區) 看板: Library
標題: 國立臺灣大學讀者違規處理辦法
時間: Wed Jun 16 17:17:19 1999
各位讀者,
本館即日起依'國立臺灣大學讀者違規處理辦法',
取締各種違規行為, 特此公告週知, 辦法內容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保障入館讀者
公平利用館內資源設備之權益,並維護在館閱覽及查尋資料時寧靜之氣氛,
特訂定違規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為讀者利用規範及工作人員
執行公務依據。
第二條 凡使用圖書館讀者應憑證入館,不得使用他人證件。
第三條 讀者在館內不得赤膊、衣著暴露、穿著拖鞋、
在沙發上躺臥等,並避免發生影響他人閱讀之不雅行為。
第四條 讀者不得攜帶食物飲料及寵物入內,並不得吸煙及高聲談笑與朗誦;
行動電話、呼叫器以及其他會影響館內寧靜之通訊器材,應於入館後關機,
以維護室內環境之清潔與寧靜。
第五條 館內電腦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不得利用其連接BBS站、
讀寫E-mail、瀏覽其他網站等。
第六條 讀者在館內不得任意移動座椅及預佔座位,離館時應將個人物品攜走。
第七條 讀者應愛護本館圖書資料及各項設備器材,不得有污損、破壞之行為。
第八條 本館圖書資料及各項設備器材未經借閱程序,不得擅自攜出館外,
違者視同情節重大。
第九條 如違反本辦法規定事項經本館同仁警告而不聽勸阻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1. 本校讀者:停止其借書權利三個月。
2. 校外人士:半年內禁止進入本館閱覽。
第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事項情節重大者,除依前條方式處理外,
本校學生另函知其導師及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處理;
校外人士通知所屬服務單位或所屬學校學生事務處處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88.06.15第2108次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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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四樓科技資料閱覽區
典藏之中文圖書為:300,400類
西文圖書為:Q,R,S,T,U,V類
並有輿圖資料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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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tastic (fan) 看板: NTUCESA
標題: Re: [轉錄]國立臺灣大學讀者違規處理辦法
時間: Thu Jun 17 03:38:19 1999
※ 引述《fantastic (だんごだんご)》之銘言:
: 第五條 館內電腦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不得利用其連接BBS站、
: 讀寫E-mail、瀏覽其他網站等。
上星期去查資料的時候發現
圖書館好像把所有電腦裡的有遠端登入功能的程式都 delete掉 了
NCSA系統的也只限制連上 tulips ....似乎是如此
不過 WWW瀏覽 應該是很難避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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