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社會綜合 1999.05.07
下載MP3音樂 純欣賞無罪
MP3風潮逐漸盛行,也引發從網路下載MP3音樂可能侵犯著作權的爭議。
智慧財產權專家認為,下載 MP3音樂後,如果只是自己欣賞,就沒有問題。
若有轉寄給別人或販售圖利行為,就可能觸犯著作權法。
MP3過去一直被唱片公司及音樂創作者指責助長盜版拷貝的歪風,使音樂
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無法得到應有保障。在國內, MP3也出現盛行之勢,其
可能觸及的法律問題備受重視。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民眾有合理使用各項出版品的自由。因此,如果是
從自己的電腦下載 MP3音樂純欣賞,就沒有觸法問題。若是從公司的電腦從
事這項行為,就不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不被允許。
網路使用者下載 MP3音樂後,若再傳遞給別人,依著作權法的規定,在
明知侵犯著作權的情況下,還意圖散布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
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還有販售圖利的情形,刑責更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網路內容提供者(ICP) 若將未獲授權的
音樂置於網路上任人下載,也可以上述條文處罰。
--
. * . .
七夕凌晨, 大屯山頂 ▁▂▃●▃▂▁
. . *
在臺北市看見銀河的感覺很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