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進入牌室實習
如果學員人數是兩個,教師通常應當做為旁觀者出現,讓學員有充分的實
習機會,體會實際的感受。
在實習過程中,不要介紹大牌點,也不要灌輸叫牌法的任何約定,就讓學
員有什麼就叫什麼好了。在最初階段,“橋牌盲”需要的不是技術,而是要獲
得親臨現場的體會,不要給他們太多技術上的約束,那樣的話,他們的興趣會
受到壓抑,不利於提高積極性。
對於牌力的判斷,只要簡單地解釋:“大牌太少”、“大牌較多”、“有
一些大牌”等,有一個粗略的牌力概念就可以了,過早教大牌點意義不大,對
一些不會排除無用信息的人來說,先教大牌點會產生某種程度上的誤導,就像
教從未摸過乒乓球的人,在他能不能擊中球都無法保証的情況下,教他如何高
拋發球是沒有意義的。
對牌組的評價,在適當的時機用:“你有X張,叫一次,看看我是否有支
持”、“叫兩次的花色一般有六張”“我支持你的花色表示至少有X張”、
“我叫的花色你有四張,你應該支持我打這個花色,因為我至少有四張,加上
你的四張至少八張,敵人最多五張,8:5已佔較大優勢”、“叫王牌應該叫長
門,而不是叫大牌,因為有大牌的花色,其張數不多的話,一般不會遭到王吃
,當副牌一樣可以得墩。叫張數多的花色做王,王牌清完後,大的副牌依然是
大的”等詞句。注意引導他們在適當的時機支持同伴,以及有兩門牌組要叫出
來,便於同伴進行選擇。
對於實習階段中,在叫牌階段第一次碰到有經驗的敵方叫出的加倍,不管
是迫伴加倍還是懲罰加倍,解釋都是“要求多算分”。頭一次不要企圖對迫伴
加倍多做解釋,這往往會使初學者摸不著頭腦。第二次碰到一階的迫伴加倍時
,解說詞是“不論哪一方打一階合約,要想得分,都必須要拿七墩,既然如此
,想得分的話與其讓敵方打一階合約,不如自己一方搶打一階的合約,因此這
個加倍就是告訴同伴求求我支持你進行爭搶合約”。
在解釋叫牌的過程中,不必主動講解“加倍”和“再加倍”的含義,一直
等到實戰中出現敵方加倍以後再解釋,而且要在這一副牌結束後解釋。
加倍的解說詞是:
無論合約是否完成,有了“加倍”以後,分數的變化相當大。從規則的意
義上講,“加倍”和“再加倍”的含義是:“要求翻倍算分”或“要求多
算分”。規則規定:“加倍”只能針對敵方的合約。即在叫牌過程中,敵
方叫出合約時,我方才可以叫“加倍”。前面的合約為同伴所叫時,你不
能叫“加倍”。假定持有 S AK4 H AK93 D KQ6 C 654 ,當敵方叫
4S時,你估計這手牌可以拿到五墩,敵方完不成4S合約,即可叫“加倍”
,一旦打牌結果表明敵方當了,你方的得分就比沒有加倍的多得一些分數
。加倍是否總是有利呢,不是。當被加倍的合約完成時,得分也會增加,
所以,沒有一定的把握,最好不叫加倍,以免造成送分給敵方。
規則規定:“再加倍”只能針對敵方的加倍,如果前面未出現“加倍”,則“
再加倍”不能叫;若前面的加倍為同伴所叫,你不能跟著叫“再加
倍”。記錄再加倍的符號是兩個乘號“××”。在正式比賽中,出
現再加倍的次數不多,因為一個再加倍的合約當了,每個當墩分是
加倍的兩倍。通常,合約方較有把握完成合約時才叫再加倍,這樣
可以多得很多分數,有時有天壤之別。
規則規定:和叫合約之後一樣,加倍和再加倍的後面出現連續的三個Pass,則
叫牌結束。加倍和再加倍與Pass一樣,是沒有級別的,它們不影響
合約叫牌的“超過”。例如某人加倍1D,他的下家仍可以叫1H。它
們也不影響打牌的墩數,例如3NT×,仍是要拿到九墩才算完成。
在實習過程中,在適當的時機簡略講一講大牌贏墩道理和長門贏墩道理,
首攻出連張大牌或攻同伴叫過的花色等簡單的原理。例如:“有KQ時,送出K
,然後Q可得一墩”、“有QJT,送QJ給AK以後,T可得一墩”、“你有一個長
門,送出兩輪(或三輪)別人都打光了這個花色的牌,你的這個花色的小牌自
動成為和A一樣大的牌”。
打四、五副牌以後,啟蒙階段的教學可告結束。
(摘自聯眾橋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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