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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設 計 講 座 第一講 活動概說 常常聽人家說參加活動、辦活動、帶活動的....到底什麼是活動呢? 這名詞很『活』!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辦個聯誼是活動、帶營隊是個活 動、橋牌比賽亦是活動、晚會也是個活動、看電影也是活動、連政見說明 會都算是活動呢! 活動的定義是很模糊的,有活潑的也有安靜、可在戶外也可在室內、 也有大小型之分,非常難區分。我也只能想到什麼就講什麼了。 簡單的說,個人的行動不算是活動。因為個人的行動不須要事先規畫 ,當然也有人做任何事都有事先的打算。所以活動是種多人參與的事,必 須事先決定活動內容、日期、時間、地點,使每個參與活動的人都能盡興 的事。也因為如此活動才有設計的必要! 有些人認為找幾個人、約個時間地點見見面、聊聊天就算是辦活動了 (像幾個好友相聚或同學會的),這只算半個活動而已。這種司空見貫、 漫無目的的活動我也參加多了,相信你們也是。如果有機會讓你辦活動, 就別作「半調子」!要就全心全力去辦,不然就乾脆點--不辦。辦活動是 一種頗浪費人力、物力及財力的工作,在講求效率與價值的現今社會,半 個活動仍會耗掉不少精神與力氣,甚至會賠了主辦者的人際關係。 活動可依人數多寡分為大小型,也有依時間的長短分大小的。我僅就 時間的長短介紹一下活動的種類: 1.一個小時以內:可能是個空檔時間,聊天打牌都可以安排,玩個團康 或弄個小論檀也不錯。在營隊的設計裡就通常上個教案、跳個舞唱唱 歌就差不多夠了。內容不用太在意!時間拖過了就算了。 2.兩、三個小時:吃吃飯、看電影戲劇、烤肉打打球等等。通常是人數 不多的活動。活動內容就得精緻了、計畫周密才不會認為浪費時間。 這個時間也足夠安排一個晚會了。 3.一天之內:聯誼是最常見的活動了。可以看作前兩項的組合來設計, 但考慮的細節較多。可能你要安排多個地點,交通問題、小活動的串 連問題等最好要注意。一天的活動通常意料之外的事都會有,所以活 動要有彈性。例如雨天備案。 4.一天以上:研習營、育樂營及旅行都屬此類,設計起來就有點麻煩, 不僅食、住,可能衣、行連錢都要考慮。從辦小活動的經驗去累積超 大型的活動設計可以說是最佳學習途徑;企劃書的編寫是必須的,分 配工作是此類活動的特色。 活動設計講座 ---- 第二講 1.活動力:前言已大致說明了,此活動力是包函執行力,一個設計人若 不親自想像帶活動的情況是無法設計出有用的活動的;在沒有其它人 員幫忙下,本身就是執行者。 2.領導能力:遇到大一點的活動,此點就更重要了。帶領的人越多,沒 有優越的領導能力駕御,設計出來的活動在人的方面阻力就較多。其 領導能力說穿了就是了解人的心理。設計時把自己想像成是參與活動 人,你會出什麼狀況就有可能發生,能夠預先克服的方法就是領導能 力。發揮領導能力的最佳方法就是「說話」。 3.表達能力:(說話技巧及溝通)個人設計出來的活動,要執行時一定 得跟工作人員或參與者說明,表達的好壞是會影響活動的,多人聯合 設計的更少不了溝通的。表達能力可以說是領導力與活動力的具體表 現。故身為一位活動人難免油腔滑調的(這是有走火入魔了)。 除了我提這三項外,設計人最好擁有下列一些生活常識: 1.育樂常識:活動一般是讓大家快樂的。玩樂的方式若無研究,是無法 安排新鮮的活動的。舉個例來說:辦個聚餐。得知道不少餐廳的位置 、價碼、容納人數。唱個歌助興,總得練練幾首歌吧!笑話、腦筋急 轉彎、魔術可以秀兩下也不錯。旅遊常識是最不可少的,辦個戶外活 動卻東西南北分不清楚,這怎麼得了。 2.食宿行常識:這不用我多說!舉例就行。辦烤肉準備食品用具,總得 知道吧!住宿有露宿和房宿,前者要準備營具,後者得租訂,設計時 就該考慮的。行的方面像租訂遊覽車的細節、騎遊的車隊路線、這是 與旅遊常識息息相關的。 3.其他:只要你認為對設計活動有幫助,多充實常識總有益的。 當一位活動設計人實際上不像我說的要這麼多條件的,只不過擁有能 夠耐操耐勞的特姓,再加上一顆耐心。 活 動 設 計 講 座 第三講 設計要點 在說明設計要點前,補充一下設計人的職責。首先是活動的可行性評 估。最好不要以設計人的眼光來評估,多與他人討論,接受他人的建議對 活動的推展有很大的幫助。對上你必須與主辦單位溝通,了解你有多大的 權限:如活動進行的時間、可使用的經費、動用之人力、物力等,最重要 是你該負什麼責任?這得先溝通好,讓活動負責人知道你活動設計的概況 ,這要主動點,否則你的活動出了狀況,上面的人才能接手?對下也是如 此,要分配好工作及職責權限,然後一起評估活動是否可行?設計人須做 好中間居應的角色。 設計人不要太拘泥於自己設計的東西,即使是你親自執行,也得依實 際狀況與他人客觀的溝通協調的,甚至有時還會大幅度修改設計!所以設 計時要能夠彈性的變動,畢竟活動是因人而辦的,也是因人而異的。 設計最好能有企劃書(或設計書),有書面文件在討論、檢討和存檔 都有用途。用不著寫太細:像活動開始幾分鐘,要作什麼事,開場白.... 帶某種遊戲,規則....。企劃書是用於討論之用,怎麼帶領是執行者的事 是用不著寫的。該寫明大約執行的時間,打算帶什麼活動,人員,場地, 物品器材及備案等等。細節於開會討論時說明清楚即可。大一點的計畫可 分主計畫與子計畫來設計,此可多人同時設計,但須有人設計主計畫並擔 任所有子計畫的統籌人。越上面的設計要有彈性,而且概略寫明重要事項 ,例如:晚會:燈光舞台佈置、主持人、節目、服裝道具....。每子項另 再詳述或交與子設計人。例如:舞台佈置:人員、音響、燈光、DJ....。 越下面的設計要越詳細。這在所有設計人都要有的共識。 下列五點設計時幾乎非記載不可: 1.時間 2.地點 3.人員 4.器材 5.節目 故在此講設計要點上並沒有什麼要點,因為這世上不存在最佳的活動 設計。不存在的原因是設計人永遠無法掌握所有天時、地利、人和的因素 。所以設計對我來說並不難,也不用花多少時間準備,只要事前多與別人 溝通說明(可以克服人和的因素),內容有彈性可任意更動(天時、地利 可以看著辦)。比較難的才是實際執行的問題,所以會設計的人很多,真 正會帶活動少也是如此。好的活動是多數人認同的,好的設計也是多數人 贊同,故會設計的人溝通能力一定要好,能說服他人贊通其設計。最後一 點的考量是以實際執行的角度來設計,就是用比較現實的眼光來挑毛病, 這些毛病都能辯的過,我想這設計已足夠了。 --