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nchback (風吹落了一地的孤單) 看板: Sunrise15
標題: [轉錄]去速食店請小心
時間: Wed Oct 20 21:43:14 1999
看完這則故事,不禁深深覺得這個社會真是病了。
前陣子,我表姐與友人約在麥當勞,表姐先到,便點了一杯
飲料靜靜的等候。反正閒著也是閒著,遂觀察週遭人生百態
。有人聊天、有人看書、有人發呆、有人自顧著吃,一切都
那麼平常。忽然,角落裡的動靜吸引她的注意,原來有一位
其貌不揚的男子,逕自走向一位正在看書的女孩旁與她搭訕
。女孩可能很少遇到這種事,雖不願意郤也不知該如何處理
,只好有一聲沒一聲的應著。那名男子不知是少根筋,還是
假裝不知道,仍舊自顧自的攀談下去。
隔了一會兒,那名男子終於起身離去,表姐心想他大概知難
而退了。望著他的去向,沒想到他是去買飲料!那名女孩等
到那男子離座後,忙不迭地收拾背包離開,看來是不想被繼
續騷擾。表姐心想等那男子回來,看到女孩走了,不知道會
有什麼表情?誰教他那麼噁心,死纏著別人,活該!
因為那家麥當勞四週都有鏡子,表姐剛子可從鏡子的反射看
到該男子在櫃台處的身影,只見男子點了二杯飲料,端著盤
子走來。走了二步停在垃圾桶旁,將盤子放在桶上回收盤子
處,左右顧盼後才鬼鬼祟祟的從懷中拿出一小包粉末,灑進
其中一杯飲料,再攪一攪,然後便朝女孩原坐處走來。
看到這裡,你應該可以了解,若女孩還在那裏將會發生什麼
事了吧!好險!
可是也別高興得太早,據說那男子看不到女孩,便又四處找
尋下一個目標,真是一點都不氣餒耶!
誰說光天化日之下歹徒就不敢使壞?惡行將無所遁形?大家
真的要多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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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學就是暑假找打工機會,因為夏天太熱了,在加油站
加油時被人盯上,邀她一起到麥當勞喝飲料,沒想到這惡男
就教我同學先去找位置,在點飲料走到座位的途中下藥,光
天化日之下我同學被扛出麥當勞,後來半年都被拘禁在南投
山上,因為被拍了裸照,所以被威脅不能去念大學,否則公
開裸照,..
我開學後得知她沒有到學校報到,覺得很奇怪,但是根本沒
她下落..一年後我同學聯絡到我,希望我陪她出庭,替她作
證她在高中時的品行端正,原來這惡男後來被同學的父親提
起告訴後的辯詞是我同學心甘情願跟他發生的,裸照是留著
當紀念的,真是厚顏無恥,後來官司雖然勝了,但是只是判
偽造文書,強姦罪並不成立,因為一年時間內,我同學被拘
禁在南投期間,這惡男有人作證我同學跟他出去都是笑笑的
,看不出來是被強迫,天知道我同學根本就被控制行為,如
果不從他,就會招來一頓毒打,出門敢不笑嗎?..
我同學現在都不去麥當勞了..這個惡男只被判偽造文書,現
在還在街頭逍遙自在..我上次在台中火車站還看到這個惡男
..那副無恥模樣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忘掉..
你還敢跟陌生人到麥當勞嗎?
當你看到一對男女笑嘻嘻的走在街頭時,你會以為這女生被
控制行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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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準備期末考,幾個星期以來,小英已經在這家麥當勞猛
K了。「嗯今天至少要把會統準備完,不然明天就慘了」都
怪曉雲她們啦﹗平時常常一起翹課不說,上課時就一起躲在
後排聊天,老師根本看不到,當然什麼也沒聽到,也只好在
考前抱抱佛腳啦﹗
就在小英專心K書的同時,她並沒有注意到鄰座的那個男子
正在一直朝著她這邊觀望。
「去一下洗手間,回來再繼續吧﹗」
兩個多小時後,小英也許是累了吧﹗起身朝著洗手間走去,
留下桌上那杯還未喝完的可樂
喧嘩的人群,在麥當勞裡流動著,誰也沒有注意到,曾經有
誰在那個座位上停留過。
小英從洗手間出來,又回到座位上,繼續K她的書,端起了
那杯可樂,啜飲了幾口。幾分鐘後,小英開始覺得頭有點漲
漲的感覺,「糟糕頭好痛哦﹗該不是昨天晚上沒睡好的關係
吧﹗該要回家去休息一下了K沒看完的K明天再看吧﹗」
小英這麼想著,胡亂地收拾完她的東西,拾起背包推開速食
店的玻璃門就往外頭走。
才剛一踏出大門,就突然一陣暈眩襲來,小英只覺得自己好
像快要撲倒在地上了,還好撐住了路邊的大柱子,才沒當眾
出醜。
「小姐,妳怎麼了﹖要不要我幫忙﹖」這時,身邊傳來了一
個男孩子溫柔的聲音,但是,神智不清的大腦,也早就分不
清什麼是什麼了。
「不用啦﹗我自己就可以了」
小英也只能夠下意識的回答,接著,全身就像洩了氣的皮球
一般,向地面攤了下去。
「小姐,我送妳回去好了。」
小英沒有回答,男孩子攙扶著小英穿過了人群,街上的人們
看在眼裡,也只認為是普通的男女朋友之間的事兒,沒什麼
大不了的。
到了街角,男孩舉起手來一搖,「計程車﹗」一輛黃色的計
程車緩緩地在他們的面前停了下來。男孩扶著小英搭上了計
程車昏昏沉沉中,小英似乎聽到
「我下的藥量,能讓妳回得了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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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好心的男子是誰﹖不言可喻。接下來的故事發展,也就
可想而知了。
或許您會認為,不接受陌生人的飲料,也許就沒事了。但是
,萬萬沒有想到,現實世界中,還是有種種的陷阱,等著您
往裡面掉。當您發覺的時候,已為時晚矣。
在速食店中,一杯可樂,沒有什麼,喝自己的飲料,也萬萬
不會料到會有人動了手腳,就在您離開座位的那幾分鐘。
但是,現實社會人群的冷漠,在麥當勞裡,在街上,小英只
是一個人,有誰會去理會小英呢﹖有誰會注意到,有人在小
英的飲料中動了手腳呢﹖有誰注意到,小英這時候將會遇到
的處境呢﹖
答案是沒有。
或許也只有自己處處留意,才是安身之道。﹙可樂喝完,才
去洗手間﹚
一般人的反應,就和小英一樣,直覺地就想回家。其實,如
果小英在頭開始痛的時候,不要自己設法回家,就直接伏在
速食店的桌上休息一段時間,等到藥效過去,我想,在人來
人往的諾大的速食店裡,有心人也應該不至於敢做出什麼事
情吧﹗
我不是教你犯罪,只是要你處處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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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
拒而姦淫之者,為強姦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以強姦論。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後記:該名男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21條,法官可以把他關
個5~20年的有期徒刑。﹙不會到那麼久,而且初犯的話,只
要關二分之一的刑期,就可以假釋出獄了。據說,現在監所
人滿為患,不論受刑人表現好壞,只要關了二分之一的刑期
,幾乎都可以假釋出獄,悲哀﹗﹚但是,法律只能補償,卻
無法預防,這或許也就是法律可悲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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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最痛苦的事就是這惡男還不斷騷擾她,常常電話威脅
要公開裸照,讓她無顏見人..她現在是個小學教師,已經結
婚..怎麼經得起這樣的事??..我怕這會演變成勒索案.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曾經有夫妻關係之實者視同夫妻,因
此可申請保護違反保護令者罰之,但是法律還是有漏洞..你
想我同學還可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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