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CH-SPORT 看板]
作者: superpitz (←他沒資格談愛情) 看板: NTUCH-SPORT
標題: 北化盃各項規則
時間: Sun Nov 4 13:52:41 2001
排球競賽規則:
1.三戰兩勝制,前兩局25分落地得分,第三局15分落地得分,duce無限延長
2.發球時間由裁判吹哨後八秒須發出,不得踩線,發球觸網過仍屬有效球
3.觸網,過網擊球,越界擊球皆屬犯規,對方得分(球先落地後可越界)
4.跑位需在發球過網後進行,之前球員位置與輪轉相符
5.攔網者碰到球之後仍可接三球(即攔網不算一次)
6.攔網者碰到球之後,自己可再接一次
7.身體任何一部份接球均屬有效
8.不得持球,連擊(唯接發球時可連擊)
9.球打到標誌或場外任何東西均算出界
10.球從標誌竿外進,算出界
11.在三球內,到對方外場救球回到自己場內(需經標誌竿外)再打回去
(需在標誌竿內)算有效球
12.換人需向裁判提出且場上球員需著一致上衣
13.唯男排可賽前協調是否有自由球員上場,女排則不打自由球員制
14.服從裁判判決,若有爭議,每隊各派一人向裁判提出,不得有任何集體抗議
的行為出現,否則沒收比賽
壘球競賽規則:
1.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最新慢速壘球規則及大會附則。
2.比賽用球: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審定合格之比賽用球。
3.比賽方式:預賽一律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
4.報 名 費--每隊一律繳交【壹千五百圓】。其中五百元為保證金賽後退還。
5.獎 勵: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6.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應遵守本條款各項細節之規定。球隊因違反此處之規定
而利益有所受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7.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之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8.比賽中被判為『奪權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面之所有賽程,且之前所有比
賽成績均不計。
9.球隊若因違反附則之規定而被判為『棄權比賽』,該場之比賽成績以10:0計,其後
面之比賽只要按規定仍可出賽。
10.如遇下雨除非雨勢過大,否則比賽照常進行,若無法進行比賽,將退還半數之報名費。
11.比賽採六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
比賽。【該局之下半局未賽或三出局前已達此標準,亦為提前結束比賽】
12.比賽之時間限制:每場比賽時間六十分鐘,二好三壞球制。屆時若仍未賽完,以屆
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則賽到可分勝負為止。﹝後攻之
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隊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13.【淘汰賽】六局結束時仍平手,七局起採突破僵局制。【循環賽】則以和局論。
14.比賽中若球員或球隊有違反運動精神,打架、滋事、冒名頂替出賽經查屬實,輕者
判個人球監禁賽,嚴重者將全隊禁賽。
15.循環賽,以積分最高者晉級。勝隊得2分,和局得1分,負隊O分。同組若有戰績相
同之隊伍,A則先比其勝負關係,B總失分較少者勝,C總得分較多者勝D抽籤決定
之。
16.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十分鐘前
提交大會,若達排定之比賽時間仍未交者,大會將沒收其保證金。
17.比賽開始雙方列隊時因人數不足九人以上;服裝不整;球審開始計時給予十分鐘通融
,屆時仍然不符規定時則強制判該隊為輸隊。採九人上場比賽之球隊,仍應於攻守名
單填上第十棒,所有球員打完第一輪棒次時,第十位球員仍未到場,裁判得維持九名
球員賽完全場,不得再有其他球員進場防守或打擊,每次輪第十棒打擊,即自動增加
一人出局。
18.所有之上場球員應攜帶學生證之正本備查。
19.比賽雙方球隊於列隊時,若有一方要求核對球員證件,則兩方所有先發球員均應立即
提出規定之證明文件,倘若有一方未能全部符合規定則被判為比賽之輸隊。
20.所有場內球員之資格問題,比賽中任何時間被抗議,則應接受身份之核對,替補球員
於登場時對方若有身份資格異議,應提出身份證明。
21.背號或姓名筆誤,只要該球員當場提出身份證明,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
知記錄台更正其背號或姓名,然後繼續比賽,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裁判
立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之輸隊。
22.球員服裝之規定: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及球褲;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
球帽可戴亦可不戴,但應全隊統一。
23.大會不提供比賽雙方賽前之練球場地及時間。球隊被判為贏隊或輸隊後都不得向大會
要求繼續使用比賽場地。
24.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須注明球員背號及姓名。
25.本次比賽另設本壘進壘特殊規則,凡進入本壘之跑壘員,不論是否強迫進壘,只要一
進入距本壘4.5公尺記號線時,一概不准再回三壘,守備員只須持球碰觸或踩本壘板
即算刺殺完成,不須再觸跑壘員。但夾殺除外。
26.凡投手投出之球於落地前,裁判未宣告違規投球,則於落地後擊中好球板任何一點
﹝含邊緣﹞均裁定為好球。
撞球競賽規則:
1.預賽14-1 搶70顆
2.決賽:night ball 搶7制 總決賽:nine ball 搶11制
3.以上皆依照國際規則
4.採男單及混雙(一男一女搭配)
男女籃競賽規則:
1.上下半場皆為20分鐘,採取有停錶規則.
2.每場比賽登陸12名球員,必須穿著同色系具有清楚背號的服裝,其餘規定依照FIBA
國際籃球總會頒布之"1998~2002國際籃球規則"
3.各隊需要在比賽時間前20分鐘向紀錄台登錄
保齡球競賽規則:
1.比賽規則:六局總分制,交換道,輪道,不開犯規燈,女生每局加10分
2.比賽資格:每5人一隊,各校最多可報名3隊,每隊至少一名女生
(不滿5人的隊伍,只能參加個人賽)
3.比賽獎勵:團體取前四名 個人賽(甲組)取前四名 個人賽(乙組)取前三名 {乙冠=(甲冠+甲三)*0.78}
4.個人賽和團體賽一起進行
5.每位選手請務必帶學生證,已備查驗.
羽球競賽規則:
1.比賽項目:分男子團體、女子團體
2.競賽制度:男女生組均採三點兩勝制(單、雙、雙),人員不得重複,
單打每局11分,雙打每局15分,每點採三局兩勝制。
3.比賽細則:1.比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二十分鐘前送交大會。
4.選手必須準時參賽,經點名超過5分鐘未到視同棄權。
5.循環賽計分: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
6.獎勵:錄取前三名大會頒與紀念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3.7
--
情非得已勿掛意
莫哭莫泣莫傷心
他日尋獲女知音
定能忘卻往日情
涵 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30.6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