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程師對社會的責任:
◎守法奉獻-恪遵法令規章,保障公共安全,增進民眾福祉。
◎尊重自然-維護生態平衡,珍惜天然資源,保存文化資產。
貳、工程師對專業的責任:
◎敬業守分-發揮專業知識,嚴守職業本分,做好工程實務。
◎創新精進-吸收科技新知,致力求精求進,提升產品品質。
參、工程師對業僱主的責任:
◎真誠服務-竭盡才能智慧,提供最佳服務,達成工作目標。
◎互信互利-建立相互信任,營造雙贏共識,創造工程佳績。
肆、工程師對同僚的責任:
◎分工合作-貫徹專長分工,注重協調合作,增進作業效率。
◎承先啟後-矢志自勵互勉,傳承技術經驗,培養後進人才。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四 年 十 一 月 廿 四 日(第三次修訂)
中國工程師學會暨各專門工程學會八十四年聯合年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