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mb:有情有義不生氣 推140.112.223.184 02/19
這篇文章,僅僅只是要表達我個人內心的不滿。
如果內容有指到任何一位同學,或甚至傷害到的任
何一個同學的,本人感到抱歉。
預定在禮拜四上午第二堂課的「材料化學」,是
大三學生五選三其中一門必選課。上學期學期末,
有不少同學由於修習外系「生物化學甲」而和系辦
申請材化時間異動。
當時舉辦了班級公投,正確的說應該是針對「一
定會修材料化學」的學生舉辦;之所以要如此特別
註明,因為敝人曾經於當天提出質疑:萬一投票人
當中有人不修習材料化學呢?」系學會長當天要求
每個人再三確認自己會修材料,因此投票結果決議
將時間改調為禮拜三第九堂,也就是現在這個最後
的結果。
我並不知道有哪些人投下了「贊成異動票」,只
大略知道是哪些人,都是熟識的同學們。然而今天
上材料化學的情況讓我非常的吃驚!我不敢去數究
竟有多少人來上課,這其中又有多少人是上學期投
票當天贊成時間異動者?
上課是每個學生應得的權益,我也同意這個權益
精確的講,應該是「符合大多數人的權益」,因此
我對於決議結果全然的接受。但是當下的情況,我
不得不懷疑,是否只要有任何一位「跳票」的人,
當初那個票數差異甚小的結果可以被推翻?是否這
樣多數決議的民主已經淪為自我利益維護的工具?
對不起我非得把話說的這樣清楚明白,然而當初因
為異動而放棄修課的學生,他們的權益在哪裡?那
些一天下來上到第九堂的學生,他們的權益在哪?
兩位開課的教授,他們有沒有過選擇的機會?或者
只是接受學生們無情的擺佈,你想上我就讓你們挑
時間,你不想上我就自己面對人去樓空的教室!
也許我話說的有點衝,也許我說這些已經沒有時
效性,但是我還是想問:外系選修的優先權是否大
於系上五選三必修課?是否每個人都該為自己做的
決定負責?
我希望,今天只是我算錯人頭。
化學三 徐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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